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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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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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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前进的动力,也是成功的秘诀。合理运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复杂的信息简洁地呈现出来。如果你想了解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心得,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进行学习和借鉴。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一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及通知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严密部署、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市场监管领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做到“四强化四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x月xx日,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xx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县委x书记批示精神,迅速成立了领导组及应急执法队伍,在春节期间实行“双值班”制度。特别是昨天全县疫情防控领导组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_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讲话精神、_总理关于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对疫情防控再部署再落实,并按照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取消休假,今天全部正常到岗上班。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严格疫情防控。我局及时印发了《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关闭市场上所有活畜禽交易场所,严禁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活畜禽交易,xx便民市场和xx市场已于1月xx日全部关闭;曾进行活畜禽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市场要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加工场所禁止圈养、宰杀活的畜禽类动物等,对违法违规开展活畜禽交易和宰杀行为严厉查处。1月xx日,我局印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包括乡镇农村)全部停止营业,同时,协调城管执法大队对街上的从事餐饮的小摊小贩进行了取缔。截至目前,下发通知xxx余份,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xxx家次。

三是强化价格监控,严守市场稳定。春节前,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印发《关于稳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用品和药品市场价格的提醒告诫书》xx余份,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提出告诫,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推动相关医药用品价格上涨。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截至目前,接到价格投诉举报xx件,餐饮投诉举报x件,现已处理xx件,正在调查x件。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把宣传引导。我局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综合应急组,专门负责疫情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测,及时引导舆论。同时加强应急准备,协助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传谣、不信谣,不随意散布有关疫情信息,镇定自若,有效应对,做好疫情市场防控工作。同时,我们公布了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存在问题:一是大部分药店和医疗机构缺乏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二是由于外出道路封闭,xx超市反映蔬菜等生活用品货源紧张,影响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举措,在防护用品价格、质量及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检查上再下力气,全力构筑市场监管防疫屏障!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二

xxxx年以来,市市场_紧紧围绕省市市场_决策部署,对标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三比一讲”竞赛为动力,全局上下比起来干起来热起来,勇担使命、奋力争先,重点指标实现重大突破,获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三比一讲”竞赛一等奖。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证照分离“分类型”。紧盯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对涉企许可经营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深化改革,xx本级有权限的涉改革事项共xx项,累计办件xxxx件,其中优化审批xxx件、实行“告知承诺制”xxxx件、直接取消审批x件、审批改备案xxx件,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应用场景“电子化”。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涉企许可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跨层级、跨部门、跨事项应用,提升使用普及率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全年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下载xxxxx家,市场主体覆盖率近xx%。全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逾xxxxx户,同比增长,累计市场主体数达xxxxx户,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持续激发经济动能。

(二)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持续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牵头全市双随机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次数xxxx次,掌上执法xxxxx次,完成春节前“你点我检”等本部门计划xxx个,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均达xxx%。强化部门协作,有序推进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落细落实,与多个部门制定并开展xx个跨部门双随机检查,跨部门监管率。

(三)强化创造运用保护,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生态。

专利创造增量提质明显。一方面内培外引,支持企业知识产权专职人才队伍设置,推动企业与专家共同合作,助力主要指标实现快速增长,全年获得专利授权xxxx件,同比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首次突破百件大关,达xxx件,同比增长。另一方面科所联动组团赴企“三服务”,每季度举办知识产权专题业务培训,累计xxx余家次企业获益,抓好重点示范,建立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创建培育库,全年全市x家企业被认定为x市专利示范及试点企业,新认定企业数再创历年新高。

宣传发动强化氛围营造。加强与农商行、泰隆银行等本地金融机构对接,持续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通过举办知识产权质押宣讲会,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知晓度认可度。完成广鑫塑业、江南春堂等x家企业商标权质押登记,授信xxxx万,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x笔,质押金额亿元,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及融资压力。多部门联合开展多元宣传,通过行业协会主题沙龙、重点场所大屏宣传、重要时段广场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构筑知识产权保护优良生态,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x家企业高管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增强质量管理竞争能力,截止xxxx年底共有xx人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持续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标杆示范作用,指导xx家xx市政府质量奖企业评审。开展块状产业风险隐患排查,带动产业质量提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风险排查,通过质量提升培训、上门走访服务、产品质量全覆盖抽检、品牌创建引导等,助力地区食品产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提升标准服务能力。

主起草国家标准x个、行业标准x个、团体标准x个,指导制定《xx豆腐包》团体标准,持续擦亮金名片,牵头起草出台全国首部西红花食品团体标准,填补国内无专用食品级西红花标准的空白。率先完成标准在线管理应用,组织xxx家企业上线“标准在线”,xx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优化“x制造”品牌培育服务,“x制造”标准申报通过率xxx%,全年发布x个x制造标准,xx家企业完成“品字标”认证。

(三)夯实商标品牌建设。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三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派出由主管局长xx带队的监管组,进驻xxx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产饮料和果冻,年产值xx亿元,日产xxx吨饮料,日用鲜奶xx吨左右,有两个厂区,xx个生产车间集中在东厂区,已经开工生产的车间x个,每个车间从原料储存-配料-生产-包装-成品储存自成一体。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乳制品驻厂监管的规定进行监管,认真履行职责,总结出一些与之相应的监管方法。下面是我们在驻厂监管过程中的情况汇报:

一、成立组织,制定制度,明确监管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立即成立驻厂监管组,同时立即驻厂监管,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监管人员,由开始x人增加到4人,最后增加到x人,人员结构更加有利于监管,有食品监管人员、检验人员、质量体系检查人员。

为有效监管,制定了《驻厂监管工作程序》和《驻厂监管人员职责》,上墙公示,明确了监管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并且将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保持、统计分析等相关责任明确到人,从而保证了监管的有效性。

二、完善监管机制,实施有效监管。

2、我们始终把奶粉、鲜奶的监管作为驻厂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从进厂抽样检验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抽样工作由双方共同完成,监督检验过程,核实检验结果。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对有怀疑的奶粉,在没有解除怀疑前,进行登记保存。在原料进行自检的同时,为确保自检能力的可靠性,加强了三聚氰胺检验能力的比对工作,送国家、省、市三级检验机构检验鲜奶10批次,奶粉44批次,产品14批次。全部符合限量值要求。

三、驻厂监管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企业提供服务。

1、完善提高企业检测能力。及时将三聚氰胺检测的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提供给企业,先后两次组织企业检验人员参加三聚氰胺检测方法标准宣贯和培训,主动联系省计量院对液相色谱仪进行检定,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为确保企业检测能力的可靠性,多次带产品和原料到省质检院、国家乳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结果比对。

2、在监管过程中不断摸索经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先后为企业制定和完善了《原料奶放行确认单》和《产品出库放行确认单》,改变以前随意填写,把关不严的缺陷。在完成驻厂监管任务的同时,多次下车间检查生产过程的质量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管理漏洞、缺陷,帮助企业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与企业沟通,督促企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改进工艺流程和检验设备,保持较好的生产能力,得到企业认可。提出质量保证体系驻厂监管意见书,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建议立案查处。

四、加强驻厂人员的管理。

驻厂监管期间,及时向驻厂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责任心教育,以xxx为主的监管人员发扬敬业精神,放弃节假日,不分昼夜坚持驻厂。每天约xx批次鲜奶进厂,xx批次产品出厂,一天下来要走十多公里的路,工作紧张,任务量大,经常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不休息,xx家里有病人也不能照顾,吃饭、睡觉没有固定时间,工作完成才能吃饭,因为鲜奶不等人,值夜班的要到第二天下午才能睡觉。值白班的工作十多个小时。高强度的工作和压力,使有些人病到再病倒,但是带病坚持上班,驻厂期间没人请假休息,因为责任重于泰山。

xxxxxxxxxxxxxx二0xx年十月三十一日。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四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19年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2019年以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__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和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群众,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我局党组始终以“抓党建促工作”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__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先后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会议制度》等制度,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按照政治规矩办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始终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和决策问题,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经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凡重要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x次,召开党组会议x次。三是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我局党组各支部分别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腊子口战役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各1次,有效的激发了广大干部活力,振奋了干部队伍的“精气神”。

(二)突出思想政治建设。

各党支部确定每月5日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日即“主题党日”活动,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__重要讲话精神摆在学习任务首要位置。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_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会前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前第一项议程就集体学习,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主要会议和文件的学习。做到了有制度、有主持、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4月份邀请县委党校专职讲师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了《学习宣传贯彻__在参加十三届_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与会同志反响强烈。

(三)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始终以“书记抓、抓书记”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严格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抓推动、促落实。一是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3次,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目标,逐级明确责任,将党建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带动、自下而上逐级保障的工作链条和运行机制。二是完善了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全覆盖,强化“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_台的学习。3月份我局派分管领导,各支部书记及党建业务干部共20名同志参加了县委组织部在党校召开的全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业务业务培训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课”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班子成员轮流做中心发言并撰写心得笔记。三是通过讲主题党课、开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四是要牢固树立“书记抓、抓书记”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严格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抓推动、促落实。同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分管领域,针对党建责任落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推动,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努力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五)重抓作风纪律建设。

坚决贯彻_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一以贯之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在执纪问责方面,紧扣“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作风就是抓落实”这条主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先后开展了2次“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分别传达了近期违反八项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违规收受“红包”、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案例通报。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警钟长鸣,严格自律。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学习《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_问责条例》为契机,集中整治“怕慢假庸散”和“冷硬横推”作风顽疾,确保高质量推动发展。三是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人事监察内审股专人负责全局干部的工作纪律作风的监察和监督工作。截至目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问责2人(停职检查1人,降职处理1人),关键岗位提醒约谈2人;清理“吃空饷”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7人次;分管领导约谈队站负责人24人次;支部书记约谈党员干部72人次。

(四)常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进一步明确了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事项、监督责任事项,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与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事事有人做、责责有人担。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三是重点防控,源头防腐。紧盯重要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严密监控干部职工的婚丧嫁娶,坚决制止特办打办。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我们深刻认识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面对全县干部群众的期待,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予以研究解决。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一)政治意识还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管理不严格,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城市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个别基层党组织大局意识不够强,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得不够透彻、不够系统,与实际结合的不够紧密;学习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学习针对性不够强,课堂学习、理论学习多,案例学习、对标学习、靶向学习较少,学习效果不明显,没有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二)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

局党组班子成员大体上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对全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没有做到持之以恒,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对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够坚定,对当前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的实现信心不足。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追求享受多,艰苦奋斗少。有的党员思想消极,不思进取,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无所作为。

(三)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不够到位。

局党组思考政务工作时间多,思考将党建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时间少,党建工作特色不明显。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硬性约束不多,有的党支部书记的意识仍然不强,没有真正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而把党建工作当作“软任务”,甚至当“甩手掌柜”。有的党支部对落实组织生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对自身定位不清,覆盖不稳定、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建抓什么、怎么抓、达到什么目的心中没数,在职工群众中影响力较弱。

(四)重形式轻实效,基层党建不够牢固。

党员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够,深入学校基层党组织了解不多,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不多。不能结合中心任务和发展大局开展党建工作,在带动发展和服务发展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自身的“造血能力”不足。比如,在脱贫攻坚中,个别党员干部“帮扶责任”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群众增收的意义不大。有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缺乏时代特点,不考虑党员需求,吸引力不大;一些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意识淡化,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有的甚至根本不把党组织生活当回事。

(五)纠正“四风”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还不够,对光说不干等形式主义,以及不切实际、不担责任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大,具体案例也不多。个别班子成员习惯坐在机关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批文件,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协管员、环卫工人等的现实困难问题关心不够,有时甚至进行推诿。“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推绕拖”等现象偶有存在。

(六)时有“老好人”思想,局党组对某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监督滞后,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依然存在着部分中层干部“不想管、不敢管”,部分分管领导对干部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究其根源,主要是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老好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六)“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尽管局党组每年都召开多次会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反复强调部署,明确措施,强力推进,逐级传导压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客观上仍然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呈现出“上热中温下冷”的特点。个别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抓得紧,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心不足、过问少,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缺乏行之有效的盯办落实和监督检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问责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问责手段大多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谈话提醒等组织处理方式为主,给予纪律处分的占比不高。

以上几方面问题,通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县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缺少“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担当精神。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以_同志为核心的_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和重要举措。__反复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的深,把的准。党的十九大以来,明确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等八个方面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位党组织负责人深刻理解新时期中央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从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向基层延伸、在各党支部落地生根。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五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

2009年,省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洛阳市院接到意见后,第一时间转发到各县区院,组织全体公诉人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指导办案实践。并以洛检会【2010】5号文的形式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对办理死刑案件做以下规定:

1、死刑案件自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7日内,市公安局侦查部门应当向市检察院公诉处通报案情,并就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侦查取证方向等情况交换意见;市检察院公诉处应当及时指派主诉检察官或业务骨干介入案件,保持与侦查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情况,并负责案件移送后的审查起诉工作。

对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市公安局可以约请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出席现场、参与讨论,共同研究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定性及其他法律适用问题。必要时,市检察院可以主动介入案件侦查活动。三年来,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多起,效果良好。

2、落实受理前审查制度。对于即将侦查终结拟移送起诉的死刑案件,市公安局在移送起诉前20日商请检察机关初步审查。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人员就案件证据是否完备、取证程序是否规范、有无遗漏罪行或同案犯罪嫌疑人等进行初步审查。对案件证据需要继续补查完善的,在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010年,受理前审查死刑案件20件,占死刑案件数%,2011年1至6月份,这一比例提高到%。

3、建立了死刑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制度。市公安局定期向市检察院通报全市重死刑案件发破案情况。市检察院定期向市公安局通报死刑案件发回重审情况。对于因侦查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证据存在重大瑕疵难以诉讼的案件,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将分别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二、不能正常诉讼命案情况。

2007年以来我院共有三起不能正常诉讼故意杀人命案:分别是吉新卫涉嫌故意杀人案、史素娥故意杀人案、史姣枝包庇案;陆庆寿、陆海伟故意杀人、周凤兰包庇案。

1、吉新卫故意杀人案。

该案由偃师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2008年5月14日将该案报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于2008年9月1日以洛检刑诉〔2008〕052号起诉书将犯罪嫌疑人吉新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院于2008年11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洛阳市中院认为应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补充证据,我院于2008年12月17日将该案撤回起诉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再接卷。后经洛阳市委政法委协调,并经偃师市公安局运用狱侦等手段补充侦查,2009年10月30日洛阳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后经市政法委决定,案件于2009年11月13日由偃师市公安局取回,至今仍未重新移送。

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犯罪嫌疑人吉新卫与偃师市诸葛镇梁村梁润才的次女梁艳霞结婚后到梁润才家入赘。梁润才在诸葛镇梁村村南李书安经营的石灰粉厂当门卫。2008年2月4日夜,吉新卫到石灰粉厂门岗室找到梁润才,向梁要梁的工资还自己欠别人的钱,梁润才不给,吉新卫对梁不满,拿起门岗室内的气筒、斧头朝梁润才的头部猛击数下,造成梁润才当场死亡。吉新卫为掩盖犯罪,用门岗室外煤炉内的火煤球将梁润才盖的被子点燃,制造火灾假象后逃离现场。经偃师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梁润才系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该案有罪证据有:(1)吉新卫所作的有罪供述。其供述的知道被害人发工资才去要钱、用气筒和斧子砸被害人头部、气筒底座和高压包都打掉了、用门外煤炉里的煤球放火烧被害人等情节,与案发时情况相符。

(2)据现场勘查笔录,案发现场发现的作案凶器气筒、斧子、烟头等物证,与吉新卫有罪供述一致,经鉴定部分烟头系吉新卫所留。

(3)吉新卫之子梁吉鹏证明吉新卫案发当夜曾出去过,并且告诉梁吉鹏不要对别人说;曾和吉新卫同号关押人员证明吉新卫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对别人说过其杀死岳父。

该案存在以下疑点:

(1)虽然吉新卫有罪供述与现场一致,但吉新卫系案发后赶到第一现场人员,看过现场情况,其供述属“先证后供”,证明力有限。现场有吉新卫所留烟头,但不能证明是案发时所留,故不能证明就是其作案。

(2)虽然吉新卫之子梁吉鹏证明吉新卫有作案时间,但梁吉鹏作证时年仅8岁,其证言证明力非常有限。公安机关又出具证明:梁吉鹏起初并未证明吉新卫当晚外出,经公安机关做工作后梁吉鹏证明吉新卫外出。更使我们对梁吉鹏的证言的效力表示怀疑。

(3)与吉新卫同号关押过的人员证明吉新卫说过杀死岳父,但也属传来证据,证明力有限,且证言证明内容并不详细,有推测成分,故证明效力更加有限。

2、史素娥故意杀人、史姣枝、史竹枝包庇案。

该案由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侦查终结,于2007年1月15日移送洛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洛龙区检察院于2007年1月30日报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院公诉处承办人分别于2007年3月18日、2007年6月1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期间经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史竹枝(属知情不举)作出撤案处理。于2007年8月13日将该案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2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于2008年11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判决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量刑畸轻,但鉴于证据情况不宜抗诉。该案犯罪嫌疑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高法二审后发回重审。并要求洛阳市中院建议洛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后经市政法委多次协调,该案于2009年12月1日退回洛阳市检察院,并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2010年2月5日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协调该案,提出该案公安机关侦查期满后检察院、法院应予立案,按审判程序处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3月9日以洛检刑诉(2007)051号起诉书,向中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1日开庭审理,期间,洛阳市政法委分别于2009年8月31日、2010年元月20日、2010年2月5日、2011年1月19日、2011年4月7日召开公检法三家参加的协调会对该案进行协调,在2011年1月19日的协调会上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对该案进行了汇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请示省高法,高法意见一是判无罪,二是作出撤诉处理。在2011年4月7日的协调会上,决定由检察机关撤诉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史素娥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17日,在市政法委统一协调下,洛阳市院将史素娥故意杀人案撤回起诉,并将该案卷宗退回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犯罪嫌疑人史素娥因其丈夫李基昌对其虐待预谋报复,2006年8月27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史素娥携带刀子以村北玉米地有钢管为由,将李基昌与其前妻郭素群所生孩子郭帅、李浩二人骗至二郎庙村北玉米地里,先后将郭帅、李浩在玉米地里用水泥块砸死,并用携带的刀子割断二人的食管和气管,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帅、李浩分别系头、面部遭受巨大钝性外力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结合全案,对犯罪嫌疑人史素娥有罪的证据主要有:(1)史素娥的供述。在侦查环节共有7次供述,其中2次比较完整地供述了杀人的动机、经过,公安机关对其有罪供述以及辨认作案地点、作案凶器的情况,都进行了录音录像,从整个声像资料看,史素娥表情自然,谈笑自如。但在侦查机关最后两次讯问及公诉环节直到开庭阶段,史素娥完全翻供,说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对于其与其两个妹妹的通话中告诉她们是自己作案的有关情况,史素娥自始至终不承认。

(2)史素娥妹妹史姣芝、史竹枝的供述,主要是证明与史素娥通话中史素娥承认因长期受丈夫虐待,为泄愤自己杀死了双胞胎继子的有关情况。但史姣枝从公诉环节开始翻供,史姣枝在公诉环节翻供,经公诉人批评教育后承认在公安环节的供述,但在审判环节又翻供。

(3)尸检报告、现场勘查笔录、作案凶器及其他物证等,基本与史素娥有罪供述相印证。

该案认定史素娥故意杀人案有罪证据主要是言辞证据,目前史素娥、史竹枝、史姣枝分别对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予以翻供,又无法用其他证据锁定被告人(在案发的时间段无人看到过史素娥有和被害人接触的行为,也无人在案发现场附近见到过史素娥),作案凶器(石块)无法提取到,(刀子)虽已提取,但对本案起不到决定证明作用(刀子已经冲洗,无法进行血迹鉴定),本案证明有罪的证据主要是言辞证据,缺乏不变证据,其他证据相对薄弱,证据链条难以形成,根据目前的证据情况以及法院对死刑案件的证据要求,本案无法进一步诉讼。

3、陆庆寿、陆海伟故意杀人、周凤兰包庇案。

2007年7月5日,被告人陆海伟将伊川县酒后乡高洼村村民严焕(又名严春环或严环)骗至本村九皋山上的上水坑庙里,并将其捆绑藏匿,之后,被陆海伟父亲陆庆寿发现。陆庆寿害怕严焕回家后告诉他人,败坏自己儿子的名誉,便与陆海伟商量,决定将严焕掩埋。2007年7月9日晚,被告人陆庆寿、陆海伟将严焕从庙里强行带至九皋山山半腰的金崖底处,在金崖底的空地上,二人用石块堆压在严焕身上将严焕掩埋致死。经鉴定:倾向于严焕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在公安机关调查此案过程中,被告人周风兰在明知陆庆寿、陆海伟已将严焕捂死的情况下,仍隐满事实真相,企图掩盖二人的犯罪行为。

判决情况:该案起诉至法院后,一审以被告人陆庆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陆海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周凤兰犯包庇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案判决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同意法院的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高法二审后发回重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7日重新组织开庭,在庭审中被告人均不承认杀人的犯罪事实,并要求判无罪。本案二审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准备改判死缓,在这期间高法调卷,让补强证据,并明确表示如果证据补强不了要求宣判无罪,后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证据还是不符合标准。期间,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进行了多次协调,在2011年4月7日的协调会上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又对该案进行了汇报,转达高法的意见是让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在协调会上公安机关认为该案的有罪证据还是有的,并对有关证据又做了进一步分析,高茂增书记也同意公安机关的关点,另外,徐宏森检察长以及高书记都希望公安机关能够针对高法提出的补查问题,再做做补侦工作,但公安机关明确表示能做的工作已全部做完。最后协调结论:由中法再向省高法请示,最好邀请省高法有关领导以及承办人能到洛阳来,就本案开一个座谈会,再说说这个案件。目前此案在中法环节,据了解高法将该案卷宗调走,但至今还没有结论。

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等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承办人的意见是:本案证据单一,仅有犯罪嫌疑人供述,且供述相互之间有不一致,不能相互印证,缺乏其他证据支持,不符合起诉条件,退侦已无可查性,建议退回公安处理或降格到基层处理。

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于吉新卫、史素娥案件我们将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一旦有新的证据,尽快消化处理。对于陆庆寿案件,我们将积极与高法联系,对于需要补充的证据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补充,加快案件处理。

三、两个证据规定实施以来遇到的突出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二高三部”于2010年6月1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审查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排除规定》)。其中《证据审查规定》不仅全面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还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两个证据规定实施以来,由于对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突然提高,导致一些规定出台以前办理的案件诉讼困难。

1、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习不够,观念更新滞后。长期以来,司法人员“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两个规定实施以后,部分公安干警不能及时更新观念调整取证方向,不能用庭审的标准来取证,导致一些案件费时费力,取证方向出现偏差,证明力低下,有些还失去了最佳的取证时机从而出现诉讼困难。

(2)部分审判人员对死刑案件的证据过分苛求,如对死刑案件一律要求有不变证据,不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对一些死刑案件的证据要求甚至达到了严苛的程度,导致一些先天条件不足的案件,如一对一杀人案,强奸案等案件因缺乏不变证据而出现诉讼困难。根据两个规定第33条,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间接证据充分的也可以定案,但实践中很少以此定案。主要原因是大家对“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理解不一致,对于一些不一致的枝节问题也理解为无法排除的矛盾,导致一些案件诉讼困难。如,卢庆寿故意杀人案。

(3)刑事技术水平与日益提高的证据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们对证据的要求急于向国际水平接轨,而我们的刑事勘查、刑事鉴定水平与国外及国内发达地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刑事技术人员紧缺,装备落后。

(4)办案人员紧张。根据《意见》要求,死刑案件自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7日内,公检两家要就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及取证方向交换意见,但由于人员紧张,上述规定仅落实在在少数大、要案中。

2、解决的措施和建议(1)充实办案人员队伍。

加强实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从现有人员中挖潜。(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取得支持。在保守侦查秘密的情况下,适当公布一些诉讼困难案件的相关情况,取得学界及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4)邀请学术专家参与侦查和办理公诉案件,加大培养检察实务专家型人才。探索建立审判人员、公诉人交流机制,提供他们换位思考机会。

四、办案中的成功做法。

洛阳市院经过探索,建立了以下机制:。

1、以洛检会【2010】5号文的形式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对办理死刑案件做出规定。

2、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疑难案件共同研究、探讨、交换意见。

3、建立主诉检察官、职业公诉人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公诉人队伍。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职业公诉人制度,职业公诉人的职级、待遇最高可以达到正县级,从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4、充实公诉人队伍,对各县区院提出要求,要求公诉部门要优先配备具备司法资格人员,公诉干警人数不少于全院干警的10-12%,年终达不到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六

今年以来,我所在xxxx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业务股室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分局年初总体工作要求,以发展地方经济为首要任务,以服务地方发展为监管目标,从严执法,加强监管,热心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到了保驾护航,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任务。现将我所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针对工商质监合并后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及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等新要求,我所积极适应职能转变,学习新政策,掌握新本领,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动作为。

(三)认真做好辖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工作。以规范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辖区违法经营企业和活动进行有效规范与查处。今年以来,我所共办案1件(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鑫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工业用叉车操作人员在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的情况下作业案),针对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案件查办,对辖区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起到了有效规范作用。

针对我所辖区主体市场特点,从实际出发,我所在确保日常巡查依法履职尽责的基础上,结合上级各项专项整治方案以及节假日市场监管要求,多措并举,对辖区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监管。

(一)重点节日专项巡查,确保市场良好秩序。截止目前,我所已根据分局节日方案安排部署开展了“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专项检查、“五一”期间市场专项检查以及“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检查等行动。着眼各个节日特点对辖区重点商户,生活用品、节日产品,旅游市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检查,确保了节假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

(二)专项治理多措并举,有效提升监管成效。截止目前,我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红盾护农专项整治、海鲜冷冻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在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辖区2家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细化了监管目标,补充了日常监管的不足,有效提升了监管成效。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七

情况的报告(模板)。

(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居中)。

(空一行)。

xxx_(群工局):(方正仿宋简体三号)。

正文:(方正仿宋简体三号;行距:固定值36磅)引言:写清上级交办文号(或案件又来)及基本情况(高度重视,随即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了某某进行包案,现已查清事实并回复信访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方正黑体简体三号)。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家庭基本情况等。

二、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方正黑体简体三号)。

(一)xxxxx(二级标题,方正楷体简体三号)。

(二)xxxxx(二级标题,方正楷体简体三号)。

(三)xxxxx(二级标题,方正楷体简体三号)。

三、调查处理情况(方正黑体简体三号)。

(一)关于xxxxx问题处理情况(方正楷体简体三号)经调查,属实(不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予以支持(不支持、支持其合理的部分诉求)。

对信访事项的认定情况及其依据,承办单位的处理意见,回访信访人的情况及信访人意见,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二)xxxxx(方正楷体简体三号)。

(三)xxxxx(方正楷体简体三号)。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方正黑体简体三号)。

对已息诉息访案件可以简单写继续做好跟踪回访等后续工作,防止信访人反弹、重复上访。

对未息诉息访案件主要写化解问题措施、教育疏导措施、落实包案领导等,坚决防止再次到省到京上访。

市场监管案件审核意见范文范本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_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_行政处罚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程序合法,处罚得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按照_《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文书,语言要规范、严谨、完整、科学,文理结构要有逻辑性。

第三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分级管理和合议、回避制度。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规范,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亮证执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卫生监督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对于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一)在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二)卫生监测机构报告的;

(三)社会举报的;

(四)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受理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第六条根据案件的来源、案情、社会危害、社会影响等,将案件分为一般案件、督办案件和重大案件。

第七条在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或卫生监测机构报告的案件,社会危害、社会影响不大,归为一般案件;社会举报的案件,列入督办案件。

督办案件由稽查科负责对案件调查处理进行监督,承办科室(以下称部门)及时向稽查科通报案件进展,并将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报知稽查科。

第八条下列案件,列为重大案件:

(一)拟处以责令停产停业;

(二)拟处以吊销许可证;

(四)影响较大的案件或涉外案件;

(五)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案件;

(六)其他重大、疑难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

第九条所成立专案组调查处理重大案件,专案组由所领导、业务管理科室和承办部门等人员组成,由分管所长牵头负责查办。

第十条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应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立案后一般应在25个工作日调查取证完毕。如遇到案情复杂、重大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调查期限的,应及时报告分管所长批准。

第十一条对已有证据证明的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或调查违法事实时,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案件经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应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提出处理建议,由合议小组进行合议。

第十三条案件实行分级合议制度。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建议罚没款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所合议小组进行合议;罚没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所合议小组和卫生局分管领导进行合议;第八条所列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由卫生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权利。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卫生许可证、处以20000元以上等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程序按《_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有关内容组织。

第十五条案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罚没款金额5000元及以下的,由分管所长审批;罚没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案件,需报卫生局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案件承办部门应加强案件查处质量的内部管理,对案件的办理程序、证据、适用法律及文书质量严格把关。

业务管理科室对部门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各环节行政处罚文书进行审核,未经审核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稽查科对案件办理及文书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承办人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报稽查科,由稽查科报市卫生局相关法制科室备案。

第十八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承办人员应当对处罚执行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及回访,督促被处罚单位执行处罚并认真实施整改。

第十九条行政处罚结案后,及时做好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十条案件承办人员应当遵守办案纪律,对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项进行保密。对办案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承办人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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