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优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5:41:34 页码:7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优质13篇)
2023-11-21 05:41:34    小编:ZTFB

演讲稿是一种用于演讲或演讲比赛的准备稿件。总结的内容要有逻辑性和条理性,避免重复或过多的废话。请大家积极学习这些总结范文,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总结能力。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一

从自治区招办获悉: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各语种各批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据了解,各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为:本科零批次7月6日至11日,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7月12日至13日,自主选拔批次7月14日至15日,本科一批次7月14日至20日,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7月25日至26日,本科二批次7月26日至8月1日,本科三批次提前批次7月26日至31日,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三批次8月7日至8日,本科三批次8月7日至12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8月17日至21日,三校高职批次8月7日至12日,高职(专科批次)8月20日至26日。此外,今年我区将继续对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实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7月19日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共有四次网上征集志愿。

自治区招办提醒各族考生、家长,今年在疆招生院校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蒙受钱财损失。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继续在每天北京时间20时更新当天录取数据并上传至“新疆招生网”,届时考生可通过“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腾讯官方微信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各语种各批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二

1.公办普通高中。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中心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区,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大类,普通生、艺体特长生计划中的六分之五为统招生、六分之一为择校生。指标生计划包含在普通生的统招计划内,推荐生计划包含在指标生计划内。

2.民办普通高中。潍坊行知学校、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滨海国际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潍坊实验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民校生的招生范围主要为潍坊市区;潍坊(上海)新纪元学校(待批)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

3.五星级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生。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潍坊中学面向市区招收排球和武术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科技特长生,潍坊四中面向坊子区和中心市区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特色项目特长生作为统招生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潍坊一中、潍坊七中面向全市招收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师教育科审核后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职业学校。

1.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3+4”教育(简称“3+4”)。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凭中考成绩统一录取后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三年后通过考核测试直接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四年,期间分别享受相应阶段政策,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有4所,分别是:潍坊商业学校、寿光职教中心学校、诸城福田汽车职业中专、潍坊科技中专。

2.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分段培养三二连读教育(简称“三二连读”)。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前三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可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拟转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经联办的高职院校测试或审核后办理高职录取手续,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有12所,分别是:潍坊商业学校、潍坊建设职工中专、潍坊科技工程学校、寿光职教中心学校、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潍坊市工业学校、高密中专、诸城福田汽车职业中专、山东省民族中专、昌乐宝石中专、潍坊科技中专、临朐职业中专。

3.初中起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简称“五年一贯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录取成绩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前三年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两年注册高职院校学籍,并分别享受相关政策。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有11所,分别是潍坊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4.三年制普通中专教育(简称“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可参加对口春季高考,升入相关本、专科院校学习。

5.三年制职业中专教育(简称“职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学制三年,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可参加对口春季高考,升入相关本、专科院校学习。

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3。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三

各普通高校,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7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的目标,现就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重要信息发布和与高校的信息沟通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院校须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7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教育网)或https://(非教育网)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录取期间,各招生高校须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计划〕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7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2、3。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其中,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原“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沈阳音乐学院,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类提前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或http://)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此外,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考生若获得多个招生类型或招生院校填报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入选考生名单;核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名单及其招生院校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05。如高校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1。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对报考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2日前通过艺术校考管理系统向相关院校发放考生志愿数据,7月8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条件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高校应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最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和海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或海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5.公布在提前批次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5所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6.对在第二阶段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且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六、关于注册入学。

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中试行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15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体制、录取审核和档案移交。

1.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考生档案移交。

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到高校报到后,高校须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八、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为了能够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考生名册,请各院校务必在录取后15天内按照实际录取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普高录取费及汇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101005010400002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云南路支行。

行号:103301010052。

附件:江苏省2017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附件:江苏省2017年体育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附件:江苏省2017年艺术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23日。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四

25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就我省今年成考录取工作情况发布消息:我省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目前专升本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高中起点专科的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27日全部结束。

省招考中心同时公布:今年成考的补录工作将于12月15日至16日进行,12月12日考试中心将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上公布招生计缺额情况和补录分数线,凡达到补录分数线的考生,可于12月12日至14日在网上补报志愿。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五

1.招生办在各批次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

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

对降低投档控制线的招生学校,招生办按考生志愿顺序向学校投档。

降分投档时,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新投档。

2.指标生根据各初中校(或全区)分配到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在专业加试合格、中考成绩达线的特长生中:普通高中科技类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体育类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投档,艺术类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等职业学校体育类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艺术类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4.普通高中外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在本批次投档控制线上,已组织英语加试的,按考生中考成绩与英语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组织英语加试的,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5.师范学校在符合学前教育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校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签定协议,然后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如考生不愿签约,则该志愿取消,继续按照考生后续批次志愿投档,学校根据志愿参照成绩递补考生。

6.对有加试要求的职业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规定,可在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或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7.招生学校领到档案后,必须在规定时段内完成阅档和退档,及时将阅档结果提交招生办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档案、退档后补充的档案,招生学校应重新阅档并提交招生办审核。

8.招生学校退档时须签署理由,经联络组审核同意后方可退档。

考生能够正常录取、但要求学校退档的,不予办理。

9.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招生办将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信息,并对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再次投档。

七、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六

紧跟着高考阅卷开始的节奏,浙江省今年高考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表今天也火热出炉了,各个时间点该干什么,亲们可要看清楚了!

1

公布分数线、填报志愿。

(一)文理科。

6月23日左右公布第一批分数线。

6月23日晚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第一批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填报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6月30日-7月6日军检、政审。

7月16日晚公布第二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二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19日-24日军检、政审。

7月23日8:30网上提供第二批名次号查询。

8月2日晚公布第三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三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8月5日-10日军检、政审。

8月9日8:30网上提供第三批名次号查询。

(二)艺术、体育类。

6月23日左右公布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分数线。

6月24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综合分成绩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填报艺术类第一批、第二批及一、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体育类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

7月16日晚公布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分数线。

7月17日晚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综合分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23日8:30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和体育第二批综合分名次号查询。

2

录取。

(一)文理科。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9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9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7月10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0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7月10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0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1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7月11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1日15:30。

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7月12日8:30。

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投档。

7月12日14:00。

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7月12日14:30。

上海纽约大学投档7月12日15:00。

录取结束7月12日16:30。

第一批:

7月14日-7月21日。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7月13日20:30。

符合一批线的高水平运动队投档7月14日14:30。

平行志愿投档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7月16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7月18日8:30。

其他高水平运动队投挡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8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7月19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1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7月21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1日15: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7月21日15:30。

录取结束7月21日16:30。

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27日-7月29日。

第一志愿投档7月2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7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7月2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8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8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7月2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9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7月29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9日15:30。

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7月29日15:30。

录取结束7月29日16:30。

第二批:

7月31日-8月7日。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7月30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7月3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8月2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4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8月5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8月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7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8月7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7日15: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8月7日15:30。

录取结束8月7日16:30。

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

8月13日-8月15日。

第一志愿投档8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3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8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4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8月14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4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8月1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5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8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5日15:30。

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8月15日15:30。

录取结束8月15日16:30。

第三批:8月17日-8月24日。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8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8月17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8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8月19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8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21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8月22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8月2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24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8月24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24日15: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8月24日15:30。

录取结束8月24日16:30。

(二)艺术类。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提供志愿考生信息。

6月28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录取名单确认。

6月28日16:30。

第一批(传统志愿本科):

7月9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0日11:00。

第二志愿投档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1日16:30。

第三志愿投档7月12日8:30。

录取结束7月12日11:00。

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投档7月13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退档录检结束7月13日16:30。

第二批(平行志愿本科):

7月14日-7月21日。

平行志愿投档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7月16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8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7月19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1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7月21日14:30。

录取结束7月21日16:30。

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投档7月30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退档录检结束7月30日16:30。

第三批(平行志愿高职专科):

7月31-8月7日。

平行志愿投档7月3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8月2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4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8月5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8月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7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8月7日14:30。

录取结束8月7日16:30。

(三)体育类。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

按拟录取名单投档录取7月12日16:30前。

第一批(平行志愿本科):

7月13日-7月21日。

特招生投档7月13日8:30。

特招生录检结束7月13日16:30。

平行志愿投档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7月16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8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7月19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21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7月21日14:30。

录取结束7月21日16:30。

第二批(平行志愿高职专科):7月30日-8月7日。

特招生投档7月30日8:30。

特招生录检结束7月30日16:00。

平行志愿投档7月3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1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8月2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4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8月5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8月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8月7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8月7日14:30。

录取结束8月7日16:30。

(四)高职单考单招。

一、提前批:

6月29日按1:1比例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提供温州和丽水市定向培养符合条件的有志愿考生名单。

7月1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反馈温州和丽水市教育局签约考生名单。

7月2日完成录取。

二、普通批:

平行志愿投档7月2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3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7月4日晚上。

填报征求志愿7月5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6日11:00。

服从志愿投档7月6日14:30。

录取结束7月6日16:30。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七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在市委市府、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结束,共录取考生4.4万余人,其中本科阶段567所院校录取考生3.7万余人,高职(专科)阶段99所院校录取考生0.7万余人。

今年本市合并一本、二本批次,扩大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范围,为明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录取工作得到各招生院校的大力支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人数创近十年新高;本科艺体批、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均有一定程度的增招。从录取结果来看,实现了本市确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不降低、本科招生录取率不降低、高水平大学招生录取率不降低”的'工作目标。

一、二本合并显著提高了院校的投档满足率,增加了考生的录取机会。今年本科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人数比去年减少四分之一;考生的总体志愿满足率达到95%以上;多所往年被列入征求志愿的外省市高水平大学今年在征求志愿前就完成了招生计划。

高招录取工作事关千万考生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今年本市延续往年传统,邀请考生代表参观高招集中录取现场,了解高招录取进程;对各阶段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名单均网上公示,根据高招进程及时发布高招信息(累计7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今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范围扩大且安排在考后填报的特点,本市首次在志愿填报前公布各校初审合格考生的5分段频数表;同时在每次征求志愿填报前,也及时公布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成绩分布情况,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作参考。

此外,市教育考试院改版“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优化结构内容,加强技术支撑,使各类招考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传递给考生、家长;改进高考学科成绩复核的结果呈现方式,从原有的仅提供学科成绩总分,改为既提供总分,也提供客观题得分和主观题得分;对录取结果的查询除了告知所录取院校信息外,还提供所录取的专业信息。

集中录取阶段咨询接待工作从6月28日开始,每天接待考生来电来访,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现场接待500余人次,接听来电8000余次,回复网上提问300余条。咨询接待人员热情帮助来访者熟悉招考政策、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得到一致肯定。集中录取阶段的咨询接待将持续到8月16日,之后将恢复至常规接待时间(每周二13:30~16:00、每周五9:00~11:00)。

1.被录取考生须自行领取本人纸质档案,详见《关于考生领取个人纸质档案的通知》。

2.被部分外省市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得一次性经济补贴,有关补贴资格、领取办法详见《关于考生领取一次性经济补贴的通知》。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八

7月9日,铜陵学院召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倪国爱、副院长童健出席了会议,校办公室、纪委、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倪国爱主持。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首先对今年招生宣传、招生组织机构的结构和职责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解读了我省今年的普通本科招生政策。为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专门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网络安全与技术支持组、保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会上,各院部负责人相互交换意见,为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建言献策。

童健指出,招生工作是大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各环节工作,注重细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纪律性和招生程序的规范化,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的后勤保障,保证电力充足,网络通畅,做好应急准备。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最后,倪国爱就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他强调,招生工作是头等大事,必须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招生现场纪律管理,坚决执行“十公开”、“六不准”、“30个不得”,落实好“阳光招生”。各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招生工作提供硬件、网络、电力等条件保障。精心设计制作录取通知书装袋材料,突出个性,严格依照省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落实好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的各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文悉,铜陵学院今年计划招收5220人(含对口招生300人和专升本320人),计划总数较2018年增加220人。

文档为doc格式。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九

院校(招生方向)。

招生省份。

科目类型。

所在批次/段。

最低录取分。

最低位次。

2021。

宜春学院。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554。

18097。

2021。

宜春学院。

安徽。

文科。

本科二批。

552。

26857。

2021。

宜春学院。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542。

20712。

2021。

宜春学院。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541。

20934。

2021。

宜春学院。

海南。

综合。

本科批。

536。

22041。

2021。

宜春学院。

江西。

文科。

本科二批。

536。

23917。

2021。

宜春学院。

云南。

文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533。

24026。

2021。

宜春学院。

辽宁。

历史。

本科批。

524。

15332。

2021。

宜春学院。

贵州。

文科。

本科二批。

523。

20378。

2021。

宜春学院。

重庆。

历史。

本科批。

519。

19222。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历史。

本科批。

518。

30434。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历史。

本科批。

518。

28645。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历史。

本科批。

517。

24690。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516。

111300。

2021。

宜春学院。

四川。

文科。

本科二批。

515。

34178。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历史。

本科批。

514。

26255。

2021。

宜春学院。

福建。

物理。

本科批。

510。

48177。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历史。

本科批。

508。

36213。

2021。

宜春学院。

天津。

综合。

本科批a段。

507。

32021。

2021。

宜春学院。

河北。

历史。

本科批。

506。

33531。

2021。

宜春学院。

天津。

综合。

本科批a段。

505。

32449。

2021。

宜春学院。

福建。

历史。

本科批。

504。

17745。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503。

83429。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历史。

本科批。

503。

47875。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503。

79241。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历史。

本科批。

502。

39845。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历史。

本科批。

502。

48439。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501。

131746。

2021。

宜春学院。

天津。

综合。

本科批a段。

501。

33271。

2021。

宜春学院。

重庆。

物理。

本科批。

501。

58788。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8。

136814。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6。

138913。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495。

86775。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4。

142299。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494。

87680。

2021。

宜春学院。

福建。

物理。

本科批。

493。

56719。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493。

88644。

2021。

宜春学院。

福建。

物理。

本科批。

491。

57748。

2021。

宜春学院。

广东。

物理。

本科批。

490。

148366。

2021。

宜春学院。

湖南。

物理。

本科批。

487。

94286。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86。

74678。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83。

76117。

2021。

宜春学院。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83。

60409。

2021。

宜春学院。

广西。

文科。

本科二批。

481。

23287。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81。

77154。

2021。

宜春学院。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79。

82351。

2021。

宜春学院。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78。

128370。

2021。

宜春学院。

河南。

文科。

本科二批。

477。

85681。

2021。

宜春学院。

山东。

综合。

普通类一段。

477。

66。

2021。

宜春学院。

山西。

文科。

本科二批b段。

476。

21812。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74。

80638。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74。

80638。

2021。

宜春学院。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73。

87873。

2021。

宜春学院。

辽宁。

物理。

本科批。

473。

54638。

2021。

宜春学院。

河北。

物理。

本科批。

472。

113947。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471。

114984。

2021。

宜春学院。

湖北。

物理。

本科批。

471。

8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470。

115899。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470。

115899。

2021。

宜春学院。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70。

189083。

2021。

宜春学院。

江苏。

物理。

本科批。

466。

119481。

2021。

宜春学院。

甘肃。

文科。

本科二批k段。

459。

18651。

2021。

宜春学院。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34。

12561。

2021。

宜春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33。

30070。

2021。

宜春学院。

山西。

理科。

本科二批b段。

429。

81340。

2021。

宜春学院。

广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27。

78949。

2021。

宜春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26。

31364。

2021。

宜春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22。

32124。

2021。

宜春学院。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19。

32613。

2021。

宜春学院。

安徽。

理科。

本科二批。

418。

154528。

2021。

宜春学院。

贵州。

理科。

本科二批。

398。

97165。

2021。

宜春学院。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k段。

375。

67497。

2021。

宜春学院。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374。

52141。

填写志愿应该注意什么。

1、注意学校的特殊要求。

志愿填报中,要注意学校的特殊要求:军校、国防生需要政审、军检;国防生还要了解其定向的单位。部分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语言类学校对部分省市有口语要求,有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等。

2、在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本院校。

少数考生和家长对三本批次院校抱有偏见,感觉三本院校就是高学费,其余的没有什么优势,如果考生成绩在三本成绩,很多考生和家长主动放弃三本,直接填报专科,其实这种做法并不科学。

三本院校包括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其中独立学院占大多数。独立学院是依托普通高校举办的,其中大多数是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普通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比较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就读三本学校同样是考生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途径之一,而且一些三本院校的就业前景比较好。不可否认,由于三本院校类型较多,学校办学实力参差不齐,考生在选择三本院校时,要注意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十

重庆招考信息网对外公布,重庆市2010年普招录取情况统计,以下为信息全文:

1.按类别分:普通文理类录取124924人,体育类录取1177人,艺术类录取8204人,三校高职类录取5562人。非统考类录取14701人。

录取137人;体育本科第二批录取630人,比原始计划增加80人,增幅14.55%;体育高职(专科)录取291人,比原始计划增加23人,增幅8.58%;艺术本科(美术)录取2431人,比原始计划增加497人,增幅25.7%;艺术本科(其他)录取1469人,比原始计划增加300人,增幅25.66%;艺术高职高专(美术)录取3143人;艺术高职高专(其他)录取536人。

3.按院校层次分(不含艺术、体育):重点本科录取19911人,一般本科录取47396人,高职(专科)层次录取58061人。

4.按考生属地分:录取新生中,农村考生占总录取人数的61.98%,城镇考生占总录取人数的38.02%。

5.港澳高校录取情况:今年,香港、澳门高校共在我市录取新生70人,比去年增加27人。其中,已作来源计划在我市招生16人,香港自主招生高校在我市招生41人(其中,香港大学17人、香港理工大学16、香港浸会大学4人、香港教育学院3人、香港树仁大学1人),澳门高校在我市录取新生13人。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十一

为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威政办发〔2008〕22号、威政办发〔2014〕4号、市教育局威教基字〔2009〕6号、威教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编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认真执行“3+4”师范本科、“3+4”高职本科、五年一贯制大专、三二连读大专招生计划。

二、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户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导致不能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初二学生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学科考试报名;初三学生参加历史、生物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报名;初四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报名。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间未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等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补考报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术、地理等学科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重考报名。考试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区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具体负责。

(一)考试科目。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十二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普通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线”)。

高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时,高校应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高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各高校要结合网上录取的特点,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北京市高招办指导监督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

(二)录取依据。

本科招生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考生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的要求方能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四)对残疾考生的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

(六)录取名单备案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高校须将在京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北京市高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北京市高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已录取考生须向高校提供纸介质档案,纸介质档案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和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格检查表等考务档案。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单位领取,入学报到时交给招生高校。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纸介质档案相对应部分内容一致。各区高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单位进行组档。

(八)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范文范本篇十三

1.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1名,省级二等奖或第2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3名者加5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1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2名者加10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1名者加20分;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可免试进入高中。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县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获得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免试进入高中。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者加5分;获得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者加10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者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持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加10分。

5.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按照2012年1月6日下发的《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创新类、体育类、艺术类方面的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集体比赛项目的成绩需经过对比赛原始记录的查阅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确认。体育加分仅限于学生在初三、初四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其它加分为初中段取得的成绩。初四学生上述成绩认可截止到5月20日。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复计算。

各学校、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汇总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在校园网、区市教育网、市教育局网站三级公示,公示的时间各为10个工作日,同时,要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公示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参照国家和省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精神,自2016年起,严格控制我市中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八、组织领导。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