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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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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优秀8篇)
2023-11-22 22:35:26    小编:ZTFB

方案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执行的质量和效果,所以在制定方案时需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控性。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目标和要求。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的过程,所以在制定方案时也要考虑到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方案的可持续性是制定方案时需要关注并考虑到的因素之一,我们要确保方案的长期有效性。通过对方案实施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方案制定的规律和经验。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一

为深刻汲取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重点:

(1)居民住宅小区是否按照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和集中停放场所;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整治。整治重点:

(1)电缆井、管道井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封堵或破坏的;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

(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4、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整治重点: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6、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整治重点:

(1)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7、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整治重点: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

(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1、督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办所、社区(村)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二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三

为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食品、餐饮公共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有效落实食品、餐饮公共安全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及经营者主体责任,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卫生的食品、餐饮消费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通过全面排查、重点突破、督查督办、严惩重处、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危害餐饮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食品、餐饮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落实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

工作重点是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重大活动举办单位、集中聚餐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经营单位。

以各级各类食堂、集中聚餐等人群集中的单位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消费环节集中消毒餐用具生产经营、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售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等为重点环节,以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为重点品种,以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全面检查、有效整改、严厉查处、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危害餐饮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区食品、餐饮经营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

12。

28。

日下午。

17。

点前将实施方案、部署落实情况报送区食安办。

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百日专项行动,确保此次行动落实到位;教育、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内各级各类食堂和餐饮单位等集中聚餐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餐饮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农经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等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行动方案,全覆盖进行检查,要列出辖区单位清单,明确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对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要给予其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专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效措施,将专项行动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机制。区政府将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表彰。

(一)区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百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排查本地餐饮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机关、事业单位等主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涉及餐饮安全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是:强化许可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强化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的食品安全条件,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管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及采购使用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筷子的经营行为;对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无证照经营;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晨检制度,严厉查处聘用无健康证明从事餐饮加工制售行为;强化餐饮单位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行为;规范餐饮单位加工操作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三)区卫计局负责对餐饮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对各级各类食堂和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并做好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应急准备,开展应急演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隐患,科学准确评估,进行预测预警。

(四)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等学生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主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食堂、救助站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主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主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来水安全供水的监督检查。

(七)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管理。

区政府对辖区食品、餐饮公共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督查问责、经费保障,将百日专项行动列入

2016。

年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百日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通过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解决好餐饮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抓好落实。区直相关部门要制定本系统的行动方案,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督查、考核、问责。

百日专项行动作为

2016。

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底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建立督查督报制度,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工作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主管部门不履行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责任,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重大食品、餐饮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对经营单位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开展餐饮安全自查自检,未取得经营许可仍然从事食品经营,拒不办理许可证或拒不接受监管部门检查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行动期间,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餐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实行周报制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每周五下午

17。

点前将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食安办,信息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联系人:曹扬。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四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

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

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

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

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五

2015。

2015。

26。

号),结合区委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着力健全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事件处置水平,确保我区社会大局稳定,现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2015。

年龙湖区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系统“统筹、协调、补不足”的工作职责,有效防控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

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确保今年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通过开展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及时有效排查和消除我区大多数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我区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构建公共安全事件常态防控、动态监管、高效处置的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地街道(镇)的主体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街道(镇)的主体作用、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合力。

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存在的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认真梳理分析,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防控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治标更要治本,实现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宣传、教育、科技等多种手段,实施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对各种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

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等。(。

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事件等。(。

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为避免职能交叉、工作重复,涉及到其他“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范畴的公共安全事件,如环保问题、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由各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归口负责,不纳入本行动方案的范围。

成立龙湖区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应急委副主任、区党政办主任杨钟元同志担任组长,区党政办副主任潘宣丰同志、区应急办主任韩利群同志担任副组长,水务局(三防办)、经信局、农业局(森林防火办)、卫计局、食药监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道(镇)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由韩利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联络、资料报送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本地本单位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配强配足工作力量,确保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行动所涉及的区原有指挥协调机构(区应急委、三防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消防安全委、食安委、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等)要按照原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区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为临时机构,负责对本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区主管部门承担主导责任,负责对主管领域内可能给公共安全领域带来严重危害的问题进行情况摸查、解决问题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重大个案协调督办。各部门主管领域分工如下:

区水务局(三防办):干旱、暴雨、高温、台风、寒潮等。

区经信局:交通运输事故、地震等。

区农业局(森林防火办):森林火灾、动物疫情等。

区卫计局: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区食药监局:食品安全事件。

区消防大队:火灾。

区国土分局:地质灾害。

各街道(镇)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排查化解本辖区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少数事权不在本级管辖的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协调处置。

按照市府办《关于印发。

2015。

2015。

26。

号)要求,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专项行动工作分为。

4

个阶段推进:

2015。

各地、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系统所有单位、场所、区域有关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以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为切入点,采取村(社区)网格巡查、公众举报核查、单位自查自评、执法部门监察、专家会商分析、联合督促监察等多种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全面登记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类型、所在位置、可能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级别、可控程度、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滚动排查和边排查边化解,有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地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可能给公共安全领域带来严重危害的风险隐患,确保实现“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总目标,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区委、区政府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全区“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症下药”,确保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盯得紧、预得早、防得好、控得住,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

对各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亲自抓,排查一定要广、要细、要深,通过精细组织、深入排查,摸透情况,按社区(村)、街道(镇)、区逐级分类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要落实包案到人,做到每案一策、每案一人,并进行跟踪督办。

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要把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各项工作与加强民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群众工作与正确引导舆论结合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结合起来,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工作。

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有偿举报制度,探索依托有关行业举报投诉电话、微信、设立举报邮箱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获取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信息及时更新本地区、本系统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电子数据库,动态管理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

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要对同类共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出台相应政策举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龙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要求,科学制定本行业、本领域主管涉及的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推动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区领导小组将加强领导,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检查督导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各街道(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将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

1

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15。

5

6

日前将有关排查情况报告同相关表格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办;联系人:陈钢;联系电话:

88260625。

)。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六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质协,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质协,各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质协,兵团质协,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决定》以及《关于做好20**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决定委托自治区质量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20**年度“专业服务社会,质量追求卓越”的宗旨,活动将组织质量专家深入不同行业和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义务宣讲、质量诊断、质量咨询和品牌培育指导,组织企业参与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二、活动内容。

主要培训全面质量管理、q小组活动、品牌建设、企业管理创新、现场管理、班组建设、顾客满意度测量与投诉处理等有关知识。

三、活动类型。

(一)本次活动委托自治区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二)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兵团质协根据本地、本系统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填写《质量专家授申请表》(见附),向自治区质协反馈培训建议和需求。

(三)自治区质协根据各单位需求制定授方案,负责聘请和委派专家前往各地进行授。

(四)授方案确定后,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兵团质协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每次培训参加人数不少于0人)。

(五)大中型企业(集团)如参加培训人数超过0人,可自行填写《质量专家授申请表》,向质协反馈培训需求。自治区质协将酌情安排企业专场质量培训,或组织有关质量专家赴企业进行质量咨询、品牌培育诊断工作。

五、其他事宜。

此次“质量专家企业行”系列活动,不向参与单位及个人收取费用。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兵团质协及有关企业于20**年9月29日前将《质量专家授申请表》反馈自治区质协。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联系人:巴xx。

联系电话:xx。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七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县饮用水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流行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从月下旬至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县饮用水企业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监督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县饮用水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和饮用水经营单位。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对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饮用水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企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饮用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进货渠道和市场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内无照经营饮用水的问题;建立饮用水进货台帐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质监、工商、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在全县掀起饮用水专项整治高潮。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从月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2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的底数。对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做好分类,对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无证饮用水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并积极准备申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规模小,生产场地和卫生条件差,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小作坊式的生产点,坚决依法取缔。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左克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汤杰、质监局局长何万英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卫生、供电、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万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居委会,落实到机关、企业和经营门店。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饮用水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引发恶性事件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作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传递。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进一步宣传我县在狠抓饮用水质量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饮用水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加强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随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于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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