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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 延期拆除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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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 延期拆除申请书(9篇)
2023-01-17 08:47:2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一

您好!

提笔先祝贺我们的公司在一天天壮大,我个人的潜力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在这段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岁月里,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帮忙。同时也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忙。

我是20--年5月进入公司的,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重视,为我带给了这么好的工作环境。使我迅速的融入到工作中去,跟同事们打成一片,自加入公司以来,始终以快乐饱满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一向认认真真、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我应尽的职责。在本月底除正常上班时光外我又多兼了喷油漆的工作,每一天加班时光比较长。虽说辛苦但我力求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将工作做到最好。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因此我向您提出涨工资请求,期望领导对我的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此刻的工作资料及质量还未能到达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期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推荐,让进。我今后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我潜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思考,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用用心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这不是我惟一的追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违法。

2、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__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_]字第030__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__年,舒城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舒城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舒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__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__—20__),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舒城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日期:

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__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__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__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1、证据不足。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

负责人:

被申请人:

负责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__号关于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__号关于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__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__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__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__年10月8日上午__受伤当时,__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__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__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__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__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__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__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__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__操作旋切机,__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__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__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__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__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__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__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__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__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县__中板厂

20__年x月__日

个人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书篇4

申请人:_

被申请人:_

申请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备拆迁裁决必备的前提条件——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这说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的依据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据此,裁决程序的适用,其前提条件也必须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申请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体土地上的,因而,其拆迁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其裁决,亦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被申请人不具备裁决的主体资格——不是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第三裁决缺少法定的依据——《评估报告》和《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补偿标准不合理。

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所谓的补偿,就只能是被申请人杜撰的结果。

第四剥夺了申请人的补偿选择权。

第五裁决的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而被申请人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程序违法,理应予以纠正。

2、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中止裁决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裁决的依据,是《房屋拆迁许可证》合法,而《房屋拆迁许可证》合法的依据是核发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合法,此前,申请人已经就西安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现在,该案尚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依据“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应该中止裁决的规定,被申请人应中止裁决。

综上所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申请人特提出以上复议请求,请贵厅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人:

日期: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三

原告:,男,汉族,生于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xx4年x月xx日,汉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年xx月xx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xx年x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x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四

(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_______________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

_________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_____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_______________撤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五

原告: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邮编),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六

申请人:张京四,男,1959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屏南县代溪镇往里村新村83号。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罗源县白塔长基强风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原诉求第二项包括的“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如下:

一、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合计人民币19238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罗源县白塔长基强风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因原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及伤残抚恤费等合计人民币652940元”中包括工伤待遇赔偿款192380元和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对被告“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的诉请,但保留另案单项起诉被告赔偿伤残抚恤费的权利。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请求贵院准许!

此致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8月10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七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辽宁省沈阳市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天津市南开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_________________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__年2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__年3月__________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八

xx县人民政府:

x年以前,xx县城土地市场较为混乱,城区土地市场无序开发、非法转让土地、农民私自出卖农地、乱搭乱建等现象十分突出,土地管理严重失控,严重破坏了我县的经济环境,阻碍了经济发展,甚至造成了国家土地资产的严重流失。x年以来,我县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对土地全面实行垄断管理,在“堵”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我县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等土地市场配套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我县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我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

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逐年被征用,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就业、就读、婚嫁等人口大量涌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加上严格实行县城规划区内农民零星批建冻结制度,农民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为有效解决“疏”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曾下发了广府字[]59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城规划区内住房困难农户建房意见的通知》和相关会议纪要以及新农村建设文件等,解决了部分失地农民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但由于土地征用、拆迁整合、部门协调、政策的变化、“堵”的时间跨度长、住房困难户数众多等原因,同时“疏”的工作又是一个循序渐进、陆续解决的过程,因此,几年来,出现有些虽然安置了,但手续没有完善;有些虽然安置了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却正待安置;有些地刚征下来但新政策又出台了,致使按照原有政策的一些问题没有实施到位。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建房相关证件未办理到位。部分失地农民安置的建房、老村庄整合(城中村改造)安置的建房、新农村建设和住房困难户的安置建房等,虽经过县政府批准同意,但仍然有部分农民的相关建房证件至今尚未办理。二是广办发[]68号文件《关于县城规划区管理与执法工作意见》出台后的遗留问题。在新政策出台期间,经过多方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一些原来难度较大征地和拆迁问题陆续得到解决。但这些被征地的农民和拆迁户,认为在建房安置上要维持政策的连续性,要求相同情况、相同性质的同一地段,应该同一政策给予安置,即仍然按原来的安置方式给予妥善安置。为了不引发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街道请示:原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同意的,有依据的,按原办法处理。新发生的,一律按新政策办理。现将我街道各社区急需解决的遗留问题的情况具体请示如下:

一、北门社区

北门社区樟树底住房安置点系老村庄整合、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三点合一的安置点,依据广府字[]59号《关于印发xx县城规划区住房困难农户建房意见的通知》和x年11月25日《xx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新农村建设有关精神,在县规划建设、国土、监察等部门的规划论证、监督下,于x年开始启动。目前为止已安置56户,用地面积6270m2,尚有23户住房困难户未安置。由于安置过程情况复杂,故对安置建房户的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等各种证件至今尚未办理,建房户意见很大,请求县政府同意相关部门予以办理建房证件。

二、裕丰社区

裕丰社区纯农民户数达664户,大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目前,县大塘路拓宽改造时有一大部分的拆迁户和被征地农民尚未安置。为此,裕丰社区依据广府办抄字[1997]65号抄告单、广府办字[1997]47号文件、广府字[]59号、永府发[]22号文件、永府发[]38号等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成立了城中村改造住房困难户安置理事会,按照上级有关住房困难户标准认定的文件精神,进行实地丈量、调查核实,全社区共有住房困难户和大塘路拓宽改造拆迁安置户118户,拟分别在前山畈(已建5户,未办证)、庙边、二里亭水库底三个安置点进行妥善安置,请求县政府批准同意。

三、大塘社区

为妥善解决大塘路拓宽建设和县自来水第二水厂源头建房户拆迁安置,切实解决东山头自然村用水难、交通难等民生问题,经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在第二水厂对面的山地上征用土地进行安置,即东山头综合安置点。该安置点由县“三非”整治办统一部署,项目指挥部负责协调,土地征用手续由县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工作由居委会负责落实,理事会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至x年6月,该安置点整地基本完毕,共有地基99直,安置计划报请县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同意。目前已安置23户,但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等证件均未办理,请求尽快给予办理。同时,根据x年9月11日上午,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精神,属大塘路项目指挥部的配套资金请求拨付到位。

四、南山社区

1、许家山新农村建设点:x年许家山自然村被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该试点村有109户纯农民,当时村庄环境脏、乱、差,交通不便,农民建房杂乱,且有许多危房和障碍房。社区根据建设规划要求,投入资金近70万元,建成了一个长达900米的环村公路,通过拆迁、整合,规划征用了一块面积约5亩的土地,拟用于安置拆迁户和住房困难户。但由于多种原因,该地块的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至今未办,如今出现一边土地闲置,一边群众急待安置建房的局面。对此,当地群众意见很大,不稳定因素突出。为此,请求县政府批准同意办理该地块相关用地手续。

2、南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县分管领导批示和广国土资字[]13号文件精神,县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经县政府同意,在广管线北侧、南山中学对面位置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2113m2。在征用该地块时,周边的剩余土地变成边角地块,群众无法耕种,要求一并征用,征用面积约1500m2,土地已于x年征用,用于解决江家组群众住房困难户安置,计划安置16户,请准予启动。

3、南山停车场:x年为策应我县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当时的客运停车布局安排,县政府要求在南山新建停车场,资金由南山居委会筹措,产生效益归南山居委会偿还借贷。为此,南山社区投入资金120万元。x年,因城市交通布局需要,上级要求该停车场停用,搬至交通局。由于该停车场经营时间短,效益欠佳,致使投资无法收回,居委会债务沉重。为解决社区经济债务,结合解决抱坞坑村民小组的住房困难户安置,经居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拟在停车场内安置当地住房困难户42户,请予批准。

4、樟坞场新农村建设点:x年,根据规划要求,需拆迁部分群众的危房和障碍房,建设一个公共活动场所。为此,社区征用土地17.7亩,安置住房困难户和拆迁户36户。由于未及时办理相关证件,造成建房户意见很大,请求县政府同意相关部门予以办理建房证件。

五、麦园社区:

根据x年11月25日《xx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和x年4月29日县分管领导批示精神,以永丰街道麦园社区为试点,开展城中村改造、老村庄整合。经调查摸底,麦园社区共有233户住房困难户,至今已安置68户,但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等证件尚未办理,建房户情绪较大,请求县政府同意相关部门予以办理建房证件。剩下的住房困难户安置工作,通过街道、社区共同努力,正陆续做通一些拆迁户和征地户的工作,但整个安置点需要基础设施配套,要收取建房户基础设施的成本分摊费。为此,请求县政府同意社区按原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标准进行收取基础设施配套成本分摊费。

妥否,请批示。

x年九月二十七日

请求延缓拆迁申请书简短九

申请人:叶__,女,1981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

住址:__市__巷20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__、蔡__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叶__

申请时间: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2年2

申请人:秦某,男,_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_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 住所:济阳县__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__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__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2年3

申请人:

20__年10月26日

赔偿清单

1、医疗费:73040.62元

2、护理费:10875元(住院55天,出院后卧床90天,共145天,每天75元)

3、误工费:19505元(住院55天,出院后休息180天,共235天,每天83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825元(住院55天每天15元)

5、营养费:3000元

6、交通费:3503.5元

7、残疾赔偿金:141597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2161元;27359×20年×20%=109436元;109436+32161=141597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9、伤残鉴定费:1200元

10、摩托车损失:4000元

合计:267546.12元

被告已垫付医疗费75964.62元,三被告还需要赔偿191581.5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清单

1、父亲:

2、大女儿:

3、小女儿: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2年4

申请人:乐__,男,__年x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__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__、被告__和被告__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__、被告__和被告__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敬礼!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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