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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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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汇总8篇)
2023-11-21 15:31:12    小编:ZTFB

"总结是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归纳,是我们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我们应该为之努力奋斗,不轻易放弃。这些范文反映了不同领域和主题的总结方式,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一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概况。

1.1出租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

1.2乙方承租该房屋的使用目的:住房。

1.3房屋现状描述:。

1.4房屋内甲方提供的家具、设备明细:

二、租房期限。

2.1双方约定的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

2.2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续租的通知,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协商的期限延长租期限。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4租期到期,乙方未向甲方发出续租通知并继续使用,且甲方未明确表示反对的,视为双方签署了不定期的租住合同。

2.5不定期限的租住合同,任何一方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均应于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通知,以便对方有合理的时间安排相应事宜。

三、租金、费用及其支付和负担方法。

3.1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押金共元。租金在租期的第一年于提前7日按季度支付,一年后于提前7日按半年支付。在乙方租赁的两年期限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月租金不予调整。

3.2承租房屋的水、电、天然气、光纤、通讯、网络、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方法为: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自租赁期限起算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起算日之前的各项费用,甲方应当结清。)。

3.3在租赁期间,电灯,水龙头,家具,电器,门窗等出现的损毁和修善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4.1甲方。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或具有向乙方出租的合法、有效的权源;。

(3)甲方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保证该房屋在交付时不存在危及乙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水、电器、煤气设备或物品。

(6)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披露与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房屋有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在乙方提出有关疑问时负责及时解答,但与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无关或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的疑问除外。

(7)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提前15日向乙方发出书面的通知。

(8)为乙方便利使用房屋,且乙方提供要求时,为乙方提供合理且必要的协助。

4.2乙方。

(2)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损毁的,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遵守社区规约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社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社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社区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市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或其中的某一部分进行转租或自行决定与他人合租。甲方同意转租或合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长于本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且乙方需就全部承租范围及该合租人实施的与承租有关的行为向甲方负责。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擅自转租或与他人合租的,转租或合租合同无效,乙方应当按照转租或合租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善或添附,尤其在涉及建筑主体及建筑承重结构变动时。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房屋改善或添附的,添附或改善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房屋改善或添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按照损失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组织或进行传销、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甲方可以解除。

租赁合同。

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如乙方违反该约定,擅自处分承租房屋或甲方所有的物品且未经甲方追认的,处分行为无效,乙方须按照相关问题牵涉的所有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擅自迁移水电煤气仪表、管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9)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天然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如因此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房屋使用目的。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2)在房屋租期限内,乙方发现第三人对房屋实施侵害行为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13)乙方应保持承租房屋的清洁、条理。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

五、房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与责任划分。

5.1乙方应学习各类水、电器、天然气设备的使用说明,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5.2乙方对下列原因引起的房屋倒塌、漫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1)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添附、对建筑主体或建筑承重结构进行变动的;(3)因乙方故意、过失、不当或不规范操作造成的;(4)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管线、仪表的;(5)乙方自行购置的水电气设备存在质量瑕疵、质量不合格或者与甲方提供的接口、荷载不匹配造成的;(6)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

六、退租。

6.1以下情况发生时,双方办理退租及结算:(1)本合同租期满(或租期经延长后期满);(2)合同解除。

6.2退租时,双方均应到场清点物品、查验房屋情况、移交各种手续、证照、钥匙,并办理最终结算,乙方应当在结算当日支付欠付租金及依约应由乙方负担但未付的各种费用、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

6.3乙方应当在租期满或合同解除当天内将自己的物品搬离承租房屋。乙方未按期搬离的,甲方有权在事前通知后将乙方物品运至房屋附近通知指定的地点,乙方物品在运至指定地点后的风险及甲方搬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行使该权利时应当:(1)给予乙方合理的腾退时间并适当考虑乙方的实际情况;(2)搬运中不得故意毁损乙方物品;(3)放置地点应当合理;(4)不得将乙方物品非法据为己有;(5)充分考虑天气因素,尽量减少对乙方物品不必要的损害。甲方违反本条第(2)至(4)项约定的,应当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6.4乙方未付清上述应付款项,且或有逃避债务可能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相应物品。但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乙方欠付的款项总额。

6.5乙方退租时,须将屋内尽量恢复成租房时的样子,并保证房屋和墙面干净整洁,所有家具家电等能正常使用方可退租。如违反约定,甲方可扣下乙方所交的租房押金。

6.6合同期限未到时乙方要求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

6.7乙方退租后,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房屋或物品造成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乙方赔偿。

七、房屋毁损、灭失风险。

7.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及责任分担。

8.1当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援引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或责任承担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它责任。

8.2当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援引本合同相关某一条款或几个条款(约定)同时或择一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它责任。

九、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5天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5天的,对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6)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2条第(4)、(5)、(7)、(8)、(11)项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9)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享有解除权;。

十、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双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见本合同签字盖章部分。

双方确认下述所有联系方式均是通畅、可达的。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或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发送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其他文件。按照邮寄地址发送文件后第叁日起,将视为送达。使用传真、电话方式的,传真成功发送或通话之时视为送达。但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该文件或通知未送达的除外。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房室间或场地平米、(分清出让的界限范围)。

第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宣传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及要求,并督促乙方落实。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场地的界定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

规章制度。

严禁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有污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条,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人员、设备进行教育和检查。使用国家监管的设备工具必须经过国家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后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乙方从事特殊行业及人员密集的行业应制定本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演练,做到紧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严禁吃、住、生产同时存在,对使用的用电设备、线路、取暖炉具等应按要求严格管理。严禁加大用电保险熔量和私改乱拉电气线路。针对生产经营的情况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第八条,乙方发生伤亡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火灾及经济损失后果自负。因乙方原因及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周边单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的同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如果变更承租人或改变经营性质,需重新签定协议,本协议在承租期限内有效。

第十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商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

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1.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1.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1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2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3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2.4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2.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2.7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日期: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加油站与,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切实做好各自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签订本协议。

1、甲方拥有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加油站与乙方建设的为毗邻单位。

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1)以甲方加油站西侧围墙为双方责任区划分界限;

2)双方共同使用进站口及站内道路、出站口及站内道路。其安全责任的区域划分遵从上条的划分原则。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人员和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1)、严禁任何一方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区域;

(3)、进入对方区域的人员应遵守对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区域内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7)、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作面交接部位安全管理避免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9)、双方均有义务在对方遇到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时,积极调用本单位应急物资,根据各自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救援行动。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自留存一份,现场站内各自分别存放一份。

甲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三

(2)[乙方](经销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融资监管项目中,对货物存放仓库租赁以及货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协议项下货物均指“《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乙方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有限公司和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确定在项目的运作中,甲方作为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监管责任的实际履行方,全面租赁乙方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作为银行质押货物的保(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并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履行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甲方另行派驻监管人员到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甲乙双方签署本“仓库租赁及保管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各方在监管仓库租赁、货物保管与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中,甲方的监管责任限于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货物出库进行监控以及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

第二条 仓库租赁

1. 仓库地点:乙方将位于 仓库,出租给甲方作为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乙方如需将货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场地,需经过银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应保证仓库权属不存在任何问题,如因仓库权属存在争议而导致甲方或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限:仓库租赁期限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随着该协议期限的延长而延长。

3. 租赁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仓库租赁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仓库管理权:甲方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乙方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

5.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免费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住宿场所。办公场所要求位于监管场地,有电话线路,可安装宽带网络或adsl。

第三条 仓库安全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仓库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 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因仓库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失少、损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仓库安全系指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

3.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须根据存放货物的属性做好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4. 甲方在仓库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有关仓库安全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第四条 货物监管

在合同开始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根据货物库存价值不同,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新的货物到库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甲方核对确认货物重量和发票后,将入库信息反馈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时新到货物方正式计入库存货物。

2.货物的进出库需要经过甲方监管人员和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日的货物库存日报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对货物进行抽查盘点或者全面盘点。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可能不足的警报。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或抽查盘点。

4)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1)乙方不得擅自办理出库,而应当严格依据甲乙双方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办理出库并进行保管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不足的警报。

2)当乙方符合三方协议中提取质押货物条件时,在甲方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发的有效单据解除该数量货物的质押监管后,乙方可对该部分的货物进行出库。对于未解除质押监管的货物,乙方仍应履行好保管职责,不得私自出库。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并对进出乙方厂区的货物进行监控。

第五条 货物保险

1. 乙方自行负责对仓库存放货物(含质押监管货物)的保险事宜,并将投保资料复印留甲方一份。对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保险导致甲方委托保管的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 费用结算

因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的'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年货物监管费:人民币 元/年,甲方按每季度 元收取。

2.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货物监管费等费用。 在全部解除货物质押监管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算,甲方有权在该费用的范围内留置所储存的货物。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一季度自第一份仓单开具之日起算。

第七条 保密事项

双方同意并保证将保守监管过程中所有保密信息:

1 .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

1)一方在监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另一方业务往来中被认为是保密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它包括所有但不限于口述的或记载于各种介质和载体上的数据和信息。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经营、生产、销售数据和资料等。

3) 其它的需要保密的资料。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资料和信息:

1)一方在取得另一方的资料之前对此保密信息已经了解,且事先声明的;

2)由一方出具同意向特定人披露或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书面证明后的保密信息;

如果一方被要求将本协议保密资料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一方同意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可以为此资料作辩解或申请保护。

2 .保密义务

一方应确保所保存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保存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期间,一旦发生信息的遗失、公开或损坏,无论事故是否是由一方引起,都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损失后,向另一方以书面方式提交详细的报告,以及未来措施的建议。

一方只允许必要的参加项目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该保密信息。接触保密信息人员的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意识到自身的保密义务。上述人员在取得上述保密信息后只能将其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

在协议或项目合同终止或到期后,一方应及时将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制件以及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归还,并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再复制或传播在协议期内认定的属于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对确实有必要留档的,应对此作出说明,并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货物品质完好、数量、重量准确和标记完整。如发生货物缺失和损坏,乙方应及时如实的向甲方的监管人员报告。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库存报表内容与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与误导。如因货物库存报表与实际状况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是货物的监管人,指派监管人员进驻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协助参与仓库的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对甲方的盘点检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发现货物失少或损坏,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保管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进行业务操作。

5. 甲方在乙方场地执行监管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守乙方的商业保密,严于律已,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影响乙方销售的行为。

6.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或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附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而存在,其生效期和有效期与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保持一致。本协议与《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方于下签字盖章接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

甲方 签章: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四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抹黑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7、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8、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9、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0、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1、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3、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4、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__年月日。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七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本大厦和网吧经营运转期间的正常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地方消防安全法的要求,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大厦和____属乙方的楼层及大厦和____内的设施及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大厦和____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大厦和____公共消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本大厦和____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他作为本大厦和____所有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乙组织的消防安全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结合本____,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____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在乙方承担租面积范围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5、____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灯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多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的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____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来管处于关闭状态。

10、____和各种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防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____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大厦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16、____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7、____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18、不在____营业区内或办公区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不违规使用电脑、不超容量用电和不使用液化气。

20、教育和培养员工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会疏散顾客会自救。

21、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房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乙方(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丙方(起重机械拆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起重机械概况:

(一)起重机械名称:

(二)机械规格型号:

(三)机械统一编号;

(四)租用工程名称:

(五)工程地点:

(六)租用期限: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进行安全监督,对乙方、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处罚,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

(二)甲方为起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拆装提供必要的场地、照明等条件。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负责起重设备基础施工,组织基础验收,并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设备基础。甲、乙、丙三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起重机械安装。

(四)甲方负责按规范要求做好起重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

(五)甲方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六)甲方负责组织编制塔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时,编制群塔作业方案。

(七)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担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锚固、拆除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乙方必须保证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安全可靠,不得将带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出租,出租前提供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及自检合格证明。

(三)起重设备一经安装,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基础地质条件、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甲方交于乙方的一切施工条件符合安全及作业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应对基础验收负责,若因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对起重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各种保险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将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记录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对上岗证件的有效性负责,并保证所有证件按期进行复检,且复检合格。

(六)乙方应选择资质合格的拆装单位(丙方)进行设备的拆装,并应对丙方拆装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七)乙方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八)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的日常检验工作,若发现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乙方因违反国家或地方关于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而导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对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锚固、拆除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丙方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同时应服从甲、乙双方的安全监督。

(三)丙方在进场拆装前应办齐拆装报审手续,在手续不齐的情况下严禁进入甲方现场拆装起重设备。

(四)丙方在拆装前应到甲方现场实地考察现场情况,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起重设备拆装方案及安装与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备案。丙方按方案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五)作业前丙方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丙方须保证安装、顶升、锚固、拆除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上岗证件的有效性负责,保证现场作业人员与拆装报审表备案登记人员一致,否则,丙方承担由于人员不一致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丙方在作业时,须设置警戒区,并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装现场。

(八)丙方在安装、顶升、锚固作业结束后,须按照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确保起重机械达到安全使用标准要求。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甲、乙、丙三方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起重设备进场前、安装时、投入使用前、运行过程中共同协作,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六条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设备交于甲方使用。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塔司、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因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指派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乙方、丙方应保证起重机械在使用、拆装过程中不影响甲方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达标活动。

第十条事故处理。

(一)起重机械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丙三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二)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丙方职工及家属。

(三)属于乙、丙方责任或乙、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一条争议条款。

当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起重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及设备租赁合同结算完毕后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无。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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