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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 监理专题会议纪要范文及格式(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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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 监理专题会议纪要范文及格式(六篇)
2023-01-17 09:27:3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一

xx市档案馆工程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总建筑面积为xxm2,局部地下x层,地上x层.地基为砂地基和砂石地基的人工地基,基础类型为条型基础,地下室部分为筏板,地下室墙体为全现浇剪力墙,主体为框架结构,基础梁板砼为xx,地下室底板外墙砼为xx,主体梁、板、柱砼为xx,其它构造构件砼为xx。地下室填充墙采用xx非承重空心粘土砖,砂浆为xx混合砂浆,±.以上,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隔墙用kf1非承重空心粘土砖,其他全部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砂浆为xx混合砂浆。建筑物总高度为xxm,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结构使用年限等级为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类别为xx类。本工程自开工以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年度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方面进行以下总结。

依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条件,由总监带头,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共同开展xx市档案馆工程的监理工作。根据监理规划细则的要求,项目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订立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旁站监理制度,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督促所有的成员努力工作,为公司尽职尽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出发,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各项法规为原则。以工程建设质量高、投资合理、进度快并确保安全为控制目标。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业标准。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工作方法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在工作中,各监理工程师严格行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以精干的业务知识,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和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从严依法监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理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体现出他的科学性,公正性。

在业主的服务方面,监理部在不超出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尽量的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业主的参谋和代理人。在对承包单位的管理方面,采取以“管”为主,“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督促承包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1、安全及文明施工

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审核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由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意审查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督促施工企业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起重吊装、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卫生急救等,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对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是否实行专业管理。

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对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令其停工整理。检查建筑和临街建筑的施工,有无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防冻,夏季防暑降温,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值:施工全过程无安全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2.工程质量的控制:

本项目监理部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将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将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每一环节。

②项目监理工程师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不仅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还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不仅对形成的产品质量验收进行控制,还对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③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时依据设计图纸、遵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并以实测数据为准。

④在整个质量控制控制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的质量控制。

⑤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监理方法。

3、合同管理

现场监理过程中,受业主委托,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相关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工期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出现重大问题或偏离,按合同条款执行。必要时建议业主中止合同。

4、信息管理

项目监理部组织内部人员及时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信息交流,掌握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动态,同时与外部环境进行信息交流,了解建筑市场形式和建筑法规的发布情况。

5、业内管理

由专人负责监理文件和档案的收发和管理及保存工作,并且要求资料必须与进度同步。使用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存放,便于满足项目实施过程中查阅求证的需要,方便项目竣工后文件档案的归档和移交。由监理人员下发的文件都以书面形式签收。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文件全部及时输入电脑,使得资料便于管理,趋于科学化和规范化。

我项目部在面临监理工作复杂客观不利因素。因此在实际监理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在城投集团公司领导的支持下;公司总部的领导下,我们面对困难并未退缩,知难而进,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承包商并与他们做好沟通和协调,使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市场是企业生存的源泉,而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之间的竞争终决于人才竞争,一个企业培养人不容易,培养一个人才更不容易,公司一旦失去大量的人才,将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科学化的有偿技术服务。作为监理单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潜藏着巨大能量的高智能复合型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财富和源泉。在人才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人才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

(2)立足长远,加强人才储备工作

(3)重视优秀监理人才引进、稳定工作。

(4)为了形成激励机制,完善《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实行奖优罚劣,突出骨干作用。

(5)在用人方面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和不拘一格使用人才。

(6)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7)加大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随着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监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下一阶段,我项目部将继续贯彻执行“行业创优性”,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再接再厉,共创监理部美好明天!做自律有为的监理的思想方针,进一步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增强监理部综合实力,为公司的壮大强盛贡献一份力量!

回顾一年的监理工作,在集团公司英明领导的委托、信任和正确大力正确引导下,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监理部全体成员在工作中,秉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思想,牢记“安全重于泰山,质量高于一切,进度就是效益”的现场管理宗旨,认真做好质量、进度、信息、合同的控制于管理工作。

经过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监理部的现场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总结监理工作成绩的取得,和领导的正确指引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为此,谨以项目部总监为首的项目部全体成员向诸位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和绑扎表示深深的谢意!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二

20xx年1月16日我应聘到海河市监理公司工作,被安排在××工地,担任电力工程及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监理工作,至今工作已近一年了,一年来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相应的监理工作任务,得到了业主和承包商的承认与好评。在从事监理工作期间,本人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不敢倦怠,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认真细致的进行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监理体会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情况

初到工地,人地生疏,而本人面临着监理任务量大,监理区域广,监理工作人员少,等客观不利因素,因此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面对困难本人并未退缩,知难而进,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承包商与他们沟通,协调各种关系,以便尽快地开展监理工作,并抓紧时间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工地状况及施工队伍的情况,很快的进入了工地监理工程师的角色。

在监理实际工作中,本人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质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监理工作主动进行,以预防为主,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交验有关证件(复印件),了解技术力量简况,主要施工安装经历等,检查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的供应情况及砼、砂浆的配合比。

根据工程特点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核查进厂材料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进行事前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例如:冬季施工,气温较低,砼浇灌、砌体砌筑、墙壁抹灰等都不易保证质量,因此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冬季施工方案,提前预防,避免冻害发生。

对重要工程部位及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工程制定质量预检措施,例如:电力工程专业电缆排管埋设工程施工中,人孔井是工程的重点部位,涉及到墙体砌筑、模板、钢筋绑扎、砼浇灌等多道工序,一旦疏忽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位于机动车道上的人孔井,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果严重,因此在该部位施工中,加强监控,采取旁站监理措施,严格监理各部位的施工,并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事前提出,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预防措施及施工方案,从而保证了人孔井的施工质量。

加强事中控制,在监理轩宇二建施工队的施工过程中,发现该队伍使用的建筑材料红砖有质量问题,虽然承包商有实验室的质检报告,但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及时对该批红砖采取平行检验手段进行抽检,确信其各项强度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允许施工单位使用。该队伍在浇筑砼、砌体砌筑、墙壁抹灰施工中也存在质量问题,为保证施工质量,本人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有缺陷的部位做修补处理,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在监理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在电缆排管敷设施工中,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按质、按量敷设施工,施工后对覆土要求分层夯实,确保了管沟上面道路的质量。

在各工序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安装的质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交验的有关施工质量报表及时检查认定,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签认。

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本人有完整而充分的监理日记,详细的记录了每天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为公平的解决业主与承包商的争端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人在两工地的监理过程中,积极协调各单位间的关系,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保证了施工质量和进度。

通过上述工作,本人完成了与两工地电力工程专业地下电缆排管敷设填埋7552米

(此数为沟长),地下人孔井制作127座,完成投资额6754万元;有线电视工程地下upvc管埋设2850米(次数为沟长),地下人孔井制作51座,完成投资额46、7万元。

一年的监理工作收获很大,但也有不足,例如:本人是学土建专业的,对电力工程专业知识了解不多,有些工艺要求不十分熟悉,而监理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多学科、多行业丰富的知识,因此本人在各学科专业知识方面,还需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目前工地监理工作并未完全按监理程序进行,例如: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第一次工地会议,向业主和承包商介绍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内容,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工作未按监理程序进行或仅仅部分按监理程序进行,造成监理工程师到工地后无人问津和不知监理范围及如何监理等现实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在今后监理工作中再次发生,就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程序,使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任务和监理依据,做好监理工作。

2.健全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应齐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通讯、交通设施齐备,因为市政工程监理路线长、区域广,所以只有具备方便的交通工具,才能保证各施工段的巡视及旁站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不出现纰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让业主满意。

3.进行监理人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加强监理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监理规范》及《市地方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统一监理标准,参加市建委、质量监督站举办的各种学习班,了解掌握新政策、新标准,为做好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上述为本人一年来从事监理工作的总结,因到公司工作时间较短,有些问题提法可能比较片面,工作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敬请公司领导、同事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指正。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监理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1

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1

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1

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1

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1

5.

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

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

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

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

第三方,并在与

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1

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1

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

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

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

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五

依据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为了20xx年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监理合同,制定如下监理工作计划:

对于监理单位12月30日下发质量整改通知,湿作业,今年施工不具备条件的,下一年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整改方案,包括具体整改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后,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出具厂家资质、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并及时报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相关代表进行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和材料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检查,并与封样产品进行对比,对按要求需做二次复试的原材料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外观检验及复试结果等均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允许在工程上使用。否则,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清出现场,不得使用。重点控制的原材料有:外墙腻子、外墙涂料、卫生间防水涂料、防盗门、窗户及玻璃、电线、电缆等。

1、继续加强对后续工程每个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审核,我们着重审查其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对现场施工的指导性,并根据设计文件、规范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2、加强质量预控、过程巡检、工序验收、隐蔽验收工作。重点控制工作有:外墙外保温施工、外墙涂料、卫生间防水、预留洞口封堵、电线、电缆、盘芯、室内配电箱、消防管道、地暖管安装等。

3、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4、做好见证取样工作

对装修工程的窗户、玻璃及水电、消防工程等材料需要复试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才允许用于工程上。

5、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做好住宅楼门窗、玻璃、给排水管、雨水管、外墙涂料、卫生间防水涂料成品保护工作。

6、做好分户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作。

在竣工前,我们要求施工单位按河北省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做好下例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2)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3)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4)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5)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6)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7)其他规定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在次基础上,认真填写好住宅楼主体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以及单位住宅楼工程竣工阶段分户验收汇总表等,并按建筑工程相关竣工验收要求及时组织预验收,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合格,做好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协助施工单位按拟定的工期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将计划目标进行分解,及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偏离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做好业主与总包及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及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协调工作。

1、外爬架、塔吊、双笼电梯拆除工作。

2、屋面、外墙、窗户及玻璃安装、外护栏安装等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工作。

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电、防火工作。

5、易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扬尘治理工作。

按相关建筑资料管理要求做好各项监理记录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中保证资料,如钢筋原材、混凝土、装修材料、水电材料等检验报告、复试报告、主体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资料整理齐全,满足竣工验收需要。

精选工程监理单位会议纪要范文如何写六

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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