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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 宅基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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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 宅基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六篇)
2023-01-17 10:09:52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一

第一章:和谐礼貌

第一条: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礼貌、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进取参与“礼貌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村内秩序

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团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经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上访、团体上访,不利用信访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七条: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本事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内所有土地属团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凡是承包、租赁团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团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团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经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景、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景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理解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村财务收支情景,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礼貌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供给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贴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供给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给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供给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供给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理解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贴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为流动人口供给居住条件并超过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实行优待和奖励。

(一)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独女户可享受本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有关待遇。

(二)实行晚婚、晚育的村民,村委会能够给予适当。

(三)独生子女户、双农独女户,其子女在入学、参军、招工、招干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生产、生活发生困难时,村委会给予优先照顾救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育龄妇女带环怀孕自觉终止妊娠的给予40元补助,二孩妇女在产后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每例100元的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例奖励40元(凭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证明)。

(五)对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六)对于年满10周岁独女领证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对领证户每年参加孕环检,给予误工补助50元。

(七)对考上大学的计划生育给予500元奖励,独生子女奖励1000元(凭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户籍在本村)。

(八)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者除镇每月奖励20元,村每月再增加3元(领取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村计生办发放的相关宣传品,否则,停发本年度村奖励部分)。

(九)政策内怀孕在二个月内,本人自动向村计生办汇报的,村一次性奖励50元或购买一份妇幼安康险。

(十)凡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孕检单的每次奖励100元,另加误工费100元。

第二十六条:村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除按省《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行政处罚外,村委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三个月上报孕情或隐瞒孕情的将取消相关奖励。

(二)凡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或刁难、围攻、谩骂、威胁计生工作人员,除报告上级政府依法处理外,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户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经过,为适应户口开放政策需要,同时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对申请迁入村的人员,规定签订入户合同。

(一)不具备享受村村自治优惠措施的人员

1、非婚嫁人员;

2、婚嫁中男方迁入女方家,且落户的女方无男兄弟的,其姐妹中一人能享受,其它的不能享受;

3、以前迁出的户口现申请迁入的;

4、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5、劳动改造期间人员;

6、暂不明确的其它人员。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自2017年1月17日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解释权属上草市村村委会。

推荐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大家好!今天我能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学习,发表自己的意见,我非常高兴。对农村工作,我是一个新兵,今天的会议,也是我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市、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工作的支持。

村两委换届以来,我们第一次召集各位来开会。刚才许书记向各位通报了近期的工作,镇农办周英敏同志就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村长刘忠良做了“鳌山村三年发展规划”的讲话,第四村民小组长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他们的发言都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各位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的,说明大家在群众中是有威信的。群众希望选出自己心目中的人为自己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辜负村民的期望呢?下面由我谈几点意见。

一、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村民小组是村的组成部分,村民小组长是村的中层干部,是联系村委会与村民的纽带。村民小组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上级的政策能否落实,关系到村能否发展提高村民的收入,关系到村是否稳定等。因此,搞好村民小组的工作至关重要。

第四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吴日华同志的认识非常好、非常到位,他说:“村民小组长是沟通村委会与村民的一座桥梁,是村委会的参谋和助手。”“村民小组长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又要听取村民的意见,民主议事决策。”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的发言令我感动。他的讲话稿我看了三次,我边看边思考。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位村民小组长都像他那样,我们村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

我们身边有很多值得学习的榜样,有很多感人的事迹。就拿这次抗洪来说吧,在许旺友书记的带领下,大家一起入沙包、堵漏洞,呈现出一幕动人的情景。大多数村民小组长表现得很好,很多党员、村民都踊跃参加抗洪,如镇政府要求村组织几十人待命抗洪,结果报名非常踊跃。然而,也有些人没有大局意识,责任心不强,职责不明确。如让一位小组长去守大堤,他说:我要看着我的鱼塘,我没时间。还有个别人认为:我是村民选出来的,我可以不听你村委会的话,我走我的路。大家想一想,这样的小组长能带领我们致富吗?(引导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职责”)

第二、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工作

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每一项工作,特别要围绕如何发展村民小组经济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想一想,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对村民有利,是否会损害村民的利益,是否会留下一些“尾巴”。目前,大部分村民小组都做得很好,想了很多很好的办法。如想办法提高现有的地值,规范管理等。第四村民小组在合理调整好零散地和插花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与镇一、镇二以地换地的方式,也采取了与第三村民小组以发包值分成等方式,非常灵活。在整治鱼塘的工作中,遇到村民意见不一的时候,小组长以高度的责任心组织户代表研究分析,商讨解决办法。结果经整治的鱼塘增值幅度较大。

第三、要依法办事

最近,有些村民小组意见很大,主要原因是村的鱼塘发包续期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签订续包合同。刚才镇的同志已经讲过,我不再重复。我希望这一届的村民小组长不要遗留一些问题给下一任的小组长。今后,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在座的小组长不依法办事的话,将来必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第四、要做好农村的稳定工作

当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们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应怎样去对待呢?村民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是对的,问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动不动就上访,更不要采取消极的办法,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村两委干部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急群众之所急,为村民多办好事、实事。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合法权利,要致力解决问题,不要煽动村民闹事。解决问题通常有两种办法:一是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协商解决;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村民小组长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汇报,村解决不了,再向上一级汇报。

第五、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

我们专门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目的是给村民一个学习的机会。希望各位多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多参加相关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很留意村民小组长开会的情况,发现做笔记的人不多。如果不做笔记,上级的有关精神很难传达到位,上级的政策很难深入民心。所以,大家要特别注意做好笔记。

第六、有关帐和分配问题

按规定,村民小组这一级不设帐,不得有小钱柜(指出石岭片村民小组存在的问题),村级的帐要经镇的审计部门审计。

大多数村民都认为要把每年的收入全部分光。作为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我觉得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大家要把眼光放远一点,不要局限眼前的利益,如果不留一点钱的话,将来遇到机遇的时候就没钱发展。如指魁路的建设市已立项,听说明年就要动工,路通了我们就要考虑发展。在西区长洲社区,过去有很多人反对村的书记,但后来人人都拥护他,因为村“两委”把村的一部分收入用于分配,另一部分用于发展。目前,长洲每人都分到房子、商铺,每年都可以分红。因此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有必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第七、关于规章制度

目前,我们正制定村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村民自治章程。今后,我们要按章办事,加强监督力度。镇政府和村委会都有这样的意图,每年都对村民小组长进行考核。文件很快就出台,请大家认真对待。

最后,我想用第四村民小组小组长的话结束我的发言。“经过多年的时间,我深深地体会到村民小组长不容易当,但我始终相信一点,只要我们当小组长的抱着一种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件事,多沟通、多协调、多做细致的工作,不怕麻烦,我们一定能取信于民,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相信,有各村民小组的努力,有上级的正确领导,鳌山村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走上依法办事、规范发展的轨道。

最后,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推荐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党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党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党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 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盗、不损毁他人财物。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 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墓内,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 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道路两侧不得堆放柴、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奋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第二十条 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于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各种可疑人员以及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及时劝解阻止,或告知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干部。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 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三章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推荐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四

   尊敬的宜章县委、县政府领导:

    我们是白石渡镇白石渡村(十四、十五组)早禾田村民,现联名请愿,强烈请求政府依法严惩非法强行阻工村民。

    我们早禾田村是个自然村,全村辖二个村民小组,有村民三百多人,与广东省坪石镇交界,主要从事种养植业。早年因山高路险,没有公路,生产生活用品主要靠人挑肩扛,所以经济状况非常落后,是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1979年,铁五局为修建京广复线铁路,从白石渡镇白石渡大队江边修了一条至早禾田的便道,并对便道沿途白石渡大队各生产队山地林木进行了征收和经济补偿(从此我们早禾田村的“公路”就此形成)。

    1983年10月13日,铁一处、县支铁办、白石渡镇政府、县劳动服务公司、原白石渡大队及各生产队,在原大队支书邝允湖家召开座谈会,并就经实地踏勘,确定巳超过原征地范围的路基宽度,进行再次补偿,并写明补偿是一次性补偿,今后此段便道不再涉及地亩问题(详见关于京广复线白石渡大队范围内遗留问题协商处理座谈会纪要)。

    1991年1月22日,复线铁路通车后,便道上临时钢架桥折除,从此便道中断,经白石渡镇政府,白石渡村委会邀请七、十组代表协商,达成了白石渡至早禾田连接公路协议,并对七、十组因连接公路占地进行了补偿(详见关于白石渡至早禾田连接公路的协议)。

    2014年,我们村组引进了宜章县含砷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白石渡村至早禾田便道路面产生了损害,2015年2月3日,受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袁章中的委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重金属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欧阳绍先在县环保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详见宜府阅(2015)4号)会议决定,在早禾田填埋场封场完毕后,对该道路原有路面进行水泥硬化,水泥硬化路面长5.2公里,宽3.5米,厚20厘米。

    2016年12月15日,水泥硬化路面施工开工,可谁知开工没几天,白石渡村部分村民以道路土地未征收为由,多次在料场、道路沿途、施工现场非法强行阻工,施工被迫多次停止。

    2016年12月28日8时许,白石渡村蔬菜二组少数村民到施工现场强行阻工,并不听当地派出所干警劝告,恐吓谩骂施工人员,还气势汹汹地威胁混凝土运输司机说,你们再拉混凝土来,就用刀捅破轮胎,并不准混凝土车辆卸料,导致多车混凝土硬化在车上,造成施工方经济损失数万元。

    更有甚者,同日上午10点多钟,县环保局、白石渡镇政府就村民强行阻工,召集白石渡村各组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到白石渡镇政府会议室开协调会,会刚开始,忽然几个非法阻工村民竟冲进会场,大声辱骂说,妈的个x,是谁报的警,并威胁说要打报警的人。然后这几个阻工村民又时进时出会议室,对参加协调会的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轮番辱骂,言语极度污秽不堪,气焰十分嚣张,至使会议一度中断,最后无果而散。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们村因为一直没有一条象样的公路,村民千辛万苦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不能及时消售,严重的制约了我们村的经济发展,也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改变现状,我们村组引进含砷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依靠县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原有已征收和补偿的道路路面上,不占地、不扩宽进行水泥硬化,却遭到白石渡村村民非法阻工,致使施工作业被迫停止至今。

    自古以来,人不争路,虎不争山,修路搭桥,功德无量。而非法阻工村民无视国家法律,不顾镇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劝告,非法阻工,肆意辱骂政府工作人员,冲击镇政府会议现场,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恳请县委、县政府各级领导为我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尽快复工,让我们能早日走上这条致富路、便民路、惠民路。

 此致!

敬礼!

推荐村民住宅用地出售协议书怎么写五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 村民会议。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可采取全体村民公决,但公决结果不得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

(三)试行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委员会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主持会议。

(四)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

(五)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六)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

(七)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恳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3日前,将需要讨论的内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九)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应当及时告知村民。

(十)村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村民代表签到,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2、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介绍并说明提供决策的方案;

3、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

4、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都要形成决定,并当场宣读表决结果;

5、会议小结。

(十一)村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会议人数、缺席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

会议记录、决定文本、代表签名、表决结果等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

(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或以其他形式向村民公布。

(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分工组织实施,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村民会议有权予以撤销或者改变。

第九条 本村村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第十条 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吸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簿。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公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村民反映问题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村民意见箱由村民代表会议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箱,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应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宣读。村“两委会”要重视村民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必要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形式下达给各个村民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两委会”根据情况决定。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本村村民以及村内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依法承担的各项国家任务,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督促完成。

第十四条 全村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乡(镇)政府的工作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和村民义务,不准做特殊村民,不准侵占村民利益,不准倚仗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不准贪图享受,不准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 建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 实行村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全部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村干部。

第十七条 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研究落实实现任期目标的办法和措施,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并将任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根据各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和村民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补贴直接挂钩。

第十八条 村主要干部的补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政府备案;村主要干部补贴,是由县、乡(镇)政府支付的,则每年根据县、乡(镇)政府制定的责任制完成情况确定。其他村干部补贴根据财务状况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后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补贴一年一定,年终结算。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评议活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每一位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评定结论,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要进行宣传、表彰;对不称职的村干部,要限期改正,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工作的,按产生程序进行罢免、劝辞。

第二十条 建立村民生产服务组织,选用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技术专长,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以便民利民、促进生产、发展经济为宗旨,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服务小组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组织村民参加社会保障。搞好五保户统筹供养,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村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本村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投入,实行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制度,由村民义务出工,用于本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也可以向村经济合作社、社办企业或者村民筹集。具体集资办法、集资对象和数额,由村“两委会”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村民,除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特困的人员外,都要负担义务工。凡符合出工条件的村民,每人每年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于公益事业的“两工”,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对投入情况及时登记、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村民委员会应一事一公布,接受村民和合作社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村集体经济包括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种养殖业等经济实体和集体资产,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尊重和支持合作社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并有权对集体经济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土地、山林、矿产经营权均属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和分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申请,并呈报乡(镇)有关方面审批,严格服从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支持和督促村经济合作社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9、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对没有很好履行上述职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酌情由责任人赔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指导下,有权对村经济和村务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两委会”和合作社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负总责,实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分片包干。设立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承担日常事务。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包括本村的村民、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从村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两委会”有权报上级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符合婚姻法、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持有《计划生育证》的夫妻,允许生育子女。违反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制度,掌握本村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进行人流引产,防止大月份流产。

第三十四条 严禁弃婴、溺婴,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得藏匿包庇外来人员躲避计划生育。

第三十五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义务调解队伍,企业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义务调解员,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勇于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七条 协助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机关处理;对吸毒人员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登记,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报送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按年度作出总结,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单项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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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县第六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依法要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是按照区、州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同时对换届选举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刚才,张军同志宣读了《*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的通知》、对全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大提出要确保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区、州党委要求,实现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坚持4583长期发展思路不动摇;以粮食转化、畜牧业发展推动第一产业;以优势产业培育推动第二产业;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第三产业”,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结合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必须着力在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狠下功夫。近年来,中央、区、州党委多次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在农村基层“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摆到同样重要的位置谋划安排。随着中央减免农业税、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增加农民收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农牧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高涨,对选什么人当干部,选出来的干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都十分关心和关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县委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联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机构设置调整、村民委员会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查找和解决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类问题,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矗要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通盘考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达到村民委员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能力增强、作风转变、人员精干的目标要求。

二、把握关键,依法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只有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依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超前谋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区、州党委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此项工作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这项工作也很复杂,有特殊情况不能实行“一肩挑”的村只是个别的,并要详细说明原因,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前调查了解,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把握,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摸排整建工作,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特别要提前做好村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对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班子,坚决进行充实、调整和整顿,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观念,激励他们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矗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规范党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委会土地发包、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等敏感村务的管理,防止在换届选举前出现新的隐患。要认真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不?把问题带到选举过程中。四是要扩大群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张榜公开财务审计、审查、清理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

(二)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是否有一支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及选举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骨干队伍。从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看,由于一些乡、村干部不懂法、不熟悉选举程序、指导不力、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给选举工作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较低造成的,从客观上分析,这与我们培训工作抓的不扎实有直接关系。另外,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干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素质,以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天,县委将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换届选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全体队员集中进行动员和培训,主要目的就是为换届选举工作培养一批骨干,通过骨干指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发挥,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此前,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参加了自治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的培训,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换届选举的注意事项。会后,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抓好换届选举驻村工作组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集中培训,培养更多的换届选举骨干;村党组织也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各级干部提高认识,使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原则、方法、程序、步骤熟记在心,懂得怎么去依法操作,如何严格按程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矗要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上要突出《组织法》、《实施办法》,重点学习新修订的《*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力求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方法上要采取集中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换届选举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对选民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在换届选举中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消除家族、部落、地域、派别的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强、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才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

(三)严格操作规程,高质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法律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掌握选举过程中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个环节和所完成的时限,既不能拖延选举时间,也不能提前选举,更不能走捷径。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办理。要把握好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重点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依法推选关、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关、候选人提名和预选确定关、投票选举关。特别是在选民登记和候选人酝酿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选举办法中的规定程序。

(四)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对我们实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依法办事,就容易出问题、出乱子,群众就要上访。所以,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所有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这是我们搞好这次换届的工作准则。同时,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不断完善选举制度。要严禁宗教势力、家族势力干预、介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防“贿驯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村选举委员会要设立举报信箱,对反映的贿选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按时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各村的下派干部和驻村换届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村民调查摸底、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遗留问题等工作,决不能出现群众上访,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五) 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有利于”,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实效。通过换届选举,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把换届选举过程与贯彻落实党的*大、国务院32号文件、区、州、县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狠抓实,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的紧迫感;与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与培养农村致富能手结合起来,把村民公认、有致富本领、能带动群众奔小康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利于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依法治村、加强群众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县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3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村的村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算,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就是抓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定要保证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一定要保证换届选举平稳实施不出问题,一定要保证按法定程序选举成功。通过这次换届选举,也是一次对我们乡镇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的考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挂帅,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每个村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分析研究上次换届选举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一次选举成功。在选举中,决不能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要把问题解决在乡镇、村一级。哪个乡(镇)因工作不细、操作程序不严密出现了问题,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县委、县政府就要追究那里的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尽快启动各项工作。联系乡镇的县领导要及时指导乡镇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抽调的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员要与原单位脱钩,下乡(镇)驻村协助乡镇开展工作,抽调单位要无条件派人,各单位在车辆使用等方面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各乡镇及工作队要指导各村及时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尽快开展工作。

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合力。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助乡镇、村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县换届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重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人大、民政、司-法-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的解释工作,受理基层的咨询;县信访局要切实做好化解矛盾和纠纷工作;县宣传部、广电部门、政府网站要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营造健康、热烈的舆-论环境;县纪检、公安、民宗局、政法委等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的秩序,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威胁、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工作的不法分子,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督查,强化指导。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抓好督促检查是关键。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督导组,抽调人大、组织、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的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督察室要制定立项督查方案,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乡镇及时纠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汇报,对于工作开展不利、问题较多的乡镇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依纪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同志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努力把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县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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