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改水改电协议书 改水改电协议书模板(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0:21:21 页码:13
改水改电协议书 改水改电协议书模板(六篇)
2023-01-17 10:21:2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一

一、制定规划,强化领导

根据我上级政府部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整体部署,把工作目标责任到人。我社区及时调整了社区改水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一是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农村改厕实用技术手册、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住卫生环境”的宣传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卫生意识,积极参与改厕。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改厕示范户的建设。同时,加大力度,推进示范户建设。通过走访农户,散发宣传

资料,办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使广大农户进一步认识到了改水改厕的重要性、紧迫性,20xx年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50余份。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人饮管网改造取得成效

目前,我社区八个居民小组户户通自来水管道,村民生活饮用水基本得到保障,但是由于自来水管网建成年代久远,管道老化、出水量小,给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造成了一定的困难,20xx年我社区先后对乐亩、桃树箐、岔河、陡咀、老张箐、分水岭、椿箐7个居民小组,进行人饮管网改造,其中桃树箐居民小组增加了一个水源点,大大改善了以前一到旱季出水量小,部分农户无水用的落后面貌,共有6个居民小组安装了水表,彻底改善了村民的生活饮用水条件。

2、改厕工作取得进展

我村改厕工作正按照“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方针全面铺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20xx年,我社区改户厕达43户,建设公厕2座,137户受益。在改厕的基础上我社区通过政府投资扶持,农户投工投劳开挖沼气坑并自筹500元,在桃树箐、老张箐、分水岭三个居民小组新修建了43座沼气池,受益农户43户,沼气池投入使用后,改变了靠烧木柴生火做饭的生活习惯,使农户切切实实的得到了实惠。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就是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成功改水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抓好改厕工作,稳步推进“四改”工程的实施。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村的改水改厕工作一定会取得优异的成绩。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二

为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根据《xx 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与工作目标

牢牢围绕我市经济工作的整体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俭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原则,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安稳、质量不降落。坚持“谁占谁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有偿使用”,通过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旱改水,实现我市占补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平衡,提高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项目实行主体和实行程序

(1)项目选址。根据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和土地开发整治专项计划,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干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征求乡(镇、街道)、村(居)及相干部门的意见后,肯定项目选址。

(2)计划设计。对 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可研、计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初审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专家评审;对 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的项目,可做简单施工设计,由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干乡(镇、街道)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对农民自主开发项目,无需做施工设计,直接由乡(镇、街道)拜托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并报请市政府下达立项、验收文件。

(3)立项程序。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立项材料并向 xx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立项;60 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要求立项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立项批复,并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4)实行管理。项目实行管理必须严格履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60 亩以上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实行;60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负责实行。

(5)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新增耕地竣工勘测和质量评定,同时完善各项内业资料,完成决算审计,获得审计报告。60亩以上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竣工验收。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实行的乡(镇、街道)村(居)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再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6)后期管护及耕种。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依照土地权属,及时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增减挂钩项目权属归属企业的由企业负责),落实耕作主体。

3、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

各项目立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工程总预算投资的 50%,拨付给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作为工程预支款,包括工程前期费用(丈量、

设计预算、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等),剩余的 50%等竣工验收报备后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 1 次性付清。工作嘉奖经费,项目开工后,按 xx 市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亩均经费 1 览表工作经费嘉奖标准的 50%预拨付给各单位,剩余的 50%等竣工以后按实际耕地情况1 次性付清。其中,20xx 年 x 月 x 日之前开工的项目按原文件履行,20xx 年 x 月 x 日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此方案履行。

4、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市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由国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兼顾、调和项目实行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

(2)部门工作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验收、报备等工作和项目实行进程中的监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配合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的资金兼顾、拨付、监管和项目预算审查等工作;市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负责项目的前期踏勘及实行进程中的相干配合工作。

(3)乡(镇、街道)工作职责。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前期的权属调查,配合做好立项选址、踏勘工作;项目实行中的纠纷调解工作;项目验收后工程设施管护和后期延续性的耕种监管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降落,不抛荒。

(4)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职责。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主要是负责项目实行管理、技术指点;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察、调和工作并完善验收资料及归档工作;上年度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的统计工作;

5、本实行方案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三

为深入统筹城乡发展,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发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我县城乡建设中的用地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作用。根据《柳城县土地开发、复垦、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城政办〔2020〕20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土地开发、复垦、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柳城政办〔2020〕51号)等精神,针对当前耕地占补平衡的严峻形势,为积极有效地开展我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以下简称“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各子项目顺利实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要求,着力解决我县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及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等突出问题,有效扩大城镇规划建设规模,统筹推进我县城乡发展。

(二)任务目标。

依据柳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各乡镇实际,实施旱改水项目,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建设和完善灌溉、防洪排涝、田间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新增水田地块三年内每一年均保证种植水生农作物,新增水田地块管护有效期为三年,使项目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的统一。

二、成员职责

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开展实施,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联动、公司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班办公室:学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及柳州市等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根据上级安排组织项目前期立项、后期验收和报备入库等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建议;沟通、协调市级和县级各部门、项目业主、各乡镇的相关事宜;根据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汇报;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和培训;督促各参建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不定期开展项目巡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项目的全程指导和监督;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对接,负责组织项目立项批复、前期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评审、验收、工程与新增耕地复核、耕地质量评定、指标报备入库、确认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项目的立项批复,配合项目规划设计评审、预算评审、变更论证、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项目的立项、评审、变更论证、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辖区内项目的前期资源调查、立项、施工及验收等工作;熟悉并了解本乡镇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情况,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配合县级部门、业主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土地流转、土地权属清查登记和调整工作,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动员和鼓励农民参与、支持项目实施及实施项目可能涉及的用地、青苗补偿相关工作和材料收集、款项上报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配合业主单位落实项目地块以及签订相关协议;核实并发放青苗补偿费和管护费。

县平台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做好项目前期、中期、后期总投资保障工作;负责招投标工作;负责统筹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并解决各参建单位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保证项目正常开展;收集和整理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审核和造册归档;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完善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竣工验收资料;指导施工单位配合乡镇落实项目地块;按相关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内容进行确认、申报并指导施工单位按变更程序,完善变更资料;配合财政或审计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经费保障

(一)乡镇土地流转包干费。

为保证项目实施后,新增水田核定后三年内种植水生农作物,采取项目区土地流转形式进行,流转期限为四年(其中第一年为项目实施、验收入库时间,后三年为管护期时间)。土地流转包干费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柳城政规〔2020〕6号)精神及各乡镇实际情况,实行分区域制:一类区大埔镇;二类区东泉镇、沙埔镇、凤山镇、六塘镇;三类区太平镇、寨隆镇、冲脉镇、马山镇、社冲乡;四类区龙头镇、古砦仫佬族乡。一类区为1350元/亩·年,二类区为1300元/亩·年,三类区为1200元/亩·年,四类区为1150元/亩·年。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助推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区现状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标准参照《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柳城政规〔2020〕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作物不在该文件补偿标准范围内的,则参照同类价值作物的补偿标准执行。

土地流转包干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项目区土地流转商谈,若有结余,可作为乡镇政府的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二)乡镇工作经费和奖励机制。

旱改水项目中所有新增水田,按照《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土地开发、复垦、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柳城政办〔2020〕5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为有效推进2020年旱改水项目建设,各平台公司负责相关乡镇的项目实施(详见附件)。

(三)项目区新增水田管护费。

按照“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三年管护期内,种植水生农作物的管护费按每年600元/亩进行发放。管护费用经乡镇审核后,由县平台公司落实资金支付给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支付青苗补偿费和管护费,青苗补偿费与管护费列入项目成本核算。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实施确认完成后并监管三年。土地可流转给县平台公司、合作社、其他社会组织及种植大户,以便开展项目实施和后期三年种植水生农作物管护工作,相关费用列入项目运营成本。

(四)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由县平台公司负责筹集。县平台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把关工程款支付等工作,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额度应控制在项目竣工前,不得超过项目资金预算额度的80%。项目竣工验收完后,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支付给施工单位。

项目前期工作、后期入库和购买服务均由承担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用与复垦整理服务中心负责。所需费用由县平台公司出资,并列入项目成本核算。

四、项目实施时间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工期,综合考虑项目区的气候、农时、地形地貌等因素,根据进度总目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合理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表,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项目开展工作,纳入本地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及乡村振兴工作范围,作为当前重要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深入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尊重民意,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地宣传实施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社会效益,要做好群众的意愿征询、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明晰产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要达到项目实施前农民同意、项目实施中农民参与和项目实施后农民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标准,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56号)等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及环节合法合规,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社会效益。

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各实施单位,特别是县平台公司和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并加强与自治区、市级和县级各相关部门的对接与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地块的后期管护,确保建设地块的指标交易、使用合法合规,全面提高我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作的社会效益。

(五)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台公司共同负责对各乡镇工作经费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职能分工列入绩效考核。各乡镇对乡镇工作经费的使用负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会计核算制度,完善会计资料,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适时开展项目工作督查。

(六)强化廉政教育,保障专款专用。

必须严格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变更提高开支,对发现有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四

为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根据《xx 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与工作目标

牢牢围绕我市经济工作的整体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俭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原则,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安稳、质量不降落。坚持“谁占谁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有偿使用”,通过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旱改水,实现我市占补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平衡,提高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项目实行主体和实行程序

(1)项目选址。根据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和土地开发整治专项计划,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干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征求乡(镇、街道)、村(居)及相干部门的意见后,肯定项目选址。

(2)计划设计。对 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可研、计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初审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专家评审;对 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的项目,可做简单施工设计,由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干乡(镇、街道)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对农民自主开发项目,无需做施工设计,直接由乡(镇、街道)拜托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并报请市政府下达立项、验收文件。

(3)立项程序。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立项材料并向 xx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立项;60 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要求立项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立项批复,并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4)实行管理。项目实行管理必须严格履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60 亩以上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实行;60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负责实行。

(5)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新增耕地竣工勘测和质量评定,同时完善各项内业资料,完成决算审计,获得审计报告。60亩以上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竣工验收。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实行的乡(镇、街道)村(居)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再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6)后期管护及耕种。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依照土地权属,及时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增减挂钩项目权属归属企业的由企业负责),落实耕作主体。

3、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

各项目立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工程总预算投资的 50%,拨付给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作为工程预支款,包括工程前期费用(丈量、

设计预算、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等),剩余的 50%等竣工验收报备后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 1 次性付清。工作嘉奖经费,项目开工后,按 xx 市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亩均经费 1 览表工作经费嘉奖标准的 50%预拨付给各单位,剩余的 50%等竣工以后按实际耕地情况1 次性付清。其中,20xx 年 x 月 x 日之前开工的项目按原文件履行,20xx 年 x 月 x 日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此方案履行。

4、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市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由国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兼顾、调和项目实行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

(2)部门工作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验收、报备等工作和项目实行进程中的监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配合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的资金兼顾、拨付、监管和项目预算审查等工作;市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负责项目的前期踏勘及实行进程中的相干配合工作。

(3)乡(镇、街道)工作职责。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前期的权属调查,配合做好立项选址、踏勘工作;项目实行中的纠纷调解工作;项目验收后工程设施管护和后期延续性的耕种监管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降落,不抛荒。

(4)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职责。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主要是负责项目实行管理、技术指点;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察、调和工作并完善验收资料及归档工作;上年度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的统计工作;

5、本实行方案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五

一、中央、自治区对边境县市扶贫工作要求。

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以改善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实现脱贫为目标,以边境县市为重点,将扶贫开发工作与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总目标相结合。我市准确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施策,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增添举措,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我市民生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推进,先后成立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同时还成立了以区(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为成员的“十二大专项行动”指挥组,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专门组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调任扶贫办主任,在我市干部非常短缺的情况下,抽调3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扶贫办工作。各乡场都由党政“一

把手”担任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调配专职扶贫干事全面开展扶贫攻坚工作。20xx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作为扶贫资金(其中200万元用于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扶贫专项)。

(二)落实主体责任

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印发了全市的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一帮一”结对帮扶实施方案、霍尔果斯市和察布查尔县对口帮扶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经费来源、牵头领导、配合领导、责任单位,逐级分解任务,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岗、到人,务求实效。34名市级领导联系68名特困群众帮助脱贫,65个单位联系13个村的375户1160名贫困群众帮助脱贫,确保了脱贫攻坚村村有帮扶,户户有落实、人人有任务。

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严格落实《“一帮一”结对帮扶方案》,强化单位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各帮扶单位开展各类爱心捐款31万元;发放各类扶贫物资价值37.5万元。

二是多措并举打赢攻坚战。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小畜换大畜、土种换良种、小群体大规模”的畜牧业发展思路,以品种改良作为畜牧业发展及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已制定莫乎尔牧场购买扶贫生产母羊实施方案,计划投入308万元,购买优质哈萨克生产母羊3080只,帮助308户1039名贫困

人口发展养殖业。加强劳动力转移。累计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7期,培训群众353人,其中培训贫困人口37人。两乡场通过企业就业、季节性务工和创业等方式实现275名在册贫困人员就业。加强教育帮扶。投入95万元,对两乡场部分学校和幼儿园对暖气管道、围墙、厕所进行维修。积极与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沟通协调,将两乡场782名寄宿生纳入到自治区资助管理系统,享受免伙食费的优惠政策,目前4—5月份中央资金38万元已拨付使用。对96名高中贫困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入学金6.08万元。主动联系爱心企业,对11名特困生(其中小学生8人,初中生1人,高中生2人)进行了捐资助学。加强金融帮扶。通过摸底调查,两乡场贫困户中有贷款需求178户,拟贷款需求额度577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加强民生改善。道路畅通方面,今年市交通局申请银行贷款1.1亿元,计划在莫乎尔牧场和伊车乡修建农村公路100公里,目前修路资金已经到位,发改委已经立项,力争年内开工。安全饮水和用电方面。莫乎尔牧场贫困户中250户不能正常使用自来水,有无电户227户。市扶贫办已向市人民政府分别提交关于解决莫乎尔牧场格干牧业村贫困户用水资金的报告和关于解决莫乎尔牧场贫困户用电资金的报告,目前正在待批复当中。扩大社会兜底。通过摸底调查,全市375户1160名贫困人口中,无劳动力贫困人口608人,占52.4%,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168人。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目前我市慢性病补偿病种共14种,补偿比例不设起付线,由指定

慢性病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按其可报医疗费的50%进行补偿,全年累计封顶3000元。大病住院补偿共8类40个病种和新增的肺癌等12类疾病病种,其发生的单次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安臵新农合基金承担70%、民政部门承担30%的比例补偿。截至目前,已投入7.8万元,临时救助41人;投入5.3万元,医疗救助24人。

三是对口帮扶有序开展。根据察布查尔县实际需求,我市拟投资300万元帮助其建设爱新色里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项目。目前,该工程主体已完工,已拨付工程款200万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建档立卡方面为全面贯彻自治区、自治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我市于8月下旬在全市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识别整改工作,针对自治区核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识别六类人员数据共64人需整改,其中莫乎尔牧场59人,伊车乡5人。目前通过自查需删除20xx年建档立卡7户23人,删除后20xx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368户1137人。

(二)扶贫资金管理方面

由于市扶贫办不是独立机构,没有独立财务账户,导致目前没有专门财务人员专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为确保扶贫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建议财政、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并建立扶贫资金联合监管机制。

(三)产业扶贫方面

全市共有产业脱贫需求贫困人口262人,主要发展养殖业,但目前具体资金还未落实,需要市财政支持308万元。

(四)教育扶贫方面

全市共有贫困大学生21人,贫困高中、中职、中专学生27人,贫困中小学生296人,共计344人。目前针对贫困学生的帮扶,主要是缺乏扶贫专项资金,需要市财政42万元,同时建议各帮扶单位“一对一”解决一部分。

(五)住房保障方面

莫乎尔牧场20xx-20xx年不达标的贫困户中,无房户45户,其中27户已投入建设,9户因无宅基地未动工;未达到抗震要求的贫困户39户,需要市财政解决232.5万元,用于帮助9户无宅基地贫困户购买宅基地;帮助未达到抗震要求的35户贫困户,每户建设40平方米住房,需解决140万元建房资金。20xx年全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指标为120户,20xx年指标为66户。现在完成120户建房的同时,仍有72户未建或不达标,建议将20xx年建档贫困户指标66户,提前在20xx年建设完成,由市财政先垫付每户4万元,计288万元。

(六)医疗扶贫方面

根据自治州贫困退出要求,退出贫困户家庭成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需达到100%,但两乡场实际参合率均未达到要求。部分贫困户患有慢性病、大病等,需要长期吃药,但所服药物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一方面,市卫计委和两乡场要加强对接,核实未参合人员名单,计划由市财政兜底,提供3.5万元帮助这部分人参加新农合。另一方面,建议市卫计委要会同民政、财政部门拿出相应的补助政策,对患慢性病、大病的贫困户给予最低50%或一定比例的补助,避免贫

困户因病再次返贫。

(七)养老脱贫方面

根据自治州贫困退出要求,退出贫困户中16岁以上成员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必须达到95%以上,目前莫乎尔牧场27名贫困人口因超龄长期未交社保金,需要养老脱贫。一方面需要市财政尽快落实垫交资金200万元,自筹27万元。

(八)安全饮水方面

目前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牧场牧业村二组农村饮水改水工程正在实施,项目水源地位于三道泉的西道泉一处泉水点,目前水量约500立方米,项目区人口目前250户,共计1000人,人畜饮水日供达到120立方米/天,即可满足项目区人口需求,该水源地建设费用需10万元。该项目主管道采用pe热熔dn125mm管径,主管道长度14公里,建设费用70万元(50元/米)。减压阀20处,入户水表250套,各类闸阀井300座,计45万元(1500元/座,含井内设施)。二级管网7公里,费用21万元(30元/米)。水源地建设一处含50立方米蓄水池及积水槽及调压池一座,需25万元。共计171万元。

(九)用电方面

目前莫乎尔牧场格干牧业村有无电户227户,绝大多数是贫困户,未能达到贫困户家庭接通常规电源或太阳能等入户电源,并能正常使用的标准。提出建议方案如下:

方案一:通过实际勘测,库鲁斯沟需架设电路18公里,

玉其布拉克沟需架设电路16.1公里,昆泰沟需架设电路4.1公里,加纳阿西北部需架设电路1.2公里,二道桥需架设高压线路7公里、低压线路5公里,预计投入1546.8万元。

方案二:架设太阳能模板方案,价格在15000元左右太阳能发电机,总计无电用户227户,其中兵团可以解决86户,其余141户安装太阳能模板共需211.5万元。

(十)道路畅通方面

按照要求退出贫困村通四级以上公路比例要达到98%以上,目前莫乎尔牧场格干牧业村三道泉、昆泰沟、库鲁斯沟均未铺设柏油路,道路出行困难。从市交通局申请的1.1亿元银行贷款中优先安排莫乎尔牧场道路铺设,建议加快开工。

精选改水改电协议书(推荐)六

为进一步加强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把好项目数量和质量关,将旱地改造为水田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竣工验收指南。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x?84号)

2、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x)

3、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x)

4、《关于明确“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x?256号)

5、《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审计若干意见》(赣财建?201x?257号)

6、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7、项目立项文件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设计等资料

1、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并经业主、施工、监理三方 — 5 — 确认;

2、完成项目竣工勘测定界,测量单位出具了项目新增水田面积测量报告;

3、完成新增水田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质量评定单位出具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意见,评定耕地质量等级达标;(需要培肥的,已完成第一年土壤培肥)

4、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具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5、落实了项目耕作主体和后期管护措施;

6、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满意;

7、完成项目自验并合格。

(一)项目竣工验收单位组织土地、农业、财务、水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参照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竣工验收程序进行。不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1、新增水田面积真实准确。

2、项目区水源稳定可靠,灌排系统完善,旱能灌、涝能排。

3、田块平整,土壤土质均匀,无砾石,土层厚度符合要求,能保水。

4、新增水田的耕地质量等级达标,需要培肥的,在验收前按要求开展了土壤培肥。

5、已落实耕种主体,具备种植水稻条件,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满意。

(一)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新增水田面积情况;

3、项目工程和新增水田土壤质量情况;

4、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情况;

5、项目耕作主体落实和后期管护情况;

6、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情况。

(二)项目竣工验收需查验的资料参照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资料。

1、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报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管理系统备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厅。

2、省厅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对新增水田面积60亩以上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3、项目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达到条件后予以备案。

4、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报备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地类变更工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