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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范文(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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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范文(实用15篇)
2023-11-11 12:57:08    小编:ZTFB

制定计划可以提前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减少错误和延误。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总结和反思,为下一次计划提供经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一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v^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二

建成时间较长、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小区;建成使用不长,但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仍存在不足,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小区。重点应为城市、县城建成于xx年x月x日以前可推动xx年至xx年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预留空间要留有足够弹性,各类设施、小区绿地、口袋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要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通过临时功能调整满足防灾防疫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按照连线成片改造原则,结合拆墙透绿、小街巷整治、立面综合整治等市容景观提升,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相对集中或者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整合打包,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三

2008年以来,区建设局认真贯彻学习党的^v^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xxx、xx等自然景观为依托,建好古城区、旧城区、北部新区,力争用3—5年时间把xx区打造为雄踞滇东北、影响川滇黔,具有浓郁本土风情文化,集工业商贸旅游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中等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管好**中心城市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益管理,围绕投资增长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要求,细化目标,责任到人,有力的推进了**区的城镇化进程。

一、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作。

拟定了2008年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程计划。完成全区15个乡镇,三城办事处175216户,676929人,265348间房屋,11949130平方米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通过市抗办验收。2008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永丰、青岗岭、布嘎、守望、靖安、太平办事处、凤凰办事处,总投资435万元,1470户,其中重建470户,加固1000户。资金管理使用严格省、市资金管理使用和《**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兑付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按照“惠农一折通”的要求,按照工程进度情况,将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存折上。资金使用中帐户开设、下拨通道封闭安全、签章依据规范,全区已拨付万元省补助资金。其中:靖安乡拨付万元,青岗岭乡拨付万元,太平办事处拨付万元,永丰镇拨付万元,守望乡拨付万元,布嘎乡拨付万元,凤凰办事处拨付万元,拨付率达,已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二、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

(一)强化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房地产经济生气勃勃。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为了确保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从两个方面强化了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1、加强了市场引导,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

着重在加强市场引导,在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上下功夫。一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1300户。二是鼓励、扶持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发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手续。完成存量房交易260户,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万元。新建商品房转让登记面积平方米,成交金额100000178元,共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10起,抵押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万元,贷款金额万元。

2、加强了行业指导,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

加强物业管理行业指导力度。一是指导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取得了良好反响。二是全市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加强内部管理和经营。

1、直管公房管理方面。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四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组织、强化舆论宣传、深入摸底排查,全面研判分析,在建筑领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真抓听取意见。

我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3月29日召开了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并对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从5月份开始,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成四组,分别带领法制、建管、质监、安监等股室有关人员,深入全县在建工地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督查。首先,“听”汇报。全面听取各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传达学习全县和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做出下步工作打算;其次,“访”群众。通过走访询问部分建筑工人和小区住户,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度和知识知晓率,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数据依据;三是“看”现场。重点实地察看各建筑工地和小区线索问题排查台账、举报信箱设置、宣传口号标语、版面等,现场跟踪指导,查找问题不足,问题就地解决,减少整改时限。截止目前,我局先后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督办会等7次,共排查线索13条,监督检查工地、物业27家,分别对3家在建工地和4家小区物业公司下达了整改意见,我局共对18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建筑行业各类人员1200余人,对4起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有效维护了全县建筑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扭住关键环节,深抓问题整治。

针对排查发现的线索问题,我局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并建立了线索排查日报、问题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制度。每周召开住建系统黑恶问题分析研判会议,每月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会,定期对摸底排查及黑恶问题分析研判情况进行公开通报,让广大群众在第一时间共享严打成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信心和积极性。目前,我局已召开黑恶问题研判分析会议6次,阶段性总结会议4次,有效化解了7起极易引起矛盾纠纷问题。

(三)强化机制创新,常抓日常监管。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我局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开展的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建筑工地日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在建设施工项目日常监管过程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并将开展扫黑除恶作为建筑工地检查的一项必查内容,纳入规范化建筑工地管理的考核指标,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目前,全县各在建工地和小区物业共张贴《通告》50余张,张贴扫黑除恶公告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20块,均建立了线索问题排查台账,公开公布了举报电话,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

二、存在问题。

1、对重点区域和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分析研判不够,对建筑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了解掌握不够全面,还未形成敢于揭发举报并深挖黑恶势力线索的工作格局。

2、公安、住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还未形成整治合力,建立联动机制。

3、排查的方式和发现的涉黑线索比较单一,排查的深度和力度有待加强。

(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区域,通过在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公共聚集场所设立举报箱、悬挂条幅和制作宣传栏,增强群众知晓率,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加大摸排力度。

我局将全方位、多渠道加大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持续强化整体配合。

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将建筑行业日常监督检查与开展摸底排查相结合。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整治黑恶势力的合力,确保我县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五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六

今年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部署安排,认真谋划、全力推进。现就该项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未能抓住国家棚改政策大好机遇,因此,我们把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位推进,规划先行。一是成立专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改造工作专班,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顶层规划。按照省厅要求,精心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委托专业设计公司编制了2020年-2035年老旧小区专项规划并进行了公布,各县(市)区也完成或启动了2020年-2035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建立2020年-2022年项目库。

(二)建章立制,助力旧改。一是简化手续。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繁杂,涉及多方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为推进改造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我市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二是出台政策。先后起草并出台了《衡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衡阳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分配及管理办法》、《衡阳市社区“三清三建”升级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指导意见》等5个政策性文件及工作模板,为旧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强化培训。市棚改办和市城市办先后两次就如何编制改造规划方案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专题培训,为各级主管部门、管线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授课,解难释惑,成效明显。另外,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推进会视频会议和《意见》解读视频会议,收效很大。

(三)调度督查,传递压力。一是密集调度。为稳步推进旧改工作,市级领导多次调度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安排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按1个亿给予配套。二是强化督查。市城市办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开展3次督查,对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编制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进一步传导压力。三是县区同步。各县市区也加大了调度督查力度,以一周至少一次以上的调度频率持续发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全力打造街区式示范项目。

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注重打造精品、树立典型,举全市之力打造中心城区老商业区解放路南北两个片区,形成可复制的衡阳经验。

(一)进展顺利。市中心城区老商业区解放路南北两个片区计划申请政府专项债亿元,已通过相关审核评估程序,其中解放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获得前期亿专项债支持。市住建局邀请北京愿景集团对项目进行了包装策划,完成了规划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已移交石鼓区政府开展设计方案招标等方面工作,计划12月底完成第一期项目改造,2021年8月底全面完成整个项目。

(二)高位规划。在衡阳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协调下,愿景集团项目团队对衡阳市中心城区老商业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深入开展策划包装和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形成了《对标“省域副中心”和“最美地级市”发展定位,打造城市更新的衡阳模式、湖南经验、全国典范》的顶层规划方案。

(三)瞄定目标。一是全面改善市中心城区整体面貌,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二是打造形成以老旧小区片区化改造引领老旧街区更新、建设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为突出特色,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衡阳模式”。三是以项目建设显著成效申报住建部人居环境奖,推动申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四)改造多维。一是围绕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全方位改造提升,激活老旧小区全新生命周期。二是聚焦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促进“建管一体”,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定位经济拉动、消费升级,打造滨水商业带和多条历史文化特色商业街巷,实现“商”“住”共生,“江”“城”相融。

(五)融资多元。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用好上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和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探索实施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等资金平衡模式。三是探索建立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紧密协同、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模式。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难度大。一是衡阳市作为三线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加上疫情影响,导致财政愈加紧张,配套资金投入有限;二是老城区居民基本完成了住房消费升级,大部分居民搬迁到了新建商品房小区,现居民一部分是不愿意离开生活几十年故地的老龄人口,另一部分是大量来自农村的进城务工流动人员,因此,在改造当中,居民直接出资意愿不强;三是老城区建筑密度大,现有空间不足,改造成本高、回报低,社会资本参与兴趣不大。鉴于资金筹集困难,老旧小区改造只能立足于量力而行。

(二)个别瓶颈难以突破。一是群众工作难。老旧小区改造要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群众觉悟不一,要求各不相同,群众工作难做,特别是加装电梯的群众工作最难做。二是后期管理难。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没有明显的红线界限,小区设施与城市市政设施无法区分,给后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面领会《意见》的丰富内涵。《意见》是在住建部多次试点的基础上,在去年和今年全面推开的背景下出台的,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意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鲜明的实践特色;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是一个求真务实、针对性强的文件。

2.深入落实《意见》的指导精神。一是扩展改造内容从基础类改造扩展到完善类、提升类。二是在组织实施上,从自上而下的政府包揽到现在以居民为主体。三是在资金筹措上,落实多方共建共筹的政策。四是在改造范围上,突破单个项目限制,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实施成片改造。五是在改造要求上,既要针对硬件的改和建,还要加强后续的管理、服务和治理。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强化高位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我市将把这一工作当做近几年的重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创新支持政策。当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是由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在拓宽资金渠道、拓展城市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强化后期运营管理、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方面,没有政策层面上的突破和创新,市政府将结合《意见》,出台进一步完善的实施政策。三是多方进行融资。争取中央和省的财政性资金补助,加大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发行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落实支出责任;支持通过小区内外土地房屋等存量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收益平衡的整体改造项目,以及具有一定收益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改造项目;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支持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创造条件引入社会资本等。

(二)瞄准联合国和住建部人居奖,依托中心城区打造街区式示范项目。

以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文旅资源整合、多元融资渠道为创新,实施城市级、市场化、可持续的整城更新,打造全国可推广可复制城市更新“衡阳模式”。

一是探索战略合作。市、区政府提出任务要求,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和社会资本投资平衡“资源包”;愿景集团坚持微利可持续,提供投资拉动、规划改造和社区长效运营全链条“服务包”。

二是从城市更新高度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市、区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长期规划“一张蓝图”,分阶段实施连片改造、滚动改造。

三是推动物业服务先行。采取连片移交方式,由愿景集团对衡阳市及石鼓区、雁峰区逐步提供全域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提供城市运营服务。

六、几点请求。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七

(一)明确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筹办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在总结历年旧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积极探索适合特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新机制,全力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

(二)确定工作原则。具体为:坚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建立与尊重民意、住房保障、多渠道安置相结合的旧区改造方式,并注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操作性。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进一步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的特征,努力形成居民主动参与、操作规范有序、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积极推进已启动旧改项目改造的同时,加大力度,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成片、成规模和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政策制定等工作,有关区政府作为旧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二、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机制。

(三)扩大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在试点地块启动改造前,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的规定,开展两轮征询,充分听取市民群众对旧区改造意见。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超过规定比例,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第二轮,征询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超过规定比例,进入实施改造阶段。

(四)完善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的办法。对补偿安置后居住仍然困难的被拆迁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宅解决居住困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定。

(五)实行多种安置方式。在居住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跨区域异地安置的基础上,增加本区域就近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等同。

三、加大旧区改造政策扶持力度。

(六)加大市、区财力支持力度。对市、区合作,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旧区改造项目,市发展改革、财政、土地部门在审核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时,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安排改造资金。有关各区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相应增加对旧区改造资金投入。

(七)实行旧区改造土地储备资金先行拨付办法。对出让的土地储备旧改地块,在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后,按照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土地储备投资总额90%的比例,先行拨付部分土地储备资金,在核定土地储备成本后再予以清算。

(八)优先供应配套商品房和就近安置房建设用地。市、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配套商品房和就近安置房建设用地,确保土地供应。在符合城市规划情况下,企业提供自有土地建设就近安置房,且就近安置房建造面积比例不低于可建面积50%的,土地管理部门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九)建立旧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按照“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完善旧改项目审批方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旧区改造。积极探索选择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旧区改造的途径。

(十一)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旧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对土地储备机构和房地产企业参与旧区改造,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探索通过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拓宽旧区改造融资渠道。

四、多渠道筹措动迁安置房源。

(十二)积极推进就近安置房建设。有关各区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制定的保障性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在本区域范围内建设适配的紧凑型、小户型就近安置房。就近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等,参照本市配套商品房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加快配套商品房建设。市、区相关部门根据旧区改造计划和动迁房源需求情况,抓紧推进配套商品房建设,加大供应力度。同时,继续完善配套商品房基地市政、公建、公用、公交等配套设施建设。在配套商品房大基地内,积极引进优质的教育、卫生、商业等社会资源。

(十四)收购中低价普通商品住宅。有关各区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动迁居民实际需求,可收购适配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宅,供动迁居民选择安置。

五、继续坚持“拆、改、留”多种改造方式。

(十五)进一步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对部分结构相对较好、但建筑和环境设施标准较低的旧住房,按照“业主自愿、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多元筹资”的原则,通过成套改造、综合整治、平改坡以及拆除重建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改善市民群众居住质量和环境。

(十六)继续推进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整治。在严格执行*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规划和《*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整治试点,在有效保护历史建筑风貌的同时,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六、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

(十七)建立旧区改造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v^、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政府^v^、市政府^v^、市办和中心城区10个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交通委。

有关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旧区改造组织实施工作。有关街道(镇)要全力配合,协同推进旧区改造,并做好社会稳定和居民思想工作。

(十八)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区旧区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监督。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八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九

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v^和^v^决策部署,根据《^v^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20〕2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规划编制和申报2021年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建节函〔2020〕4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v^、^v^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要求,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大力改造城区范围老旧小区,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转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21年开工改造3个老旧小区,形成全市改造示范项目;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阳江市区、县(市)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可适当将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比例不得超过改造任务的15%。支持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纳入城区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

(二)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三)违章建筑拆除情况较好。

三、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老旧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四、改造任务。

(一)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目前全市待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161个,约978栋建筑,涉及约16633户居民,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2021年要对照城镇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二)试点改造项目。选取3个城镇老旧小区为我市试点项目,分别为江城区荔枝园公租房小区、江城区神农街公租房小区、阳春市春城街道(龙湾小区),重点探索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和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及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三)2021年改造任务。落实2021年中央和省资金补助支持10个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各县(市、区)区可选取1个作为试点项目,在2021年底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和部门分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四)2022-2025年改造任务。健全完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结合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摸查情况和改造资金计划,按年度常态化推进相关改造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摸查、项目评估、编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实施方案公示、方案审定、计划申报的实施步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摸底、居民动员、公众参与等工作,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实施。按项目申请立项、项目报批、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和监督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等步骤实施。各项目实施主体应精心组织,确保改造工程精细化设计、精准化施工,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时限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后期管理。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调确定改造生的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有条件的小区建议按程序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工作;对已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验收后相关设施设备移交业主委员会进行管养。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实现后期管理相结合,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次建成、长效管养”。

六、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居民、管线产权单位、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资,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资、投资等方式筹集。

(一)落实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居民合理分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出资来源可包括住宅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以及其他合法资金。住宅维修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用作改造费用,依法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组织业主按程序共同决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可依法依规减免出资。

(二)加大各级政府资金补助。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第一步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各级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实际情况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及预算内投资,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格落实资金投向和使用要求,避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

(三)鼓励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公房产权单位合理落实出资资金,借助“三供一业”移交等方式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

拟定了2008年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程计划。完成全区15个乡镇,三城办事处175216户,676929人,265348间房屋,11949130平方米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通过市抗办验收。2008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永丰、青岗岭、布嘎、守望、靖安、太平办事处、凤凰办事处,总投资435万元,1470户,其中重建470户,加固1000户。资金管理使用严格省、市资金管理使用和《**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兑付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按照“惠农一折通”的要求,按照工程进度情况,将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存折上。资金使用中帐户开设、下拨通道封闭安全、签章依据规范,全区已拨付万元省补助资金。其中:靖安乡拨付万元,青岗岭乡拨付万元,太平办事处拨付万元,永丰镇拨付万元,守望乡拨付万元,布嘎乡拨付万元,凤凰办事处拨付万元,拨付率达,已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二、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

(一)强化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房地产经济生气勃勃。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为了确保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从两个方面强化了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1、加强了市场引导,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着重在加强市场引导,在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上下功夫。一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1300户。二是鼓励、扶持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发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手续。完成存量房交易260户,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万元。新建商品房转让登记面积平方米,成交金额100000178元,共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10起,抵押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万元,贷款金额万元。

2、加强了行业指导,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加强物业管理行业指导力度。一是指导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取得了良好反响。二是全市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加强内部管理和经营。

1、直管公房管理方面。

房屋租赁管理所充分发挥“管、收、修”三大职能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直管公房管理,载止2008年10月,实现房租收入1498119元,其中非住宅644455元,住宅853664元。处置公产房5621平方米,处置资金4158万元。

2、房产权属登记管理方面。

坚持以产权管理为基础,以市场管理为核心,在抓好优质文明服务上下功夫,在简化办事程序上下功夫,在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996件,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116件,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代征契税万元。预计全年代征契税可超过600万元,上缴财政房屋权属登记费万元。

3、住房保障方面。

从三个方面狠抓廉租住房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政策,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提供操作依据。二是要尽可能筹措到位建设资金,确保廉租住房新建、改建项目尽快开工。三是要指导督促基层搞好保障对象调查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一

***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v^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v^的灾后重建目标,将灾后重建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重点,以^v^三严三实^v^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抓手,不断推进我局党建工作的开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强化理论,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学习和践行^v^理论和^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把对其深刻的认识与实际的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地树立执政为民思想,不断地增强党员自身的党性锻炼,更加注重加强自身思想理论、政治纪律、思想作风,加强自身效能建设,更加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开拓性地开展了党员理论学习活动,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在全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v^三严三实^v^活动和学习党章活动。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务求思想上有提升,实践上有行动,工作上有推动,实现城建工作和城建队伍建设的新发展、新突破。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提升凝聚力。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我局坚持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落实好集体学习议事制度。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v^三严三实^v^活动,进一步落实会前学习制度、《党组学习议事制度》等,每月召集局班子成员定期召开党组学习会议,对于局重大问题决策、科室干部任命、大额资金使用等^v^三重一大^v^事宜进行专题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二是落实好督导工作机制。为使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牵头每周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须对上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最后由局长进行点评和督导,着力解决了工作推动不足问题。三是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反腐__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统一了党员干部思想,改进了庸懒散慢拖等不良作风,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树立起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城建党员干部形象。

三、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学习党章,进一步规范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发展^v^员1名。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支部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党性观念,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积极开展^v^三严三实^v^活动和联系村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v^三严三实^v^活动的安排部署,局党组成立^v^三严三实^v^活动领导小组,在每周一召开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落实相关精神,开展领导讲座等。通过领导讲、干部学、集体讨论等活动,我局^v^三严三实^v^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今年以来,结合^v^千名干部联万家^v^活动,我局主动深入穆坪镇雪山村,了解群众所需所想,积极为其解决重建、生活等民生难题。一是共谋思路。局领导班子主动邀请雪山村两委班子成员及该村村民组长召开座谈会,总结讨论该村的灾后重建工作思路和进展,了解灾后重建的民情诉求,共谋灾后重建美好家园新思路,心系灾民,重建家园风雨同舟,做到部门与联系村组心心相印,风雨同舟。二是协助规划。为有效推动穆坪镇雪山村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灾后重建阶段中,我局积极协助村委会做好灾后重建新村规划工作。三是落实房前屋后绿化工作。全力协助雪山村,落实树种选取,栽树,兑付补助等,目前已全面完成雪山村房前屋后绿化。四是开展送温暖。^v^七一^v^建党节时,组织部分党员到联合村支部参加建党节活动。年底主动慰问老党员,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房屋重建情况等,并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慰问。

五、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基层党建突出问题。

党建惠民生,党建促发展。我们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主题,局党组以县委提出的^v^两帮三送四建全覆盖^v^为抓手,结合城建工作实际,创新实施三大自选动作,全力助推灾后重建。一是^v^送技术^v^到户,服务农房重建,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送技术培训到乡镇农户,通过培训工匠和送技术服务,实现农房重建技术指导进村到户,全覆盖形成常态化机制,实现包乡、包片、包户指导到位,实现科学重建;二是送灾后重建政策服务到位,由我局承担的城房重建过渡安置、安居房建设等重大任务,我们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与安置户见面,主动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户,确保了受灾群众政策知晓率达100%,稳定了群众思想情绪;三是^v^实施五个一措施^v^,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灾后重建任务,我们结合实际,精简办事流程,整合科室资源,为灾后重建企业和群众提供^v^一套办事流程、一套资料共享、一条龙服务、一个监管系统、一套项目档案^v^办事指南,实现高效快捷优质服务,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本年度共为农村灾后重建户^v^送技术^v^服务60余次,为群众、企业办证52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

以抓^v^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v^为目标,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各种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强执政能力,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证。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二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_、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_: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三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四

自1999年起,静安在全市率先完成成片危棚简屋改造任务,并对成片旧里实施大规模的“成套率改造”和“新一轮旧改”后,启动了区内第一轮零星旧里地块改造。区政府专门成立“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零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零改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制订改造计划、检查落实工作进度、考评验收完成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对改造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2002年4月,区政府通过了《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实施意见》,明确零星旧里改造是新一轮旧区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以“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为原则,由区零改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平衡盈亏。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土地出让必须公开“招拍挂”,原先通过协议出让,商业化改造零星旧里的路基本走不通了。为了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静安区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把零星旧改工作和旧房综合整治工作有效融合,通过翻建、改建的方式,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探索旧房改造性大修的新路。

2006年,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静安将零星旧房改造性大修列为区政府实事工程,区零改办经调查将约20个地块列入工程范围,并决定根据地块内房屋结构特点、居民住房、周边条件限制等情况,分别采用翻建、加固加层扩建、抽户解决卫生间非成套独用、镶接加平面分割调整等不同的做法具体实施改造。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托政府财政的投入,2008年初,静安开始实施《静安区零星地块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方案,对一些零星旧里地块进行社会公益、市政性质改造,拆旧还绿及拆旧还路,计划在2010年底前完成12幅沿街的房屋破旧、配套简陋、环境脏乱、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块改造,12幅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4807平方米,动迁居民约663户,拆除旧房面积28312平方米。尽管这种改造模式只有净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但改善了区域整体环境和品质,完善了区域功能。

2008年7月,三年零改行动正式启动,至2010年底除富民路92号、安远路899弄、淮安路682号等3幅地块因故未能启动外,其余9幅地块中大多数完成动迁(置换),并实现预定规划用途,分别建成公共绿化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其中,胶州路175弄、新闸路1974号地块分别建成2块公共绿地;昌平路984弄地块,结合居民需求,建成公共体育场地;愚园路361弄地块用于社区便民服务设施;长乐路524号改建为社区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

4.轮候征收为途径的新一轮零星旧里改造(2011年至今)。

2011年年末,在市建交委、市规土局、市房地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淮安路686号地块、富民路92号地块、安远路899号地块3幅零星旧里地块实地查勘、现场确认,同意按房屋征收办法进行改造后,3幅零星旧里地块征收计划被列入201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在区“两会”上通过审议。3块地块零改将按照房屋危旧及居民生活条件困难程度,以轮候方式准备依次启动,这是在上海旧区改造新政出台背景下,静安区开展的新一轮零星旧里改造。

(二)改造模式。

零星旧里改造在中心城区一直是“老大难”问题,静安区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工作思路,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与市政基础建设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性改造模式,与房地产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商业改造模式,与房屋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旧房改造性大修模式。这三种模式在上海中心城区零星地块旧区改造不同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目前静安零星旧里地块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政策限制。

1.土地出让方面。根据目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零星旧里地块改造按协议出让的商业改造方式已经无法操作,若作经营性用途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而这些地块多数属“边角料”和“剩骨头”地块,对投资方几乎没有吸引力,导致众多零星地块难觅“婆家”,只能由政府“买单”后作公益性用途,因此零星旧里地块改造速度必然受限于地方财政宽裕度。

2.规划参数方面。对一些无法进行商业开发或公益性改造的项目,为了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积极探索改造性大修的新方式,通过翻建、改建实施成套率改造,给居民增加厨卫和一定居住面积,这必然以增加容积率为代价,但却又与中心城区“双增双减”政策相悖。

3.房屋置换方面。部分零星地块内房屋属于历史建筑,但由于《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可操作性的“退租安置”规定,目前只能采取整体置换或包租的做法,而这又往往面临成本过高的窘境。

(二)建设规范制约。

在零改实施过程中,尤其是风貌保护区域或保留保护建筑周边的改造,由于零星地块的特殊性,往往与周边的保留保护建筑间距很近,相关性很强,特别是改造性大修,由于零星地块房屋的“长高长胖”,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相邻建筑采光通风的不利影响,容易引发居民矛盾。

(三)改造资金压力。

零星旧里地块呈现出“两大两小”特点,即占地面积小、人口密度大、开发价值小、改造难度大,因此近年来多作为解决民生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全额“买单”,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但由于目前尚未改造的零改地块全部是“骨头”地块,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改造,都会面临资金难以平衡的问题,区级财政面临很大压力,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迫切需要改变。

(四)居民矛盾心态。

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零改地块的许多居民强烈要求改造,但往往又会出现政府出资改造时,极少部分居民又对改造提出过高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往往使政府面临出钱、费力进行改造,最终却得不到居民认同的尴尬局面,更有可能由于最后几户居民不接受零改方案,而使已启动的零改地块最终无法实现改造的目标。

三、对新一轮零星旧里改造的探索。

为了实现市政府关于在2015年前完成零星二级旧里地块的改造总体目标,在土地征收的新形势背景下,需要探索出一条与前几轮零星旧里改造不同的新路。在资金投入上,在强调政府主导和托底的同时,鼓励“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市场运作”多元化资金投入,积极吸收社会化资金,多方面、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在政策保障上,要积极寻求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在安置方式上,要尽可能考虑不同类型居民的不同诉求,灵活提供安置方案。在改造形式上,“拆、改、留、建”并举,多种方式实施改造,针对零星旧里地块的不同情况,科学定位规划功能,合理确定“拆、改、留、建”范围和比例,灵活选择改造方式,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向。

1.征收改造:指零星地块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经过规划土地、发改、房管、建设等部门审批同意,组织第一次意愿征询,同意率达到100%后开始办理征收许可证,制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征求居民意见,修改优化方案后,正式展开第二轮签约征询工作,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到高比例(至少90%以上),征收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居民开始搬迁;达不到比例则暂缓改造,居民全部搬离后拆除房屋,建设绿化、公益或公建设施,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

2.拔户改造:指零星地块暂时不具备征收改造条件,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选择地块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房屋进行拔户改造方案设计,征询居民意见,由政府出资和居民协商进行置换,根据改造方案与全体居民签订改造协议书,对同意置换房屋的居民进行置换工作,对施工期间需要暂时搬离的居民给予过渡补偿。将置换出来的房屋和余下未搬迁居民的房屋进行合理分割改建后,配建独用的厨卫空间,完善房屋的配套和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老旧小区拆迁工作计划篇十五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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