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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 中环装备股东(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1:04:39 页码:9
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 中环装备股东(9篇)
2023-01-17 11:04:3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落实甲方建立环境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符合甲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此协议书,以期实现甲方厂区良好地环境绩效及乙方作业的职业健康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原材料及有关物资的供应方、工程承包方、废弃物收购商、回收处理商、物流公司、服务商及个体供应商人员和车辆。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环境卫生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可要求乙方负责人员对相关事宜作出解释。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资质和乙方特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从事该特种工作的上岗证。

3.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环境、违章作业、危险作业等违法生产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施工设施、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对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

5.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限期整改意见。

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的访问和交流等可能影响甲方生产环境和安全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法自主开展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到双方的重大环境和安全生产问题。

3.乙方有权要求被告知甲方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介绍项目的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入厂教育。

4.有责任将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告知乙方。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环境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环境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必要时应在开工15天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范措施情况。

(2)施工方案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无危害或少危害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与施工设备。

(3)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4)防止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5)合理处理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所属工厂指定场所,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规定将废物合理处理。按照工作岗位的工作区域确定环境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

2.回收废旧物资的部门,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资质,回收物品处理时,避免二次污染。

3.储运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运输法规,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

4.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与环境性能,并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项目施工方必须具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及相关资质。

(2)项目施工时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教育自己的员工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告知的制度及乙方自己的制度)。

(3)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乙方自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确保在指定地点作业。

2.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必须主动接受公司的安全、防火教育和交底。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有公司内业务负责人员陪同,并按照生产现场人行路线行走。

5.进入生产现场,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坦胸露背、穿凉鞋、拖鞋。

6.不能与同行人员打闹,酒后不能进入作业场所。

7.不准随意移动作业区内的各类设备及工具。

8.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要具备运输资质,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避免运输途中产生泄漏,在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野蛮装卸。

9.经批准进入厂区的应注意观看各类警示标识,遵守警示标识的指令。不准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

10.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减速慢行,车辆右行,并按公司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并行,不得高声鸣笛。

11.厂区内禁止游动吸烟,停车时或行驶中的各种车辆驾驶室内禁止吸烟。

12.厂区内临时用电、动火必须经甲方批准。

(三)其他义务

1.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相关检查,并对甲方要求其解释的事项作出口头或书面解释。

2.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进方案和建议积极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最大限度保护好环境,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满足甲方对乙方提出改进的要求。

4.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处理事故的应急部门,并承担因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因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以上对甲方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要求由乙方的__________(具体负责人员)负责解释协调,甲方可随时与其沟通联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体现。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代表( 签字 ):

日期: 日期: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二

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0月24日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三

rohs承诺书

为适应市场和客户的环保要求,加强对环保物料的品质控制和过程控制,规范供货行为,保证向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的化学原材料等均符合本承诺书中的要求,任何未达到承诺书中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特此需供应商签定此承诺书。

1.总则

自承诺书签定日开始所提供给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保证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同意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作拒收处理,并按以下条款3违反承诺事宜中条款作相应处理。

我方保证产品中环保控制指标为:

镉含量小于70ppm;

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含量小于800ppm;

2.具体条款

供应的所有物料均满足rohs要求并保证产品满足reach要求。供方需提交:有效期内的rohs第三方(sgs或cti)测试报告(中、英文版)。 所有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若我方临时需要供方提供检测报告,供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3.违反承诺事宜:

凡我方提供的所有物料,若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做如下处理:

3.1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退货并同意处以当批货物总值2倍的罚款。

3.2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扣除由此产生的工时、材料连带等费用及当批货物总值2倍的罚款。

3.3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端发现环保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扣除此批产品的2倍货款及连带质量损失费用,并对同意以1000-100000元rmb罚款。

4.此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供方: 保证可以按照上述要求供货。

供方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名:

盖章(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日 期: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四

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20xx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治理及控制措施,并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通过采取以上减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设导气管将产生的臭气由专用管道收集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引至综合楼楼顶,并高于楼顶2m对外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同时需加大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确保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保持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及时将垃圾和污泥交具备资质的单位清运来处理。

2、加强废水的防治。项目运营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和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护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直接进入城镇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本次新建的1座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xx)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旺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检验化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就诊人群嘈杂声。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隔声、绿化、规范停车等措施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固体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xx〕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毁型,经毁型、消毒送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室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和干化后与医疗垃圾一同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在营运期产生的过期药物也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可与一般固废混装。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需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十一、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2月29日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五

创业环保公司简介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 年6 月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 号,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 号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战略发展

创业环保的长期发展目标是以水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为核心,积极向产业相关环节或领域延伸,同心多样化发展工程设计、设施运营服务、水工业物业管理以及水工业设备制造等业务,最终形成集主体运营业(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水工程建设业、水工业制造业、水工业的科研、设计、开发、服务于一体的水工业企业集团。

创业环保项目

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28万立方米/日,扩建后总规模为54万立方米/日,厂外配套管线约9.9公里, 建设标准为二级生化处理,污水处理采用a/o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一一中温厌氧消化--机械脱水处理工艺。工程于2005年1月10日通水试运行。

目前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在进行老厂改造,主要包括一沉池、二沉池、浓缩池、鼓风机房、消化池、污泥控制室、

脱水机房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预计2005年7月底全面竣工。届时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老厂改造工程将以全新面貌投入生产运行,为天津市"创模"达标做贡献。

在建项目

日贷项目包括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东南郊一带排水工程,1999年6月获得国家计委对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2.54亿元人民币。亚贷项目为北仓污水处理厂项目,2000年5月,获得国家计委对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总投资为3.7亿元人民币。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六

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环境保护局

2x年10月24日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七

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20xx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治理及控制措施,并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通过采取以上减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设导气管将产生的臭气由专用管道收集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引至综合楼楼顶,并高于楼顶2m对外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同时需加大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确保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保持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及时将垃圾和污泥交具备资质的单位清运来处理。

2、加强废水的防治。项目运营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和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护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直接进入城镇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本次新建的1座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xx)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旺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检验化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就诊人群嘈杂声。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隔声、绿化、规范停车等措施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固体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xx〕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毁型,经毁型、消毒送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室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和干化后与医疗垃圾一同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在营运期产生的过期药物也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可与一般固废混装。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需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十一、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

境保护局

x年12月29日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八

甲方: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落实甲方建立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 )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 )的要求,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符合甲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此协议书,以期实现甲方厂区良好地环境绩效及乙方作业的职业健康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原材料及有关物资的供应方、工程承包方、废弃物收购商、回收处理商、物流公司、服务商及个体供应商人员和车辆。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环境卫生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可要求乙方负责人员对相关事宜作出解释。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资质和乙方特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从事该特种工作的上岗证。

3.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环境、违章作业、危险作业等违法生产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施工设施、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对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

5.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限期整改意见。

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的访问和交流等可能影响甲方生产环境和安全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法自主开展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到双方的重大环境和安全生产问题。

3.乙方有权要求被告知甲方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介绍项目的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入厂教育。

4.有责任将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告知乙方。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环境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环境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必要时应在开工15天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范措施情况。

(2)施工方案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无危害或少危害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与施工设备。

(3)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4)防止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5)合理处理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所属工厂指定场所,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规定将废物合理处理。按照工作岗位的工作区域确定环境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

2.回收废旧物资的部门,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资质,回收物品处理时,避免二次污染。

3.储运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运输法规,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

4.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与环境性能,并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项目施工方必须具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及相关资质。

(2)项目施工时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教育自己的员工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告知的制度及乙方自己的制度)。

(3)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乙方自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确保在指定地点作业。

2.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必须主动接受公司的安全、防火教育和交底。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有公司内业务负责人员陪同,并按照生产现场人行路线行走。

5.进入生产现场,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坦胸露背、穿凉鞋、拖鞋。

6.不能与同行人员打闹,酒后不能进入作业场所。

7.不准随意移动作业区内的各类设备及工具。

8.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要具备运输资质,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避免运输途中产生泄漏,在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野蛮装卸。

9.经批准进入厂区的应注意观看各类警示标识,遵守警示标识的指令。不准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

10.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减速慢行,车辆右行,并按公司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并行,不得高声鸣笛。

11.厂区内禁止游动吸烟,停车时或行驶中的各种车辆驾驶室内禁止吸烟。

12.厂区内临时用电、动火必须经甲方批准。

(三)其他义务

1.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相关检查,并对甲方要求其解释的事项作出口头或书面解释。

2.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进方案和建议积极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最大限度保护好环境,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满足甲方对乙方提出改进的要求。

4.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处理事故的应急部门,并承担因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因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以上对甲方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要求由乙方的__________(具体负责人员)负责解释协调,甲方可随时与其沟通联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体现。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代表( 签字 ):

日期: 日期:

2023年中环装备合作协议书九

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广陆函字〔〕01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位于伊吾工业加工区,占地约14248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套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一期工程1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和二期工程3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硫化氢合成装置。(2)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循环冷却水、供配电、供热、氧气、氮气、冷量等设施,主要依托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公用设施。(3)辅助工程,包括调度中心、仓库及罐区等设施。(4)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事故池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根据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310号)、哈密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哈地环监审发〔〕15号)及伊吾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伊环函字〔〕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序冷凝尾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酸系统回收利用;甲硫醚氧化制dmso工序尾气及dmso除盐脱水工序汽提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冷凝回收装置及真空泵不凝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置。

装置区设防爆排风扇,加强通风;生产装置车间排风口、储罐呼吸阀后设置活性炭吸附罐;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和其它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段醇水分离废水精馏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亚砜脱水塔废水回用配碱循环利用;经隔油处理的含油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换热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循环冷却排水、低温水排水,收集后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系统综合利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xx)表1限值中的a等级后,出水通过园区拟建污水管网排入淖毛湖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实施分区分级防渗,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工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xx)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活性炭吸附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厂内危废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xx-20xx)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装置区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及自动报警装置;甲醇储罐分组设置围堰、水喷淋装置、高位液位报警及自动连锁措施,其余原料及产品均设置独立围堰,车间及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堤;厂区内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20xx立方米)。

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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