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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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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优秀10篇)
2023-11-21 22:01:56    小编:ZTFB

5.总结是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归纳和分析的方式总结是对工作和学习中所遇到问题进行梳理和解决的过程,能够提高我们的专业素养。想要更好地了解这个主题,可以参考以下给出的相关范例。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一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7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7年,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4月25日前,各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请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简章)。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考生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月5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试点高校要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采用笔试、联考等方式,不得组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或http://)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这部分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计划择优录取。对于高校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经高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适当降分投档,但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教育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2日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二

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9月19日公布,改革旨在进一步敞开科学评价和选拔的大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改变用一个分数来评价、录取学生,让多种因素在招生中发挥作用。上海的这套高考改革新方案新在何处?具体怎么操作?下面百分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新方案的四个亮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原方案:2012年以来,上海高考科目为“3+1”共4门。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的任一门。每门科目成绩150分,高考成绩总分为600分。

新方案:从2017年开始,上海高考科目将变为“3+3”共6门。其中前一个“3”为统考的3门,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成绩满分150分;后一个“3”为选考的3门,学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任意选择3门,每门成绩经折算后为满分70分。高考总成绩为660分。

解读: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表示,考试科目的变化着眼于大学乃至未来的人才培养,为学生打下更加扎实的'学习基础。在“3+1”方案中,学生完成学业水平考试之后,高三基本只是在围着4门考试科目转,成为应试教育。比如对于选了化学的学生,物理只要应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就可以,学得相对较浅。进入大学之后,很可能因为知识面太窄而学得吃力,并缺乏后劲。新方案要求学生在语、数、外之外再选考3门,将有利于引导学生拓宽知识面。

原方案:以往上海高考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时进行,4门考试科目在每年6月7日、8日两天之内集中考完。所有科目每年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新方案:按照上海高考新方案,6门考试科目将分散进行。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统一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将率先实行一年两次考试,另一次安排在1月。学生可以考一次或两次,取较高的成绩纳入高考总分。3门选考科目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的形式进行,随教随考随清。对于2014年入学的高中生,高二可参加地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对于2015年入学的高中生,高二可参加地理、生命科学两门学业水平考试。

解读:贾炜认为,上海高考新方案把原先的统一考试变为分散考试,有利于缓解考生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只选1门时,考生必须学得很深很精,一旦考砸则导致高考失利;选3门后,风险就会分散开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积到最后一起考,而具有随考随清的特点,为高中开展特色办学、推行素质教育腾出更大的空间。当前外语的社会化考试已经非常成熟,具备了实行标准化考试的条件,一年两考带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原方案:目前,上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共包含10门科目,高一考地理、信息科技,高二考历史、物理、化学、生命科学,高三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各科目书面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其中合格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作为本校本科目的期末考试成绩,学生须10门全部合格才能从高中毕业,具备参加高考的资格,但不纳入高考成绩。

新方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变为13门,新增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前者难度较小,后者难度较大。学生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备选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每门参照原始成绩,根据全市学生比例折算标准分。最高70分,最低40分,中间分为abcde五等11档,每档差3分。语文、数学、外语可用高考成绩代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6门备选科目中未选的3门以及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

解读:贾炜认为,改革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了“含金量”,不仅对学生学习起到质量监测和导向作用,而且成为高考选拔的依据。要求学生从6门备选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充分满足学生的兴趣、志向,可以打破文理限制,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科目,并保证一定的知识面。上海不允许学生考4门、5门、6门再从中选择3门较好的成绩,是为了防止“学霸”在各科目全面出击,盲目学习,加重自己的学习负担,又挤占了真正对一些科目喜欢的学生的机会。

原方案:按照当前的招生录取模式,录取时采用平行志愿的做法,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总分按高低排列,从高分开始将学生“划拨”到所填报的高校和专业,高校具体专业可以提出招收文科或理科学生,但基本无法顾及单科学习情况。

新方案:在高考新方案框架下,高校具体专业可以对学生提出0至3门课程要求。比如应用化学专业,假如提1门要求化学,那么选考过化学的学生才有资格报考;假如提两门要求化学、物理,那么选考过化学或物理的学生可以报考。这样高校具体专业对所招收的新生可以有一定的学科要求。上海提出,原则上高校应提前3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2017年的科目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解读: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陆靖认为,实施新方案以后,高校招生录取既考虑总分、又兼顾单科成绩,赋予高校选拔学生的自主权和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挑战。高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具有一定学科背景的学生,同时高校也必须对专业培养方向、目标要求进行梳理,在招生之初就想清楚要招什么样的人。这样高校招生更有针对性,增强学生与学科专业的黏合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生长期的专业发展。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三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统一高考,下同)招生录取。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3.考试组织。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各市组织实施。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其中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参加等级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只需参加等级考试。

5.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学生应依据课程安排自主选择考试时间,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两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

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考科目的等级考试。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6.成绩呈现。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二)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信息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完善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包括学分修习状况和学业考试成绩;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等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2.严格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我整理,遴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学校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校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增加考试的选择性,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夏季高考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统一考试招生。

考试科目。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

考试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生的外语高考成绩由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条件成熟时,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外语科目考试适当增加听说部分成绩的比重。

成绩构成。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等级考试科目的等级计分规则。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科目报考要求。在山东招生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提出在山东招生的分专业(类)等级考试科目要求。高校应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原则,提出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招生录取。夏季高考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需求。招生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自主招生。

考核安排。高校自主招生旨在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考生须向相关高校报名,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学校考核安排在统一高考后、夏季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报考要求。试点高校结合本校办学特点、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简章,规范并公开考核程序、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招生方式。高校自主招生对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次前进行。试点高校根据本校自主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生的入选资格、专业及优惠分值。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可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院校。在部分中央部属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高校多元录取招生模式,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报考要求。招生高校制定并公开招生办法,明确报考条件,规定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程序,确定成绩比例,规范组织录取。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接受报考学校考核,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并达到规定要求。

招生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成绩由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等)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组成,其中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招生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做好学校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评定工作。

工作要求。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的记录和在校表现情况,按照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能够反映学生表现和发展的写实性材料及其他材料。招生高校要制定并公开招生办法,严格报名申请和考核程序,规范组织录取,做到所有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春季高考改革,推行分类考试招生,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春季高考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

1.统一考试招生。

专业类目。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按照有利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原则,科学调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目。

成绩构成。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文化素质总分320分。“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43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230分。技能测试成绩根据专业类目性质,可使用分数表达或等级表达,如果使用等级表达,可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计230分、190分、150分、110分、70分。

笔试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知识部分考试采用笔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技能测试。从2020年起,“专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测试部分,按照招生专业类目由山东省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测试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随机性。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上一年度7—12月份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

招生录取。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按专业类目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类目选择相应专业和学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

实施范围。自2020年起,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实施范围为省内具备中职学生继续培养条件、技术技能含量高的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

考试录取。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可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也可由相同或相近类型招生院校联合组织。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

实施范围。自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实施范围为学校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

测试录取。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四

为深入做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落实和深化2014年启动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举措的基础上,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医疗服务的主体作用,为国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群众满意度和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具体指标。

2015年年底前,完善市、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患者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到2017年6月底,提前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任务,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明显控制,提前实现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至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以下。

三、主要举措。

1.明确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责。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为市级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出资人,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资格。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不介入公立医院的内部运行管理,通过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综合目标的制定和监督指导以及行风效能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公立医院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利益提供保障条件。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明确公立医院在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享有完全自主权。督促公立医院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实行集团化管理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成员医院层面成立管理委员会。

3.健全公益导向的考评机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提高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指标,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提高绩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效能。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补助、总体工资水平以及医院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4.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行业监管,逐步实现省市联动,对在杭所有医疗机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推动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统一监管机制;加强质量管理组织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推进部门齐抓共管,人力社保、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实施监管,促进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和良性运行。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通过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实施医疗服务阳光工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通过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或医院自身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成果,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合理设定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药品、抗菌药物以及非医保药品的配备品种和比例,确定公立医院药品总控目录,切实降低药品销售收入占医院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的比例,进一步降低药品费用支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2.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药品,确保成交价格不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可结合实际鼓励省际跨区域采购、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实行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不断完善•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疗效可靠、价格合理、技术先进、符合社会需求的新技术项目纳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有效完善医疗费用结构。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情况。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继续落实政府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切实保障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落实投入倾斜政策。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市级医院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进行补偿,确保综合补偿率达到92%。进一步探索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5.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完善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督促公立医院加强医疗行为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诊疗活动和临床用药预警,重点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以“智慧医疗”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化健康医疗信息便民惠民服务,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提升工程,实施市属医院物联网智慧护理系统建设,提高优质护理病区覆盖面,三级公立医院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三)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建立以总额预算管理为核心,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的基础上,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均等化、标准化程度,并同步扩大患者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2.建立谈判和分担机制。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协商谈判、动态监管和联席会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确保支付标准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引导提供适宜服务。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服务成本。

4.加强医疗服务监控。建立健全医保服务监控标准体系,明确监管重点环节,通过智能监管平台,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用人管理,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岗位设置政策,根据医院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完善岗位总量和人员结构比例设置办法。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办法。对于医院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可由医院直接采取考察的办法予以招聘,不受公开招聘时间的限制,并做到结果公开。

2.深化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结合公立医院运行指标、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等要素,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深化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由医院结合实际,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进行分配。通过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比重,积极探索档案工资制、核心人才年薪制等形式,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机制。根据聘用的岗位职责任务,分级分类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疗成本和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营造人人重实绩、重贡献、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严禁对医务人员设定创收考核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五)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1.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结合服务人口与服务半径、城市化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变化,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区域内各方面、各层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规划的约束力。主城区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从严控制现有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公立医院应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2.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86号),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实。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我市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建设标准的综合医院和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儿科、产科等非营利性专科医院,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大型住宅区、中心镇等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3.强化分工协作机制。整合和优化区域医疗资源,深化“县域城乡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医学临床检验中心、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临床影像会诊中心、临床心电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五大中心”,辐射县域基层医疗机构;巩固“市属医院与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市属医院按城区划分结对帮扶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慢病联合诊疗中心等“四大中心”;依托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服务全市的医学影像会诊中心、临床病理会诊中心、产前筛查会诊中心、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中心等“四大中心”。市属医院与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和同质化的检验检查等资源共享机制。继续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

4.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积极引进医院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及优秀团队,推进公立医院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并以领军人才为龙头,着力带领培育一批优秀梯队人选,带动一些重点学科快速发展。扎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培训基地建设,2016年年底前在市属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进一步加大临床技能中心建设力度,改善教学设施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成效;逐步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推进与市属高校的医教研协同发展,优化重点学科布局,培养一批临床与科研相结合的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开拓视野,定期组织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及青年骨干到国外培训进修,提升管理素质。

(六)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夯实分级诊疗服务基础。以“双下沉、两提升”作为推动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有序利用的有效手段,着力扩大覆盖面、创新合作模式,夯实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紧密型合作办医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省级分级诊疗试点县(市)的相关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办法,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市属医院专科医师与结对帮扶的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组建慢性病管理团队,对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及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加强管理和指导,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治疗模式。

2.深化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认真贯彻•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83号)的要求,巩固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相关财政投入、医保倾斜等保障政策,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内涵,为签约居民提供优先转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向京沪连接,增加省、市医院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挂号号源,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

3.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在落实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医保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以进一步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

(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的市、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本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要达到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在县级或以上区域部署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信息的采集,全面记录和实时反映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推动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助推区域内人才、设备和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和集约利用。建设杭州市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医疗质量控制监管系统等各种综合信息系统,发挥市卫生数据中心大数据的优势,为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到2017年6月份,市属综合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测评和电子病历分级评估均达到四级。拓展“杭州智慧医疗”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自助机服务、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的诊间付费等智慧医疗应用,市属医院诊间付费占持社会保障卡就诊人次的60%以上,分时段就诊占门诊就诊人次的90%以上,预约诊疗占门诊就诊人次的30%以上,自助挂号、取号、报到的病患比例达到就诊人次的70%以上。建立诊疗信息共享机制,在实现市属医院医生诊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和医学影像共享的基础上,推进区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同级医院医学影像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实现市级医保统筹区域内医生诊间重复用药实时提醒,强化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2015年年底前,实现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积极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

(八)切实改善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以领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通过重点学科的发展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加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研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市级医院先进医疗设备配置,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2.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完善医德考评档案,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升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3.实施惠民便民措施。牢固树立“医学有局限勇于攀登、服务无止境追求卓越”的理念,落实便民、惠民医疗服务举措,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提升后勤保障水平,提高病人就诊过程中的便捷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4.巩固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医院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维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部门综合协调、卫生部门强化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6月20日前):

总结。

2014年4月1日省、市同步启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成功经验,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政策提供依据。

(二)方案拟定阶段(2015年7月底前):2015年6月25日前将本方案报国家和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7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就方案中的具体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或细化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8月—2017年6月):根据本方案,全面推进和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定期收集医改监测数据。

(四)总结评价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对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成效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国家和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改革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公立医院要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方案,成立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二)建立联动机制。在省有关部门支持下,建立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机制,确保全市所有公立医院都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整体推进,并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推进和保障工作。在此过程中,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引发医院及社会稳定问题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得到了国家医改办的充分肯定。根据国家医改办主要领导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被增补列入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第二批试点县市,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改革工作呈现全市整体推进、群众反映平稳、费用控制初见成效的良好局面。受市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领导,整体谋划。

省政府明确将我市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改革任务。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市财政、人社、卫生、物价等部门和全市公立医院负责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省的有关政策,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改革补偿机制和提升运行活力为切入点,统筹推进服务体系、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市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所列为试点单位。鉴于我市乡镇中心卫生院被列为苏州市二级医院建设管理单位,且非完全实行基本药物的实际;同时,为了医改工作在全市的整体推进,我市将中心卫生院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实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我市的全面实施。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

1.制定政策。在准确把握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太仓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卫生、财政等部门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的实施意见》、《太仓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和居外人员医疗管理办法》、《太仓市医保定点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物价、卫生等部门认真测算,确定了我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总体调价规模和调价方案,并经省物价部门批复同意。

2.全面动员。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等共230多人参加会议。各涉改医院层层进行了动员,并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政策,医务人员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改革,确保了改革的顺利实施。

3.强化宣传。为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自20xx年10月起,我市加强了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宣传、卫生、人社、物价、广电、报社等部门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并深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政策等进行广泛的宣传,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赢得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与积极参与。

4.加强监测。为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市医改办和卫生局加强了对实施改革后的公立医院运行情况、主要指标、群众的反映等进行了监测,以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监测反映:今年1~10月,全市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4%和3.5%,表明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在增长;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明显下降(全市同比下降13.3%,市级医院同比下降15.79%,中心卫生院同比下降11.52%),门急诊病人均次费用和出院病人均次费用的增长得到较好控制(门急诊均次费用全市同比仅增4.1%,市级医院同比仅增7%,中心卫生院同比负增长8.7%;出院病人均次费用增长幅度全市同比下降83%,市级医院同比呈现负增长1.2%,中心卫生院同比负增长1%),住院天数缩短(全市、市级医院同比均缩短0.7天);公立医院的业务收入有所增长(市级医院同比增长9.02%,中心卫生院同比增长2.67%),体现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结付制度改革和医院管理效率提高的整体效应,同时也表明了医疗机构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执行比较到位。

三、多措并举,助推改革。

1.主动实施零差价。4月1日(新的医保结算年度起始)起在市级医院、妇幼保健所以及中心卫生院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主动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公示。同时,为了切实减轻病人负担,我市对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低于市级医院的标准核定,并明确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专家坐诊普通门诊按普通门诊标准收取诊察费,让利于患者。

2.积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大病再保险”模式全国推广。全面推行“总量预算、总额控制、按月拨付、年度决算”的医保付费方式,通过节约奖励、风险分担,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探索建立转外就医病人医药费用的医保合理支付方式,引导病人合理就医。

3.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认真履行政府对所办医院的出资责任,加强财政投入,对中心卫生院的新建扩建实行政府“埋单”,对市一院、中医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分别追加3000万元/年和800万元/年的三年贴息;同时,对因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所减少收入的20%,通过增加人员经费补助予以解决,维护了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

4.实施结对联动。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制度,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与苏州大学附一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对口受(支)援关系,在医院管理、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今年,市第一人民医院有9个科室申报苏州市重点专科。同时,积极探索医疗联合体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结对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结对机构及目标任务,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正在形成,从而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5.加强考核管理。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将工作量、费用控制等指标进行分解落实,下达到科室、小组,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是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平均住院日和住院费用降低。三是加强环节质控,规范诊疗行为。医院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知情同意等落实情况,保障病人的权益,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6.实施卫生信息化。规范开发和应用电子病历,建立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检验信息系统、放射、超声信息系统等,实施市级医院门诊诊疗电话和网络预约挂号,市级医院医疗信息逐步实现数字化,医院内部管理效率不断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了个好头,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与改革的目标和群众的需求与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市级医院病人集聚的情况未得到改变。由于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加上技术水平的因素,市级医院病人集聚、住院难问题仍较突出。有待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逐步解决。

2.药品价格虚高导致医疗费用难以下降。药品实行省统一招标定价后,药品价格的.虚高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医疗费用的增长与医保压力的增加仅靠医疗机构的努力难以缓解。建议由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在省招标基础上的药品采购供应办法,并将药品价格的下降部分直接让利于患者,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与医保的压力。

3.市级医院因基本建设的负债压力大。市一院、中医医院的新建、扩建,财政虽然予以贷款贴息补助,医院目前仍存在巨大的贷款,且已进入还贷期。依照医院目前的经济状况无力承担,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4.老年人优待政策有待落实。改革前,我市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挂号费,70岁以上专家门诊挂号费减半。改革后,挂号费纳入诊察费项目,不再单设。老年人优待政策如何执行,涉及政策的延续性、老年人的权益、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以及医保支付等,尚待研究解决。

5.中心卫生院的业务量和收入虽然总体上有所增长,但由于调整服务价格后增加的收入低于实行药品零差价减少的收入,医院的净收入下降。建议增加财政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否则有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收入下降,影响职工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提升运行的活力;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港区医院、中心卫生院建设,不断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切实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更好地发挥医保的控费作用和引导作用;探索全市药品零差价销售情况下的乡镇卫生院药品结构调整,合理引导病人流向;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奖惩措施,更好地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控制和降低医药费用,实现改革的阶段性目标。

文档为doc格式。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

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

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三、

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

总结。

阶段(2020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3日召开视频会议,通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情况,对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和交通管理整体改革推进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驾考改革意见试点城市。

驾考自学直考下月试点启动涉16个城市。

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

会议指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承担自学直考试点任务的16个城市要确保调整业务流程、设定训练路线、设置标志标识、制作印制牌证、完善执法制度等准备工作就绪。要依法查处违反规定上路练车行为,保证练车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自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法调查、依法处理,积极协助理赔。要开展跟踪评估,总结试点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宣传引导。4月1日前,试点地市要完成全要素演练和测试,确保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当天学车专用标识能够依法发放,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承担自主报考试点任务的28个城市要加快互联网自主报考平台应用,非试点地市也要列出时间表,加快平台建设应用,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会议要求,要增加考试供给,积极推行使用社会考场,增加专兼职和社会考试员,向县级下放延伸考试业务,解决考试供给不足、群众往返不便等问题。选用社会考场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的工作目标:

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2016年4月1日,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

三、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

要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2016年研发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评判系统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监管系统,2017年逐步推广应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未安装计时培训系统的驾驶培训机构,要结合标准的修订,加快工作进度,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

交通运输部将构建完成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并免费提供统一开发的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含市、县级应用端)供各地选用。2016年12月31日前,各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有效传送。

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不在试点范围内的其他地区不得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要在2016年5月底前组织对本省(区、市)驾驶培训机构脱钩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彻底脱钩。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培训和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部交管局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方案》通知:

2016年3月1日前,天津、河北廊坊,山西朔州,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南京、苏州,浙江宁波、嘉兴,福建福州、南平,山东济南、东营,河南安阳,广东惠州、珠海、佛山,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安顺,云南大理,陕西西安、宝鸡,甘肃兰州,新疆巴州19个省(区、市)28个承担试点任务的城市,完成约考平台部署,先行试点应用;2016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完成约考平台部署,逐步推行驾驶人自主报考措施;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实行考生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维护群众学驾考证权益,促进考试公开公正。

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办〔2016〕3号)工作目标:

改革传统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促进提升驾驶培训服务质量,2016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50%以上,到20实现覆盖率100%。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八

明天,本市5.1万高考考生将奔赴全市20个考区、86个考点参加考试。副市长翁铁慧、市政府副秘书长宗明昨天赴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巡查考点准备工作。

今年上海市高考考点全部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中进行,标准化考场配备网上视频巡查系统、应急视频指挥系统、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务综合管理系统等五大系统。

五十四中学供有21个考场,将迎来512名考生参加考试。教学楼底楼大厅,四台身份证验证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监考人员也已经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仪。校长卢久红介绍,考生达到后,将进行证件核对、身份证验证、进入教室后二次核对等人防、技防多次验证。监考教师出入考场,只能从教学楼东部楼道上下,所有过程都将全程录像监控。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让我们对各位领导莅临第一秘书网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多年来给予第一秘书网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秘书网县是刘备做过县令的地方,自秦朝置县,至今已有多年的历史。全县辖镇乡个街道办事处和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人口万,是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已故国学大师任继愈、著名作家邓友梅的家乡。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幸福第一秘书网为目标,全力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县,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同口径增长。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主体四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整体经济运行质量越来越好。今年月份,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目前,全县有县级公立医院处,分别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处;乡镇卫生院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处;一体化村卫生室处;在职县、乡医务人员人,开设床位余张。自年被确定为全省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始终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强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健全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对试点方案、政府补偿和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专题研究,调度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县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院长聘任、发展规划审定、基本建设投资、大型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运行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监管。三是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出台了《第一秘书网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评价核心,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护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汇总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补助资金总额的作为常规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月拨付;作为绩效补助资金,待每季度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于下季度初拨付。

二、抓牢关键环节,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全路径考虑,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制度设计,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效。具体讲,就是“一破、二提、三改变”。

“一破”即破除以药养医。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措施:一是自年月日起,我县家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了零差价销售,并通过电子屏、宣传栏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家公立医院全部实现了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销售额占到了全部药品的以上;三是实行了以“抗菌药物销售、医师应用抗生素、药品销售总额、科室收入药占比”为内容的“四公开”制度,避免了医务人员收入同药品销售额相挂钩,从源头上杜绝了“开大方、开贵药”的问题。

“二提”,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政府财政投入,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年,我县公立医院实际加成为,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万元。一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弥补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同时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增强服务的积极性,我们按照省里规定,对门诊及住院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五项进行了适当调整,总计调整金额万元。其中,门诊诊疗费提高部分全部由医保、新农合承担,住院诊疗费、手术费及护理费由医保、新农合按照比例报销,确保了改革后患者的医疗费用不增加。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主要在三个方面加大了投入。一是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提高服务价格后剩余的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并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常规补助和绩效考核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更新、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等个方面。截至目前,已拨付三处公立医院改革经费万元;二是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万元用于县中医院的整体迁建项目;三是将公立医院历史形成的亿元长期债务进行打包锁定,由县财政逐年偿还。

“三改变”,即一是改变患者付费方式,由过去“先付费后诊疗”改为“先诊疗后付费”。我县在全市率先启动这一政策,患者只须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农合卡,无需住院押金即可先行住院治疗,出院时只承担个人自付金额即可。截至目前,三处县级医院共有万名患者享受到了这一惠民措施,至今无逃费现象发生。同时,我们还探索实行了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总额预付制度,即每年年初新农合管理机构向医院预拨上年度新农合报销总额的周转金,一季度一结算,年终按考核结果决算。共按照核定的总额标准向家县级公立医院预拨了万元的周转资金。年,为确保医院正常运转,减轻医保报销垫付资金的压力,我们进一步调高了预拨周转金的比例,提高到。二是改变新农合支付方式,变“按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的积极性。

三、

注重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公立医院活力。

一是在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相继出台了《第一秘书网县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第一秘书网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暨廉洁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了患者和社会满意度。去年月份,县卫生局联合科协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一秘书网县首届十大名医评选活动”,评选出十名同志为我县十大名医。今年,我们又组织开展了“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展示了我县广大医务工作者精湛的医术,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医务人员、尊重医务劳动的良好风气;二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全县计划投资万元,在完成县医院信息中心软、硬件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年底前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建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系统,加快医疗资源的融合,实现城乡一体、互联互通。为下一步推行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县级公立医院重新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竞争上岗制度,县人民医院对名中层干部实行了岗位竞聘,提高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同时,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确定了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符合引进条件和需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实行直接考核聘用,畅通医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另外,我们还大力实施对口帮扶,向上我们和市人民医院结成对口帮扶关系,向下由县级医院派出名主治医师对处乡镇卫生院、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定点帮扶,逐步形成了长效化的帮扶机制,有效引导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让更多群众能够在基层看上病、看好病。县人民医院还承担着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四是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和技术创新。与济宁医学院联合建立研究生教育培训基地,每年选派名学科业务骨干重点培养。同时,通过聘请北京安贞医院心内科主任柳景华任县人民医院名誉院长,邀请北京安贞医院、省齐鲁医院专家到县级医院坐诊人次,教学查房人次,手术人次,专题讲座次,重点开展了心血管疾病诊疗领域和三支病变等复杂疑难病症的诊疗指导。医院全年共开展新技术项,创新成果明显,多项技术位居全市同级医院领先水平,重症医学、血液透析成为全市特色专科品牌。

四、开创“多赢”局面,各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开创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多赢局面,主要体现在“四个明显”上:

一是医疗机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随着改革的深入实施,逐步完成了管理体制、人事分配机制等多项改革,医疗机构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今年月日,县人民医院成功加入“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集团)”,县中医院与省中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进一步提升了医院的精神面貌、医疗质量、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热情明显高涨。通过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呈逐步增长趋势,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年,三处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同比分别增长和。三是群众医药费用明显降低。通过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有效控制了药价虚高和滥用药物现象,药品价格明显下降,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目前,家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价格较改革前降幅达,药占比下降了。四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改革的实施,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认可和拥护。患者满意度保持在以上,较改革前提高了个百分点。

各位领导,尽管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和挑战也逐步增大。一是财政投入压力逐年增加。我县作为全省个经济欠发达县之一,财力较为紧张。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长期足额补助医院政策性减收尚有困难。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试点县市的资金投入。二是医院人才队伍匮乏,重点专科发展滞后。第一秘书网县三家公立医院目前主要存在学历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严重缺乏,形成了人才断层。建议加强人才政策倾斜,加大人才的支持和帮扶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以姚司长和各位领导视察调研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在此,我们也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推动第一秘书网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篇十

2015年5月,我院被确定为※※市首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市卫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院按照上级医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就我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概况※※※※※※。

二、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自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院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医院的主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组织实施机构,明确负责部门和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领导小组还专门到※※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在认真研究上级医改政策和进行精细测算的基础上,全程参与医改实施方案和调价方案的制订。在市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11月16日,我市印发了《※※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院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医院综合改革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各项改革工作的具体步骤与目标,制定了相关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司其责,上下团结一致,共同推进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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