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 装电梯合同(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1:38:43 页码:12
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 装电梯合同(4篇)
2023-01-17 11:38:43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一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包装

序号品牌型号规格电梯:层/站/门 扶梯:倾角及提升高数量 (台)单价 (元)合计价 (元)

3升达sdl20__/0.5-jxvf (货梯)4/4/4199,45099,450

5迅达9300ae-10-en-35-100-k-r(扶梯)35° 4500mm2163,300326,600

6迅达9300ae-10-en-30-100-k-r(扶梯)30° 5960mm2191,025382,050

合同总价(rmb元):捌 拾 万 零 捌 仟 壹 佰 圆 整(¥808,100.00元)

注:总价包含税金.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____________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执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液压梯执行(gb 21240-20__)》。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由买方于签订合同前确认盖章后提供卖方。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应在签署确认的同时予以确认。

2.2.3、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_汇款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61,620.00元)作为预付款,其中占合同总价的15%(¥121,215.00元)作为定金。

3.2.2、买方在交货期4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646,480.00元)作为提货款。

3.2.3、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满足前述第二条之2.2.1、2.2.2款以及第三条之3.2款的内容后,卖方应于收到预付款后 货梯60天内,扶梯80天 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4.2、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若有异议或者届时可能引起的价格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

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须按期交货,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安装方负责,送达地点:广东省z市z买方指定工地 z广场 买方自提,提货地点: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买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倘若约定由卖方保管时,买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并保证货到工地7日内能够进场安装;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

6.3、 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迟延履行。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加装电(扶)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一年,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保修期一年完后卖方再免费保养维修一年,不含电梯配件费用。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十八个月失效。

8.2、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扶)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9.3、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合同总额每日百分之一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不能交货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处置的标的物所得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时,卖方有权对买方继续追索。

9.5、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21天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每月1500元;扶梯每台每月30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9.6、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90天或以上时,除按前项计算仓储费和违约金外,另须支付因仓储时间超过90天卖方为确保合同标的物质量而作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每台3000元。

9.7、买方未支付上述9.5、9.6条所产生的仓储费及检验费前,卖方有权留置标的物。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电梯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买两年的电梯保险,受益人为买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1、技术规格(电梯)。

2、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买方执 贰 份,卖方及安装方各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市____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大道南____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经办人日期:__________

最新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二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最新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三

买方:卖方:

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1301040

买方(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上价格包括电梯设备价、(含五方通话的电话分机、总机、预留视频电缆功能费)和运输费。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  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2.1.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以及最新相关的行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1.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因需要贯彻执行最新技术标准而引起的交货期,双方协商解决。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予以确认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甲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乙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甲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价每台10,000元作为定金。分批发货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时,按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含本批次前期定金10000元/台)。

3.2.2、(分批发货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买方(甲方)在提该批次货物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乙方)排产。买方(甲方)在接到卖方(乙方)通知提货至之日起二十五天前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提货款(即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款的80℅)。

3.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质保期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起算),买方(甲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由卖方(乙方)出具合同总价7%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履行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卖方(乙方)。 3.2.4、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3.2.5、买方(甲方)付清合同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甲方)。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如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满足合同条款第2.2项、第3.2项的条件后,卖方(乙方)应于收到买方提货款后不超过30天向买方(甲方)交付合同标的(货到甲方工地)。 4.2、卖方(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

4.2.1、买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乙方)须按期交货,买方(甲方)应如期办理提货。买方(甲方)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乙方)负责运输,送达地点:乌龙江大道66号康桥丹堤项目。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甲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甲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甲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买方(甲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甲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甲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在开箱前,由运输原因造成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再由保管方向承运人追偿。

6.3、卖方(乙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 不视为迟延履行。

6.4、货物到工地后,在交付使用前对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买方(甲方)提供场地,由卖方(乙方)负责保管。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甲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满足卖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甲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乙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乙方)负责保修贰拾肆个月,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如因买方(甲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保修期则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叁十个月。

8.2、未经卖方(乙方)同意,买方(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乙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甲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甲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在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3、卖方(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乙方)不能交货超过6个月,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甲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口、技术规格(电梯)。 口、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加装电梯产权分配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签署本保养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新梯交验日期: 年 月 日

二、保养内容

1、乙方指派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每月二次在例常工作时间内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

2、承担合同期内的应急服务工作,应急服务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当甲方发现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城区一小时内赶到现场,乡下二小时内赶到现场。

三、乙方权责

1、应按第二条要求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保养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作业表单上签字认可。

2、承担第二条要求的保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需更换零配件等材料费)。

3、经甲方要求的其他非保养工作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故障修理以及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时,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乙方应尽快提供相应服务,可办理甲方委托的零配件采购工作,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4、当发生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自动扶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自动扶梯),甲方应及时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整改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自动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6、如遇天灾、人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自动扶梯)或零配件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损坏、延误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之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7、乙方在维修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甲方要求乙方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装修、翻新、油漆、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控制路线等属于非保养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予以满足,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通知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9、甲方应给予乙方河里充分的停梯保养或应急服务时间。

四、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保养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保养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电梯(自动扶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等要满足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的条件,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单上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无偿提供适当的安排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务必使乙方能顺利完成保养工作,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因甲方管理、使用者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自动扶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整改费用。

5、甲方自动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保养及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及整改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自动延续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许可或允许任何人士(甲方双方指派的员工除外)进入有关设备如机房、井道的范围内或对本合同制定电梯实施任何工程,否则,由此导致本合同所制定电梯任何意外或损失(包括人员损伤)等,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此要乙方进行修理工程时,甲方应缴付额外费用。

6、每年度的政府部门定期检验由甲方自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提出,并负担检测费用,包括限速器的检测费用。如要求乙方配合时,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7、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8、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不合格且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自动扶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9、负责提供电梯保养工作所需的润滑油(主要包括主机减速箱齿轮油、导轨润滑油、缓冲器液压油)。

10、 在本合同期内,当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轿厢内进行装潢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告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且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的费用。

11、 承担本合同超出乙方责任所列内容或未列事项的一切开支。

12、 甲方应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培训电梯操作人员、安全员若干名。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保养费(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或其他经甲方同意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直至该费用得到全部付清为止,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保养,甲方可以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意向,一个月后终止合同。

3、如果有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条第1款乙方停止服务、

2款甲方终止合同除外),则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六、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为期 年。

七、合同书特约事项

1、如无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则本合同在到期后次日起按年自动延续,但最长不超过5年。

2、甲方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3、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甲方有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物业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甲方应立即将更替事宜书面告知示乙方。

4、乙方在进行、意图进行或不能进行本合同内所订明应履行的义务时,可能引起一切损失、损坏或损伤,除非证明该等损失、损坏或损伤是直接由乙方员工疏忽所致,乙方只负责将损坏该电梯(自动扶梯)修妥。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该电梯(西东扶梯)所属的建筑物有任何损失、利益损失、使用损失或任何类似性质的索赔等,无论是否乙方员工疏忽所致,乙方只须最多赔偿本合同中该部电梯(自动扶梯)一个月的保养费。

5、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条例或拒绝或于乙方规定时间内,授权乙方进行有关修理或更换零配件,乙方有权暂停保养服务。若零配件已损坏至严重程度,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以保安全或以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取消本合同。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损失、损坏、损伤、意外或任何性质的索赔等,无论是否因延误急修服务或更换零配件所致,乙方概不负责。

6、如未及时缴付保养费,双方须进行谈判或因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于保养期间引致有关电梯(自动扶梯)服务只听超过三十天,甲方必须承担所为恢复该电梯(自动扶梯)运行必需的安全测试及零配件更换费用。

7、本合同只包括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的保养工作,其他有关工作和责任,如不在本合同阐明中,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甲方先缴保养费,后由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方式。电梯保养费用,每年为人民币(不含税费)(大写) 。

2、保养费用在电梯保养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3、本合同自动延续时,保养费用在本合同自动延续期生效后七天内付清。

4、如未按期支付保养费用,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随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调无效,可申请吴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