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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业主签字意见稿范文汇总 向业主征求意见的通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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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业主签字意见稿范文汇总 向业主征求意见的通知(三篇)
2023-01-17 11:44:5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征求业主签字意见稿范文汇总一

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专家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xx年xx月xx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

附件:《(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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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如何写征求业主签字意见稿范文汇总二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邻居家人们的意见及需求,规范交流、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加侨悦山城业主之家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一)作为业主之家-客服号、各群主(群管理员)、楼栋代表值班接待业主的网络窗口;

(二)建立业主之家与本小区业主邻居家人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主之家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加侨悦山小区微信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群主负责总管理,业主之家客服号和群管理员协助管理。业主微信群群主及群管理员为义务群管理,有对违反群公约现象进行提示和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二)微信群成员为小区的全体业主。业主的范围:除了不动产证书上登记的姓名为业主外,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只要住在加侨悦山城小区小区的都视为业主(房屋租赁人员除外)。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接受业主邀请入群,群管理者审核。业主之家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的情况进行清理。

(三)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组建,以楼栋、业态、区域为分类建立,群名为:“加侨业委会xx栋业主群”。现已建成东西区高层住宅“g1栋-g12栋”、“g13.g14.g15”、“g16栋”14个群;东西区多层住宅“d1栋-d15栋”1个微信群;西区公寓楼“a栋1群、2群+b栋”3个业主群;东西区商业“总群+s8b栋+s20a栋”3个业主群,共计21个群。

(四)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发布相关业主之家、物业、小区的公开信息等; 

(五)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进群备注楼栋房间号,添加客服号告知备注)。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成员的昵称建议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高层住宅9幢10x室李x明”昵称为:“g9#[email protected]李x明”,至少备注房间号,方便群内交流邻里辨析。对未备注者及时督促完成明晰备注,对多次提醒不配合的微信进行清理;

(二)成员应遵纪守法,严禁发布和谈论涉及违反法律规定条款、政治、宗教、黄赌毒、养生健身以及传播不实谣言等与建群宗旨不相关的话题和不明网站链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三)严禁发布各类有偿读新闻、门槛提现抢红包、拼某多砍价、砍一刀、选举投票等带有风险的不明链接,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刷屏。不听劝阻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三次违反规定移出群聊;

(四)成员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监督,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应就事论事、有理有据,严禁误导、捏造、扭曲实事,禁止直接、间接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等破坏邻里关系的言论,对于群内争吵较严重群内劝阻无效者实行临时出群措施,待矛盾调解缓和后再行邀约进群;

(五)业主之家尽最大能力做到明确的工作分工和工作纪律,有专人管理、轮值,负责收集、整理业主邻居家人们的意见、建议,尽所能的做好协调、转接等工作;

(六)为保护个人隐私,没有正当理由请不要大规模加群内业主微信,如有多位业主向群主投诉,群主将按业主要求酌情处理;

(七)对违反群规者,一次、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管理员有权直接移除出群;

(八)未尽事宜,经业主之家代表(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会议形成决议之后作为群规的补充,具有等同效应。

本群规只针对“加侨业主之家-客服号”覆盖协管业主群(加侨业委会x栋业主群),不针对业主邻居家人们建立的其他业主(功能)交流群。

本制度经业主之家代表(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同意即起生效,由“加侨业主之家-客服号”负责解释,接受业主邻居家人们监督。

小区业主微信群旨在为广大业主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分享生活经验、组织活动、邻里互助、了解和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请进群业主邻居家人们严格遵守规定制度,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成邻里和谐、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温馨家园.

如何写征求业主签字意见稿范文汇总三

为加强、(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客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均应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使用且住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管理委员会。

3.本物业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用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4.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并应服

从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

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5.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6.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

公告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8.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需经决定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9.业主投票时,以每套单元式住宅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3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产证书一票。

10.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违约责任

1.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

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

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

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

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2.业主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四、其他事项

1.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司审核

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

2.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

有效。

3.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管

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4.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

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住宅:栋号

商业用房: 栋 号(店、铺)

其他:

所在单位:

电话:(宅)(办公室)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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