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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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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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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方案应该清晰明确、可操作、具有可行性和适应性。对于长期的目标,我们可以制定长期的方案,并分解为短期的里程碑。这些范文展示了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况中。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一

》,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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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三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新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国的团结统一和繁荣富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等,都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抓好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培养各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各族学生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增强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和规定,为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课程性质和基本原则

1.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育人为本,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2.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3.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要立足引导,重在教育。遵循各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坚持专项教育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过程、方法与目标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地区的特点相结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巩固,注重实效。

二、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社会交往中,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5.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重视中华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加深师生对民族团结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加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教育;了解和把握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事件中坚持“两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原则;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内容

6.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正确认识中华和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知道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联系实际进行思考、探讨,在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7.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必须贯彻育人为本的原则,必须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和各族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

我校结合初中阶段学生的年龄特点重点进行民族政策常识教育:内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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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四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是处理民族关系的标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民族团结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进入机构、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乡村、进入学校、进入寺院),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结束合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维持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相关的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交流平台。

4、加强协调合作,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积极贯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会员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着眼点着力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战略重点,坚持依法管理,在解决市教育系统各种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是推进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

四是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三个离不开三史及区州市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全体师生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积极创造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入手,引导各族师生在共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使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入人心。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贯彻执行《条例》。

(六)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各学校要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让各族学生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七)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入手,尽力改善全体师生工作学习条件,让各族师生真正感受到一年更比一年好。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稳定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反分裂反暴恐反渗透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1.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切实保障各族师生在工作学习招生就学等方面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文特征,逐步缩小城乡民汉学校双语班与汉语班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学校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民族团结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融情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结合学校特点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及典型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

2.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树立各民族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党的原则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各双语学校民汉合校的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同志的培养选拔,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开展培养工作。既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培养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懂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3.向内地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根据自治州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选派管理教师工作安排,每年从各中学选派4-5名优秀教师到内地学校参与学生管理。选派教师中,少数民族与女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各中学要积极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要对从本校毕业考入内地高校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的学生定期回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内地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对籍学生的跟踪服务。(责任科室:人事科双语办)。

要把各中小学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调整到双语教学岗位;

要继续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继续加强校际间教师交流任教跟班培训力度;

各双语学校要制定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

要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责任科室:双语办人事科教研室)。

5.加强中小学双语教材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材《目录》征订使用教材,规范中小学双语教材使用,积极发挥教材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把民族团结五个认同理念贯穿学生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鼓励双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编写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思想教育读本。少数民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活动。(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6.在广大师生中培养一批民族艺术人才。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各族师生的才艺展示比赛,在各族师生中培养一批文化骨干文化能人。鼓励少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州市各级文艺精品创作评选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双语办教研室)。

7.保护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各中小学要积极挖掘研究案例论文各民族传统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少数民族师生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文化的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在市第七中学市第九小学设立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二六工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两所民族特色实验基地校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演活动,鼓励双语学校经常举办民族传统文化比赛评选。(责任科室:双语办教研室)。

8.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纪行为予以严查。(责任科室:办公室思政科)。

9.全面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加强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实施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子,一帮一活动,组织各民族师生交流联谊,建立帮扶互助关系。(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以上9个方面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分解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下旬-20xx年12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分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检查表彰阶段(20xx年1月-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学校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浩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科室抽调。各学校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优选,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各级领导在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选精神上来,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教育工作纳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三)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手机微信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学校要每月至少一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成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聚焦脱贫攻坚,促进民族聚居区发展。

1.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结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真正为民族聚居区发展办实事、见实效。

2.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发动市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继续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深入开展。

3.继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启聪扶贫计划”。

按照省组委会的部署,继续组织开展xx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申报评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使特色村镇融入精品旅游点线圈。继续推进“启聪扶贫计划”,为民族地区0-6周岁聋残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和进行康复语训。

1.1-2月,开展调研活动,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

2.3-4月,组织编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

3.5-7月,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启聪扶贫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建设。

4.8月,研究集中新闻采访工作,筛选新闻报道题目。

5.9-10月,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新闻采访,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调研。

1.加强组织领导。市组委会继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辉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曾艳阳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外侨局、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传媒集团、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为市组委会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组委会、市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因工作变更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2.注重协同配合。市组委会办公室要抓好平时的工作衔接和活动协调。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组委会要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关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题报道栏目,及时刊登和播出稿件,增强宣传效果。

3.突出工作实效。各级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围绕“两个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注重创新,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按照州党委要求,结合州煤炭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的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平安、富裕、宜居、幸福、人文、活力的“花儿昌吉”。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

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做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贡献。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发自内心的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的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活动范围。

州煤炭局各级干部、职工、“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村(昌吉市三工镇常胜村)基层群众开展结对认亲。

(二)明确时限。

3、州煤炭局于xx年11月中旬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4、县处级干部于11月底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5、科级干部于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6、其他干部职工于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

(三)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州煤炭局干部每人在住村点结对认亲1户。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流交往。中心也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平时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等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要坚持每月至少发1次微信短信或者打1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2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让各族干部群众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交朋友、办实事,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3、文化互学。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干部使用双语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干部职工个人不能帮助解决的困难,由州煤炭局协调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宣传教育。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6、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不定期邀请结对认亲户代表来单位参加座谈、联谊等活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州煤炭局将在11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全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煤炭局主要领导担任,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常态开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做到“每单位一本活动台账、每名干部职工一本结对认亲手册”,设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版面,注重保存日常工作详实记录结对认亲全过程。

(四)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要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表彰主要突出县级以下干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问责追责。

(五)及时总结,典型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撰写信息,报送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煤炭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局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今年-月,是自治区第--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在大队掀起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热潮,切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我大队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求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更具特色,名类活动丰富多彩。我大队在继承和发扬历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坚持“一手抓民族团结,一手抓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大队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

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我大队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大力开展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全大队职工学习了舍身救人、爱党爱国、民族团结、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助人为乐、敬老爱幼的英雄事迹。支部结合实际,通过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总队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大队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了“五观”教育、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6次,开辟“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出版报、悬挂横幅标语,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的深刻内涵。通过座谈,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有责任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和辉煌成就,切实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热爱新疆的山山水水,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结合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及“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广泛发动大队干部谈认识、谈打算、谈体会、谈信心,营造深厚氛围。

根据第七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三一团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已于20--年-月10日前完成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党办[20--]-号文件)和机构动员部署工作。以团党办发[20--]34号文件把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团各单位。

按活动计划要求,一三一团现处级以上领导9人,已于-月10日到-月20日完成结对和第一次上门认亲工作,团领导与畜牧建9户哈萨克族群众结对,并建立结对档案一式三份,团政工办和结对单位和个人存档,目前已建档9份。

另一三一团积极协助外单位与我团少数民族开展结对认亲48对,其中师领导马新平副师长与酒香园社区维吾尔族居民熊和平结对,七师检察院处级领导5人与畜牧连少数民族职工5户结对,五警五支队领导9人与畜牧连少数民族职工9户结对,国土资源管理局4人与5连、13连两个单位16户少数民族职工结对;师国资公司、师统计局分别与13连、畜牧连少数民族群众结对。科级干部结对正在接洽进行中。

--团小学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活动,-月21日上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全体师生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紧抓实,要求少先队员带头做民族团结模范。同日,各班级开展了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班会并以板报形式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

--团小学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活动,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兵团和团场的热情;学校组织各年级学生参观团史陈列馆,了解兵团精神及兵团历史把自身的成长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兵团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

--团第18届中小学运动会于4月27日举行,而在今年运动会的举办中,我校亦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勤俭节约的号召,多措并举力倡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在入场式和开幕式上,各个方块代表队以学校限有的道具以及统一的服装进行表演,这样减少了铺张浪费。运动会上各个方块队出色而圆满地完成了表演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县民宗委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洪广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三)创建民族团结文化一条街。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谐共济、和谐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十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引导,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国两个共同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五

“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河子第八中学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 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先进办公室和班集体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师生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三、 组织领导

组 长:孙泉喜

副组长:杨秀华 虞立庆

成 员:陆伟民 李国杰 王东旭 束冬亮 陈佳斌

四、 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旗帜鲜明

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

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班级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班级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班级学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评选方法

1.推荐方式可以是学校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学校推荐、毛

遂自荐要由推荐班级提交《“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学校校务会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模范班级”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师生公认和学习。

六、评选活动相关要求

推荐部门(办公室)或自荐班级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班主任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模范班级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石河子第八中学

2017.3

根据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并评选出了“民族团结办公室“、内初班平行班结对好邻里班级”等优秀办公室和优秀班级。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党支部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学习了《石河子第八中学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工作方案》。

二、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办公室和内初班结对好邻里的工作展开。我校首先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有关民族团结的上级文件,向全体教职工下发了部分宣传材料,学校党支部办公室举办了一期板报,学校教务、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会议,对班级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班级利用周一班会召开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据统计,全校召开主题班会36班次。学校召开少数民族团结学生代表座谈会,班级与班级之间建立“结对子”制定,全校已结对子14对。结对班级内建立了民族团结公约,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和文明个人的必要条件。目前,学校已评出文明班级6个,文明学生、文明教职工近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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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六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树立道德标杆、展示主流价值、形成良好风尚,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学校环境是学生赖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土壤。环境育人又是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意识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在各年级开展班级美化的`评比活动,从而推动校园的文化建设。

1、班级墙面插座、开关装饰要美观、大方(10分)。

2、班级学习园地内容要符合本班级学生特点,内容真实、具有榜样和带动作用。(10分)。

3、墙壁、地面、门窗、桌椅、暖气片、广播、黑板(板槽)干净(各10分)。

4、班级物品摆放整齐情况。(10分)。

5、班级学生礼貌程度。(10分)。

6、楼内、楼外清扫区卫生。(10分)。

全校各个班级。

10月17日。

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

以年级组为单位,根据评比结果分高·低段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安县委宣传部、成安县爱国拥军联合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选树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及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提高全社会支持国防的拥军热情,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军属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深入发掘我县广大退役军人、双拥人物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成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成安县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

(一)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配合组织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2.保家卫国: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3.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有组织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社会拥军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自主创业: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最美拥军模范”推荐范围是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担当有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

(三)表彰名额。2020年度全县表彰“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全县进行宣传。

(四)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进行推荐,二是社会推荐:推荐身边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自我推荐。

(一)宣传发动(6月20日—6月30日)。由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方案,报成安县政府审核通过;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发动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及拥军模范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利用全县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推荐上报(7月1日—7月10日)。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推选2-3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不少于1名;个人可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推荐。

2.每名候选人附500—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3.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4.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5.上报和推荐截至2020年7月10日。

(三)投票评选(7月10日—7月20日)。从7月上旬开始由县融媒体中心在微信公众号、网站、贴吧等开设《“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专题,并安排编辑进行事迹编辑;县融媒体中心遴选参评典型进行深度采访与宣传报道。经评选领导小组复评,确定3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本次活动链接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成安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各10名。

(四)命名表彰(7月20日—7月30日)。拟定于2020年的“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担任组长、县爱国拥军联合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参与指导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面向基层,广泛宣传。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作者:杨会民。

联系人:杨金钊。

电话:7285188151000997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是一支素质优良、退伍不褪色、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建设和谐美丽紫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紫金县辖区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退役军人。

“最美退役军人”基本条件:退役军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在各自领域成绩突出,公道正派,表现优秀,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除特别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以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退役军人身份干部,特别注重推荐以下几类功绩卓著的退役军人代表:

(一)见义勇为模范。心系社会,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临危不惧,不惜牺性个人利益挺身面出,敢于亮剑,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彰显退役军人的人格魅力和英雄本色,获得广泛赞誉。

(二)爱国拥军模范。“不忘初心、心系军营”,积极主动为部队排忧解难,协调多方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助驻紫金部队培养军民融合人才,热心帮助驻紫金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富有成效,得到驻地部队官兵一致好评。

(三)关爱军烈属模范。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关心关爱军属、烈属,积极组织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用心用力用情照顾军属、烈属,深受军烈属的好评。

(四)身残志坚模范。虽然身体残疾,但是身残志坚,信念坚定,积极向上,敢于直面挑战,斗志昂扬,不畏艰险,战胜困难,以顽强拼搏的精神激励引领群众。

(五)自主创业模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具有很好的社会效应和守信形象。

(六)扶贫济困模范。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带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脱贫攻坚中走在前列,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各镇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的推荐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其身边人员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事迹的真实可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报人选将征求纪委、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0名人选)。

根据上报材料和征求意见,组织评审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构成,由由主办单位和相关单位5—7人组成,其中,县委宣传部1人,县人武部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人,县文明办1人,县融媒体中心1人)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候选人,在微信平台公开公示,评出10名紫金县“最美退役军人”,公示无异的,于8月1日前进行表彰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镇、本单位“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典型效应。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在财政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经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努力倡导助人为乐、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新风,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和精神动力。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特别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机关的干部,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候选人。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和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勤俭节约模范:具有很强的节约意识,能够在引导党员干部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杜绝拉上窗帘开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和走廊隔盏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5、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充分运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根据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

1、奖项设置。评选“爱岗敬业模范”、“勤俭节约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亲模范”各一名。

2、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各类道德模范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可作为省市道德模范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全局内通报表扬,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使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推选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共树文明新风”活动,把公众推选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2、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4、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活动公信力。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首都市民的生动实践,着力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二)分类标准:

1.首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广泛赞誉。

2.首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积极同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曾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17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7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2017年以前牺牲或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10月中下旬)。

在市属主要媒体,千龙网、首都之窗、首都文明网等网站刊发活动消息,公布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二)推荐阶段(截止11月20日)。

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区、各系统可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每类2名。各区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推荐候选人。各区要结合实际,及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渠道和方法。

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北京榜样""中国好人榜""文明家庭""最美志愿者"等可优先推荐。

各区、各系统要按照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区、本系统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要专门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各区、各系统将拟推荐人选报同级文明委审批,审批后统一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推荐材料包括:《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表格样式附后),《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表格样式附后),被推荐人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上均报送电子版。其中,推荐表和情况统计表还需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版。

(三)初评及公示阶段(2019年12月上中旬)。

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从各区、各系统推荐人选中评选出30名首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评阶段(2020年1月上中旬)。

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首都道德模范10名人选建议名单,报首都文明委审批。

(五)表彰阶段(2020年上半年)。

首都文明委审批拟表彰名单后,适时进行表彰,授予首都道德模范和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二)严谨有序评选。广泛动员,层层选树,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成立全市活动组委会"评选委员会",邀请各主办单位代表、道德模范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等组成,负责从各区、各系统推荐的首都道德模范人选中,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所有推荐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三)加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贯穿始终,广泛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注重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形式,利用百姓宣讲、事迹报告等形式,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关爱道德模范。深入研究制定关爱、礼遇、激励道德模范措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关爱。深入道德模范人物家庭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实实在在地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广大退役军人在新时代全面发展中的新作为、新气象、新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旗委宣传部、文明办、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全旗“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营造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

中共镶黄旗委宣传部、镶黄旗文明办、镶黄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拟评选“最美退役军人”10名、“模范退役军人”10名。参选范围为全旗退役军人(退出现役部队的复、转、退官兵)。

(一)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在平凡的岗位上获得不平凡业绩;在引导广大群众脱贫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带动就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表率作用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群众认可度高。坚持诚信为本、真诚待人、实心做事,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本部门、本行业赢得群众的广泛认可,社会赞誉度高。

(五)抗疫事迹感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冲锋在前,擦亮本色,事迹感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突出贡献。

(一)宣传动员(7月上旬—7月下旬)。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评选宣传活动公告,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审核公示(7月20日—7月25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苏木镇、各单位上报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拟确定的对象名单。对初步确定入选的“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进行公示。

(三)颁奖表彰(7月31日-8月1日)。举行镶黄旗“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颁奖仪式,宣布表彰名单,并予以颁奖。

请各苏木镇、各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模范退役军人推荐表》及详细事迹材料报送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推荐表内容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事迹、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国务院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对评选周期内涌现的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重大的集体或个人,将根据情况及时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第五条被推荐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长期从事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名额分配重点向民族地区、艰苦地区、边境地区和农村牧区倾斜。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司局级以上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县处级以上干部不超过模范个人总数的20%。推荐人选应全面考虑民族成分的代表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已获得荣誉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再次参加评选。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优先评选推荐。

第七条评选表彰名额以及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比例,由届时成立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报国务院确定。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名额由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酌情分配。

第八条评选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采取基层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工作程序为:

(四)国务院审批表彰的对象,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第九条出席表彰大会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出席人选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十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产生的模范集体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产生的模范个人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奖金数额由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各地区、各部门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政策扶持。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各地区、各部门应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其享受的待遇。

第十二条表彰大会结束后,应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到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和部队进行宣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四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联系,组织模范代表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

第十五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评选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撤销荣誉称号,由原推荐单位提出,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必要时,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可直接决定撤销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奖励。

对被撤销荣誉称号的集体、个人,收回其奖牌、奖章和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评选表彰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八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聚焦脱贫攻坚,促进民族聚居区发展。

1.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结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真正为民族聚居区发展办实事、见实效。

2.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发动市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继续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深入开展。

3.继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启聪扶贫计划”。

按照省组委会的部署,继续组织开展**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申报评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使特色村镇融入精品旅游点线圈。继续推进“启聪扶贫计划”,为民族地区0-6周岁聋残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和进行康复语训。

1.1-2月,开展调研活动,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

2.3-4月,组织编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

3.5-7月,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启聪扶贫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建设。

4.8月,研究集中新闻采访工作,筛选新闻报道题目。

5.9-10月,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新闻采访,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调研。

1.加强组织领导。市组委会继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辉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曾艳阳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外侨局、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日报传媒集团、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为市组委会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组委会、市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因工作变更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2.注重协同配合。市组委会办公室要抓好平时的工作衔接和活动协调。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组委会要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关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题报道栏目,及时刊登和播出稿件,增强宣传效果。

3.突出工作实效。各级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围绕“两个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注重创新,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九

民族团结是国家的一种和谐,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社区领导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联系的结对认亲亲戚,辖区企事业、单位、商户职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制定2018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党建服务站制定出民族团结一家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目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平时升国旗、入户走访、结对认亲、互学语言、增强大家对十九大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统筹用好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五级体系微信群、qq群等发送党的十九大的学习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十九大内容真正融入、贯穿进辖区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和生活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在辖区营造人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一)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社区工作人每人结对认亲1人,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二)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三)互学语言。鼓励社区各族工作人员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工作人员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四)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五)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至9月)

2017年3月1日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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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为做好20xx年我局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我局20xx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xx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xx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xx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xx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xx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按照州党委要求,结合州煤炭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的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平安、富裕、宜居、幸福、人文、活力的“花儿昌吉”。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

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做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贡献。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发自内心的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的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活动范围。

州煤炭局各级干部、职工、“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村(昌吉市三工镇常胜村)基层群众开展结对认亲。

(二)明确时限。

3、州煤炭局于xx年11月中旬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4、县处级干部于11月底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5、科级干部于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6、其他干部职工于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

(三)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州煤炭局干部每人在住村点结对认亲1户。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流交往。中心也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平时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等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要坚持每月至少发1次微信短信或者打1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2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让各族干部群众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交朋友、办实事,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3、文化互学。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干部使用双语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干部职工个人不能帮助解决的困难,由州煤炭局协调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宣传教育。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6、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不定期邀请结对认亲户代表来单位参加座谈、联谊等活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州煤炭局将在11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全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煤炭局主要领导担任,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常态开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做到“每单位一本活动台账、每名干部职工一本结对认亲手册”,设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版面,注重保存日常工作详实记录结对认亲全过程。

(四)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要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表彰主要突出县级以下干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问责追责。

(五)及时总结,典型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撰写信息,报送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煤炭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局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评选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三

为做好2019年我局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运发〔**〕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完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强化行业新政执行,规范网约车管理;继续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收费行为纳入行业考核、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控联动及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系列便民措施;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采用电召、网召、非现金支付等经营模式。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站)、**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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