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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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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优质10篇)
2023-11-21 19:48:30    小编:ZTFB

"在生活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改进自己。"怎样写一篇引人入胜、富有启发性的总结?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一

新媒体的诞生和发展无疑给广播电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与新媒体有机融合,成为了广播电视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应该积极探寻适合自身的转型路径,不管是在媒体内容方式还是在传播载体方面,均应该积极构建新的媒体形态,以更好的促进自身转型发展。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应该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型:(1)角色转型。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的媒体角色也发生了巨大改变,更加注重媒体传播效应的创设,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媒体环境。对广播电视而言,其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特征,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转型时,应该始终以专业发展作为导向,积极发展跨媒体报道、多媒体语言表达的形式,以提升广播电视的报道水平。另外,在新媒体环境下,也要求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的能力发生转变,“全能记者”的角色扮演成为了实现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融合的关键切入点,这也是广播电视角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例如“中央新闻客户端”便是通过角色的转型,以接地气的媒体姿态走进群众,同群众构建互动传播的机制。(2)载体转型。广播电视传统单一的传播载体,很难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还应该实现载体的转型,要善于依托新媒体的载体功能,进一步拓展广播电视的传播渠道,构建互动式传播模式,增强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例如可以创设手机电视媒体、iptv、网络广播电视媒体等。近年来,“三网融合”策略的提出,成功的打破了广播电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方便受众通过手机、电脑等阅读新闻信息。例如近几年非常火爆的电视节目《奔跑吧!兄弟》,之所以在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中均受到关注,其主要是实现了传播媒体的转型,创设了互动阅读和移动应用等。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二

摘要:经过多年大学数学教育工作的教学实践与课程建设的实施,就《工程数学》课程建设现状进行整理分析并对不足进行一些反思。

关键词:工程数学;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策。

1《工程数学》课程概述与历史沿革。

1.1本课程的性质与地位《工程数学》是继《高等数学》之后大学数学中又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是好几门数学的总称。工科专业的学生大一学了高数后,就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学“积分变换”、“复变函数”“、线形代数”“、概率论”等数学,这些都属《工程数学》。这是一门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学科,不仅成为其它许多数学分支的重要基础,而且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经济管理等众多方面中获得了十分广泛的应用,是很重要的数学工具,也是其它许多专业很重要的数学基础课。为了让工科学生用更加方便的理论工具来处理工程常见问题,数学大师们如:德沙格、欧拉、牛顿、拉格朗日、拉普拉斯、高斯等把数学和实体科学及工程的发展完美的结合到了一起。

1.2本课程的作用《工程数学》中的矩阵、线性方程组在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则是解决和处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大量随机现象问题的有力工具,正因为如此,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不仅列为理工类和经济类各专业所必修的内容,而且成为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中的必考内容。它不仅为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满足日益拓广的专业需要,提供了丰富的知识载体,而且为有志于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3本课程的历史沿革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数学》课程也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都需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更好地适应新世纪人才培养的需要。这些年同仁们在《工程数学》的课程改革中取得了不少成果,教学理念有了很多更新,取得了不少共识。但课程改革的任务还任重道远,需要在原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发扬攻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改革成果。

以下基本原则并努力贯彻实施:

2.1教学内容突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上下功夫。着力改变以往工科数学教材往往重运算技巧、轻数学思想的倾向,突出《工程数学》的基本思想,加强对数学方法的介绍和评述,注意对基本概念和定理的实际应用背景的介绍,在习题配置和考试中也体现了出来。

2.2教学内容的设计和安排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学习数学的能力的提高。为此在讲授时注意分析、数值和图形的结合,抽象内容与具体例子的结合,多角度说明有关概念的实质,增加自学和讨论性内容,扩大信息量。特别是一些上机计算的实际应用题的配置,对培养学生的数学建模能力和创新精神很有好处。

2.3教学内容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应用实例的介绍(如: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特别是一些来自实际的真实问题的解决方法的介绍。并加强了某些工程问题的数学应用问题,以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工程数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3.1由于《工程数学》课时少(一般48学时),各院校都结合本校实际修订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试题中加强了概念题、应用题、判断题、有时也出一些讨论题,注重数学基本素质的测试。

3.2在课堂教学中加强启发式、讨论式,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编写讲义,印发专题资料,让学生撰写读书报告,以增加信息量,拓广知识面。

3.3在注意可教学性的原则下,适当渗透现代数学思想,介绍现代数学术语和符号,为学生进一步学习现代数学知识提供一些接口。

3.4开展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形式等方面的改革,在现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教学内容在与计算机应用的结合上进行突破,把有些内容(如: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等)通过数学软件的应用加以展现,加强网络课件的建设与改进,搭建立体化教学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通过多方面的教学互动,引导学生多向性学习,体现新颖性与开放性。

4《工程数学》课程存在的不足与对策4.1《工程数学》是一门公共基础课,授课大多以大班进行,教师课后辅导力量不足,这对提高教学质量不利,应设法改进。逐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通过进一步的课程建设,拥有一支较稳定的、更高水平的教学师资队伍,做好教学梯队的完善和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在授课内容上保持基础性、适用性和先进性。

4.2学生在学习此课程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时,都往往感到困惑,无所适从。《工程数学》中,基本概念和重要结论多而抽象,概率统计不仅思维缜密,而且有异于其它数学中所习惯的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们在进行《工程数学》课程建设时,要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研制,更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开设数学建模,提高学生使用数学软件进行科学和工程计算的能力,调整和选用一些高质量教材,配套相应的辅助教材,实现教材的精品化。

4.3学生的综合能力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因此要优化教学过程,提高综合教育效果。通过课内课外多种途径渗透数学建模创新教育,提高学生应用数学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要加强多媒体教学的使用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加强数学软件在数学教学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

参考文献:

[1]周勇,朱砾,骆先南,谢清明,刘韶跃.工程数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刘良慧,张先华.教育观念的革命[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三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没有现代法治国家。然而当前我们仍没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也不够健全与完善。如面对现代社会治理,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并不熟悉自己应有的角色。所以,当下中国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地方化”倾向日益严重。近年来,社会基层权利、公民权利频频受到损害;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刚性稳定观下,群众诉求、媒体监督、网络问政等政府宝贵的执政资源,却被视为洪水猛兽而被权力反制。如因发短信或发帖而“因言获罪”,被地方公安机关拘留或跨省追捕现象频频见诸媒体。这些案件的最大共性,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2011年5月,河北省香河县政府大规模违法强租农民4000多亩耕地,“高价”倒卖给开发商,激起农民群体反抗;贵州仁怀市茅台镇为打造“白酒一条街”,几名副镇长率执法队打砸一百多家合法经营商户,强行扣押货品,逼迫搬迁,影响极其恶劣。更严重的是,这些乱象仍在蔓延。可见,现行法律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其对缺乏监督与制约的权力还犹如“牛栏关猫”。

今年3月,胡锦涛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

从世界历史发展考量,一个健康、成熟发展的公民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国家权力与法的来源是公民,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国家的主人。而法治国家则是指国家机器的法治化、民主化。因此,国家的法治化,既要有公民社会的参与,又不能脱离社会的法治化。从法治而言,其是同人治相对立的概念,核心是对公权力的制约。法治既是一种制度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状态。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经济基础则是市场经济及其契约关系。因此,公民文化生活是对法治秩序的契合支撑,公民文化的自觉意识是法治进程的深层动力。所以,积极推动公民社会建设,发挥公民文化功能,不仅是培育法治的深层文化根基,而且也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根本动力。

若要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权。马克思曾指出:“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在任何地方,权力不受到监督与制约,法治精神与作用也将难以彰显;米尔恩在《人权哲学》中指出:“如果法治要得到维护,那么,宪法就必须保证没有任何人能高于法律。拥有政治权威的人们应该同其运用权威所统治的人们一样服从法律程序。”阿奎那则认为:“权力服从法律的支配,乃是政治管理上最重要的事情。”现代法治以民主为基础,注重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从法治的本质而论,公民不仅是权力的来源和主体,而且也是监督权力的.主体。因此,当前构建参与—治理型民主,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不仅需要建立体制内部自上而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同时还必须建立体制之外自下而上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关系模式。

“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作为权力制约的一种方式,是区别于“以权力制约权力”之体制内部制约的一种外部制约,体现了一种法治民主的要求。民主的核心是公民的权利,而“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强调的是公民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有效实现。从政治现代化而论,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之间的纽带就是权利,其结合的典型形式就是宪政。“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就是要以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以法治规定公权力的范围和界限,并以法律形式对其运作程序进行监督和制约,以有效保证公民权利之实现。

“以社会制约权力”是指在参与一治理型民主下,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包括新闻媒体等)依据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利益表达、政治参与等途径,使自身进入政府过程,在促进自身利益实现的同时,对国家权力形成制衡。这是当前民主与法治建设中值得期待的生产点,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一种路径选择。这种关系模式有一点是要强调的,就是要避免西方市民社会理论中,将市民社会视为一个脱离国家、脱离政治的领域,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种对立、对抗的关系。其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与把握:一是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中强调的“纵向民主”观点:“支撑中国新社会长治久安最重要、最微妙也是最关键的支柱就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力量的平衡”;“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模式”。二是在民主与法治发展中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互构。这既是一种双向的适度制衡关系,又是一种良好的民主合作意向,从而促进对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公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的整合,以适应社会总体的均衡性发展趋势。因此,这种法治体系的建立,既需要宪政的制度安排,需要在观念层面确立权利本位的文化,在制度层面确立权力制约的文化,需要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互构;更需要构建中国特色法治秩序的核心价值,壮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以及公民社会的建设;更需要关注法治赖以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互作用的社会生态环境。

在风险社会和全球化背景下,以政府主导推动的法治现代化,是传统法治资源贫乏的后发型国家现实可行的法治发展模式。然而,理论预设的政府主导的理性构建行为,和国家权力理性外化促成的法治状态却存在悖论:一方面,法治的关键是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政府推进的法治模式能否带来对自身权力的限制结果还不得而知;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形态的政府都具有法治的功能,只有特定结构形态的政府才具有推进和实现法治的作用。这种结构关系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合理的权力结构,包括国家与社会关系,党政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基本权利关系等;二是严格的权力规范,涉及国家权力配置、权力内容的法律规范以及权力运行的制度程序等;三是有效的监督体系,涉及对权力监督的原则、主体和机制等。所以,政府本身必须具有法治的结构关系,这不仅是影响法治的一个基本变量,而且这种关系的调整是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中最现实和有效的切入点。如果法治不能在政治领域获得进展,那么社会其他领域的法治必然是不健全、不完善的。

因此,当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法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在社会、经济、文化体制改革中起着核心作用,同样,通过以宪政精神为原则的政治体制改革,构建一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基础,乃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关键动因。

2011年2月19日,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明确指出,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从当前的社会状况而论,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缺陷,就是没有正视公民社会的兴起。从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经验看,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与方向必然是走向法治化,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根本。法治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规范作为衡量政府和公民行为的准绳和标尺,以保障社会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尤其是解决目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对社会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推进公民社会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传统的政治导向性的控制模式向公共导向性的法治模式转变,从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方式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合作的管理模式转变。

公民的权力、责任和法治自觉意识,应是法治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当前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是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社会正义。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均须按照“有效政府、有序社会”的原则,在推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互构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依法管理与公民参与治理有机统一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四

摘要::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广播电视发生了极大地转变。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接收、传播信息主要渠道为网络和媒体,对广播电视而言,新闻媒体的诞生不仅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怎样在新媒体环境下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已经成为广播电视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就广播电视在新媒体环境下的转型和发展进行简单探究。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广播电视;转型;发展。

当前社会已经全面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内容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传播模式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的重要标志。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如何转型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1新媒体概述。

1.1新媒体的含义。

新媒体主要是相对于报纸、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指借助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手段,通过卫星、网络等作为传播渠道,以手机、电脑、数字电视等作为传播载体,向用户提供一些媒体信息服务[1]。

1.2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特点。

归纳起来,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主要有四个特点。(1)海量性。新媒体环境下,信息承载打破了实体限制,其在虚拟空间中可以不断延伸,从而形成海量的信息。2631(2)时效性。凭借互联网,新媒体真正实现了第一时间传输的目的,化解了信息传播滞后的问题,充分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并且还能够保证受众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取信息。(3)包容性。新媒体的诞生实现了不同信息表达方式的整合,能够在同一平台上呈现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形式的信息,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4)开放性。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不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还可以制造信息,具有开放性特征[2]。

2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发展困境。

新媒体的诞生对广播电视而言,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的发展暴露出以下问题。

广播电视作为传统媒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固定模式,在新闻编辑方面依然沿用传统模式,创新力度不足。另外,很多拥有专业技术的人才不愿意或者不适合到广播电视中发现,以至于广播电视行业严重缺乏新技术、新领域方面的人才。

2.2与受众互动交流不足。

广播电视仅仅是单方面、强制性的对新闻进行报道,常常忽略了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而缺乏同民众的交流和沟通。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可以借助手机、电脑等载体一边阅读新闻,一边反馈信息,通过这种形式增加和群众的互动。由此可见,广播电视在同受众的沟通、反馈等方面严重不足。

2.3新闻的时效性不足。

同新媒体相比,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的新闻存在着严重滞后性的问题,其主要是因为广播电视中的新闻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策划、制作、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发布。但是新媒体环境下,绝大部分受众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新闻内容。广播电视报道的新闻会第一时间在微博、微信中发布转发,如此一来便失去了新闻的价值,影响了广播电视的权威性,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最终将不利于广播电视的生存和发展。

2.4节目播出形式灵活性不足。

对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而言,其播出方式、播出时间是固定的,观众只能根据其播出时间被动接受新闻,假如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时,便无法准时收看节目。然而新媒体便可以由观众自行决定收看的时间,并且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充分满足了观众个性化需求,由此可见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形式灵活性不足也是其面临的问题之一[3]。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五

“媒介即人的延伸”,每一次信息技术革命都给人自身的解放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带来巨大推动,而当前“以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及其结合为标志样态的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其他四次为语言的产生、文字的产生、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以及电报、电话和广播的使用)”[1]更是以生产领域的“融合”,精神领域的“回归”和未来发展领域的“共同面对”为特征快步向人类走来。我们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以广播电视新媒体为引领的信息媒介的融合之路日渐清晰,大数据、vr、高清、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更加人性化的技术渗入生活,人类被“集合”在以智能视听媒介为核心的网络空间里,共同审视和思考着自己的未来。互联网使得信息传播与分享打破既有国家体制的桎梏,形成一个全球范围的互联网信息社区,这对国家治理体制的再建设、国家治理逻辑的重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2]我们现在能做到的是制定好这场革命的规则,既要关注革命对个人和私权的保护,也要凸显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既要持续刺激企业对新媒体、新领域利润的追逐热情,也要立足打赢国际互联网安全发展竞争;既要思考个体内心的平和幸福,也要规划好人类命运的美好未来。世界广播电视新媒体竞争和发展,归根结底就是广播电视新媒体规制优劣的竞赛。本文所讲的“广播电视新媒体”概念,是指以数字技术进行采集、制作、存储,通过卫星、宽带和移动通信技术进行跨界、跨媒体传播,并在一定范围内被广泛接收的音视频制作媒体。广播电视新媒体以新科学技术为支撑,利用互联网为受众提供个性化信息,具体而言,它包括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产生后所有制作生产音视频信息的媒介。法治是上层建筑的典型表现,思考一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路径,就要从影响其构建的政治体制、产业技术、文化传统、社会组织和外部(国际)影响等基础要素路径建设来思考和推进。

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上政治日程。“依法治国”从共识到全面推进经历了三个重大节点:一是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总体认识;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fa》(五条一款);三是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从理论层面到实践层面全面铺开。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组成部分。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国家对新闻传播和信息传媒法治建设的整体认识及设计。人类新闻传播史是一部争取和捍卫新闻自由的历史,言论出版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但这一自由需要相应的限制和约束,以确保其他人的自由和国家的安全。新闻自由和现代传播对个人传播自由的保护需要国家规制来抒写和表达,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和捍卫。当前,政治体制对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破题和支持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广播电视新媒体规制管理的层级。国家广播电视新媒体要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的路径,打破整个行业法治建设困局的大门,出台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电影法等系列法律,形成以法律为基础、部门规章为补充的,有中国特色的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政治基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文字、印刷技术、电子技术、数字技术、光纤通信、互联网每一次信息技术革命都很好地串联起曲辕犁、耧车、蒸汽机、发电机、计算机、物联网、智能机器人等生产技术,既加快了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也引导和塑造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方向。信息技术是特殊的科学技术,它既不是简单的存在,也不是简单的意识,它是介于存在和意识之间的一种“存在”,既描述着存在,也展露着意识,既连接着人们生产生活实践,也重塑着人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世界,将世界从“存在+意识”延长为“存在信息技术意识”。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高清智能化”音视频信息传播是网络时代最主要的传播形式,它既是“点对点、点对多、多对点”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最高集合展现,也是使用最多、最具世界性的“人类共同信息传播界面”。但这个让每个参与者自由飞翔的界面容易使个人自由的体验脱离现实社会制度的束缚,人们在现实社会望而不得的‘话语权’得以满足,有时往往会夸大种种负面情绪活动,并有可能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对现实社会的公共秩序造成冲突。[3]同时,也因为这种变化,使得传统广播电视信息传播参与主体变得更加复杂,广播电视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信息传播参与者可简要地划分为:政府(管理者)、广播电视新媒体企业(传播者)、信息关联人(信息内容攸关方)和网民(接收者)四个部分,并在一个双向互为影响的闭环关系模型中活动。而“网络社会的身份主体的活动往往呈现出传统社会的在场空间、网络社会的在场空间、网络社会的缺场空间三种形态”,“网络社会的缺场空间与吉登斯‘脱域空间’相当。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关系在网络中的重构。”[4]“社会公众可以自主进入网络,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可独立接触网络传输中的作品,而作者能否最终控制作品在网络中的传输,就成为一个不能轻易解决的问题,网络传输中由于中间服务商、技术措施的介入使得问题更加复杂。这样,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了著作权制度从‘电子版权’到‘网络版权’的转变。”[5]因此,作为规制制定者的政府要以网络思维来重新规制好政府与个人、与企业、与社会组织和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好个人和企业利益,“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6]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国,网络音视频信息已占据网络信息和用户流量消费的绝大部分,报纸、杂志、书籍都在向网络图片信息、动漫信息、可视可听可读的智能信息服务转变。视听信息将主宰“线上”“线下”信息传播的主要市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和训练的文字功能有可能弱化,人们可以点对点、面对面,何必还要借助文字这个“劳什子”的物件遮挡呢。信息技术是这个时代整个产业技术的亮点,音视频数字智能技术是其代表,并将在整个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网络传播时代,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并给予呼应。因此,从经济和产业技术基础要素思考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路径,其要突破和需要解决的重点任务就是重视信息传播技术是可以链接、串联和整合其他生产技术的特殊性技术,信息产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渗透性、贯穿性和扩散性足以引领、带动和决定其他相邻和整个产业的发展。如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的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智能技术、vr技术已经融入了产品的生产、消费、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并以“互联网”的形式,覆盖了工业、农业、商业、军事、教育、医疗、交通、文化、娱乐、宣传等各个领域,更便捷、更智能、更强大、更人性化的技术革新将彻底颠覆人类的生产生活。我们已经日渐清晰地看到信息传播领域,直接的信息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一定比例,“线上”广播电视新媒体广告收入已经超过传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线上”单片点击过百亿,单片收入过亿元的广播影视节目不断出现,vr虚拟现实和动漫技术将传统广播电视与现实旅游和游戏体验进行复制,改变和形塑着未来广播电视传播形式。因此,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的信息和路径就是要认识到其代表信息技术的集大成者,它规制的重要性不可替代,必须放置于规制的更高层级———法律,才能容纳得下。

网络时代的技术基础是数字化,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被数字化复制,并依靠人工智能技术、基因技术得到生物链接,借助互联网、高清通信技术,将人类推进到一个半人、半机器,在规制网格里生活的数字化时代。这个时代到来之前,人类首先要完成将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数字模拟的任务,然后再通过虚拟现实和虚拟再现打造一个全新的“荒原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种利益集团都将主动或被动参与这种“荒原列国霸主”的技术竞赛。在网络时代的四野八荒中,最终得胜者不是先进技术的持有者,而是网络文化先知和网络文化塑造的集大成者。而这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打造绝不会是世界各族人民手拉手、肩并肩、欢声笑语地进入,更有可能的进入方式是重现原始的野蛮和狂放。这个“荒原世界”的思想文化重建一定会先暴露人类最初的恶、最原始的需求、最粗野的奢取和资本主义的贪婪丑恶,之后,逐渐走向新的文明。经过一次人类的集体反思,回到起点,因为大家都是“荒原世界”的幼儿,无知、充满好奇,却又精力充沛旺盛,学习能力和模仿能力超强,但内心信仰的精神家园的贫瘠,使人类对未来流露出更多的恐惧、躁动和不安。所以,网络社会时代,将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利益团体、每个人都拉回到同一起跑线,以技术和思想为标尺,重新排列层级和地位,这个迭代的时代也为个体和组织“迭代进入”新时代提供了公平和机遇。“互联网社会结构呈‘液态’化发展,人与人的联系,更多的不是依赖于以前的体制,而是受制于市场力量与文化力量,甚至是偶然的社会聚合。这种前提下的权威———权力关系,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如刘慈欣在科幻小说《三体》里说,‘毁灭你,与你无关。’”[7]因此,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文化传统基础要素建设就是要做到对国家、民族和个体主体认知的重新寻找和塑造,树立文化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以人类终极关怀的情怀去设计和组织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的实施;要摒弃小国寡民、小富即安、闭关锁国、故步自封的民族文化劣根,重塑善于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的国家、民族和团队意识;要给予国民、企业在网络荒原奔跑创造足够的空间和支持,激发民族创新、自强、担当、引领和塑造网络荒原格局的热情,也要约束国民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从事有害于国家、民族和公共利益的短视行为,在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总结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重塑人类共同的网络荒原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肖峰.现代科技与社会[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

[2]白锐.略论互联网与国家治理逻辑的再建构[j].社会科学战线,(9).

[3]汪桥红.网络社会的规训: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j].理论学刊,(10).

[4]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社会认同的深刻变迁[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5).

[5]吴汉东.信息技术革命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j].中国版权,(2).

[6]汪桥红.网络社会的规训: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j].理论学刊,2015(10).

[7]白锐.略论互联网与国家治理逻辑的再建构[j].社会科学战线,2016(9).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六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这篇重要文章,是在新时代法治之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推动、实施、发展,指明了方向,开启了导航。

笔者认为,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纂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寄托了几代人的夙愿,其意义极其深远。我们当从这篇重要文章中,品出民法典的“三味”。

品出“人民味”,擦亮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是怎样的,民法典就是怎样的。”“物权”“合同”“人格权”等编次无不与人民权益息息相关;“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借一万还十万?网贷套路不用怕”等生动的条文解读,无不直面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民法典俨然成了“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1260条条文涵盖了民事活动中的大事、小事、琐碎事,织密了人民权利的“防护网”,支起了权利平等的“公平称”。既然民法典有“人民味”,我们就必须让民法典落地城市乡村,走进千家万户,扎根在群众心中。要强化民法典“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执行力,大力推广普法教育,用“接地气”的语言阐释民法典,让人民群众读懂民法典、善用民法典。

品出“担当味”,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品出“发展味”,夯实问题导向的总基调。蜜蜂之所以酿蜜,是因为采集了百花的精华;江河之所以奔涌,是因为汇聚了无数的溪流。5000多年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的汲取,70多年新中国民事法律的沉淀,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借鉴,成就了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这段历程,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发展的过程。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发展的眼光,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民事法治建设这一主体工程添砖加瓦,让民法典这棵大树枝繁叶茂。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七

环境保护能力是实现环保目标所应具备的物质及智力能力要素的总和.虽然广东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做出了许多成绩,但在污染治理能力与污染削减的目标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依法管理环境的.能力有待提升,环境执政能力仍未充分发挥.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提升广东环境保护能力的建设,如采取强化管理,提高生态恢复与污染治理的能力;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环境综合决策能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执政能力;强化协调,提高环境管理协同效应等措施,从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方面来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细康石宝雅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510610刊名:珠江经济英文刊名:southchinareview年,卷(期):2007197(12)分类号:x3关键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广东对策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八

摘要:新疆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发展至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还存在不足。文本立足新疆环境保护法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深层次的法律原因,提出一系列贴合新疆实际,符合环境法治发展规律的对策建议。主张转变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理念,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加大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实践工作,提出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的具体路径。

我国环境保护法治长期致力于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立法和制度性设置多是以城市作为设计基础,农村环境管理存在着立法空白和制度性欠缺,导致现行立法和制度难以满足农村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相关部门面对不断出现的农村环境问题往往力不从心。怎样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的实际状况和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的建设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日益凸显,相应立法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予以保护和防范。目前,新疆生态环境退化得到了初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防治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新疆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在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方面,新疆致力于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保护法治事业,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新疆地方环境保护立法正在形成一个比较完善且符合地方需求的法治体系。新疆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1.20世纪80-90年代的创建期;1990年至的发展期;20至今的提高期。从立法水平来看,新疆地方环境立法从最初针对特定的环境要素立法,到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方位立法;从重视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到城乡环境一体化立法;从照搬国家法律,到结合地方实际提出针对性立法,甚至是进行先行性立法的尝试。新疆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中国地方环境保护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新疆已初步建立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为指导,以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规范为内容的新疆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指导新疆环境保护的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法规。该条例明确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新疆环境保护理念,确定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新疆环境保护的发展方针,标志着新疆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法治化管理阶段。截至,新疆共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43件,其中自治区级法规22件,较大市级地方法规5件。新疆生态保护立法主要包括水事、矿产资源、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土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新疆农村环境和农民环境权益保护已有相应法规予以规范。

新疆环境保护法发展初期,城市环境作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设计的基础和模型,得到了有效和及时的保护。但是,相对于与城市有很大区别的农村环境状况,已有的法律制度很难进行针对性的适用,有关农村环境、农民环境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也很少涉及。由此,就造成了今天广大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堪忧,生态破坏严重的重要法律原因之一。近年来,在新疆立法、环境保护等部门和环境法学者的努力下,新疆陆续出台了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重大修订,其中一大亮点就在于将农村的环境问题纳入统一规定之中。在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方面,该条例明确要求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将防治农村层面源污染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等。此外,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农产品污染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也积极推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分别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新党发〔〕6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36号),两份文件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法规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缺失。

(三)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地方特色明显。

新疆环境保护立法的地方化,表现在立法的主体方面。自治州、县结合区域特点,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生态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对地方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各自治州、县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6件,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3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件、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2件、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件。地方化表现在结合新疆环境资源条件和特有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环境立法。还表现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为切实保护新疆环境,开始制定先行性立法。例如,3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又为全长1321公里的塔里木河立法并修订了我国第一部规范流域管理的《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加强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在国家没有湿地保护上位法的情况下,新疆先行性地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该条例预示着新疆湿地保护将迈向新阶段。希望以上立法尝试能为其他省区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借鉴作用。

(一)重城市、轻农村的环境保护倾向仍然存在。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并纳入总体布局,拓展为“五位一体”。这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随后,修订《环境保护法》,该法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法新的立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同时,该法较为全面地规范了农村环境保护内容,新增相关农村环境保护法条第33、49、50、51条,从防治农业污染、畜禽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农村水源保护到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明确了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等。由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年修订)修订时间早于《环境保护法》(20修订),该条例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较为缺乏,不够全面;相关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较弱。整体而言,该条例体现出以城市环境保护为主,农村环境保护为辅的倾向,这不利于新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实施。

目前,从国家层面到新疆地方层面还没有一部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或“农村环境保护”篇章,无法起到综合保护农村环境的作用。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严重缺失,综合性的农村环境立法仅见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

目前国家污染防治法针对保护要素的不同,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截至年,新疆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43件,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的法规只有3件,且只是针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的相应法规针对的区域有限,仅限定在乌鲁木齐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流域。由此可见,新疆污染防治立法数量远远没有达到实际需要。新疆迄今为止,针对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等方面相应的配套立法尚不完善,这样容易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新疆地方配套法规缺失,体现了新疆地方法规与上层法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如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都分别增加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但是,到目前为止新疆都没有在相关立法中增加和修订农村固体废物、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相关内容。

针对一些领域,如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污染、生物安全方面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同时,在荒漠化治理,退耕还林政策的法治化、矿产资源的生态建设、内陆河域的综合治理等方面仍然缺乏立法。还需要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部分制度进行研究,使之有效贴合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

(三)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

通过查证现有的单行法规,笔者发现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往往都过于抽象,在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时存在“一刀切”,不能与新疆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致相关执法部门在执行时无从下手或难以执行的情况较为多见。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应当明确其宪法地位。只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宪法的法律效力,才能从根本上重建环境法体系。新疆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对环境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确立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和核心思想。但是,针对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保护的不足,应当尽快依照年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和思路修订新疆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立法明确农村与城市环境保护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从而全面立法规范新疆农村环境保护和防治工作。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特点和环境监督管理特点,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较为全面的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体系,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规划,统筹治理。

(二)加大力度修订新疆农村环境立法。

针对全国农村环境立法的缺失现状,新疆应当加大尝试性的立法实践,制定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以此弥补国家立法空白,解决新疆农村环境破坏的现实问题。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选择:单独制订《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或在《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中增补一章“农村环境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单独制订《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首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进行修订,其中部分内容体现了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思路,但还不全面、不具体,如果在此条例中增加一章内容,势必要再次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只能针对农村环境,对条例实施中的其他问题可能由于时间等因素无法及时发现或提出。这种修改会造成法实施效力的下降;其次,单独制订农村的环保条例,可以避免将农村环境保护条款纳入现行城市中心主义色彩的环境基本法后出现的体系不协调后果;最后,可以降低立法成本并凸显农村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特殊性,确保法律规制的有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指导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要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当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相冲突时,坚定不移地保证环境保护优先地位。其条例主体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规定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分论主要针对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破坏制定相关规定,其中农村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的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破坏主要包括:草原、水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立法方式上,新疆应当加大补充立法和特殊性立法的数量。新疆有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国家的统一环境立法势必不能涵盖新疆的特殊情况。新疆气候干旱缺水,节水和植被保护是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任务,因此就需要对森林、草原、水等资源进行详细的.立法保护。新疆也应当在《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和特殊性立法,以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对新疆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立法,抓紧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疆是全国三大牧区之一,广阔的草原不仅为新疆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也为祖国西部边陲筑起了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其次,要继续推进自治区“132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监督管理,努力使我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最后,逐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和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加大对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对有法不依,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要严肃查处。

(三)遵循法治建设科学性原则。

1.加大新疆地方立法规划的实施,完善立法机制。

立法规划是立法工作的前置程序,是关于立法的前瞻性计划。地方立法规划的科学合理可以保障地方立法生效后的科学合理实现。在制定地方立法规划时,要注意科学原则与民主原则的统一。对已经完成的立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查。

2.重视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创新。

农村环境监督管理主体制度创新。新疆应当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主体体系,应当将农村环境保护实施主体从单一化的政府监管转变为多元化的政府与非政府共同监管,构建共生互补,协调配套的多元化监管机制。笔者提出农村环境监管主体多元双层次保护的设想。即以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保护为主导的第一层保护,由村委会、农民和社会环保组织形成的农村环境保护自治的第二层保护。立法明确各主体地位,统一环境监管的职责权限,划分各部门的职能、责任等。农村环境保护具体法律制度创新。现有的环境保护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情况而设计,不能满足农村环境保护的需要,甚至一些制度无法在农村适用。所以,需要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部分制度进行研究设计,使之合法有效保护新疆农村环境,其中包括: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登记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保护区制度。农村环境管理经济制度创新。在新疆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首先,树立“循环经济”的观念;其次,构建完善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最后,还有如环境税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农村环境立法的公共参与制度。立法确立农民环境权,并制定细则以保障此种权利的实现;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责任,对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和责任承担方式、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等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四)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的具体建议。

新疆农村环境监管主体在立法上的空白,导致长期以来农村环境日益恶化,新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加强乡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方面的监管,通过立法赋予以上主体职权和职责。为了解决新疆农村环境监管主体缺位现状和新疆广大农村污染现状,笔者建议新疆各乡镇设立环保所。职责拟为:监督本辖区内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监管和治理本辖区内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药化肥污染、生活垃圾和排污企业;办理本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和监督“三同时”执行情况;处理本辖区内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纠纷等案件;整治和恢复本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创造环境优美的生态乡镇;向本辖区内居民和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农村环保的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监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做好排污的预警工作,扫除监管盲区。结合新疆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以城市作为设计基础,不能有效贴合新疆农村的实际情况,建议制定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将农村环境保护考核纳入当地政府考核目标体系,实施绿色gdp核算和考评标准体系,并在法律中明确加以规定。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时,应足够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在自治区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各地区可以将城市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保护分别进行专章编制,将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监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化。应该针对农村的环境规划、政策、制度开展战略环评。提高农村环境影响评价中农牧民参与的程度,实现信息公开。建立新疆农村排污登记制度。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内容。将农村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机构、监测方式、污染类型以及公众参与等原则规定其中,等等。

(五)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纠纷救济制度。

充分考虑新疆区域特点,学习借鉴国外及国内其他省区的经验,探索与建立适合新疆地域与经济发展的农村环境纠纷解决多元机制。笔者提出了构建新疆农村多元环境纠纷解决机制。首先,笔者认为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纠纷的特点、农村环境纠纷解决现状与救济的现有条件,构建多元化农村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其重点应当放在非诉讼救济的制度完善与机构改革方面。新疆应当健全村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民间环保委员会的调解功能;强化农村环境纠纷解决过程中乡政府功能;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等。其次,完善诉讼救济制度。诉讼救济应当充分考虑诉讼成本与诉讼技术的难度,在诉讼制度完善中考虑保证农民便于诉讼,诉讼费用的承担等因素,同时转变法院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定位,在诉讼救济中也要重视调解。建议在新疆推行环保法庭的构建;统一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案件审判标准;引导推行新疆各级法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完善新疆农村环境案件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策;农牧民诉讼费用减免标准等。最后,完善非诉讼救济体系内部的协调,以及构建非诉讼救济和诉讼救济之间的衔接制度。

作者:刘晶李君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2]乔世民.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3]高晓璐.论农牧区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j].当代法学,2009,(2).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九

(1)树立以受众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的主体性、自主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从海量的信息中获取到自己想要的内容。而广播电视要想为受众提供如此之多的信息让他们进行随意的选择是不现实的',这主要是因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节目成本等诸多因素限制造成的,而且这种限制不仅仅体现在广播电视,对于其他的传统媒体同样如此。对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首先应该树立以受众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要实现这一目标,最关键的是对受众的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受众的喜好,并对受众进行需求划分,清楚、明确地掌握受众到底想要收听什么类型、哪些内容的节目,然后在避免与其他节目内容、性质过于趋同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主流的受众需求。必要时,可以充分借助大数据技术,以便真正深入、全面的分析出当前受众的喜好和倾向,至于大数据的来源,则应当以互联网上的各类数据为主,如搜索引擎上的关键词输入、网络信息的浏览频率等,这些信息数据都可以反映出当前受众的需求。

(2)创新获取新闻素材的渠道,提升新闻时效性。对广播电视而言,其传统的新闻获取渠道主要是依靠记者在对事件进行细致地了解和观察后,再花大量的时间撰稿,然后经过新闻素材的筛选、整理、编辑和修改等流程,最后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形成了大众看到的新闻。整个流程从记者对事件的关注开始到最终新闻被报道出来,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获取新闻素材的效率整体不高,甚至很难挖掘到有价值的新闻素材,且新闻的准备时间较长,很容易失去新闻的时效性。同时,这些新闻稿件通常是由行业专业人员用专业术语组成的文章,对大众而言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时间一长容易导致大众对千篇一律的新闻内容失去兴趣,更愿意涉猎那些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趣味信息。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素材的获取途径相比之下较广泛,随着大众对新媒体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受众也由从原来的接收者变成了与新闻传播甚至新闻行业的一个有机统一体,大众对新闻来源的敏感性越来越高,随着大众新闻素养的提升,对新闻的传播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愈来愈强,也更加注重对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对身边的新闻进行发布传播的过程中,新闻专业媒体只需要对这些新闻来源进行简单的整理和编辑,无需大刀阔斧对新闻加工即可对新闻素材的真实性进行高效的甄别,最后经媒体发布出来的新闻更具有可读性[4]。可见,对新闻素材的渠道进行创新,是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发展的重要策略。

(3)创新编辑形式,提升公信力。广播电视对于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能够有效保障,其传播的新闻质量无可置疑。但是同时由于编辑受到框架限制比较严重,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无法引起受众群体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兴趣。而新媒体在编排形式上就显得更加灵活,并没有条例框架对其进行约束,其言论更加符合受众群体的现实生活,也更能够获得受众群体的认可。也正是如此,新媒体所传播的新闻内容在质量上有待提升,一些网络编辑人员为了吸引大众眼光,捏造事实,传播虚假新闻的现象较为普遍,容易误导社会舆论,使得新媒体的公信力无法得到有效提升。对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在保证新闻内容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还应该注意创新编辑的形式。例如,广播电视应该对自身的编辑形式进行分析,找准优缺点,适当的应用新媒体盛行又符合大众口味的网络语言,使其突破以往传统的框架模式,以观众喜闻乐道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提高广播电视的市场竞争力,以此来实现广播电视的发展。而新媒体则应当加强对编辑形式的约束,强化网络监督,确保新闻传播的真实性,以此来提高自身的公信力,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

4结语。

综上所述,新媒体的诞生和发展,虽然给我国的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与此同时也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作为广播电视的工作者,要想提高广播电视的竞争力,还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实现自身的转型,积极探寻发展的有效出路,如此才能与新媒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进而促进自身的转型和发展。

参考文献:。

互联网法治建设论文范文汇总篇十

随着肇庆市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不断的优化,工业和农业用水不断的增加,各行业的环境污染也会越来越加重,从而容易引起水资源污染而导致稀缺。因此,为了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我们必须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谈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减少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

肇庆具有丰富的水资源,而这些水资源主要取决于肇庆所处的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其自身腹置西江河流域。西江作为国内第三大河流,是广西、广东乃至港澳的重要饮用水源地,是珠三角地区转型发展的战略腹地,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大通道,是面向港澳和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载体。因此,保护西江流域就相当于保护肇庆市的整个水资源生态系统。文章主要通过分析肇庆市西江流域水资源的发展现状,根据我市水资源现状的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防护措施,从而实现我市水资源和水环境得到保护,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

一、肇庆市水资源现状。

(一)地表水资源量。根据资料统计肇庆市多年平均径流量大约136.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916.74mm。多年平均径流深最大的为怀集县,达1214.87mm,其次是广宁和四会,多年平均径流深分别为1053.70mm和1028.04mm;多年平均径流深最小的是位于西江肇庆区的德庆县,只有652.85ram,其次为高要和市区,多年平均径流深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的总和。肇庆市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36.2亿立方米,在75%频率下的偏枯水文年份的径流量为115.9亿立方米,在97%频率下的特枯水文年份的径流量为87.58亿立方米。

1.过境水资源总量。肇庆市过境河流主要包括西江干流及其支流贺江、新兴江,北江干流也经过境内,但是所属境内河长很短,开发利用很少,未计入文章统计。根据统计结果,以西江干流为主的多年平均入境水量2168亿立方米,特枯年份也有1474亿立方米,肇庆市过境水量甚为丰富。

2.水资源可利用量。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期内,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源中可以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肇庆市现状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为65.7亿立方米,特枯年份为22亿立方米。

二、肇庆市水资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肇庆市经济的发展,区域用水量越来越多,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有效同步跟进,污染物也越排越多,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显现,在人口密集、工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已经比较严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水资源浪费严重,缺乏节约用水措施。

(一)注重水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1.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要想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在进行较大规模的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之前,一定要有专门的部门为该工作进行长期的评估,尽量避免出现“先动工,再上报”的不利局面。

2.做好水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对水资源的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本着促进经济社会同资源、环境良性和谐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水利工程技术建设的研发力度。

(二)调整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关系。相关部门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我国水资源的实际承载力。在水资源的利用上,要考虑人民生活、工业制造业发展、农业用水这三大水资源利用主体的'资源供给平衡。不能出现满足一方,牺牲另一方的现象。

(三)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对水利管理部门来说,要在机构内部建立环保责任制,将职责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和水资源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加大资金与制度的投入。政府部门要健全水污染处理产业的投入机制,积极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国家调控资金鼓励水资源消耗大、污染多的企业增加在水污染方面的投入,保证治理污水的地方和企业先受益。

(五)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

1.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控制工业污染源;积极发展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净化处理成本;在现有工业污染治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广清洁工艺和清洁产品。

2.污水回收利用。针对广大水资源消耗量大、污染较重的企业,应广泛采取截污导流措施,从技术水平上提高污水回收再利用,使再生水成为第二水源,缓解水资源紧张,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护环境和水资源不受破坏。

(六)加大对水资源环境的保护措施。为了有效防止水资源污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等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严格督察其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和污染处理的情况。(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4)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5)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做到无烟无尘化。

四、结语。

文章主要是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出发,探讨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科学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进行保护的对策。针对如何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并更好地为人类利用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从根本上说,要想更好地对我国现有的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管理,加强和整治污染源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环境保护的手段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以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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