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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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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汇总14篇)
2023-11-23 11:34:50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结合实际例子,具体描述我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成长。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的例子,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一

各村:

入冬以来,我镇境内*河、*河、*河、蓄水池、鱼塘、钓鱼场、湿地、水上景观等水域水面陆续结冰,但由于气候原因,结冰不实,冰层较薄,水上活动的危险性较大,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水面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各村委要高度重视水面安全管理工作,立即牵头负责对本辖区内河流、湿地、淤地坝、水电站、塘坝、蓄水池、鱼塘、钓鱼场、塌陷地及人工水上景观等地带,实际形成的水塘等水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要求各村委限期两日内在各水域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游泳、禁止在水面上滑冰、游玩和组织集体活动,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在冰上通行。

各村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类水域的安全管理,并要求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要制定一名专职巡视人员,负责巡视看护,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劝阻违反禁令在水面和冰面活动的人,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否则要追究责任,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二

xxx:。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三

尊敬的业主:

在新的一年来临之即,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年快乐!合家幸福!感谢您对方直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

为确保节日期间小区有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与快乐,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外出要锁好门窗,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乱扔乱放,丢失钥匙要及时更换门锁;

3、全家外出旅游渡假时,切勿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4、财不可外露,不要当众翻弄财物,做到财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身);

5、驾骑摩托车时不要斜挂挂包在身上或车上,以防被抢;

6、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所携带的物品;

7、不要乱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必须上锁,以免给贼人有机可乘;

8、家中物品搬出时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以便物业核实;

9、若发现小区内有可疑人物或对来访人士身份有所怀疑时,请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或附近之物业工作人员。

1、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不要忘记及时切断电源;

2、出门前,要切断总电源,冰箱如有物品需保鲜则不可切断电源;

4、使用煤气要安全第一,用完后切记关闭灶具和气源总开关;

5、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物品。

新春佳节期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禁止施工。

x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四

各基地、部门、车间: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任命公司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职安全管理员

xxx

二、专职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在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并督促其执行。

(四)定期检查公司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职业健康、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五)检查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或生产,并报告上级及有关领导。

(七)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档案、记录。

(八)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加强安全基础、基层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定期演练。

(十)监督检查危险作业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提出安全技措计划。

(十二)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执行安委会决议,完成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特此通知。

公司各部门、车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置***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同志为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五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运输期间安全管理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业务局,厅信息中心:

20xx年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从2月3日起,至3月14日止,共40天。按照交通部省政府规定,为做好我省20xx年春节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工作,实现“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春运总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搞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据预测,20xx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客运量为6400万人次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长3.5%左右;水路客运量为75万人次左右,与去年持平。各地要提前做好本地区春运期间的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和分析毕业论文预测工作,据此配备充足的运力,将任务和有关证牌落实到参运车船。

2、确保城乡旅客物资运输。要本着以省内为主省内外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运力。在节前要防止因车辆大量盲目外出,导致本地大量旅客积压滞留的现象出现。在春节期间,各市州要组织出租汽车照常经营,以满足城镇居民探亲访友的出行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网络的作用,保证农村地区运力充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要密切监测各种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情况,一旦发现运力紧张,要立即组织运力抢运,保证市场供应物资的运输。

3、确保民工平安疏运。保障农民工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是我们交通部门必须履行好的职责。各地要把农民工平安返乡作为春运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xx〕56号)的有关要求,主动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与当地工会组织铁道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和流时,在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民工疏运联系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力调配方案,确保民工及时疏运。社会个体运输业户不得从事跨省加班包车业务。

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今年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行为。今年春运对超载行为继续严格实行“六个一律”:即发现超载的客车,一律卸载分流,超载20%以上的,取消春运资格;对有超载20%以上客车的运输企业,一律停批一年客运线路;发现超售客票的客运站,一律全省通报,三次超售客票的,降低一个信誉等级;凡当日未经安全检查的客车一律不得出站;发现超载的客船,一律“禁止离港”和吊扣船长证书3个月;发现海事人员对超载客船签证出港的,一律调离签证岗位。

2、加强对参运人员特别是车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晚22时至早6时)运行的客运车辆要避开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路段。严禁超速行车(船)和疲劳驾驶。

3、严把车船技术状况关。春运开始前,各地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以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运。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船不予发放春运证件。要充分利用gps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客车(船)进行全过程监控。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4、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各地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行包进行认真检查。一级汽车客运站在春运中要安装使用安全检测仪,其他有条件的客运站也要安装使用安全检测设备,将“三品”彻底堵在站外车(船)下,杜绝燃爆事故的发生。

5、做好保畅通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以及战枯水等季节性安全预防工作。公路部门要确保国省道和其他重要路段桥梁隧道的畅通,对施工路段和近两年春运期间经常堵车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要提前采取措施,以保证车辆畅通无阻。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航道畅通。

6、积极应对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特别是对以往曾经出现过的突发紧急事件,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省交通厅,最迟不应超过24小时。

1、加强对春运车船的管理。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坑宰甩倒卖旅客行为以及倒卖车票乱涨价刹价等违规行为。未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车客船,一律不得投入春运。

2、加强对客运站等源头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强客运站现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对客运站擅自接纳无春运资格的车辆乱收费不公平排班不及时结算运费等违规行为,要给予降低服务信誉等级处理。

3、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杜绝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生。

4、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各级运管部门和各客运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检查。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接到举报要坚决予以查处,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通过开展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电话定票上门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售票点等方法,方便旅客出行,同时要保持站客站貌车(船)客车(船)貌整洁,完善各项便民措施,为广大旅客和民工创造一个愉快祥和地出行环境。要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针对农民工收入较低票价承受能力差的特点,积极引导客运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价廉的运输服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运输行业要以构建“和谐运输”为宗旨,以人为本,规范运输经营管理行为,切实提高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湖北交通“服务创新年”活动开门红。为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省厅成立由林志慧厅长任组长,陈新武副厅长任副组长,陈兰平高玉玲马立军丁毅锦郝庆云张世杰陶维号王宪龙周锋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安全处,道路运输春运办公室设在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及厅直有关单位春运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及昼夜值班电话于1月31日前报省厅春运办公室。

2、加强春运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春运期间厅通信信息中心要做好通信工作,确保通讯信息24小时畅通。春运报表及安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由省运管局省港航局具体负责,并按规定及时报厅。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公益画(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春运结束后10天内,各地各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厅。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六

目前,正值冬季多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涉渡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风、防雾、防冻、防滑等工作,要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多,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县海事部门的海事所,巡逻艇等重点部门,要适当购置草毡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员滑倒、跌伤、落水等。二是县海事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渡工培训的机会,告知辖区渡口经营人在渡船船头、码头前沿放置草毡、麻袋等防滑物,确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过机动车渡口码头,设置减速带、阻拦桩及警示标志。当遇雨、雪路面结冰天气时,防止车辆驶入。

各涉渡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绝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加强现场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滞留或开航前纠正的强制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通航水域的现场监控,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重点加大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流动加油站等船舶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掌握庙会时间、涉及渡口范围,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七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八条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试运行。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八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及外地驻聊建筑业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彩钢板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就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板房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安全标准落实。

(一)各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彩钢板房安装、验收、使用、拆除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临建板房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逐级落实到位,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三)自3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施工现场板房夹芯板的芯材必须采用岩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杜绝使用聚苯板等易燃材料。购置的板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同时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四)活动板房安装与拆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生产厂家承担。安装与拆除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安装图纸以及相关标准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二、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

(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29条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应按《施工现场环境与管理标准》(jgj46-)严格搭设,同时结合板房使用性质,制定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对板房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二)活动板房周围应合理布置消防栓。消防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消防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防栓的设置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活动板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1、施工现场临建彩钢板房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2、施工现场活动板房用电,必须由具备电工岗位资格(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专人进行管理。用电应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要求;3、活动板房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照明用电应优先选择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电源,活动板房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四)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居住的宿舍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做好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宿舍内严禁烧煮,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煤火等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电褥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活动板房使用空调、电暖器时,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设置专用插座,安装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及相关企业要对施工现场临建彩钢板房使用情况应立即进行全面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有关标准规定,存在火灾事故隐患情况的板房进行跟踪检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聊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九

机关各处(室):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是电器火灾的多发期。近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办公室下班后,照明灯、空调和电脑有忘关的现象,为切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好节能、节电的工作,根据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各处室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处室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器和室内线路的自检自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电木胶味,请及时跟厅办公室联系,尽早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约、节能用电,在使用空调的房间请一定关闭门窗,做到开门窗不开空调,开空调不开门窗;按要求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房间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

3、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对用电设施私自改造。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以防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4、厅机关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有违反将对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通报。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十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第四条蔷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蔷水安全鉴定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已竣工投入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遵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蓄水安全鉴定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第八条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桥和作出评价。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

3.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4.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5.检查工程安全检测设施、检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中,不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1.安全鉴定前,安全鉴定单位制定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明确鉴定的主要内容,提出鉴定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2.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建设各方的情况介绍。

3.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4.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建设各方分别编写自检报告。

5.专家组集中分析、研究有关工程资料,与建设各方沟通情况,必要时进行设计复核、现场检查或检测。专家组讨论并提出鉴定报告初稿。

6.在与建设备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工程安全评价,完成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认为工程符合蓄水安全鉴定条件时,可决定组织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委托经水利部认定有资格的单位承担,与之签定蓄水安全鉴定合同,并报工程建设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核备。接受委托负责蓄水安全鉴定的单位(即鉴定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并将专家组组成情况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备。

第十五条鉴定专家组应由专业水平高、工程设计、施工经验丰富、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包括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等有关专业。鉴定专家组三分之一以上人员须聘请责任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参建单位的在职人员或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其它人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认真做好配合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工作,包括:

1.准确、及时提供鉴定工作所需的各种工程资料。

2.根据专家组的要求,组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向专家组介绍有关工程情况,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根据专家组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专题报告。

4.为专家组在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鉴定单位应将鉴定报告提交给项目法人,并抄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程验收前,项目法人应负责将鉴定报告分送给验收委员会各成员。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中指出的工程安全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条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凡在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发现工程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单位,由项目主管上级部门或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鉴定单位应独立地进行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论负责。项目法人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妨碍和干预鉴定单位和鉴定专家组独立地作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二条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形成书面意见送鉴定单位,并抄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第二十三条进行工程验收时,验收委员会依据鉴定报告,并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作出验收结论。当对个别疑难问题难以作出结论时,主任委员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科研单位进一步论证,提出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苦水安全鉴定不代替和减轻建设各方由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制造、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负的工程安全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负责从工程验收费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十一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有关法律和《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河南省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会使用灭火器;消防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经常对电源、火源、消防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尤其仓库、车库和车辆均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管理人员根据灭火器材质量情况,届时更换,努力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点,确保万无一失。

(一)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

第一条 重点要害部门安全设施必须有铁门、铁窗、铁锁、灭火器设备。

第二条 重点要害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三条 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

第四条 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 易爆和危险品入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五条 重点要害部位看守人员必须报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安全监察处。

(二)重点部件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一条 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涉及整体运转和需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部位列为重点,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条 重点部位员工选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先审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须持证上岗操作的重点部位,严禁无证操作。经考核不宜在重点部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调整。财务室等重点防范部门,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

(三)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第二条 采取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

第三条 在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 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第四条 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 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纯洁。

(四)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使局职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 增强防火意识。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 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 组织人员学习, 请专人讲解, 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综合部具体负责, 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办公室全体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拟定培训计划, 由办公室专案领班协助, 定期、分批对局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

第八条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 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一条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每日对办公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办公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 、检查人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综合部,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一旦发现失火, 并能自己扑灭时, 应根据火情的性质, 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四条火势较大, 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火方法时, 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灭火。

第十六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 无法法立刻扑灭时, 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报警。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条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三条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五条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二条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二条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三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各处室下班后,关闭所在部门的所有电源。

3.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二条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定期检查线路、电器外壳是否完好。

第三条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四条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五条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外,办公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各市、县(区)农业(机)局(站):

为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省农业厅制定了《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规定》、《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规定》

2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规定》

二00 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

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申请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并取得省农业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

(一)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教学场所

(3 )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管理类别分别设置,面积和办公条件应满足基本要求;

(5 )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 平方米;

(6 )驾驶教练场地内应有学员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向学员免费提供饮用水的设施;

(7 )教学区内应整洁卫生,安全、保卫、消防、绿化、卫生等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3 、教学设备

(2 )教练车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3 )有与教练车辆相配套的农机具,配套比不低于1 :2 ;

(5 )有电教设备和相应的驾驶操作、拆装、维护、排故等电子教学录像资料;

(6 )有与驾驶员培训相关的图书资料。

4 、教学工作人员

(4 )教学人员总数不少于5 人;

(5 )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

5 、组织管理制度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独立;

(6 )应有教练车维修保障体系;

(7 )对学员学籍档案、教学安排、教学设备等实施计算机管理。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资质证明;

(2 )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3 )教学设备清单;

(4 )教学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5 )组织管理制度;

(6 )生源预测情况。

以上各种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复印一份。

2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省农业厅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或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农业厅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受理申请后,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在十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指派2 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业厅在十日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农业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理由告知申请人。

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变更、注销

(一)变更

1 、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证件,报省农业厅办理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培训许可证。

2 、培训机构变更教学场所、培训范围的,应当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按照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程序,报省农业厅办理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培训许可证。

(二)注销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农业厅予以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1 、办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规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

2 、歇业一年以上的;

4 、申请终止的;

5 、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四、培训业务管理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包括:

1 、初学驾驶培训;

2 、增驾车型培训;

3 、与驾驶相关的其他培训。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由学员选择。

(三)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实施方案,使用统一培训教材,按照许可范围和规模从事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每期培训规模根据申报的教练车台数、教练员人数和教练场地面积审定,按每教练员. 车.300m2 准训6 人核定。

(四)培训机构应当聘用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考核合格并取得《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证》的教学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申请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规定》申请条件中有关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规定,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交验身份证。

(六)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培训机构应发给结业证书,并提供包括学员素质评价、培训科目、培训学时、考试成绩、教员签名等内容的培训记录。学员档案编号和结业证书编号一致,学员档案编号规则全省统一。

(七)结业证书由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统一制作。

(八)教练车辆必须取得由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号牌、教练车行驶证。

(九)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 月10 日前,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县(市、区)、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五、监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

(二)3 年以内驾龄的拖拉机驾驶人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驾校的培训和农机主管部门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考试员、培训机构和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三)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对批准、变更和注销的培训机构,将及时在江西省农业信息网及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

1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

2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

3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

4 :拖拉机驾驶培训结业证

5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学员档案编号规则及各设区市代码

6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

7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拖拉机行驶及作业安全,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培训班)以及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教学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是指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理论教员和教练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教学人员应通过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证》(以下简称“ 《教员证》” )。

第六条理论教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满18 周岁,且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

(三)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知相应机型的基本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第七条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满22 周岁,且不超过60 周岁,身体健康;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证》,并具有相应机型5 年以上安全驾龄;

(五)通过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教练员申报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理论教员

(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 张。

二、教练员

(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所在地的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出具的安全驾驶证明;

(4 )中级以上拖拉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 张。

原件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验证后退还申请人。

第九条审查

审查分初审与复审。初审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复审由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

初审包括书面审查和情况核实两个步骤。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对申请人填报的情况逐项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签署意见,报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报请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

第十条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成立由3 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拖拉机教学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考试考核内容

申报理论教员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申请教练员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性能与工作原理、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语言表达、讲课艺术、组织教学等能力。

教练员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参照拖拉机驾驶员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规定,按所申请的教练机型,进行对应机型的场地驾驶、道路驾驶、机具挂接、田间作业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考核方式及评定标准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从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80 分以上为合格。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采取示范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在教学计划大纲规定的范围内由申请人自选,由考评小组评定其合格或不合格。

教练员场地驾驶、道路驾驶、机具挂接、田间作业考试按照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评定标准评判;操作技能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在现场申请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申报考试。

第十三条 发证

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给相应类别的《教员证》。

第十四条《教员证》是教学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资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五条《教员证》有效期6 年,有效期满,经复训审验合格后换发新证。审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水平、安驾记录、违章记录等。

第十六条持有《教员证》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教员证》:

(一)审验不合格的;

(二)拖拉机驾驶证被注销的;

(三)本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执教的;

(五)严重违规违纪或触犯刑律的;

(七)转借、涂改、冒领《教员证》的;

(八)离开教学岗位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九)超过换证时限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十)因违章、肇事等被一次性吊扣拖拉机驾驶证3 个月以上(含3 个月)的。

第十七条《教员证》遗失的,应在当地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并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员证〉遗失补证申请表》逐级上报,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补发。第十八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与取得《教员证》的教员实行聘任制。

第十九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在教学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尊重学员,文明执教,禁止“ 吃、拿、卡、要” 等不正之风;

(四)如实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

(五)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必须随车指导,监护好场地训练安全,不准擅离职守;

(七)不准教练与《教员证》规定范围不相符合的车辆;

(八)不准将教练车交给没有《教员证》的人员从事教练工作和交给学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九)教练员饮酒后不准从事教练工作;

(十)不准使用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教练车从事教练工作。

第二十条江西省农机管理局定期将《教员证》的核发、换发、补发、注销等情况在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现有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2015 年8 月31 日之前必须取得《教员证》,逾期未取得《教员证》的,不得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十二

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职场纪律》、《办公场所管理规定》、《员工假期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图书资料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关于统一宣传文字口径及审稿的规定》、《驾驶员工作规范百分考核内容分解》等规章制度从即日起下发执行。

特此通知。

附:

《职场纪律》;

《办公场所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规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关于统一宣传文字口径及审稿的规定》;

《驾驶员工作规范百分考核内容分解》。

瑞尔特房地产顾问机构

二oo 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发布 规章 决定

报送:朱曙东、刘克兢、王翔、刘锐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 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 时30 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 时30 分,下午上班时间1 时30 分,下班时间为5 时30 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 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二十)处罚规定:    1 、 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 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 、 迟到或早退5 分钟以上,30 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 元;15 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 元。    3 、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1 )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3 )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4 )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 个工作日,不足0.5 个工作日以0.5 个工作日计算。    4 、对旷工的处理:(1 )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2 )连续旷工超过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 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 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 奖励和处分” 相关条款。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八、下班离开办公桌前,必须关闭电脑,然后将自己的座椅后背端正的靠在办公桌的桌沿,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 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 元。

凡公司正式员工,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书享受带薪婚假7 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到12天。不报销往返路费。

1 、公司正式员工(女性)生产时,享受带薪假期90 天。

2 、遇难产或双胎,增加10 天。(发基本工资)

3 、公司正式员工的妻子生产时,其员工本人享受带薪护理假7 天。

4 、符合晚育规定(女方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 天。(发基本工资)

5 、女性员工流产享受带薪假期14 天。

6 、以上五种情形,必须提交结婚证、户籍管辖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正规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方可享受带薪假,路费均不报销。

1 、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2 、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到班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请假,也可由同事代请假。

3 、请病假半天以上5 天以内,凭医院证明,按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给其病假工资。

4 、员工因病请假在下列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凭住院医院的证明,可以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1 )、为公司服务满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30 天;

(2 )、为公司服务满3 年以上5 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60 天;

(3 )为公司服务满5 年以上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20 天;

(4 )、上述员工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按本手册第五章“ 薪酬福利篇” 第五条“ 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中的规定执行。

5 、因病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一律停发所有工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双倍天数后,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6 、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无住院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 天带薪丧假。并发给500 元慰唁金,不报销由此发生的路费。

1 、员工因事不能上班,须事前请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如此前30 天内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时间充抵为调休。调休期间,工资照发。

2 、请假超假而又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

1 、一般员工(指总部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转正后一年以上,已婚(凭结婚证)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 天并报销往返路费。未婚员工或夫妻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员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带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 天并报销往返路费。

2 、担任总部部门副经理( 含副经理) 、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总部一级部门副总监(含副总监)、分公司、片区副总经理( 含片区副总经理) 、大项目总经理(含大项目总经理)以下职务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假期7 天,报销往返路费;未婚的本级别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

3 、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片区)总经理、总部一级部门总监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3 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 天,报销往返路费。

4 、因工作需要到时不能探亲的,鼓励员工的爱人来公司探亲,报销往返路费。到时未探亲,爱人也未来公司探亲的,一次性发给误假补助500 元。

5 、享受带薪探亲假的员工自愿在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期间探亲且没有超过年内规定的探亲次数的,可以在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报销往返路费。年内已休完带薪假次并逐次报销往返路费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 只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超出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不报销往返路费。

6 、员工探亲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员工出差规定办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补助和驻地伙食补助。

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春节年假,假期按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常发放,不报销往返路费。

元旦1 天;

春节3 天;

劳动节3 天;

国庆节 3 天;

妇女节  0.5 天(女性员工享受)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补休或调休,一律不发加班费。

1 、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3 天以内请假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 、带薪假指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停发午餐补贴)。

3 、加班充抵休假的标准为:加班按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时间可以累积计算,30 天内有效;加班满7.5 小时可折算为1 个工作日调休,具体以加班通知单和打卡纪录为准。

4 、员工探亲休假,加班可以搭车调休,但最多不能超过3 天。

5 、一次请假在5 个工作日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你的上级可以拒绝休假请求;    6 、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积到下一年;    7 、各分公司、(办事处、片区)副总经理、总部大部门副总监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报机构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批准休假前要向总部、自己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通报。

(一)出差通知单:

员工出差凭部门领导签发的出差通知单,报销差旅费时,无出差通知单,财务有权拒报。

(二)交通工具:

1 、员工短途出差乘火车硬座或公共汽车。

2 、连续乘车超过8 小时,可乘火车硬卧。

3 、事情特别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征得机构总经理批准。

4 、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同等路程的.火车硬卧票费。超额的费用自理。

(三)乘坐出租车规定:

1 、员工在所在城市内开展业务活动,一律乘坐公交车或由公司配备自行车,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批准,无领导签批的出租车票,财务有权拒报。

2 、员工跨城市出差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应以乘坐公交车为主,事情特别紧急,经所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但报销时,必须书面说明事由、起止地点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食宿费用报销规定:

1 、员工跨城市出差到机构设有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城市,原则上由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安排食宿。

2 、确因条件不具备,不能安排食宿或未设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食宿费用一律实行包干制,超支自理,节约归己。具体标准见下表:

3 、享受途中补助必须符合乘车过夜6 小时以上,连续乘车8 小时以上为起始条件。

4 、出差期间,伙食不是自己自理的(如会议提供,分公司、项目组提供),只享受途中伙食补助,不享受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但日常不享受集体伙食的员工餐补照发。

5 、经公司安排,员工赴自己的家庭所在城市出差,在自己家中住宿的,住宿费按50% 发给。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出差回公司后,应在3 天内用财务规定的报销凭证粘贴好相关票据,经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报销。如有飞机票、出租车票,需经所在地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并说明理由。

一、宿舍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

二、宿舍实行兼职舍长负责制,每套单元宿舍选举一位舍长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并自然成为公司宿舍管理小组成员,舍长有权对本宿舍违纪违规员工给予口头批评,直至处以罚款。

三、员工必须服从住宿安排。不得在他人宿舍住宿,也不得留他人在本宿舍或自己房间住宿,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违者除立即改正外,并处以50 元罚款。

四、节约水电,人离水关灯灭,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超负荷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100 元罚款。

五、使用热水器洗澡时,既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更要注意安全,水烧热后,开始洗浴前,必须拔下热水器插头,以防触电。

六、宿舍卫生要轮流值班,地面要经常拖扫,桌椅用具要经常擦拭,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在指定地点丢弃。

七、被子要折叠整齐,床单要牵拉平整,衣服要叠好或挂好,物品要摆放有序,严禁乱扔乱丢。违者第一次限期改正,第二次处以罚款50 元,第三次处以罚款100 元。

八、在厨房用火,必须有人监守,由此造成事故,当事人除承担一切后果外,还要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并逐级追求领导责任。

九、宿舍严禁赌博。发现一次除没收赌资外,对当事人处以100 元罚款。同事之间的娱乐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熄灯时间。

十、宿舍员工晚上外出,在23 时以前未返回或需在外过夜,必须提前通知舍长,违者罚款50 元。

十一、员工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夜晚除因工作加班外,最迟必须在23 时熄灯就寝,以保证充足睡眠,迎接第二天工作。

十二、宿舍员工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人生病,同室员工要及时报告舍长,并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照顾。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

十三、每月不定期由行政部门牵头,各舍长参加,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评比内容:宿舍纪律执行情况;节约用水用电情况;卫生情况;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患情况。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良好、差(限期整改)进行现场公示并例会通报。

一、图书的购买和报刊订阅

1 、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因业务、工作需要购买相关专业图书,应首先向所在单位图书管-理-员和总部图书管理人员查询图书目录,确无所需图书,由部门向所在单位领导书面提出购买申请,经签字批准后购买。同时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和图书目录备案。购买单价在300 元以上或总价在2000 元以上的图书,须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转机构总经理批准。

2 、图书购买后,经办人应及时到所在单位图书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并记入台帐。然后由图书管理人员在购书发票上签署“ 已登记入帐” 字样并签名,购书发票才能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财务报销。

3 、报刊订阅由行政部门在每年年底列出次年订阅计划(原则上订阅当地主流媒体和与公司专业相关的报刊),报所在单位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订阅手续,再报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二、图书、报刊及资料的管理

1 、图书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新购图书验收登记入台帐后须在屝页适当位置加盖公司藏书专用章。并贴上有编号的书目标签。

2 、员工借阅图书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图书借阅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图书管理人员处借阅。原则上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3 冊, 并注明归还日期。图书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到时应跟踪追还。归还时所借图书因借书人责任造成书籍破损、缺页、赃污,由借书人按书籍定价的1.5 倍赔偿。到期不还,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经图书管理人员催还而仍未归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按贪污公物论处,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由于图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图书流失的,同样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

3 、机构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凡有书单位,分管行政的负责人,每半年都要组织一次图书盘点,对借阅未还的图书进行集中追还。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图书流失而不能追还的,按本条第二款追究相关人赔偿责任。

4 、资料主要分以下几钟:

1 )公司员工采集的楼盘资料;2 )外来信函传真资料;3 )竞争对手资料;4 )客户资料;5 )项目资料(含项目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专业性、技术性资料);6 )公司对外宣传资料;7 )行政文件资料;8 )人事资料;9 )音像资料;10 )报纸杂志类资料。

6 、所有资料都必须按不同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电脑录入)、建档,并便于检索。

7 、所有存入电脑的资料,都必须要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拷盘保存,以防丢失。各分公司、办事处要定期将相关资料拷盘寄回总部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回总部电子邮箱。所有印刷品类资料要分类登记编号,码放整齐。

8 、报纸要及时上夹上架,有关房地产有价值的内容要及时剪下,夹入专夹,随时供员工传阅。对每期版面较多的报纸,要在固定位置分类摆放,阅后放回原处。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刊管理人员要将报纸分类放进库存。码放整齐。

9 、报纸的保管期最少半年,剪报最少1 年。

10 、杂志分订阅杂志和交流赠送杂志,收到杂志后,首先登记入库。然后按图书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

11 、瑞尔特内部主办出版的报纸、内刊,每期必须保留20 份入库长期保管。各类绝版(只有一份)资料,要视为珍品收藏。

12 、图书管理人员每半年要向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供一份最新图书目录和其所在员工借书未还清单,以便相关领导了解现有图书资源情况并协助追还到期未还图书。

一、机构总部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凡是以文字表达的方式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刊物、报纸、网站、电视广播、会议等媒体对外进行的传播的,都必须统一口径,并履行文字审稿制度。

二、宣传口径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积淀形成的企业精神、宗旨、战略、口号、理论成果的定性表述、专业新名词 、新提法以及各种可以公开的数据,必须坚持一种版本,统一口径,不得随意发挥,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文字审稿的扎口管理归总经理办公室。其程序为:各单位撰写的对外宣传文字,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机构品牌推广部编辑修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签字,方可对外发布。(《文稿审改批办单》样式附后)

四、机构杂志、报纸以及需要在国内重要媒体上发布的文字材料,除上述程序外,必须报总经理阅审、签字,方可对外发布。

五、经审改后的文稿,必须重新打印,认真校对。确保无错别字,无多字、漏字、无错误标点符号,如有疑问,须立即和审稿人沟通,把文字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作规范(20 分)

1 、上班提前十五分钟做好出车准备工作,在指定地点等候公司领导和同事乘车上班。(10 分)

扣分原则:迟到一次(未能按时间发车)扣5 分。

2 、上班后,或出车返回后应先向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到,然后在指定场所等候用车派遣,凭派车单出车。如因夜晚加班感到困倦时,必须离开办公室到会议室休息并向车辆管理人员告知。(5 分)

扣分原则:用车找不到人有一次扣5 分,在办公室打磕睡有一次扣1 分。

3 、下班时间以后的特殊用车(如公司主要领导用车,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服务。并主动与用车人联络。(5 分)

扣分原则:按规定到达时间迟到,有一次扣2 分,忘班、或造成误事、误班、误点的有一次扣5 分。

二、服务规范(20 分)

1 、要树立“ 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客户服务” 的观念,时时处处体现出积极向上、主动热情、衣冠整洁、语言文明的服务形象。(5 分)

扣分原则:服务态度不好,有乘客投诉的有一次扣5 分。

2 、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时,客人(包括公司领导和同事)携有重物或多件行李时,要主动、热情地帮助提拿;与公司同事外出采购大件物品或去货运公司提取货物时,返回公司后应主动帮助卸货。(5 分)

扣分原则:有一次未做扣2—5 分。

3 、没有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行政部门安排,协助做好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5 分)

扣分原则:不服从安排,有一次扣5 分。

4 、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车,要经常用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行政部门的领导汇报自己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行踪位置,并全天候开通自己的手机,以保证联络畅通。(5 分)

扣分原则:无电话或短信汇报有一次扣2—5 分,出车期间电话关机有一次扣2—5 分。

5 、操作行驶要保持平稳,遇有凹凸不平路面或遭遇突发情况要提前减速,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保证乘座人员的舒适和安全。(5 分)

扣分原则:由此造成轻微以上人身伤害,除扣5 分外,并按事故处理。

三、车辆维护保养规范(20 分)

1 、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晴好天气,每周冲洗车辆不少于一至两次。雨雪天气不少于每两天冲洗一次。平时在出车前、停车中、回场后要经常擦拭车身和玻璃,清理车厢内垃圾杂物。定期喷洒消毒剂或空气清洁剂。(10 分)

扣分原则:用车时车厢内外不清洁(雨雪天气例外),发现一次扣2—5 分,车厢内有垃圾、杂物,发现一次扣2—5 分。

2 、按车辆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按规定行驶里程,定期添加或更换机油、齿轮油、更换空气滤芯,在润滑部位加注润滑黄油。确保不出现人为机械事故。(5 分)

扣分原则: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有一次扣5 分。

3 、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年检,提前做好应检应审的准备工作。(5 分)

扣分原则: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造成年检通不过,扣5 分。

四、安全行车规范(40 分)

1 、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例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方向机、横直拉杆、传动轴、轮胎等部位是否安全可靠,锣丝是否紧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 分)

扣分原则:很少检查或不检查扣2—5 分。

2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停车,不违章行驶,不带故障上路。(10 分)

扣分原则:执行任务途中发生油电路故障或驾驶员自身可以预见的故障,有一次扣5 分,因违反交通规则除自己负担罚款外,有一次扣10 分。

3 、不开赌气车、“ 英雄车”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5 分)

扣分原则:有乘客为此投诉一次,扣2—5 分。

4 、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主动与乘车的领导和客人搭话。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20 分)

扣分原则: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有一次扣10—40 分。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强化安全问责,严肃惩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失职失察、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整顿,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公司安全生产,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并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和行为之一者,无论干部、职工,视情节轻重,一律给予开除留用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者。

2、无证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脱岗、空班漏检、虚填数据不履行安全责任者。    

3、主扇风机房、火药库、变(配)电所、瓦斯抽放泵站及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者。

4、故意损坏、盗窃通风、安全设施者。

5、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非电钳工擅自打开井下各类开关者和擅自停电、停风或者送电、送风者。

6、瓦斯超限报警、无风或微风作业而不采取停电、停产、撤出人员的责任者。

8、故意甩掉瓦斯电、风电闭锁、机械闭锁,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者。

9、盗窃火工品、电缆、线缆及涉及安全生产物品、材料者。

10、带班长、井下电钳工、安全员、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不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入井作业者。

11、井下放炮作业不执行“一炮三检”的作业者和放炮员。

12、采煤机和掘进机无洒水和喷雾或水压严重不足情况下而开机的作业者。

13、无安全措施而进入回采工作面尾巷作业的指挥者和作业者。

14、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完毕,不按规定进行封孔和抽放瓦斯的作业者。

15、辅助运输超挂车辆、放飞车的作业者。

16、列车行驶中扒车、蹬车、跳车、非跟车工坐电机车头、坐重车、运料车,坐皮带以及蹬钩者。

17、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未按探放水措施进行探水而冒险进行采掘作业酿成透水事故的指挥者。

18、对已排查“四定”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而酿成事故的责任者。    

19、井下要害场所没有配备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失效、过期使用造成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有下列情形和行为之一者,给予副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免除职务处分。

1、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完成下井天数、跟班次数或虚打卡者。

2、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酗酒闹-事、误事和擅自离矿(厂)外出而未履行请假手续者。

3、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责任者和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4、忽视安全工作,对已查出的隐患不治理,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责任者和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没有制定作业规程或借用其它地点作业规程而指挥组织生产作业的责任者。

6、在工作面开口、贯通、初采、末采、顶板破碎、地质构造区域、处理冒顶等情况下,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者和不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冒险指挥作业的责任者。

7、井下遇临时工程或特殊工程时,没有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和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组织作业的责任者。

8、在井下机电设备、开关检修时,违章指挥,组织进行带电作业和检修的责任者以及指挥无特殊工种证人员干特殊工种作业的责任者。

9、巷道或作业地点、场所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的责任者和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10、瓦斯浓度超限、系统停风、局扇停风时,强行指挥进行作业活动,而不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责任者。

11、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没有制定特殊安全措施而擅自指挥安排在尾巷内进行作业的责任者。

12、在煤尘堆积地点进行作业,未采取处理煤尘堆积措施,组织安排采掘作业等活动的责任者。

13、强行指挥工人在无静压洒水喷雾和水压严重不足情况下,而进行回采作业的责任者。

14、回采工作面瓦斯预抽不足三个月\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变化不进行超前抽放,指挥安排采掘作业的责任者和现场指挥者。

15、矿井主扇停风,不指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的责任者。

16、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未按照规定安排巡回检查,巷内积水、失修严重,导致矿井或采区通风不畅的责任者。

17、自燃发火矿井未组织实施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灌浆,导致发生自燃发火事故发生的责任者。

18、瓦斯传感器设置不全、不起作用或故意安排移动、调整传感器位置和瓦斯超限瞒报、数据有意不上传的责任者。

20、工作失职,对重大安全隐患监督监察不及时或瞒报重大隐患的责任者。    

以上特别规定由集团公司负责修改和解释。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十三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期鄞州区发生多起触电导致的亡人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当前正值夏季用电高峰期,为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xxxx乡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用电安全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检测管理等制度,加强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注意房屋装饰装修、设备维修作业中的用电安全,确保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如开关、插座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用电设备(落地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等)不得带电移动,厂区内电线不能私拉乱接,对老旧电线应定期更换,严禁采用铜线、铝线、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

三、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各村(社区)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宣传,在全体员工中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电工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xxxx乡人民政府。

xxxx年8月6日。

安全管理类的通知公文范文范本篇十四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争创“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认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点和难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和安全保证措施,搞好安全预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由我单位工程部组织制定安全创优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创优申报和检查联系工作,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单位工程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详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我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5)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6)协助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拟定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协助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9)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0)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1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1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开展,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4.1安全巡视。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内各责任人,在项目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总监,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专职安全员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安全总监和上级安全部门。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3安全分析会。

会同业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形式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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