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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 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模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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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 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模板(六篇)
2023-01-17 12:30:4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一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现就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范围: 组团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景观施工图纸。

1.4工程内容

1.4.1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修复、整平、整形,种

植土细整、施肥,苗木花卉运输、种植、支撑、整形及养护 年(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场地清理。 甲方应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种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开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总为 元整(含税),小写: 元。暂按现有施工图计价,如有设计变更,结算方式见第三条规定。

2.2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采用由苗木价和综合费率组成的固定综合总价包干方式,以施工图苗木清单及单价为计算基础。综合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苗木采购价、运输费、苗木成活费、种植施工费、水电费、苗木支撑费和完成该项目所需发生的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包干系数、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 苗木价格及其综合费率见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0%。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4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之内,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等额合法发票;

2.5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工作。

第三条 工程结算

3.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设计要求需要变更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处理。苗木价格采用苗木清单价格及甲方审定的签证价格,综合费率按38%计取。

3.2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构成:

3.2.1施工图内容合同包干价;

3.2.2因变更设计而发生的甲方签证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图纸、预定方案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保质保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交付甲方验收。

4.2苗木需树形美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外地苗木须出示苗木检疫合格证,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需为1oo%,景观效果达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证期为12个月,期间发生苗木倾斜或死亡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进行扶植、补植,扶植、补植的苗木成活保证期为补种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发生的所有补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苗木的规格、形态必须经甲方景观工程师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及景观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苗木种植。对于特殊位臵(主要景观节点)的主景树以及比较重要的高大乔木,施工单位必须在到场前做好拍照、编号、记录等工作交甲方确认,以便甲方选择和备案。

4.4种植苗木的土质需为营养丰富适合相应苗木生长的土壤。乔木进场时土球规格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如种植乔木的土壤条件不好则需进行换土;灌木种植时需保证40cm厚土质良好的种植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

5.1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通知乙方)。

5.2验收标准:乔木及中下层灌木规格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尺寸验收,乔木须为熟货,小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以实际规格为准;大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必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以实际验收规格为准,否则均视同图纸规格验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项达不到图纸规格,按就低原则结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种、规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乙方须支付规定苗木单价壹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3胸径:(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2米处的直径。冠幅: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树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采购种植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苗木采购验收单及详细资料一份,以供甲方进行结算审核。

5.5乙方进场苗木规格未在清单列表范围内的,如清单中约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价格,现场验收为13~14cm之间,按l3cm结算。

5.6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提前24小时报请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如甲方代表未按时验收,乙方有权覆盖。对己覆盖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重新敞开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其检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6.2在施工期间严禁乙方人员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过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场地的清洁,对工程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甲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认可。

7.1.2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点,提供施工图 套,总平面图 套。

7.1.3甲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接口到双方商定的地点。

7.1.4甲方景观工程师对苗木种植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乙方工程进度,与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质量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2.1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驻工地人员名单及相关证照,且人证相符。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乙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认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变更前 的一切行为仍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均认可。乙方现场负责人 必须保证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会向乙方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资料,乙方应根据最新资料及现场情况调整施工方案。

7.2.3与工程相关的城管、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间所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总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单位分摊),甲方按水电费的实际市场价收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项目范围内施工时应及时清理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改善的,乙方将承担双倍清理费用的违约金。

7.2.6在甲方验收完毕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2.7工程施工作业时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不得损坏各种地下管线,道路,架空供电、通信线路及其它建筑物和植物等,损坏有关物件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8在施工过程中确因甲方使用或销售需要,对局部单位工程进行的工期调整及进场各标段交接处施工,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施工配合及赶工费用。如影响工期,双方商定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7.2.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从工地的临时配电房接出用电线路,保证夜间施工照明。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与民工之间产生纠纷(如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甲方认为有损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决,并就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合同款项中全额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项后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未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每延误一天(甲方批准顺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天的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他专业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一周内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书面警告一次无效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地形处理达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标段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清理运出或未运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表完工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无改观。

8.6本工程禁止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7甲方根据本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在结算时甲方有权只按经甲方审核签认合格工程量的90%办理结算,剩余金额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工程款5‰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等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②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条款的通讯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页所填地址为准,若地址变更,乙方须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10.2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工程量计价清单、图纸及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的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

年 月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三

1、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合理安排绿化施工进度;在保证绿化施工效果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3、按照项目计划和采购周期要求,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申请;配合材料员对对入库的植物进行验收,保证植物的存活;

4、结合项目实地情况、项目进度、成本控制和客户要求等向项目经理提出变更申请,征求各方同意之后办理签证;

5、负责指导施工班组按照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施工,检查验收绿化施工效果,在效果较难掌控时及时通知绿化主管;

6、按项目管理体系要求,控制施工各环节,保证施工计划完成和公司施工质量;

7、按照考核项,考评施工班组的工作质量进度和现场管理情况;

8、负责收集整理绿化施工部分的项目资料交由资料员管理。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四

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五

甲方:__中学

乙方: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甲方将校园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工程项目:金山中学校园零星绿化工程。

2、工程造价:12,950.00元(详见预算书),工程款含税。

3、工期要求: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期自20__年11月5日至20-年11月10日。

4、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场地土方由乙方组织回填、平整;绿化苗木由乙方组织种植,种植完成后由甲方自行养护。

5、双方责任: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7、本议协若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8、本议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单位:__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20-年11月2日

甲方: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更好地服务于师生,服务于教育,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引入竞争机制,经招投标,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食堂、小卖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20-年8月8日至20__年8月7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额为 万元/年。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服务保证金一万元。每年的承包金分两次支付,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合同,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一、二楼现有的设施设备(水电设施、桌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添置,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乙方。食堂、小卖部新增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由乙方负担(水、电皆按学校电费缴费标准),并按月缴交给学校,未能按时缴交,学校有权停止水、电的提供。

五、食堂、小卖部用房正常的折旧由甲方负责、修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结构。

六、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师生的饭菜质量,做到品种多样,午餐和晚餐菜色品种不得少于15种,每周菜色品种不得少于25种,价格合理。师生自由购买饭菜。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食堂、小卖部无关的物品。

八、乙方不得对外营业,不得出借食堂。乙方必须阻止学生、校外人员在食堂经营场地内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不得允(默)许学生逗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不得容许学生在经营范围内抽烟喝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九、乙方必须确保住宿生的营养午餐补助费不能用于小卖部消费,只能用于食堂的就餐消费。如不按该规定,一经发现核实,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必须保证饮食卫生,做好投保工作(费用自理),如发生水、电、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堂和食堂卫生的文件精神,办好食堂所有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合理、合法经营食堂。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检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十三、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的守法公民。乙方必须按时办好食堂、小卖部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食堂人员的安全,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20-年8月8日签字生效,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如乙方完全遵守合同,则甲方一次性归还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一万元。

因国家政策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退回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另行承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担保人:(签字)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_年度7月份《___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有关绿化施工监理工作日志范文六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1.5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____________。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

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

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____________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___。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

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

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

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

(2)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

(3)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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