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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 部队士官分队长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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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 部队士官分队长申请书(八篇)
2023-01-17 12:50:10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一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 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 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 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 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 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 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 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 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 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 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 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 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 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 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 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 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 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 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 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 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 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 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 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 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 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 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 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 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 则

1.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二

一、奖励细则:

(一)部门嘉奖: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扬者。

3.各班每月工作评出优秀者(每周评一次,月底总评优秀者)。

4.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接受者。

5.善于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者。

6.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查处员工违纪行为者。

7.工作执行力度强,能按原则办事,受部门领导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处理问题。

9.能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者。

10. 为客服务主动意思强,服务到位,顾客满意着

(二)受酒店领导表彰者

二、惩处细则:

(一)丙类过失: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的。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铭牌,及仪表不整者。

3. 当值期间玩手机,或未经主管批准打私人电话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记录本上及其它设施物品上乱写乱划的;或乱撕记录本页数。

6.不按规定换岗位、拖延时间或超时用餐者。

7.对酒店顾客、领导的礼节礼貌未按部门要求执行者。

8.当值班期间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规定位置当值者。

9.岗位异常事项未及时上报,未造成影响者。

10.对交办事项或物品未做好记录及传达。

11.当值时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器材、设施运行性能异常,或乱调试者。

12.对岗位及周围卫生监管不到位,卫生较差而无动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时做不雅之举有损部门形象者。

14.未及时跟踪上一班遗留事项而延误工作者。

15.使用对讲机、电话时不按照规范者。

16.对例会内容及临时性指令执行不到位或有误者。

17.不注意个人形象,在岗位上随地吐痰者。

18.对外出送货车辆货员工下班未进行检查。

19. 不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20.值班记录书写潦草,版面不洁,记录不清楚,经指正未改善。

21.对放行单据未按要求执行者。

(二)乙类过失:

1.再次犯丙类过失者。

2.对员工及同事出言不逊,有不礼貌言行,或有刁难行为者。

3.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知情不报者,未造成影响。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对进出物品不检查、不登记而放行者。

5.对责任区内的问题、隐患未能仔细检查及时发现者。

6.明知要上班还在当值前喝酒影响工作者。

7.当值期间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车时或出车时,指挥不到位或灵活性欠妥,致使车辆撞伤或擦伤。

9.跨部门加班期间作有损部门形象之言行。

10.团队意识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装无故逗留于酒店营业区域者。

12.敷衍上级交办事项。

13.非工作需要打电话扰乱他人工作秩序。

14.无故集合迟到或早退者。

15.明知当值为站岗,自己偷懒私自坐岗者。

16.不按规定到各区巡查签到,乱打或漏打巡更卡点者。

17.在无特殊事宜时未完成巡更。

18.在业务不忙时未按部门要求为客人提供必要帮助。

19.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事项,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类过失:

1.再次犯乙类过失者。

2.日常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上班者。

3.有问题不按程序反映者。

4.岗位物品损坏、遗失未及时发现者。

5.欺骗上级领导作假记录,假报告者。

6.未经许可私自不加班。

7.当值班精神状态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门团结或有损部门稳定言行者。

9.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10.同一细节性错误屡教不改者。

11.无故不参加部门月度防火安全检查和日常训练者。

12.有犯错事实,不愿在处罚单上签名的。

13.无放行单,对员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从管理现象者。

15.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

16.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

17.当值时因行为不检或工作失职被其他部门投诉属实者。

18.当值时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看书报等)。

19.无故不参加班务会以及酒店或部门的培训者。

20.与员工发生争执,未按部门规定程序去反映问题者。

备注:

1 以上惩处细则如与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有出入,则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为处罚标准,不再按本细则再次评分。

2 如遇以上未述之处且未达到签奖惩单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规定处罚。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三

为确保部门/矿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三无”(即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部门/矿点无事故),追求生产、经营安全零事故,本人自愿承诺做到如下:

(一)协助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帮助、指导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相应监督管理责任。

(二)认真督促各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接受政府部门和公司领导的业务指导。

(三)负责组织新入职人员、复工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安全管理建档和上报工作。

(四)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岗位安全规程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目标和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每周不少于两次到各部门检查作业人员(外协人员、机械)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排查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对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同时立即上报;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用电、安全通道、危险点、危害点、事故易发点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问题和隐患严重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做好各种记录台账。

(六)做好公司安全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五同时”的要求,总结、评比各工种人员安全工作情况,提出考评意见和改进要求。同时,广泛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修改补充,完善规章制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积极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项目会审和验收工作,在施工中督促、检查安全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

(八)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九)认真准备各种安全培训资料,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培训资料,

按计划完成培训工作。

(十)参加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做好事故的统计、上报、建档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

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十二)积极、主动完成部门及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十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离岗、串岗、睡岗,不带病上岗,不酒后上岗,不带情绪上岗,上岗前不服用催眠药物。

(十四)在工种和生活中团结互助,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十五)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和外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公司部门负责人具体对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和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年终进行综评。综评成绩分为:好、中、差,分别报分管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年终综评成绩为好的、并且安全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安委会根据公司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及各人安全责任的大小,按照《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奖励条款给予奖励;对综评成绩为中的、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表扬。

(一)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下限,按照《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二)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不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下限、并超过公司安全控制指标的,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控制指标内事故、事件,事发部门按照“四不放

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执行,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案。

(四)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隐瞒事故不报、不论事故大小,一次处 10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五)对年终综评成绩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向直接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六)以上条款被处罚一条或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失误被媒体曝光的,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 )部门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不允许代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四

档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档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档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1、镇政府成立

档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档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档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档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档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档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档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档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档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档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档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档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档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档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档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档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五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六

1、专人使用。

2、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跟进维修。

3、持证上岗,非叉车司机禁止驾驶叉车。

4、严禁搭载除司机以外的其他人员。

5、按规定线路行驶,室内、转弯应缓慢行驶,室外行驶速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15km/小时)。

6、行驶时,车叉或卡板底部距地面的水平距离应控制在规定的高度(25cm—35cm);叉车行驶中禁止调整车叉;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应先将车停稳后,再进行调整。

7、叉车装卸、运送货物时,必须保持视线的通畅;必要时,可以退行。

8、行驶时,应注意行驶速度、方向等,注意鸣笛,避免对设备、人员造成伤害。

9、出入仓库时,应固定车叉高度,以免碰撞库门。

10、作业时,应有人指挥,以确保安全。

11、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2、使用完毕,按规定的位置停放。

13、每天上班之前按时点检,记录点检表;每周一保养自行一次;每月两个月专业维保公司保养一次。

14、外请人员维修、保养时叉车司机全过程跟进,监督。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七

一、职责划分

1、矿车、材料车属机电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对现有的矿车、材料车进行建帐、监督、考核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转;平板车属综采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发放、回收和维修,并对平板车使用单位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运输队是矿车、材料车的使用、维修和现场控管单位;要协助机电科加强对所属矿车的使用和管理,以满足我矿的生产用车需要,并负有对全矿各用车单位进行协助、监督、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3、调度室是生产指挥调度中心,要根据生产需要,对矿车的使用进行合理调度和协调,确保矿车的安全合理使用。

4、机电科负有的矿车管理责任,要不定时的对整个矿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矿车使用情况,并根据矿车使用及管理情况对上述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二、管理规定

1、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到货后,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矿车,不得投入使用。

2、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投运前,由运输队对所属的每辆矿车进行统一编号、建卡。机电科(设备组)同时建账并将其纳入管理。

3、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对现有矿车、材料车进行全面的清查,对无号、重号的矿车重新建卡、编号;存在缺碰头、少轮对、销子闭锁装置失效、轮对不转或转动不灵活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确保矿车安全使用。

4、用于矿车的联接装置(插销、连接环),必须是具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联接装置定期做探伤、拉力等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为保证在用矿车合理调配和使用。各单位应提前制定用车计划,经调度室审批后,由运输队按计划进行调配。少量临时用车,由各单位直接向运输区申请,并现场办理用车手续。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推荐指挥管理士官申请书范本八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10.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11.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12.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13.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14.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15.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16.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17.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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