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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范文(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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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范文(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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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企业间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编写合同的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一份准确、完整的合同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解决纠纷的途径。因此,编写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显得尤为重要。在签订合同前,可以先阅读以下范文了解一些基本要素。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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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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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将在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公司,在土地和厂房条件具备后一个月内迁入并注册在乙方管辖的杨镇工业开发区。

2) 甲方将其承担的国家“863”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项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化。

3) 甲方有义务引进其它的“863”项目公司落户乙方工业园区,并配合乙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事项。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合法经营,尽快让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5) 甲方招聘企业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员。

2、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证明文件。

2)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并保证属于北京市规划局批准的工业用地。

3)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三个月内,乙方协助为甲方获得(前期)不少于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乙方负责落实并保证甲方享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人才引进等等;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返还政策(即:增值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

5) 在甲方落户乙方工业园区之后,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投资政策,相继解决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户籍。

3、 甲乙双方约定:

1)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亩,人民币9万元/亩,50年使用权;厂房:1500m2,轻钢结构,600元/m2。上述厂房由乙方投资修建,土地与厂房作价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左右。

2) 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厂房(约200万元)入股参与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

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甲方公司董事会,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乙方将1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和1500m2厂房的产权转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费由公司承担。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3)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将甲方需要的1500m2厂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须做到六通(即:路、电、水、通讯、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费用属于12亩土地面积以外的投资由乙方负责,12亩土地面积以内的投资除了厂房、道路、围墙和岗亭外由甲方负责。

4、 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6、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能,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7、合作期限、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与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长。

2)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8、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书(包括协议书附件)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顾永兵

乙方:金溪镇唐家坝村、村民

为共谋发展,甲方在金溪镇唐家坝村三、四社(地处临嘉陵江 边),建沙石生产加工厂,乙方自愿将自留土地以租赁价款投资入股,其土地面积约45亩左右,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金溪镇唐家坝村三、四社(临嘉陵江边县海事处码头的相邻土地)建沙石生产加工厂,计划投资350万元左右,为股份制合伙企业。

二、乙方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和土地持有者自愿同意,将土 地租赁款投资入股在甲方企业中,每年固定分取红利。

三、土地的租赁单价和入股方式。即:乙方的代表参与经营(土 地持有者以名册入股),土地年租金单价l500元/亩(每户以实际亩数计算)。每户所得土地租赁款,每年按实际入资额,固定分利按年息10%计算。

四、土地租赁押金:企业投入生产后第二年内交壹拾万元,以 后每年拟交伍万元,由甲方存入银行固定专户,存折由乙方保管, 所有权归甲方。

五、土地租赁投资入股时间:

1、  土地租赁时限为二十年或至该企业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生 产经营停厂为止。

2、  每个股东,本着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参股村民可随时退股,但只能按其实际租赁地价款退股,而不能将其租赁土地退出,否则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参股期间不参与企业经营和决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企业生产经营。

3、  参股村民不论是该企业的股东或中途退股后,都必须维护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该企业的正常运转。

六、  甲方建厂用地范围:以实际建厂用地为准,所占村民土地以实际丈量为准,并明确四界,(协议签字后,半月内必须将土地无条件交甲方使用)。

七、租赁投资入股时间计算:以建厂用地之日起计算(每年八 月十五日前付清款)。

八、土地上的林木,以实地查验计价一次性补偿(以领款收条 载明为准)。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在建厂和生产期间,有责任、有义务,搞好企业生产 经营。

2、  乙方参股或退股后,均有责任、义务,维护和支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道路运输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相邻关系和发生的矛盾,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必须依法办事。

3、  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二十万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村委会留存一份。

乙方参股民名单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盖单):

二0一三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

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增加村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土地入股协议:

一、甲方占用乙方土地***亩,建设*****************

二、占地期限为三十年,即从年月日——年月日。

三、为了保证集体经济不受企业效益的影响,甲方向乙方每年每亩交红利***元。

四、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延长用地协议。

五、此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2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月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橄榄良品种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种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以每亩 元作为股金入股合作社,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满后给付当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

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自有土地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种植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

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

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四川省宣汉县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油牡丹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牡丹的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20%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 年,自2016年03月15日至2046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附:成员名单详情表)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xx村xx组,面积为xxx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五年内没有任何分红;五年后按每亩每年20%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 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约定结算期内,年底甲方将向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一年一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 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成员名单详情表

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土地流转入股成员名单详情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镇___村___组___亩土地_(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额______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入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______公斤(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__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林业专业合作社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经过 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由 xx村民委员会组织,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xx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法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就土地入股事宜签订协议事项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在 承包的 亩土地,采取作价入股

的方式,交给乙方统一经营管理,期限xx年,自 年 月 日始,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乙方按前十年每亩 元的入股单价入股,后十年按每亩 元计价入股。

三、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按照所占股份享受乙方盈利时效益的股份分红。

四、乙方对甲方入股的土地,有植树造林、育苗、旅游综合开发、修路使用的自主经营管理权,保证甲方土地入股股份分红逐年到位。

五、乙方对入股的甲方,保证优先安排劳动力就业。

支付甲方股本(土地租赁费)。

七、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由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村一份,xx镇政府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橄榄良品种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种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以每亩 元作为股金入股合作社,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满后给付当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

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自有土地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种植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2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月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

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

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权方)可推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六

甲方(入股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村民委员会主任:

身份证号码:

驻村第一书记: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 亩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详见附表。

二、入股期限

合同双方约定,入股期限为5年,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

三、入股土地用途

入股土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带动本村贫困家庭种植水果。

四、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从入股土地生产利润中提取10%,作为本村扶贫工作经费。乙方按照入股土地实际比例将其余利润以货币形式支付甲方。

五、支付时间

上述股权红利于入股土地收成结算后5日内支付。

六、交付土地时间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入股土地交付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一)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股权分红;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入股土地;

(二)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的义务仍然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入股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约定。

(四)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协调用水、用电和治安纠纷;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六)乙方在入股土地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七)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股权证明书,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

(八)国家各类政策性惠农补贴、扶贫政策补贴以及有关救灾款,相关手续和利益优先安排作为本村扶贫工作经费开支。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的,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缴纳土地流转费用。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按照标准100元/亩标准支付甲方补偿2017年清苗损失。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各留存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镇人民政府(盖章)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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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2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月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七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入股分红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蔬菜,果树,瓜果种植,销售;保鲜。化肥地膜种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技术交流,咨询服务。入股土地:xx亩。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xx元。

二、入股期限为年,即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三、乙方以货币、实物形式支付红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上述股权红利分次支付。

五、甲方应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xx元。

八、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

乙方:xx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签约日期:20xx年x月x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石榴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优质石榴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优质石榴种植,甲方负责对优质石榴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优质石榴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石榴公斤。

3、乙方种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种植石榴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石榴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树苗,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元交给合作社。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九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____________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

甲方(入股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村民委员会主任:

身份证号码:

驻村第一书记: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 亩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详见附表。

二、入股期限

合同双方约定,入股期限为5年,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

三、入股土地用途

入股土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带动本村贫困家庭种植水果。

四、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从入股土地生产利润中提取10%,作为本村扶贫工作经费。乙方按照入股土地实际比例将其余利润以货币形式支付甲方。

五、支付时间

上述股权红利于入股土地收成结算后5日内支付。

六、交付土地时间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入股土地交付乙方。

七、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一)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股权分红;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入股土地;

(二)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的义务仍然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入股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约定。

(四)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协调用水、用电和治安纠纷;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六)乙方在入股土地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七)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股权证明书,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

(八)国家各类政策性惠农补贴、扶贫政策补贴以及有关救灾款,相关手续和利益优先安排作为本村扶贫工作经费开支。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的,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缴纳土地流转费用。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按照标准100元/亩标准支付甲方补偿2016年清苗损失。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各留存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镇人民政府(盖章)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2012年 日 签订日期: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四川省宣汉县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油牡丹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牡丹的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20%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 年,自2016年03月15日至2046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附:成员名单详情表)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xx村xx组,面积为xxx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五年内没有任何分红;五年后按每亩每年20%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 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约定结算期内,年底甲方将向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一年一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 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2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月

甲方:

乙方: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

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林业专业合作社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经过 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由 xx村民委员会组织,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xx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法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就土地入股事宜签订协议事项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在 承包的 亩土地,采取作价入股

的方式,交给乙方统一经营管理,期限xx年,自 年 月 日始,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乙方按前十年每亩 元的入股单价入股,后十年按每亩 元计价入股。

三、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按照所占股份享受乙方盈利时效益的股份分红。

四、乙方对甲方入股的土地,有植树造林、育苗、旅游综合开发、修路使用的自主经营管理权,保证甲方土地入股股份分红逐年到位。

五、乙方对入股的甲方,保证优先安排劳动力就业。

支付甲方股本(土地租赁费)。

七、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由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村一份,xx镇政府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甘肃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精神,加快“中国西部影视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步伐,明确双方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此地块座落于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巴子坪,地类用途为农林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9日,使用权面积为97.32公顷(见附图,具体地块边界见测绘部门最终测定的墨线图)。

二、土地价格:

乙方按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取得上述开发土地。综合单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拆迁补偿补助费等乙方取得上述净地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和对上述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所需缴纳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经双方协商,乙方以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整体作价为 亿元,参股甲方。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项目经营性土地的征用和报批手续,确保项目经营性土地性质和土地手续的合法与完善。

2、负责取得临洮县人民政府允许其对项目经营性土地进行招商开发的书面授权,并根据书面授权。在上述土地征用和报批手续完善之前,负责协调临洮县国土资源局将上述土地预供应到甲方名下,并签订《土地预供应协议》。

3、负责协调临洮县规划主管部门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用地的控制,确保由甲方取得建设规划用地的批复。

4、负责为甲方办理上述地块开发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的减免。

5、负责在 年底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将此地块预供应到甲方名下。

6、负责协调并落实让甲方享受到该项目作为当地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甲方责任:

负责以双方协议土地整体价值完成乙方参股的法定手续,使乙方享有与参股比例同等的法定权利。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确保此土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合法有效地出让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停止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乙方应支付甲方已投资和发生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若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责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2、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鉴证方各执壹份,自肆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盖章)

代 表:(签字)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入股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文家店街上联系电话:

为了“响应贵州省省政府、铜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区连片种植黑桃王国的政策号召”为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核桃种植及林下种养、种养及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公司亩产利润20%(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合作社每年亩产年平均办法利润分配办法执行,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27年,自04月20日起至2040年03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经乙方经营销售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红利。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亩产值利润20%。具体分配金额以当年平均亩产值利润销售收入经过理事会、监事会共同计算分配当年数额作为作为股权红利。具体分配数额向全体股民张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劳务用工,便按市场价格向乙方付清劳务用工工资。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在合同期内构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属于乙方,甲方不参与处理、及分配。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四

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甘肃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精神,加快“中国西部影视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步伐,明确双方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此地块座落于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巴子坪,地类用途为农林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9日,使用权面积为97.32公顷(见附图,具体地块边界见测绘部门最终测定的墨线图)。

二、土地价格:

乙方按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取得上述开发土地。综合单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拆迁补偿补助费等乙方取得上述净地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和对上述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所需缴纳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经双方协商,乙方以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整体作价为 亿元,参股甲方。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项目经营性土地的征用和报批手续,确保项目经营性土地性质和土地手续的合法与完善。

2、负责取得临洮县人民政府允许其对项目经营性土地进行招商开发的书面授权,并根据书面授权。在上述土地征用和报批手续完善之前,负责协调临洮县国土资源局将上述土地预供应到甲方名下,并签订《土地预供应协议》。

3、负责协调临洮县规划主管部门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用地的控制,确保由甲方取得建设规划用地的批复。

4、负责为甲方办理上述地块开发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的减免。

5、负责在 年底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将此地块预供应到甲方名下。

6、负责协调并落实让甲方享受到该项目作为当地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甲方责任:

负责以双方协议土地整体价值完成乙方参股的法定手续,使乙方享有与参股比例同等的法定权利。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确保此土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合法有效地出让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停止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乙方应支付甲方已投资和发生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若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责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2、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鉴证方各执壹份,自肆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盖章)

代 表:(签字)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2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月

甲方:

乙方: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

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五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___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______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土地入股合同协议书篇十七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___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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