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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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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优质20篇)
2023-11-21 06:49:56    小编:ZTFB

商榷是对观点和理论进行辩论和讨论的过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和拓宽思维。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归纳法、演绎法等写作方法,使文章更具逻辑性。以下是成功人士总结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一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9月20日,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后旗管理站围绕“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2022年全国科普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抽纸、宣传纸杯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有效强化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动中来,并树立“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理念。此次活动发放所有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并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我们携手关爱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谐共建美好家园。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后旗管理站将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等各方面向更深层次推进,展现更大作为,展现崭新成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二

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按照蓟州区《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通知》要求,邦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月17日迅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并对镇域内的片林、山场、冷库、冷鲜商户进行检查。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与多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坚决杜绝非法猎捕、养殖、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三

20xx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xx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四

为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6月15日,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在人员活动密集地雄关广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有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提升依法打击偷猎、偷盗、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悬挂横幅1条,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识,人们纷纷表示,坚决不捕杀、不贩卖、不食用野生动物,如遇到有猎杀买卖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达到了宣传教育的预期效果。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五

20xx年5月26日,该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小麂,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当日下午,雷锋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刘先生电话,称发现一只小麂正被猎狗追逐。民警朱金良及时赶到现场,合力将小麂救下来,并一起将小麂接回警局。

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热心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当场联系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小麂系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作进一步救助。

“平时民警也会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刘先生表示。

近年来,雷锋派出所联合街道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六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助推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7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昆明市野保办,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园博印象花鸟市场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促生物多样性”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和工作人员通过倡议书、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以案释法、入户宣传、送法上门、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群众和商户普及野生动植物常识,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呼吁广大群众和商户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昆明境内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3种。这些丰富多彩的物种资源得以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广大森林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守护。

自6月25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共查获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1起,抓获43人,收缴野生动物14只、野生动物制品4件,收缴树木及幼树共3346株,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上半年,成功救助野生动物489只(头、条),其中包括猕猴、眼镜王蛇、白腹锦鸡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下一步,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场所等涉林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七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野生动物消费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据资料显示,野生动物体内携带大量病毒、寄生虫等致病因子,是众多疾病的“始作俑者”。为响应国家不吃野味的号召,提高群众自觉拒绝野味、防止病从口入的意识,河南工业大学信息学院“保护动物,不吃野味”团队于20xx年7月30日开展了以在社区宣传拒绝野味为目的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当天上午,队友们按照计划的时间,在各自所在的社区开始了当日的宣传活动。

队员朱仙蕊同学在河南省濮阳市龙华区光明花园将准备好的宣传单分发给了路过的居民们,并对宣传单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其中,一位外卖小哥表示:“这些动物平时都听说过,但是不知道它们会携带这么多病毒。”还有一位抱着小孩子的母亲,接到宣传单后也将宣传单讲解给自己的小孩子,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就树立起拒绝野味的意识。

下午,队员王晨曦同学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清溪小学取得联系,和他的朋友们一同为清溪小学的学生们策划了一期以“珍爱生命,拒食野味”的黑板报。黑板报上展示了国家关于野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食用野味的危害。在看到他们出的黑板报后,学校领导高副校长表示:“感谢大家为同学们出的黑板报,这期黑板报将会帮助孩子们了解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

今天社会实践的结束,也代表着“保护动物,不吃野味”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通过这次活动,队员们在进行宣传讲解的同时,也储备了和野味相关的知识,树立了不吃野味的意识。在进行讲解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其实在疫情期间,很多人都通过新闻、网络知道了国家关于拒绝野味的号召,但是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不知道哪些动物属于野味、食用野味会带来哪些疾病等知识。这次宣传讲解活动,将帮助他们了解这些问题,并将这些知识宣传给身边的人,达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宣传效果。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八

为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视,结合“防溺水”的宣传活动,7月25日,大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爱生命谨防溺水”系列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摆放印制宣传单页、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使群众充分了解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必要性,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讲解溺水案例,增强了群众对防溺水的重视,同时也警示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支持保护工作,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九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

10月21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湖口县林业局联合鄱阳湖保护区管理局湖口监测站在该县第三中学举办以“守护野生动物、建设美丽湖口”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湖口县以“小手牵大手、保护好‘朋友’”的方式,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平台搬进学校,通过课堂深入讲解、有奖知识竞答、手抄报图画比赛等形式,让他们从小就了解自然,热爱鄱阳湖,逐步提升孩子关注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意识,以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做法,让更多人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活动当日,共向师生及周边群众发放印有野生动物保护内容的宣传资料1200余份,向该县三中八年级9班参加听课的50余名学生发送了文具和作业本等600余套(册),并向26名野生动物知识抢答表现突出、9名手抄报获奖同学颁发了奖品。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一

6月13日,尖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坎布拉辖区多加乡拉日寺院内有一只野生动物,经核实,确认该动物为白唇鹿,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经过民警详细检查,该白唇鹿身体未发现任何外伤,精神状态较好。据寺院僧侣讲述,该白唇鹿会经常跑到寺院寻找食物,并在附近逗留,因此被僧侣投食喂养,民警与僧侣多次对其放生观察,发现该白唇鹿已习惯人工喂养,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为使其得到更专业的养护,避免被野兽袭击受伤,森警大队积极联系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于6月14日,警民携手共同将白唇鹿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饲养。为感谢尖扎县森林警察大队多次救助野生动物,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送上了写有“展仁心助力本土物种保护、施妙手救治珍稀野生动物”的锦旗。

近年来,随着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加大,植被覆盖度、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提升,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也明显增加。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主动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二

7月8日,西安专员办贾永毅副专员一行赴祁连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排查整治和禁食野生动物转产就业等情况进行调研,省林草局野保处处长蔡平、州林草局副局长李周庆陪同。

调研组一行深入阿柔乡草大板村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冰沟基地实地查看了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大数据中心修建及预期运行情况,实地观摩了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设情况。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对祁连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依托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在林草资源和野生动物管护方面的综合性发展;二是要积极克服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后的困难,加强与森林警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持续加强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要统筹做好“人兽冲突”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野生动物和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四是要深入推进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三

为保护罗平县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罗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23日发布了禁止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6月24日,罗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罗平县林业、草原局在县城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联合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张贴通告、现场讲解、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知识。同时,向广大群众提起倡议:“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使用、食用非法利用珍贵野生动物的制品;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仓储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鼓励群众发现可疑线索积极向林草局和森警大队举报。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提高了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营造了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四

20xx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五

9月2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震湖乡张撇村一村民家鸡舍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迅速赶往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困在鸡笼中形似“豹子”的猫。经民警仔细查看,确认为豹猫,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经过检查,豹猫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遂将该动物放生于栖息地。

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森林公安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森林派出所多次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凤头、豹猫、猫头鹰等及“三有”保护动物白鹭、雉鸡、刺猬、狍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六

近日,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鹰手营子矿区公安分局、鹰手营子矿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矿区人民保护野生动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活动现场,检察民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材料以及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市民讲解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强调饲养观赏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捕杀普通鸟类也属于违法犯罪,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以及注重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意识,使保护生态平衡的观念深入人心,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积极意义。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专项活动,促进构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宣传效果,推动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社会-行政-司法”共为共治的良好局面。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七

为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发生,有效保护三都县生态环境与物种多样性,2022年4月8日,县林业局趁“国际保护珍稀动物日”之机,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宣传活动工作的要求,韦相副局长组织行政审批服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画眉鸟保护管理以及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宣传人员在河滨东路(靠金桥方向)设立宣传台,悬挂“4月8日为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等三条横幅,向赶集群众发放讲解自制的《保护画眉鸟关爱画眉鸟》海报、《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宣传资料》(第二版)手册等材料,主要内容有《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都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警示案例》等,向赶集群众详细讲解国家保护画眉鸟等珍稀动物的重要意义、画眉鸟登记的规范流程以及分析违反林业法律法规受到法律惩处的典型案件,并向群众讲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珍稀动物保护工作的认识,使他们对自觉加入到依法护林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中来。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八

20xx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十九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4月10日上午,梅湾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现已移交给冷水滩林业局野生保护办交由专业人士救治。

当天上午10点,梅湾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在河东湘永路电信营业厅飞进来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警民合力,成功将猫头鹰引到地面,经民警检查,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民警遂将其带回警局。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它们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如果在路边发现、或者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有可能其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且由于性质特殊,市民不要随意进行救治、圈养,要及时向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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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简短篇二十

为普及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以宣传法律法规、宣传贡山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重点,20xx年2月28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20xx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在全县各个乡镇主要街道、检查站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播放广播、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贡山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向工作人员咨询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人络绎不绝。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截止目前共计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1165份,悬挂横幅5条、宣传画450份、宣传日历4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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