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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 人民法院对上诉的行政案件(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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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 人民法院对上诉的行政案件(五篇)
2023-01-17 13:18:1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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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精)一

2.起草和审阅各类行政发文,达到规范标准要求,行文通顺,不出差错;

3.对行政主要会议作好记录,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汇总;

4.了解各基层动态,作好协调,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总公司;

5.做好国家、市级各类先进企业的资料汇总、申报工作,提供经验、总结方法,做好各类文件归档工作;

6.企业参加的各级政府和行业综合性活动的联络、通讯工作,撰写通讯稿件;

7.按领导和部门要求做好有关会议的通知、会场安排及服务工作(如车辆、食宿等接待安排等);

8.协助组织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先进典型;

9.拟订本集团内部重点宣传报道计划,对基层进行宣传工作考核,培训内部宣传报道和通讯员

有关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精)二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

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_______同志 为(总务办/经营办)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办/经营办管理工作,并兼任综合经营科科长一职,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签发:总经办主任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抄报:_______

存档:行政办

有关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精)三

答辩人(被上诉人):x市**区**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有关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精)四

赔偿请求人陈,男,i9ss年10月2日出生于xx县,个体工商户,系味中味食品店业主,住本县城关镇路87号。

委托代理人姚x,xx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赔偿请求人陈于20xx年7月9日以工商局行政处罚违法为由,向本局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返还罚款20xx元;(2)赔偿毁坏的香烟大中华一条、红塔山两条、云烟两条、白沙五条、牡丹五条。经本局审查查明:20xx年12月2日,陈向本局申领了注册号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烟酒、货。同年12月18日,味中味食品店开业。12月30日本局在检查时发现,陈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香烟,但鉴于其开业不久,责令改正。20xx年6月15日,本局在检查时发现,陈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擅自从事香烟销售,当告知对其进行罚款处罚时,陈对行政执法人员侮辱谩骂推操,双方在争执中碰翻了烟柜,致使香烟遭践踏毁坏。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xx条之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xx条第x款之规定,对陈作出罚款20xx元的处罚决定。

本局认为,陈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下擅自无赔偿申请书一般应由赔偿请求人自己书写,如果赔偿请求人自己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赔偿请求人也可以口头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将此记人笔录,以便依法进行赔偿。

该赔偿申请书格式也适用于司法赔偿申请。无证经营香烟,并经教育不改,香烟的毁坏是其自身违法行为所致。本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陈不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年八月十日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有关行政案件上诉改判案例范文(精)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自我有幸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将近3个月的时间,三个月以来,我对公司的了解日益加深,公司虽然刚成立不久,却充满着生机,它的发展目标明确,企业文化氛围浓重,很多东西都经历了从无到逐步完善的建立过程,伴随着它的不断成长,我由衷感到快乐,更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将会不断发展壮大。

在这期间,我努力适应工作环境,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深切地感受到与同事之间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的喜悦,而对于因不能面面俱到而留下的遗憾也进行了反思、总结,吸取教训,因此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获得了进步。以下我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述职,不足的地方请公司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前台的管理前台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因此我严格要求自己,每天必须以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每一位到访的客人和公司的同事,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仔细引导。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前台的工作虽繁琐却非常锻炼人,为达到工作要求,我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尽心尽量管理好前台的事务。在前台,我所负责的具体工作有:

1、公司、部门文件的收发、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及存档,公共文件盘电子文档的更新和调整,方便工作的'开展;

2、跟进电话、网络的安装及报修工作,复印件、空调等电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3、做好办公室环境管理,监督办公室保洁工作,确保为公司同事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

4、每月按时完成各部门办公用品的征订工作,对公司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生日礼券进行申购和采购,并对用品进行库存管理、做好发放领用登记和用量控制,确保用到实处,节约行政费用的支出;

5、对办公室租赁、水电、物业费用进行查核和审批,跟进饮用水订购、票务预订及结算服务、废品旧报纸回收、员工工作证、名片制作等工作,每月统计并汇报行政费用的收支情况;

6、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落实通知全体员工。发公司传真件、邮件、报刊杂志、外来文件信函,做好及时传达;

7、负责前台电话接听,严格按照电话礼仪的要求接听来电,做好电话内容的记录与及时传达,正确判断和处理骚扰电话;

8、负责来访接待及前台安全监控工作,做好来访客人的引导和各项安排,让每一位来访人员都能感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警惕陌生人员到访,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9、负责会务接待工作,安排好会议用品、茶水的供给,做好会后的场地保洁;

10、跟进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协助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拟定

规范化的管理,有助于为公司建立严谨、稳健的发展形象,对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和向心力、提高员工的使命感和工作的积极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司刚起步,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对欠缺,这三个月期间,我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各类文件、通知的修改、公布、下发工作,协助完成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拟定,草拟了《员工行为礼仪规范》、《办公用品申购流程》、《各层级人员办公文具配备标准》。目前,规范化管理已初见成效,公司内部各项工作都严格按制度执行,形成了有纪律,有秩序的工作氛围。

三、控制成本,设计制作企业宣传栏

企业文化,是员工对企业建立忠诚度的根本。我想,精神的满足才是最大的满足,因此我认真的思考、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精髓,以企业文化为指导,在部门领导的帮助下,设计制作了公司的宣传栏,并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换,为办公室的面貌增添了色彩,同时也受到了员工的关注和认可。虽然板块的空间不大,但我们仍希望通过努力的构想,让它的内容可以往更多更广的方面延伸,不仅作为公司动向、通知、公告的宣传,也对行业相关的信息进行整理公布,以及做一些有助于提高员工素质,丰富业余生活的内容,同时也让其他部门的同事能参与其中,采纳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制作。此外,宣传栏制作的过程中,对制作成本、材料都一一进行了考虑,现在每期更换的内容只需用公司现有的资源便可制作,不需额外增加制作的成本,达到了节约费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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