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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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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大全12篇)
2023-11-22 12:05:39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怎样提高写作水平,让文章更具有说服力?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一

xx年度,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的落实,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市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xx年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安监工作的核心内容,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年初我们把《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以政[]14号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企业,要求企业严格遵照执行,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做法与要求。

三、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只有把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人到岗,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才会得到巩固提高,全年镇政府与13个行政村,86家规模企业,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好责任状。

四、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常规手段,1-2月我们开展了春节前安全大检查;4-5月份开展了以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系列大检查;6月份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每次检查有方案、有步骤,镇领导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检查后工作有汇报、有总结,结合我们平时的常规检查,今年我们累计检查企业109家,发现存在问题与事故隐患190多个,发放书面整改通知20余份,这些问题与隐患的查处,敲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警钟,也及时地为企业排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情下达,信息互通。把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分解到各单位,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保证。1-10月份我们先后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四次规模较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加,认真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把握安全动态,工作有序推进。

六、积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今年又是安全宣传重要年,我们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这一重要活动,要求各单位运用黑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护知识,今年我们向各单位印发、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文件1200余份,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条幅,向各行政村、学校、企业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挂图920幅,既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也广泛地向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传播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这是企业对员工就业的重要原则,企业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今年全镇有1名员工接受了全员安全教育。对培训工作我们年初有计划、有打算,在积极向市质检局、富阳电大学院、市技校、市安监局报送培训对象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还与有相关部门合作举办了三期培训班;3月20日举办了一期企业班组长素质培训班;5月10日举办一期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班;7月19日举办了一期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取证、换证培训班,三期培训班参加人员达200余人。

七、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今年我镇企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起,其中死亡事故2起2人,企业支付补偿金94.8万元,一般工伤事故8起8人,企业支付补偿金27.3万元;调处遗留工伤事故23起23人,企业支付补偿金79.2万元。以上工伤事故由于我们的高度重视与及时介入,并积极地上报,认真调处使这些棘手的问题均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对照我镇安全生产现状和工作实际,确立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是:

1、坚持“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理念,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镇一级要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监管人员(我镇必须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队伍、经费、设施的三落实。

2、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落实政府主要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充分体现政府的监管主体与企业的责任主体,两者缺一不可,只有监管责任到位,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xx年度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其余工商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与评估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工作。

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安全文化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企业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着力抓好企业员工一年一度的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切实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执法力度,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科技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与实验中,为实现安全生产而逐步发展建立的,我们要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改善劳动条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5、抓好日常安检工作,安检办成员保证每周抽出1-2天时间下企业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布置分解到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二

今年乐居乡安全生产工作在xx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人力支持下,乐居乡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是安伞生产隐患治理年,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安伞生产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安伞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伞隐患的各部门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提高安伞生产的管理水平,到今年4月,伞乡的安伞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t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乐居乡位于xx区城西18公里,面积8457平方公里,管辖5个村民委员会,19个自然村,iol个村民小组,总户数7485户,总人口28439人,共有耕地3760公顷,有林地3256公顷,有果园3867公顷,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粮、畜、果、烟、劳务输出经济”五大支柱产业,人均占有耕地0602亩,人均有粮523公斤,人均纯收入1510元。昭大公路、渔洞水库专用线从境内通过,交通方便,信息便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j,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工作职责、措施落实到位,乐居乡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依照区委、区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乐居实际,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责任制,并在年初与各村、各部门、石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成立了乐居乡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了安伞生产临督管理。

(二)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召开专题会议。

上级召开的安全牛产会议,乡政府立即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认真落实会议工作安排,上级部门所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立即组织学列,贯彻落实。j刊时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安全,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由乡党委、政府分别召开专题研究会,针对乐居的实际,认真查找安伞隐患,积极排除隐患,确保伞乡各个方而安全生产。

(三)重抓“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问的安全工作,为确保全乡人民过『愉快的节日,乐居乡特成立了安全生产值班领导组,坚持24小时值班,呈现了节假口期间无一例安伞生产事故的良好局而。

(四)狠抓救援预案的落实。

结合乐居乡实际,制定了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了重、特人事故发生时的可操作性。

(五)狠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管理。

1、非煤矿山。

(l)乐居乡现有非煤矿山合法牛产的两个.另有两家办有开采许可证,是在办理安全牛产许可证,对有证件的石厂,安监站今年不定时对两家石厂进行了4次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立即要求整改。

(7)非法石厂乐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法石厂的开采问题,对无证开采的砂石料厂于x年1月23口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决定于1月24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安临站国土所、工商所、税务所,对全乡辖区范围内的砂石厂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排查全乡范围内有非法砂石料厂6个,由国土所当场下达了停产通知书。x年4月22口由区国土局牵头,组织了区公安局参加,乡国土所、安监站配合,强行取缔了马龙村非法石厂,该石厂是多年来非法开采,影响较大的一个硬骨头。

2、危险化学品:乐居有一个加油站,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己停业,学校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危险品,已按要求专人专柜保管,严防造成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

但其中-个批发点正在准备,尚未营业零售企业办理了8家。在加强对批发点和零售户管理检查的同时,安监站和派出所在今年春节期间,联合对集镇上零售点进行了2次的清理检查,共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8起,没收违规牛产销售爆竹50公斤,净化丫乐居烟花爆竹市场。

4、认真贯彻昭区政通[x年交警队参与进行大力宣传。“春运”期间在辖区内共检查机动车1050辆/次,查处违法行120起,确保了“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

3、在危险路段增设了5块警示牌。

(七)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工作。

在乐居村大石头滑坡点的监测工作,明确了2位专人看管监测,若有异动立即上报。

(八)加强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

由派出所认真组织落实,重点对企业、学校加强消防安全上作检查,有什么隐患要求立即排除,由各村对j、.大群众进行消防安伞检查和宣传。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由林派所、林管站加强宣传,与各村护林员签定责任书,分片包干,严防死守森林火灾。

(九)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1月24日我乡组织乡中心校、派出所、卫生院、t商所、安监站等部门,对各中小学的食品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要求各学校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当天取缔丫学校门口的小商小贩6个,查出丫一家不合格的熟油,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卫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在节假口期问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整治力度。

(十)学校安全工作。

1、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安伞工作,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巾、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发现隐患限期整改,无力解决的立即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2、乐居中心校成立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学校校长邓京担任,组员有中心校行政和各校(园)长共15人。全乡各学校成立相应安全工作机构,该机构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全乡各校建立健全了交通安伞管理制度,各校认真负责地开展安全保障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工作具体,责任分明。

(十一)水运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渔洞水库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制小木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三、存在问题。

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进一步好转,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艰巨,压力较人,还存在一些困难。

1、由于乡财政较紧,安监站的工作点多面广,无财力收入,工作较为被动。

2、有部分部门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乡范围内的道路等级差,现正在改造,交通安全压力较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l、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大众安全意识。

2、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人各行业安伞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解决尚未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

4、加大对昭大公路改造期问的道路交通、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建设、交通、煤炭等政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政府实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追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重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业中介机构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生产经营单位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的服务。

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专篇;

(三)安全评价报告;

(四)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查部门同意。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安全设施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综合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高危行业生产单位自行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建设、交通、煤炭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建设、交通、煤炭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公告、简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市、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有关上级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四)应急救援组织及其人员、装备;

(五)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等措施方案;

(六)社会支持救助方案;

(七)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八)应急救援启动程序;

(九)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调用;

(十一)经费保障等。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确需移动现场有关物件的,必须作出标志和书面记录。清理事故现场,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地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人,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不力的;

(四)阻碍或者干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

(五)阻扰或者干涉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审批安全生产事项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

(二)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的;

(四)阻碍或者干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

(五)阻扰或者干涉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

政府及其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0日起施行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四

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

二0**年*月*日          二0**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责任,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局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方:常熟市民政局

乙方: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全年因工死亡率为0%。

全年因工重伤率为0%。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彻底消除“三合一”场所,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车辆多的单位确保事故责任保持在50%以下。

(5)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事故实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当年处结率100%。

(6)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符合规定要求,

一把手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求:

(1)责任单位应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车间,并督促其分化到班组和个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每年行政班子研究安全全生产工作不少四次,专职安技人员要加强力量并保持稳定。

(3)督促各级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台账,强化人居密集单位的管理、事故隐患的整改、应急措施等基础工作。

(4)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督促安技干部、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培训、复审工作。

(5)经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事故发生的行政追究责任力度。落实好市实行的安全生产各项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整改制度等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民政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路政大队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1、责任单位:**路政中队 2、责任人:**路政中队中队长 二、责任目标

2、隐患整改率达100%; 3、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具体要求

1、安全机构健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到位,责任人明确。以严格的工作要求和勤勉的工作作风,将安全工作抓出实效。

2、日常管理上做到: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持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大队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确保每项活动有经费、有组织、有过程、有总结。

3、切实抓好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公路安全畅通。积极应对暴雨、强风、强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发生,做好抗灾、避灾、减灾准备工作,承担紧急情况下交通秩序维护及公路阻断信息报送任务。

4、加大红线控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漏撒污染路面、占道设摊摆点经营、干道两侧红线控制区违章等破坏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及时清理非公路标牌和清除枯树病树对车辆通行形成的安全隐患。

5、路政执法人员要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着装整齐,证件齐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追堵车辆、禁止用身体拦车。遇过站(点)车辆恶意闯行,蓄意闹-事等突发事件,要在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情况下,妥善处置。临时执勤点必须设置在线形宽阔之处,做到警示标志齐全、设置合理。严禁双向拦截车辆,严禁单向拦截车辆超过3辆。

四、考核与奖惩

****至*****元的,取消奖励;若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突破*****元或出现较大社会影响除按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外,给予你中队****元以内的处罚。

五、本目标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止。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路政大队、弥勒路政中队各一份。

路政大队: **路政中队: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五

通报批评是指某一主体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

调查报告。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

规章制度。

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

7月12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

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

“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20xx年x月x日。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六

2、乐居中心校成立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学校校长邓京担任,组员有中心校行政和各校(园)长共15人。全乡各学校成立相应安全工作机构,该机构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全乡各校建立健全了交通安伞管理制度,各校认真负责地开展安全保障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工作具体,责任分明。

(十一)水运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渔洞水库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制小木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三、存在问题。

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进一步好转,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艰巨,压力较人,还存在一些困难。

1、由于乡财政较紧,安监站的工作点多面广,无财力收入,工作较为被动。

2、有部分部门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乡范围内的道路等级差,现正在改造,交通安全压力较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l、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大众安全意识。

2、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人各行业安伞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解决尚未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

4、加大对昭大公路改造期问的道路交通、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七

市安委办: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推进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确了整治的步骤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各重点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了各级、各单位和企业,进一步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了以制度落实保障的责任体系。县政府、分管副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确保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其中的3项挂牌督办、4项重点整改,要求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的整改原则,安排专人、限定时间、落实措施,确保做到所有隐患整改销号。四是加强隐患事前排查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对待事故和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履行、非法违法生产打击不得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严肃进行事前问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1248次,查出隐患7230条,整改7230条。今年我县煤炭安全生产方面发生两起事故,死亡3人,严峻的形势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强化煤矿劳动用工、安全培训及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方面: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整顿关闭工作,与非煤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严格制定隐患排查方案,落实隐患排查资金、人员等措施,同时按照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内容,逐企、逐矿、逐场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上半年共检查企业21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5条,当场整改38条,限期整改67条,截至目前,67条隐患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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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严字当头”紧紧围绕市供电公司安全十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克服三种思想,把握三个原则,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实现“零伤亡、零伤害、零事故”的目标。具体做法如下:

克服三种思想。

一是克服麻痹思想。将安全工作摆到绝对突出的位置上,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以现场为中心,突出科学安排,全力推进标准化作业,以开展反违章活动为重点,全方位加强现场监控,继续增强“人人都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克服侥幸思想。完善安全教育常态机制,通过培训、考试、交流、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将“安全生产无小事”、“一切事故皆能避免”的观念植入每一名员工心中,提高员工危险点识别能力,提升员工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三是克服厌倦思想。按照“严、细、实”的要求,以增强意识、提高技能为重点,再掀“安全教育月”的新高潮,保持昂扬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把严谨的工作态度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

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责任明晰的原则。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同时,按照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求,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层层下达,逐级负责,确保责任和压力传递到位。

二是重点突出的原则。千方百计的确保春灌、应峰度夏、国庆、两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可靠供电;对突出重点地段和区域实行双电源供电;以“无违章现潮的创建为抓手,推行现场标准化作业,全面应用作业指导卡,强化各类作业现场的监督,规范“三票一单”的使用和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确保电网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

三是管理规范的原则。积极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在继续完善安全保证、安全责任、安全监督三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日生产调度例会”制度,不断规范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络的积极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向着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制度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全面细化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奖惩,真正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

二是安全监督到位。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尝基建施工和调试现尝农电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特别要针对夏季施工建设、供电抢修、农网改造的现场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工作组织和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强化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施工机械的监管,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遏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是检查整改到位。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明确专人专责,强化安全分析,狠抓薄弱环节,对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级安全动态,对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狠抓问题整改。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强化措施,严格管理,消除隐患,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顺利实现20xx年的三个“百日安全”长周期,向建国6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九

安全大于天,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下面就由本站小编为你带来镇政府安全生产表态发言,希望你喜欢。

xx年度,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的落实,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市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xx年镇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二、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安监工作的核心内容,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年初我们把《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以政[xx]14号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企业,要求企业严格遵照执行,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做法与要求。

三、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只有把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人到岗,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才会得到巩固提高,全年镇政府与13个行政村,86家规模企业,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好责任状。

四、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常规手段,1-2月我们开展了春节前安全大检查;4-5月份开展了以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系列大检查;6月份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每次检查有方案、有步骤,镇领导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检查后工作有汇报、有总结,结合我们平时的常规检查,今年我们累计检查企业109家,发现存在问题与事故隐患190多个,发放书面整改通知20余份,这些问题与隐患的查处,敲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警钟,也及时地为企业排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情下达,信息互通。把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分解到各单位,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保证。1-10月份我们先后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四次规模较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加,认真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把握安全动态,工作有序推进。

六、积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今年又是安全宣传重要年,我们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这一重要活动,要求各单位运用。

黑板报。

标语横幅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护知识,今年我们向各单位印发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文件1200余份,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条幅,向各行政村学校企业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挂图920幅,既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也广泛地向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传播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这是企业对员工就业的重要原则,企业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今年全镇有1名员工接受了全员安全教育。对培训工作我们年初有计划有打算,在积极向市质检局富阳电大学院市技校市安监局报送培训对象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还与有相关部门合作举办了三期培训班;3月20日举办了一期企业班组长素质培训班;5月10日举办一期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班;7月19日举办了一期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取证换证培训班,三期培训班参加人员达200余人。

七、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今年我镇企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起,其中死亡事故2起2人,企业支付补偿金94.8万元,一般工伤事故8起8人,企业支付补偿金27.3万元;调处遗留工伤事故23起23人,企业支付补偿金79.2万元。以上工伤事故由于我们的高度重视与及时介入,并积极地上报,认真调处使这些棘手的问题均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在政府。

工作报告。

中提出: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对照我镇安全生产现状和工作实际,确立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是:

1、坚持“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理念,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镇一级要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监管人员(我镇必须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队伍、经费、设施的三落实。

2、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落实政府主要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充分体现政府的监管主体与企业的责任主体,两者缺一不可,只有监管责任到位,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xx年度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其余工商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与评估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工作。

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安全文化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企业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着力抓好企业员工一年一度的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切实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执法力度,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科技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与实验中,为实现安全生产而逐步发展建立的,我们要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改善劳动条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5、抓好日常安检工作,安检办成员保证每周抽出1-2天时间下企业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布置分解到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乐居中心校成立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学校校长邓京担任,组员有中心校行政和各校(园)长共15人。全乡各学校成立相应安全工作机构,该机构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全乡各校建立健全了交通安伞管理制度,各校认真负责地开展安全保障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工作具体,责任分明。

(十一)水运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渔洞水库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制小木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三、存在问题。

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进一步好转,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艰巨,压力较人,还存在一些困难。

1、由于乡财政较紧,安监站的工作点多面广,无财力收入,工作较为被动。

2、有部分部门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乡范围内的道路等级差,现正在改造,交通安全压力较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l、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大众安全意识。

2、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人各行业安伞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解决尚未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

4、加大对昭大公路改造期问的道路交通、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核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构建平安黄渠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周密部署安排、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事故(火灾)起数控制在2起以内,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亡人或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经济损失控制在1万元以内(火灾损失),为黄渠乡的经济发展常遭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任务到岗、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从严治理。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要切实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强化督促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督促被检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措施。

1.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组织学习《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成立黄渠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乡长杨虎平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领导集体参与,各守阵地,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是解决生产安全问题的核心所在,是维护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乡政府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集镇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商、食品药品经营商、黄渠学区各学校、黄渠辖内公交车、校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年度内召开至少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季度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宣传手段多样化。一、开展“宣传资料进万家,安全知识在身边”的万张安全知识上门;二、包组干部入户讲法律、讲案例、讲知识、讲窍门,三、各组设置警示专栏,结合农时宣传相关安全知识;四、联合黄渠学区各学校对广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每个学生讲所学传达到每个家庭;五、结合黄渠乡逢六赶集时群众集中的具体情况,邀请专业部门、单位在集镇市场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日常安全常识、窍门;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七进活动以及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5.运行以自查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集镇生产经营单位、黄渠学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以自查为主,每月检查一次,各村对辖区内的村民住宅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对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集镇生产经营单位对经营场所生产安全进行检查,黄渠学区各学校对校内建筑、用电、取暖、校车等安全事项进行检查。棉花收购企业除日常检查外,在收购期间要严格落实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从整体上改善全乡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6.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台账,加大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突破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农资化肥、公共场所、“五小”加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在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开展农户消防隐患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镇商业门店、校车安全、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棉花企业生产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意识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7.强化打击整改力度,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联系相关执法单位依法查处,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对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所引发的事故,严格依法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计划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方案,邀请消防大队进行指导。通过现场宣传,演示常见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方式增强人民群众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

9.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把安全培训列入检查内容,提高“三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班组长的培训率和培训质量,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对棉花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教育档案,从业人员教育率达到100%。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十一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之后就会有一个事故通报,以此给予人们警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8月5日7时30分许,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当班机修工在对挤压车间时效炉进行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1.8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吴兴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了“8·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5月15日,注册号:330500400004186,注册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乡常溪村(现高新区常溪村),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壹仟伍佰壹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叁美元,经营范围为节能铝型材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法定代表人徐惠良,营业期限为20xx年05月15日至2057年05月14日止。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8月5日凌晨3点左右,时效工方育标发现时靠南边的效炉里火枪不会自动打火,报告了带班主任陈亮亮,陈亮亮去找机修工陈癸宇维修,在陈癸宇维修到将近5点钟许,还是修不好,就打电话叫机修主任林太平到现场维修,5点50分修好并观察到6时30分,一切运行正常。6点50分左右,林太平打电话给陈亮亮说点火故障已经排除,已告知方育标,并且现在已经开始时效作业了。7点20分左右,方育标向陈亮亮报告说炉子火枪又不自动打火了,警示灯在闪,陈亮亮又叫机修工陈癸宇过来修,陈癸宇过来后把天然气阀门关闭,按下复位按钮,然后把天然气阀门打开,看了一下温度表升温了,说是正常了。7点25分左右,时效工李守友和方育标在时效办公室待了约2分钟后一起走出办公室到靠北面的时效炉边准备开炉,此时靠南面的时效炉突然发生爆炸。正在写交班记录的陈亮亮听到爆炸声后立即从办公室跑出来,看到时效炉车间都是灰尘。生产部经理黄正杰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待灰尘散了以后,现场人员一起在时效炉爆炸现场先后找到了方育标、陈癸宇和李守友,并抬上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抢救。其中陈癸宇和方育标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机修工陈癸宇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时效炉维修规程作业,多次复位操作导致时效炉内天然气大量积聚达到爆炸极限,自动点火时时效炉发生爆炸是发生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安全。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企业主要负责人徐惠良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履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企业安全员陈双燕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企业机修主任林太平对机修组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机修组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能严格督促机修班组员工遵守维修规程作业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5、带班主任陈亮亮日常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机修工作业违规操作的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分析一致认为,该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时效炉爆炸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调查小组对该起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单位。

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严格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责令公司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二)相关责任人。

1、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徐惠良未履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企业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应负领导责任。由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和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处罚款。

2、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企业安全员陈双燕、机修班主任林太平、带班主任陈亮亮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督促力度不够,上述人员对这起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浙江家强铝业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事故调查组。

3、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签订行政负责人陈伟,管委会下设街道办事处主任傅军、副主任吴国荣及安监站长朱为栋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20xx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吴政办发〔20xx〕6号)文件规定,处理到位。

六、整改措施。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和规范设计时效炉开机维修程序,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遵章守纪。严格督促员工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有效地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案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大对生产现场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四)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堵塞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从人、财、物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年9月24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年4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xx年8月11日,山东省淄博市和湖北省宜昌市各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11日8时23分,一辆号牌为山东n90876号的变型拖拉机(核载1.08吨,实载7.74吨),沿山东省淄博市北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北山路与博沂路交叉路口时失控冲入路口,先后与由北向南方向正常行驶的鲁cg1836号公交车、鲁cb9518号大客车等车辆发生碰撞,共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

8月11日15时20分,湖北省宜昌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mw热电联产项目在生产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突然破裂,致使540℃的蒸汽大量外泄,击碎中控室玻璃窗,造成中控室内21人死亡、5人烫伤。

事故发生后,,马凯副和杨晶、王勇国务委员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强调安全生产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承诺落到实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落实暑期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对暑期高温、汛期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挑战和历年8月份事故多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对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需求不旺影响的停工复产高危行业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增强防范工作的有效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加强车辆的源头安全管理和技术状况检查,重点排查本地区改装车辆的安全性,严肃查处货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非法改装行为,依法严罚超载超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活动。要强化电力工程生产调试前安全准备工作,全面检查机组所有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做好试运行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设备可靠运行。要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运行特别是涉及高压、高热、有毒等重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控预警,严防发生爆炸、泄漏等事故。要加大矿山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和尾矿库安全巡查力度,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临山临水营地、工棚、仓库、临建设施以及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风险隐患。城市建设运行和消防、油气输送管道、冶金、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全力处置事故,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认真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查处及时、追责到位,并加大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用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大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的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安全宣传,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暑期及汛期高温、闷热、潮湿的特点,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广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警示动火作业、客车驾驶、高温高压设备操作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切实增强排查消除隐患和事故险情应急处置的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8月12日。

政府安全生产通报批评范文范本篇十二

“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已经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投入,同时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企业也在逐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然而,民众对“安全生产”仍有一些误区,即认为安全生产只属于企业经营者的责任,而忽视了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角色。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我深知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也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在向大家分享一下,以便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安全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长期积极投入的共同工作。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非常重要,需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政府应该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宣传,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个人都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二、完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部门在管理上也需要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制定出更加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企业的评估和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也要发挥好人员的作用,加强对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减少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是一个涉及广泛的问题,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管理安全生产时应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监视等行为,保障私人公司、企业和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四、加大投入力度。

安全生产需要政府的全力支持与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覆盖面更广泛的开展监督和检查。在安全设备方面,也应以更高标准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引入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推广安全培训和科学理念,推进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五、倡导文化尚武。

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始终坚持倡导文化尚武的理念,通过相关活动和教育方式加强对安全文化的普及,提升全民的人文素质。通过建立安全典型典籍、编写安全教材、加强安全宣传等方式,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人文价值,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感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文化覆盖面广泛而深入的安全保障系统。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深深认识到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只有政府和企业、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更好的推进和发展。希望各级政府能够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重视,制定更加严格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从而为全国安全生产事业做出更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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