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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 军校考学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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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 军校考学申请书(6篇)
2023-01-17 15:47:25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一

1、受托人为您提供报考流程及相关资料:包括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日期、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

等。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的,委托人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如果在此期间,发生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法规、报考标准、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委托书不能履行。本人愿意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请选择其一,如未选择,默认为选项一):

1)延转至下期;□

2)降低至符合要求的考试项目级别;□

3、报考手续费的收取,以受托人具体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未按时提交考试费的,将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报考及考试。

4、双方义务(甲方代表委托方,乙方代表受托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考,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考费;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报考完全成功,如有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3)协助外地报考(由于外地报考时间和费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4)乙方协助甲方报名,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考试通知,对于在考试期间,甲方如果没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咨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5) 甲方必须主动参加乙方举办的相关报考说明会,由于甲方缺课请假造成报考延误和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以上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委托。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二

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已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报考条件,现全权委托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本人办理考试报名,报考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关。

1、受托人为您提供报考流程及相关资料:包括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日期、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

等。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的,委托人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如果在此期间,发生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法规、报考标准、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委托书不能履行。本人愿意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请选择其一,如未选择,默认为选项一):

1)延转至下期;□

2)降低至符合要求的考试项目级别;□

3、报考手续费的收取,以受托人具体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未按时提交考试费的,将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报考及考试。

4、双方义务(甲方代表委托方,乙方代表受托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考,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考费;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报考完全成功,如有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3)协助外地报考(由于外地报考时间和费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4)乙方协助甲方报名,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考试通知,对于在考试期间,甲方如果没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咨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5) 甲方必须主动参加乙方举办的相关报考说明会,由于甲方缺课请假造成报考延误和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以上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委托。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三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4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现场确认。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由,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3、专家审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应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与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公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将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在相应的教育局政务网或相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公布受理举报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颁发证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公示无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公示有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认真调查核实其被举报的情况,并做出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被举报情况调查核实的结果及处理决定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告知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就读的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6、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7、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安排

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2年2月10日至2月18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0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0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安排和通知。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博士)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申报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4、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6、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日― 7月15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

2、加强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学校培养师范生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就读学校应将上述材料同时报所在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对申请人申报的“任教学科”审核把关。

4、严格工作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机构受理、专家审查、公示、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5、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按年度、批次和类别建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并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存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位教师资格认定对象的申请材料,有据可查,查有所依。

6、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行政许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认定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四

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人是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_____年应届毕业生,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特委托家人报名。

委托权限:代为报名和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委托时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五

厦门市上半年教师资格两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207月两学考试网上报名开始

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zikao/)后现场确认、缴费(如果没有网上报名,现场无法确认及缴费;网上报名后不到现场确认或缴费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5月2日起至5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22-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40-5:00

报名条件: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中国身份证(或护照)原件,证件不符不得确认。 非二代身份证须考生本人到场确认。

报名费用:

50元/每门。

现场确认地点:

厦门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附近厦门三中旁)。

考试时间:

教育学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心理学2012年7月8日下午2:30- 5:00

注意:教师资格认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报名军校个人申请书简短六

2011年洛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为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该教师资格学历要求。

(二)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类考生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并成绩合格;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且成绩合格。

(五)品德优良: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品行鉴定;

(六)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修订试行)》,经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与资格审查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需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洛阳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详见《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确认申请人员是否为师范教育类,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不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各环节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与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a4纸型)1式2份,表样到本网址自行下载,并按固定规格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户口不在本地的,还须提交本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学历证书和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非师范教育类人员不需提交学籍表),成人、函授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省招办出具的录取审批花名册(复印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一份;

(5)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还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人。

3、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7月11日至16日,具体地点见《各级认定机构申请与资格审查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教育理论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到洛阳市教育局1楼101室领取(地址: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老市委大院办公楼)。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在报名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4、成绩查询:理论考试成绩将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公布,请考生于理论考试后密切关注该网站登录查询。

5、理论考试合格证的领取:领取理论考试合格证的具体时间、地点暂未确定,请考生在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相关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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