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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范文(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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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范文(模板11篇)
2023-11-23 17:35:02    小编:ZTFB

语言是沟通的工具,我们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清晰度,以便更好地传递我们的思想和观点。总结应该包括过去的成绩和经验,同时也要提及改进和学习的方向。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借鉴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一

各县市,州直各党委、党组,省属驻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州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做好迎接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大督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不断深入有序推进。现将当前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准备汇报材料。根据州联领发《关于要求组织召开“双联”协调推进会的通知》精神,州委“双联”行动领导小组拟定于近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请各县市、州直各联系单位要系统总结前一阶段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特别要突出在开展调研、制定规划、谋划产业、推广典型、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抓紧收集整理“双联”工作材料。在州委“双联”行动协调推进会期间,对各县市、州直各联系单位的“双联”行动材料进行大展评,届时州委“双联”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现场打分,并将评定成绩计入年终考核的成绩中。请各县市、州直各联系单位尽快收集整理以下材料:

1、各县市将四级(省、州、县、乡)干部联县、联村、

9、各县市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活动剪影、影像

资料;州直各联系单位的光盘、影集等活动剪影、影像资料。除以上九个方面县市、州直单位必备的材料外,各县市、州直各联系单位其它有亮点的做法及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制作封面,装订成册。

三、要尽快制作“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标识牌。各县市要协调督促省、州、县、乡联系单位,在联系村村口醒目地段制作树立“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标识牌,统一要求钢架双面喷绘,蓝底白字,横向排列,规格:1.5m×1m。样式如下图:

xx县xxx(单位)

xxx村

17、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机关作风转变的形象提升工程、教育培养干部的能力锻造工程、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民心工程。

中共甘南州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支部(党总支)、站办所: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镇党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取得了突出成绩。同时,也出现了少数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日常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党支部党建基础性工作档案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党建重点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比业绩,三评即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村)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扎实办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二、紧扣主题,深入开展 “统筹城乡、三联共建”活动。 各联建单位要在认真总结过去 “三联共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所联村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准确掌握村情实际和群众需求,落实领导连点兴办一批民心工程、支部联建培植一批先进典型、党员联帮扶持一批发展能人的工作机制。结合单位职能特点和干部个人特长,明确领导联点、支部联建、党员联帮的具体任务、工作措施、阶段安排和目标要求,科学制定联建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党员干部定好帮扶工作方案,确保联建帮扶工作有序有力。

三、把握关键、统筹推进“升级晋档、创先争优”活动。 要始终坚持把促进发展、助农增收作为升级晋档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一村一品、强村大户、集约经营 ”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 五个方面15项考核评价指标,帮助所联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规划、扶持发展主导产业,继续培育产业大户,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以“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二、三类村为工作重点,夯实联建责任,强化帮扶措施,力争达到在2012年以前晋升到二类村以上村( )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和站办所要将这三项工作作为近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这三项工作,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利用今后几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克服困难,认真筹划,制定措施,确保工作出实效。镇党委将对于任务完成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党组织和站办所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二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疫“三件宝”,将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工作措施落实到疫情防控全过程,让“少流动、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成为现阶段每个人工作、生活新常态。对省内其他市(地)持“市内码”进入黑河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管控。

(二)各地、各单位要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加大对公园、街面、早市、夜市等室外场所的巡查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减少聚集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社区(村屯)要实行严进宽出,各值守人员要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查验身份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要求,必须由本人亮码通行。非本小区(村屯)居民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需由值守人员与相关业主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四)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网格长、单元长、楼长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五)机场、车站等交通站点要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六)要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旅游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开放景区、景点,实施预约机制,推行分时段游览,优化游览路线,加强景区、景点管理。各景区、景点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加强客流量管控,不提倡对所有游客实行免费措施,不提倡“五一”假期旅游促销活动,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切实做好现场游客疏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各旅行社不组织出省、出境旅游,倡导不出市旅游。

(七)要加强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消毒消杀工作,严格按照相应行业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八)餐饮场所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限制客流量,避免人员密集。

(九)养老机构、托老所、儿童福利院、监狱(所)、戒毒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探视制度。

(十)要持续加大医院院感防控力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感染防控专班责任,医疗机构要成立院感防控包保小组,严格执行诊疗流程,按照分区管理要求,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确保患者、陪护不串层、不串房、不聚集聊天。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强化鉴别诊断,彻底堵住医院防控漏洞。要不断强化流调力量建设,为疫情防控赢得先机。

(十一)严格执行集中隔离的有关规定,做好集中隔离点常态化检查工作,坚决防止隔离人员随意流动情况发生,对于搞变通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定向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安干警要进驻隔离点。要严格按照标准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保持隔离点清洁卫生。

(十二)持续扩大核酸检测能力,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员流动、复产复工复学检测需求,实现“应检尽检”“需检尽检”“愿检尽检”。

(十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职工员工出行登记报备制度,做好健康监测。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在节日期间坚决做到“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举报电话:13104560015,或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6―12388进行举报。

(十四)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每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报告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三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

201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

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公安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

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

2014年7月1日至7月8日8:00。

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每科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7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四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提质增效,改善外经贸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36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规定,结合当前外经贸形势要求,现将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

1.推动中西部地区及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与东部地区产业及人才合作,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和营商环境,举办大型国际展会。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招商引资,降低综合成本,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2.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帮助外贸中小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参加国际性展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社会资金加大对外贸中小企业的支持,改善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根据《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商财函〔〕6号)有关要求,在信息管理、资信调查、风险控制、保单融资等方面,为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3.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外贸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标准制订,支持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品牌产品的推介宣传,积极承接国际中高端产业转移。完善外贸信息调查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培育新兴业态和新竞争优势,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支持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结合当地实际和优势完善统计监测、信息共享、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用管理、风险防控、“单一窗口”、市场开拓和营销等服务体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帮助企业有效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

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以企业对企业(b2b)方式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提高便利化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

4.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运发〔〕358号)规定,支持蚕桑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丝绸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

5.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支持我国境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版)》(以下简称《目录》,另行印发)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二)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1.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另行印发),鼓励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支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服务贸易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

2.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指我国境内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外包服务并从境外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业务范围详见附件)。支持重点包括:鼓励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现有平台资源统筹利用,提高使用效率。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3.鼓励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指我国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包括《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第12号)所列的出口技术。重点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及技术服务出口。

(三)引导有序开展重点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业务。

1.鼓励根据国家有关重点规划,围绕铁路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设施、矿产资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农业、林业领域,开展互利共赢的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业务。其中,对外承包工程指我国境内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建造、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境外投资指我国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2.鼓励开展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境外并购及重点领域的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其中,重点领域的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指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确认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商贸物流型、农业产业型、资源利用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以及吸收先进技术的研发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且应符合国家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总体布局要求。

3.完善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商合函〔〕484号)规定,支持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咨询、素质培训、权益保障、规范引导等服务功能,实现跨区域提供服务。其中,对外劳务合作指我国境内企业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地区为境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二、资金分配及申请。

(一)资金分配方式。

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其中: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事项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事项,重点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事项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方式分配资金;其他事项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二)资金申请。

1.为加强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管,有关中央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继续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纸质申请材料(填报申请)。

2.采取项目法分配的鼓励进口事项,由有关中央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前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将审核合格项目作为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依据,并将审核合格项目通知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以及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采取项目法分配的重点领域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事项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3.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其中部分资金已于提前下达)。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根据《资金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资金使用细则,同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等工作。

三、绩效目标管理。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163号)规定,各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在申报资金时应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以及相应的绩效指标。

1.实行因素法管理的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共同设定本年度区域绩效目标,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和商务部,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实行项目法管理的专项资金,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根据相关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在申请项目资金时一并报送。其中,地方企业、单位绩效目标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和商务部;中央企业、单位绩效目标由中央部门(机构)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和商务部。

(二)年度重点。

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开展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事项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事项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中西部地区、试点地区(包括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本地区专项资金支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具体绩效指标,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商务部和财政部审核,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年度终了,在中西部地区、试点地区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

四、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绩效目标编制、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对各省级财政部门尚未拨付的20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可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内,按照2015年申报工作通知及本通知要求,调整优化内部支持重点,于2016年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要求,对本地区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资金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核,及时修订不合规的文件。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资金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五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或同等条件市州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广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六

(一)各地、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指导服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二)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对未开工矿井,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情况;对停产矿井做到紧盯死守,严防违法组织生产;对即将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坚决杜绝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对已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瓦斯源头治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区域危险性预测和局部危险性预测,落实缓采、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深入开展尾矿库、中毒窒息、露天矿边坡专项整治,加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等巡查检查,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火灾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开放景点、医院、商场市场、隔离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巡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对严重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五)坚定不移贯彻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各级网格的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田间地头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决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六)抓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加大对重点火险区的`管控力度,严格火源管控,坚持封清结合,严防死守,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火、依法防火氛围。要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目标、关键地段加强力量部署,做到力量、装备“两个靠前”。要加强对防火指挥员、作战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行车、扑救等方面安全意识和避险处置能力,坚决不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加大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督检查,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运煤和运粮车辆、跨境运输车辆、出租车、校车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公路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加大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和高速公路拥堵路段车辆疏导力度,确保安全运营。

(八)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维护,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七

当前,全市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五一”劳动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增大,做好防控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单位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清抓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社会祥和、安全、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期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疫“三件宝”,将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工作措施落实到疫情防控全过程,让“少流动、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成为现阶段每个人工作、生活新常态。对省内其他市(地)持“市内码”进入黑河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管控。

(二)各地、各单位要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加大对公园、街面、早市、夜市等室外场所的巡查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减少聚集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社区(村屯)要实行严进宽出,各值守人员要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查验身份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要求,必须由本人亮码通行。非本小区(村屯)居民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需由值守人员与相关业主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四)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网格长、单元长、楼长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五)机场、车站等交通站点要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六)要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旅游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开放景区、景点,实施预约机制,推行分时段游览,优化游览路线,加强景区、景点管理。各景区、景点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加强客流量管控,不提倡对所有游客实行免费措施,不提倡“五一”假期旅游促销活动,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切实做好现场游客疏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各旅行社不组织出省、出境旅游,倡导不出市旅游。

(七)要加强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消毒消杀工作,严格按照相应行业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八)餐饮场所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限制客流量,避免人员密集。

(九)养老机构、托老所、儿童福利院、监狱(所)、戒毒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探视制度。

(十)要持续加大医院院感防控力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感染防控专班责任,医疗机构要成立院感防控包保小组,严格执行诊疗流程,按照分区管理要求,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确保患者、陪护不串层、不串房、不聚集聊天。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强化鉴别诊断,彻底堵住医院防控漏洞。要不断强化流调力量建设,为疫情防控赢得先机。

(十一)严格执行集中隔离的有关规定,做好集中隔离点常态化检查工作,坚决防止隔离人员随意流动情况发生,对于搞变通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定向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安干警要进驻隔离点。要严格按照标准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保持隔离点清洁卫生。

(十二)持续扩大核酸检测能力,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员流动、复产复工复学检测需求,实现“应检尽检”“需检尽检”“愿检尽检”。

(十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职工员工出行登记报备制度,做好健康监测。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在节日期间坚决做到“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举报电话:13104560015,或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6—12388进行举报。

(十四)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每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报告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一)各地、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指导服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二)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对未开工矿井,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情况;对停产矿井做到紧盯死守,严防违法组织生产;对即将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坚决杜绝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对已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瓦斯源头治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区域危险性预测和局部危险性预测,落实缓采、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深入开展尾矿库、中毒窒息、露天矿边坡专项整治,加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等巡查检查,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火灾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开放景点、医院、商场市场、隔离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巡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对严重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五)坚定不移贯彻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各级网格的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田间地头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决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六)抓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加大对重点火险区的`管控力度,严格火源管控,坚持封清结合,严防死守,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火、依法防火氛围。要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目标、关键地段加强力量部署,做到力量、装备“两个靠前”。要加强对防火指挥员、作战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行车、扑救等方面安全意识和避险处置能力,坚决不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加大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督检查,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运煤和运粮车辆、跨境运输车辆、出租车、校车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公路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加大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和高速公路拥堵路段车辆疏导力度,确保安全运营。

(八)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维护,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扎实开展大治理、大化解、大清底“三大”专项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和重点场所的治安巡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孙吴县、逊克县、爱辉区要整合军、警等涉边管控力量,加强对边境一线的巡逻踏查力度,做好下江作业船只和人员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下江作业和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边境一线地区秩序持续稳定。

四、高标准抓好农业生产。

(一)充分利用有效时间抢播抢种,科学调配机械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作业时间,确保把各种农作物全部播在丰产期。

(二)提高春耕生产指导服务水平,组织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升生产作业标准,确保春耕高质高效稳步推进。

(三)加强对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的防控,严格落实养殖主体防疫主体责任,高标准执行现行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监测排查,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针对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农资品种,定期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五、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一)“五一”劳动节期间,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能离开辖区,上述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能离开辖区。要强化力量配置,选派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前置救援力量,强化物资储备和实战演练,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高效处置。公安、消防、交通、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市长热线”、“旅游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热线电话,要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执勤。

(三)要进一步加大值班检查抽查力度,对值班应急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采取电话检查、视频调度、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核实及时上报相关事故信息,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市纪委监委要开展联动监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失职渎职的行为依规依纪从严问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强大合力。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八

当前,全市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五一”劳动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增大,做好防控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单位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清抓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社会祥和、安全、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期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九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要求,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纪律与监督。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十

国发明电[199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v^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v^、^v^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项重大改革顺利出台,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已见成效,社会总量平衡状况逐步改善。但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是市场物价上涨幅度过高,上半年全国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通货膨胀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了保证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不断完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v^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贯彻执行^v^中央、^v^有关文件的精神,提高认识,上下一心,同通货膨胀作斗争,把过高的物价涨幅降下来。为此,^v^决定。

一、增加有效供给,增强平抑物价的手段。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抓好农业生产,抓好“菜篮子”工程,做好各类商品,特别是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收购、调运、储备、供应工作,要按照^v^批准下达的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补充库存,增加储备。

二、下半年^v^不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上半年已经出台的,要严格控制其连锁反应。各级人民政府都要从大局出发,下半年一律不再出台新的地方性调价项目,对受此影响确有困难的行业,由地方财政适当给予补贴,以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三、各地不得再以各种地方建设基金的形式,在电力、铁路等行业搞价外加价,凡未经^v^批准自行加收的各种建设基金要立即停止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下大力量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借改革之机搭车涨价、越权涨价、利用价格进行欺诈、谋取暴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取缔。

五、各地要按照^v^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审,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以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人心。

六、要继续实行各级政府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责任制,把控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每月向社会发布。当前,各级政府要继续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力争今年物价上涨幅度不超过去年实际水平,为1995年和今后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

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通知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今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各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三级带班制度(即1名处级领导按日常工作时间在岗值班带班,科级值班带班同志和值班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并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节假日值班的有关要求,确保节假日期间每天有1名党政主要领导不离开本辖区。两级值班带班的市直各单位(公安、应急等部门)要严格落实1名处级领导按日常工作时间在岗值班带班,1名值班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其他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工作人员按日常工作时间在岗值班。上述各级领导和值班带班同志、值班工作人员应当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分行业、分系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管控,做好景区景点人流监控,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整治各类营运车辆的超限超载;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抓好景区景点、酒店、商场、各类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负责做好汛期防汛、气象灾害防范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抓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重点防范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市场商超、办公楼宇、学校、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监测、亮码通行、通风消杀、佩戴口罩等措施,通过预约、限流、错峰、限时等方式,避免大范围人员聚集。机场、车站、码头等要通过加强人员设施配备、增加服务通道等措施,减少排队等待时间,降低人员密度。同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快速、规范处置,以最短时间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大规模核酸检测,将感染人员、密切接触者筛查出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积极开展督查工作。

市应急局牵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联合成立督查组。督查组人员和督查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1名副秘书长带队进行督查。市应急局要确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联络各单位督查人员,并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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