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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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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优秀12篇)
2023-11-21 03:26:50    小编:ZTFB

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在合同中加入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合同范文的内容。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一

__________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坐落于房产的《_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贵局办理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号为,同时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号为。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特向贵局共同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同时共同声明双方所签定的《_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份作废。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二

一、乙方将20__年10月3日购买的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三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撤销赠与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于20xx年10月25日以乙方某某名义购买了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大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4号楼1-6-2号154.03平方米住宅,首付款315840元,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元,已经向银行偿还两期贷款元,均系甲方支出。

甲方在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以乙方在甲方开办的某某公司任职尽责为条件将该房产赠与给乙方,并以未完全尽职为条件作为撤销赠与的附条件。双方虽然未签订赠与协议、也未办理赠与公证,但双方对甲方以附条件可以撤销赠与的约定予以确认。

因甲方承诺的附条件赠与协议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可以撤销赠与的附条件已经成就,经双方协议,决定由甲方撤销对乙方上述房产的赠与,本撤销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上述房产产权权利属于甲方,其房产所有权权属有效期限自购买时起有效。因乙方未在该房产中有任何投资,甲方收回产权,乙方无条件同意。

因全部购房手续和相关文件自购房日起均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以乙方名义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在贷款清偿完毕后以乙方名义办理产权登记,并有权以乙方名义出售房产。乙方须无条件地提供身份证件配合甲方从事上述产权处置行为。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办理产权登记和出售房产。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在产权登记和产权出售结束后,甲方将乙方身份证返还。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20xx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

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xx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20xx年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五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欲共同购买位于的房产一套,购买价格元。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首付款元,其中由甲方出资元,占%.乙方出资元,占%.剩余的元向银行借贷。

三、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二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向银行借贷元,贷款期限年,本息和共元,分个月还清,每月需还元。其中,甲还元,占%;乙还元,占%.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四、产权比例。

产权的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五、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乙方享有%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双方依法办理并由双方妥善保管。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装饰装修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如甲乙双方结婚,则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财产,甲乙双方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承担债务,即各占%.如甲乙双方分手,双方可变卖共有物,所得价金由共有人按份额比例分配。或者进行作价补偿,由双方中的某个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补偿其应有部分的价值。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六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七

鉴于:

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号楼______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的租赁合同(编号:______),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______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______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前结束该单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物业管理费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房屋租赁费______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______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______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元,并将该单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30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30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元并清空掉该单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______元,在乙方返还该单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八

原告刘老汉与被告刘某均认可,刘某取得该房屋的前提是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刘老汉与刘某虽然签订了《武汉市存量房。

买卖合同。

》,但该合同并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且20xx年4月刘老汉将房屋过户至刘某名下,刘老汉及其他子女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刘某实际已各支付5万元给其哥哥弟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刘老汉与刘某的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签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际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那么,刘老汉能否行使撤销权呢?

刘老汉主张刘某未按约定履行照顾父母生活的义务,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刘老汉对刘某未依约履行照顾父母生活负有举证责任。但刘老汉未能提供证据,且还认可刘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顾父母生活的事实;之后原被告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认定刘某不尽照顾父母生活的义务。刘老汉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张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个子女。被告张丁系原告的四子,两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张丁夫妻二人向两原告承诺对两原告今后的生活、医疗及生养死葬承担一切责任。两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劝说之下,于20xx年5月将自己座落于县城的房屋赠与被告并进行了公证。20xx年9月15日原告张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张丁在接到通知后去医院探望原告。后因原告的医疗费问题与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间多次发生争执,在原告还未出院的情况下,被告不辞而别。为此,两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由于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诺,两原告认为将房屋赠与被告是重大失误。为此,原告向公证处,请求依法撤销所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所赠的房屋产权。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后,专门赶回探望原告;应当说被告在原告的几个子女中是最尽义务的,并非如原告所陈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两原告对被告所作出的赠与行为,是原告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并且该赠与行为经过了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前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所以,这种赠与合同公证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第二种观点认为,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进行任意撤销,赠与人要行使撤销权,须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即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由于本案的赠与合同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被告对原告有扶养义务而没有履行,并且被告没有忠实地履行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销对被告的赠与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请予以撤销,是合适的。

我们认为本案中所涉及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程序,故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原告要行使撤销权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赠与人即享有撤销权。被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符合《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属于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证赠与合同的请求,符合法律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九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的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___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___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十

房屋。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十一

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政府决定对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常武征〔20xx〕2号)。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苏南运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常州无锡交界处、西至中天钢铁、南至运河、北至铁路,具体详见现场公布的征收范围图。范围内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9532.34㎡,其中住宅约23户,建筑面积2406.6㎡,非住宅约2户,建筑面积7125.74㎡。

三、启征日期:自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征收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横林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横林镇古槐路1号),联系电话:。

八、监督举报电话:(区征收办)86310134(区纪委)。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年9月22日。

撤销房屋合同书范文简短篇十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账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1。

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账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

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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