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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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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通用18篇)
2023-11-21 21:17:53    小编:ZTFB

为了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结是必不可少的。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制定一个清晰的写作计划,明确我们的写作目标和思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记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一

帮促并举普法兼行。

近年来,民营医疗机构在国家医疗体制放开政策的指引下得到快速发展,私营、联营方式成立的医疗机构大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公有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不足。但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民营医疗机构在药械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为规范我区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结合近期民营医疗机构被媒体和相关部门明察暗访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根据11月1日起施行的**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我分局从仓储管理、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着手,对下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www,,找范文请到本网网]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31人次,检查12家次,其中医院3家,门诊部4家,诊所5家,占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的25%。检查中抽样1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1批,不合格率达10%。检查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并已全部执行到位。这次专项检查对规范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今后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积累了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检查,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调研,调整分局的监管思路,确保分局药械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的总体结构及政策背景。

我区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48家,占全区医疗机构总数的25.3%,其中民营医院3家,门诊部23家,诊所22家。从诊疗范围看,有口腔专科13家,美容专科6家,眼科专科3家,其它26家。3家民营医院分别是**建国医院、**强生泌尿外科医院、**阿波罗男子医院。这3家民营医院规模相近、经营相仿,均在各大报刊杂志及广播电视中发布了大量的医疗广告,以强大的宣传攻势来获取最大量的客源。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1、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其中一级综合医院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我区的三家民营医院即属于此列,由区卫生局审批设立),要求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并有相应的药剂人员;2、门诊部及诊所未作住院床位要求,但门诊部至少应设有药房、化验室,其中中医门诊部要求至少设一名中药士,综合门诊部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未对药剂人员作要求;3、诊所未要求设药房和药剂人员。

二、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目前现状。

1、药品储存条件差强人意。被检查的民营医疗机构中,除建国医院和阿波罗男子医院有药品仓库外,其它大部分设有门诊药房,小部分诊所的药房依附于相邻的有一定经济关系的药店。**阿波罗男子医院药库虽有空调、温湿度计,并作了记录,但湿度超过80%也没有采取除湿措施,温湿度计形同虚设。**延龄医疗门诊部药房一直未把贮存条件为2-10。c的丽珠肠乐口服双歧杆菌活菌制剂放入冰箱保存,存放药品的冰箱内却放着数个鸡蛋,药品仓储制度虚设。**数科医疗门诊部冰箱里3盒注射用辅酶a冻干粉针已牢牢冻结在冰箱内壁,解冻后盒子上还冻结着一大块冰,盒子被水浸湿污损严重。**中河医疗门诊部西药房狭小的空间里堆放了很多纸板箱和生活杂物。一半以上的门诊药房内无空调和换气扇,无法及时调控温湿度及通风换气。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了欠缺之处,要求立即整改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了当场行政处罚。

2、不合格药品管理随意性大。检查中感到民营医疗机构基本了解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办法,有些药房人员自己也经常检查效期,有些还专门设了小黑板登记近效期药品,但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没有书面制度可循,致使有些检验科把过期失效的诊断试剂收集在一起后仍摆放在科室内,没有及时作为不合格药品退回药库放进不合格品区,不合格药品管理上漏洞较大。

3、药品购进验收台帐及相关票据尚不规范。经过多年宣传,大部分被检查单位有购进验收台帐的意识,有些做了电脑帐,有些做了手工帐。但对随机抽取的药品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厂家直销的药品未入购进验收台帐,或虽入台帐,但信息较少,缺少供货单位,供货时间、批号等重要内容。检查发现,对于供货原始票据,药品批发企业特别是本地药品批发企业都随货跟过来一份电脑打印的详细标明批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信息的随货同行联,但厂家直销药品大多只提供手工填写的送货单,送货单上只有品名、数量、金额等几项用于财务结算的简单信息,有些连批号都没有。更有甚者,有些既没送货单又没台帐,无法说明药品的来源及数量批号。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无法提供药品购进验收台帐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4、购进企业的合法资质和供货方业务员身份证明等索证审核不到位。从目前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的来源大部分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同时每家基本上都有厂家直销的药品。检查中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拿出了购进企业的材料,但对供货方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资格是否合法,《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已过期等缺少审核。甚至有一家医院提供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都不一致。而且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对供货方业务员需要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概念不强。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也有供货方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但法人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是空白的,受托人、委托时间、委托期限、委托范围和协议签定时间等都未填写。没有委托期限等方面的限制,如果供货方业务员跳槽后将其它途径来的假劣药品销售给该医疗机构,该单位使用假劣药不但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最后可能连索赔的依据和对象都没有,从而也将影响到行政部门追根溯源查找假劣药的来源。

5、临街设药柜在诊所中非个别现象。在检查的5家诊所中,就有2家存在临街设药柜的现象,但在门诊部中未发现此现象。这几家诊所迎着临街大门的就是药柜,玻璃药品陈列柜和做在墙上的药品陈列架与药店类似,如果不注意,很容易使人误解为药店,并且诊所存在不凭本机构的处方直接卖药的情况。对此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作出整改。

6、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不到位。除了三家有简单的书面管理职责外,其它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养护,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等处理程序都没有明确规定。

三、现状分析。

1、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医轻药”的习惯。虽然药品占了医疗机构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几甚至更多,为医疗机构的创收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形成了“重医轻药”的习惯。各民营医疗机构对药品储存需要的温湿度控制及通风要求很漠视,在对其指出药品储存条件需要改善之后,多数都强调客观理由,有强辩说隔壁诊室装在角落里的壁挂式空调的凉风能吹到药房的,也有解释门诊部勉强维持生计无力装空调并承担电费的,很少想到一些对储存条件敏感的药在不合格的储存环境中可能会变质失效,从而影响病人的治疗效果。

2、分管领导对药事法规知之甚少,重视程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早在就已颁布实施,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作为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四环节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法律法规上已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并且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政府令222号《**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此作了更为细致详尽的规定。为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多次组织各医疗单位学习,并在市政府令222号实施后,根据我分局提供的下城区医疗机构名单,通过信件的形式逐一发出书面培训通知,于年11月底12月初分批组织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管理法》和《**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但在检查中发现很多民营医疗机构虽派药剂人员去参加培训,但可能回来后在汇报传达上存在问题,分管领导对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很少,而且平时对药房的管理只停留在货品数量有无短缺的层面上,对药品需要进行批号跟踪,购进药品应该审核供货单位合法资质很茫然。因此,出现仅个别单位订立粗线条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3、药学人员配置尚可,但相应的业务能力及责任心不够。在所检查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中,基本都配有药学技术人员,有药师也有药士,一部分是从区级或市级医院退休的原药房工作人员,一部分是近年毕业的医药学校的大中专学生。但有些药学技术人员虽有职称和文凭,但多数只停留在单纯发药的层面上,没有充分利用好自身的经验和知识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有部分药房人员只要收到供货企业提供的资料就放在一边万事大吉,不知道在稍有空闲之余去审核整理资料,执法人员检查时就抱出一堆杂乱的资料来应付,有时连他们自己都很难从这堆资料中找到需要的内容。从药品的购进、养护、资料审核缺少全面把关、仓储管理混乱等方面也侧面反应了药学技术人员接受培训后消化学习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4、厂家直销药品管理措施未跟上。为实现药品收益最大化,各民营医疗机构或多或少都有厂家直销的药品(即首营品种),目前厂家直销药品多来自偏远省份。国家并未禁止民营医疗机构直接从厂家购进药品。与药品批发企业价格相比,厂家直销药品的利润确实非常诱人。但这些厂家直销药品的质量和业务人员的身份也是最需要考验的。厂家直销药品的业务人员因为资金、人手、意识的问题,有些仅把药品当作一般商品买卖,未提供提供内容详尽的随货同行的清单。但现在都是买方市场,医疗机构作为购买方完全可以要求厂家提供详细的清单,如果没有电脑打印的随货同行联,手工填写的清单具备相应内容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只要医疗机构认识到药品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个人,及时记录购进验收台帐,要求供货厂家提供首营品种需要的药品合法资质(如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等)、生产厂家和业务员的合法资格证明(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内容详尽的供货原始凭证及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都不是难事。

5、临街设药柜凸显了某些诊所鱼与熊掌兼得的私念。因为开药店有一定的管理要求,比如需要两名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店不能卖输液,卖处方药需凭处方,且必须要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收。诊所的经营者既想通过看病输液获取较好的利润,又希望象药店一样卖出更多的普通药品,于是通过临街设药柜的方式,把本应是诊所内设的药房做成药店的格局,既当作药店经营,又兼作诊所的药房,完全避开了药店对人员的要求和售药范围的限制。针对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此作具体规定,市政府令222号第二十六条已对医疗机构以临街柜台形式变相经营药品和向非本机构就诊者销售药品作出明令禁止,执法人员也在现场对诊所作出整改要求。

6、医疗机构药房设立的审批资格不在药监部门带来执法难度。药监部门对药店的设立有审批权,在药店开办之初就对药品的储存、陈列有明确的要求,并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药品经营的各种索证作出要求。但卫生部门在批准医疗机构设立的同时也批准了药房的存在,药监部门只是事后的监管,审批和监管的分离给规范医疗机构用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应对措施。

1、检查又普法。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不仅是单纯的检查,而是事前就准备了多份**市政府令222号,分发给对此规定尚不大有概念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或药房负责人,并边检查边就药品采购、验收、资格审核如何把关,该索取哪些证明材料,药品储存养护应具备哪些硬件条件和软件配套等一一再次进行强调,各单位对结合药房具体工作的讲解很欢迎,纷纷表示对药品质量管理有了进一步的感性认识。

2、警示兼处罚。针对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检查就药品储存不符合规定、购进验收无台帐记录等对五家医疗机构发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00元-1000元罚款。尽管处罚不是管理的最终目的,但必要的行政处罚将给相对人麻痹的思想敲响警钟,促使其绷紧药品质量之弦。

3、抽样并告知。为把控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情况,同时结合市局监督抽样要求,检查中对一些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和厂家直销药品现场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告知被抽样单位。并对抽样检查中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了立案调查。

4、红榜加黑榜。为了让各界了解我区药品使用单位的质量状况,鼓励、倡导合法行为,警示、惩戒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长效监管机制,此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抽样结果在我分局网站()的“药械质量红黑榜”中进行了公布,并将以此作为“诚信监管”的重要信息。我分局在各种场合中分发监管联系卡,将网站地址及网站有关情况告知行政相对人,要求他们多上网了解各项政策法规,并注意“药械质量红黑榜”,对公布的违法违规行为引以为戒。我们希望能以红黑榜为载体,起到“吓死的比管死的多”的效果。这也是行政管理想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5、建监管档案。在本次检查的基础上,我分局建立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档案”,通过一览表显示具体的检查处理情况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起到动态管理作用。

6、建立经常性监管制度。民营医疗机构从组织上就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机构,相比公立医院,不管是责任心还是自觉主动进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都有待提高,需要不时的提醒与触动,我们建立了经常性监管制度,在日常检查或处理其它事务时,不定期地杀回马枪,促进民营医疗机构把药品质量管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二

摘要:仓储管理的基本作用就是满足客户需求,科学合理地做好物品的入库、保管保养和出库等工作,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利润。具体来说,仓储管理包括仓储资源的获得、营运决策、商务管理、作业管理、仓储保管、安全管理、人事劳动管理、经济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所谓仓储管理,是指服务于一切库存物资的经济技术方法与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对仓库及仓库内的物质所进行的管理,是仓储机构为了利用所具有的仓储资源提供高效的仓储服务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过程,具体来说,仓储管理包括仓储资源的获得、经营决策、商务管理、作业管理、仓储保管、安全管理、人事劳动管理、经济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2。仓库管理的作用。

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为认为仓库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因为流进、流出的都是钱。但当我开始接触仓库时,我发现并不是这么简单,仔细了解可以知道,实际上仓库基本上与大部分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有关。

首先,业务接到订单,生产管理会下一个生产任务,根据仓库库存的情况,会下一个申购。然后,采购会根据申购下定单给供应商,供应商的来料会先进仓库的待检区,仓库首先会对物料的来料的数量进行确认,然后将来料交给iqc进行检测。之后,仓库待检组根据iqc的检测结果对来料进行相应处理,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等待供应商更换。

备料环节,仓库根据备料计划和生产计划进行备料准备;制造部领料生产,成品会入库,制造过程中因为损耗需要再从仓库领取补充物料,或者因为维修领取补充物料,然后再入库。发货环节,根据生产管理的指令,仓库进行成品出库,若货到客户处,对方iqc发现有不良产品,还涉及到退货。退回的产品进行维修后会再次入库,再成品出库。从上面来看,公司的管理流程,来料的质量,供应商的服务,生产进度,制造不良率,产品返修率,很多很多的数据都能从仓库的工作上体现出来仓储管理的作用。

1)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仓储资源的配置。市场经济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市。

场的价格和供求关系调节经济资源的配置。市场配置资源是以实现资源最大效益为原则,这也是企业经营的目的。配置仓储资源也应依据所配置的资源能获得最大效益为原则。仓储管理就需要营造本仓储机构的局部效益空间,吸引资源的进入。具体任务包括: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仓储的建设,依据竞争优势选择仓储地址,以生产差别产品决定仓储专业化分工和确定仓储功能,以所确定的功能决定仓储布局,根据设备利用率决定设备配置等。

2)以高效率为原则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是开展有效仓储管理的基本条件,是一切管理活动的依托。生产要素,特别是人的要素只有在良好组织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作用,实现整体的力量。仓储组织机构的确定须围绕仓储经营的目标,以实现仓储经营的最终目标为原则,依据管理幅度和因事设岗、责权对等的原则,建立结构简单、分工明确、互相合作和促进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因仓储机构的属性不同,仓储管理机构分为独立仓储的管理组织、附属仓储机构的管理组织,一般都设有:内部行政管理机构、商务、库场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保卫、财务以及其他必要的机构。仓储内部大都实行直线职能管理制度或者事业部制的管理组织结构。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普及,管理机构趋向于向少层次的扁平化结构发展。

3)以高效率、低成本为原则组织仓储。生产仓储生产包括货物入仓、堆存、出仓的作业,仓储物验收、理货交接以及在仓储期间的保管照料、质量维护、安全防护等。仓储生产的组织遵循高效、低耗的原则,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先进的保管技术、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现仓储快进、快出,提高仓储利用率,降低成本,不发生差、损、错事故,保持连续、稳定的生产。生产管理的核心在于充分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手段,建立科学的生产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特别是非独立经营的部门,仓储管理的中心工作就是开展高效率、低成本的仓储生产管理,充分配合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4)通过制度化、科学化的先进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任何企业的管理都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发展,仓储管理也要根据仓储企业的经营目的、社会需求的变化而改变。管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开始就设计出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于企业,肯定不可行。仓储管理也要从简单管理到复杂管理、从直观管理到系统管理,在管理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正、完善,不断提高,实行动态的仓储管理。仓储管理的动态化和管理变革,既可以促进管理的提高,提高仓储效益,也可能因为脱离实际、不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或者形而上学,使管理的变革失败,甚至趋于倒退,不利于仓储的发展。因而仓储管理的变革需要有制度性的变革管理,通过科学的论证,广泛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针对本企业的.客观实际进行设计。

二。目前仓库管理的现状和流程及其分析1。目前仓库管理的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仓储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仓储管理体制和仓储业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部门管理弱化、条块分割趋同;仓库经营从封闭型转为开放型,功能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存储从静态保管到动态的流通加工和物流配送。最突出的发展和变化表现为从狭隘的部门管理走向市场经济的大舞台。在步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的仓储管理体制为了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在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主动或被动地进行着转轨变型,但在改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体制不顺、管理不善、法规缺乏和管理方式缺乏信息化和网络化等缺点。

目前苏信置业有限公司仓库物资出库是采用使用单位自行领用和仓库配送相结合的模式,使用单位自领料和配送料之间没有明确的定义,各使用单位自主性很大,对于同一物资可以自己带车到仓库领料,也可以申报配送计划,要求仓库配送。这种管理模式从目前来看,一方面仓库的配送计划性不强,从而使仓库运输车辆无法有效利用其次仓库出库作业频次增加,装卸设备及人力资源重复劳动,作业效率低下,隐性成本增加另外,各使用单位按自己的需要分别到仓库领料,其运输成本之和肯定要大于由仓库统一配送所需的费用。

2。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仓储作业流程是以保管活动为中心,从仓库接受物资人库开始,到按需要把物资全部完好的发送出去的全部过程。一般物资从入库到出库需要依次经过卸车、检验、整理、保管、装车、发运等环节,各个环节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它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后一个环节作业的开始要依赖于前一个环节的完成,前一个环节作业完成的效果也直接影响到后一个环节的作业。在此作业流程中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由此也增加了仓储的管理成本,因此有必要对仓储的作业流程进行深人细致地分析和合理地组织,尽可能地减少作业环节,缩短物资的搬运距离和作业时间,以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作业费用。

3。仓库管理流程分析。

目前不少物流企业的仓库管理系统有仓促和盲目的现象,目的只是为了简单地实现仓库管理的部分无纸化管理。这样的wms功能模块太少、数据不仅能实现的功能太少,而且只能勉强提供一些无法整合的数据和粗放型的管理手段,对物流系统运作支持有限。

三。提高仓库管理效率的改革方案。

1。降低库存。

仓储管理,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追求“零库存”为最高目标。所谓“零库存”就是把仓库储存形式的某种或某些种物品的储存数量降到最低,甚至可以为“零”,即不保持库存。这样不但可以免去仓库存货的一系列问题,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优点。如仓库建设、管理费用,存货维护、保管、装卸、搬运等费用,存货占用流动资金及库存物的老化、损失、变质等问题。因此,在全国范围内“零库存”概念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并被复制利用,并且很快给企业管理带来了诸多的变化,如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和流程逐渐完备。不过从目前企业物流现状来看,在许多企业中,由于管理方式观念落后,或者领导的意识不够,零库存在现阶段还不可能成为现实。但是,有一点则完全可以做到,那就是通过不断降低库存,企业可以节省很多成本。许多公司的大量资产都被套在库存上面。

2。仓储的技术信息管理。

仓储并不是独立的,它是作为物流各环节的中转站,是各个链条的关键接洽点,它在物流链条中起的作用至关重要。涉及入库、分拣、在库、盘点、出库、补货等各方面。现代意义上的物流,又必须以技术信息为依据,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重要标志。它包括物品种类数量用途、储存位置、库存状况等等。这些都离不开技术信息,它可以使仓储管理变得轻而一举,可以使繁杂的仓储变的一目了然。使物品变的有秩序。因此,利用信息技术,当产品从生产线上下来就贴上唯一识别的标签,通过射频技术、数据通信技术、条形码技术、扫描技术实现产品的入库,使采集的数据自动导入标准化的、联网的数据库。仓储信息网络化,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物流运转效率的非常必要的手段。所以一些企业努力推进通信规章的统一以及票据标准化,以满足电子数据处理的需要对包括品名、规格、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箱包装等商品基本信息进行设置,而且货位管理功能对所有货位进行编码并存储在系统的数据库中,使系统能有效的追踪商品所处位置,也便于操作人员根据货位号迅速定位到目标货位在仓库中的物理位置。通过对货位的优化,可以为仓储配送中心计划并且维持一个最佳的仓库平面、货架区划和货品定位策略,从而缩短操作时的行走时间;将从便于拣货、平衡工作量和工效学角度来使货物定位最优化和提高空间利用率的,改变货物存放不规范、无条理的状况。货位规划的合理化,提高了物流仓储配送的作业效率和空间利用率,增强厦门物流的企业竞争力。在物资储运作业阶段,通过把射频数据通信、条形码技术、扫描技术和数据采集技术应用于仓库堆垛机及自动导引车和传送带等运输设备上,使自动化库房初步形成。

3。条形码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如今的仓库作业和库存控制作业已十分复杂且多样化,仅靠人工记忆和手工录人,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出错,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自动化立体仓库中在仓库管理中引人条形码技术,对仓库的到货检验、人库、出库、调拨、移库移位、库存盘点等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自动化的数据采集,保证仓库管理各个作业环节数据输人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库存的真实数据,合理保持和控制企业库存。在已经安装了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工厂,只需在数据录人前增加一些条码设备,就可以很小的投资收到可观的效益。使用自动识别设备、条形码便于物资跟踪和管理,由于条形码的识别具有快速、准确、易于操作等特点,在仓库管理中引人该技术,能够使管理工作节省人力、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商品流转的顺利进行。应用计算机系统与手持终端的结合只要一机在手,每条数据采集录人都在轻轻几下按键之间完成,避免了一手执笔,一手拿纸却还要腾出一只手翻动物资的麻烦。当然,对所有的库存物资应用条形码技术并不是最经济的方法。

4。管理出效益。

实现仓储服务的系统化、作业的规范化和效率化,都离不开制度的约束,遵循物资管理的方法与原则,才能有更好的管理效果。好的布局、好的制度与作业方法,是仓储管理成功的关键。没有好的布局,会浪费空间和时间,浪费人力和财力;没有好的制度,作业就像一盘散沙,无头无绪。而作业指导书的推行,实现了仓储管理的规范化。

岗位作业指导书从员工和岗位的角度出发,使员工对有关岗位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有全面的了解,知道在该岗位上该干什么、怎么干,知道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隐患以及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岗位作业指导书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了工作中的差错和矛盾,避免互相推诱,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又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自己的伤害。

四。结束语。

近年来,仓储管理在我国大型企业的管理中显现出很重要的作用。且政府高官、业界、学术界及社会各界都已看到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仓储管理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与过去对仓储重视不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已有众多论著、文献对此做出了呼吁和预测,高层论坛和各种规格、类型的研讨会也已开过许多。另外,我国企业仓储管理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技术和高科技设施操作人员的缺乏,也影响了现代化仓储的发展。不注重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操作维修人员缺乏,使一些仓储企业现有装备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在新建库房设计时没有考虑后续的维护和开发,限制着设备的使用、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所有这些都制约着仓储的现代化管理,不利于企业的效率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当前我国自动化仓库而言,一些产品批量小而单一的生产企业实现仓库自动化,库场设施设备资源闲置与重复配置矛盾突出。因没有做好仓库建设和规划的充分调查分析工作,使自动化仓库在建设前的设计和规划中,存在着重大的决策问题。有的企业对提高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集约化和信息化的思想认识不足,对配备的装备不愿使用,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人工作业的基础上,对新型的自动化仓库信心不够。

因此,我们应该把自动化仓储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上。由于外部因素和形势发生了变化,即收发任务的变化、作业量的变化、货物种类的变化,但是仓储设备和管理系统也应跟着变化和升级,以适应现代仓储管理的要求。合理化的仓储管理,其实质是在保证仓储功能实现的前提下,降低企业成本投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只有达到最高的仓库管理效率,充分利用仓储资源,才能降低仓储经营管理成本,实现仓储效益最大化,全面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郑洁、赵敏,现代仓储管理模式探讨[j],经营管理,,9:55—56。

[2]郭文、魏开梅,浅谈仓储管理的地位与作用[j],物流工程与管。

理,,30(11):32—33。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药品使用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成立并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疾病预防、康复保健、戒毒等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公共投入,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司法、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药品使用质量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要求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对所使用药品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对影响药品使用质量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收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药事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药事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药品使用单位药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参照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应当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诊所、卫生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培训的人员负责药事工作;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应当分别由中医药、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从事疾病预防、康复保健、戒毒等活动的药品使用单位药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九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十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对直接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三章药品购进与验收

第十一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并按规定由专门机构统一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需要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药品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款所述材料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第十三条药品使用单位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药品相符。

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合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药品验收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药品、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药品,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和验收结论等内容。

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六条药品使用单位购进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药品时,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第十七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药品购销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

第十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要求储存药品。

药品使用单位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存放药品的,应当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的专柜;对有特殊存放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设置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柜)。

第二十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药品储存及管理需要,配备下列相应的药房(库)设施、设备:

(一)保持药品与地面、墙面之间有适当距离的'药架等设施;

(二)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防污染等设施;

(三)冷藏、避光、通风设备;

(四)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备;

(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线路、器材和照明设施;

(六)其他符合药品储存需要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药房(库)应当严格划分待验药品区、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等专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易串味药品单独密闭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应当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

第二十二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落实药品养护人员,采取下列措施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检查、养护记录:

(一)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三)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四)定期检查、维护相关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药品出库复核制度。分发药品时应当记录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生产批号、规格、有效期、数量、日期等内容。

药品出库应当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则,过期、变质、失效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不得出库使用。

第五章药品调配

第二十四条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统称医师)应当按照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处方的审核、调配应当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进行。

第二十五条药师审核处方时,认为处方用药不适宜的,应当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发现用药严重不合理或者用药错误的,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第二十六条药品使用单位用于药品调配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药品调配的区域,应当符合药品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

第二十七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对药品拆零调配时,应当做好拆零记录并保存至少一个相同批号的最小包装。

第二十八条药师完成处方审核、调配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盖章;发药时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医嘱作相应的交待与用药指导。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限于本单位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非目录药物目录药品的使用质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反馈被检查单位。检查中发现有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情形的,应当及时移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抽验。抽验结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质量抽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验,复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档案中应当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不良信用记录、举报和投诉,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确定若干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记录、凭证等资料,不得阻碍、拒绝。

第三十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对药品质量加强监测。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药品使用单位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需要召回的,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第三十五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依法履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义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药品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索取合法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的;

(三)未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的;

(四)未按规定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记录进行保存的。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

二、村卫生所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范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药品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纳,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及时销毁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有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负全面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第二章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三)采购进口药品,应当查验药品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书,有进口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当同时查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助、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直接购进急救需要药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第九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有灭菌批号、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记录还应当包括相关配置和技术性指标。

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3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1年。

第十条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代为采购。委托采购协议应当向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医疗器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冷库(柜)、阴凉库。非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冷库(柜)、阴凉库,并尽可能缩短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期限。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分类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每月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与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第三章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规范。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凭本单位的用药处方向就诊者提供药品,凭本单位的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根据诊疗需要向就诊者提供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服务。

第十七条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除开具中药汤剂处方外,应当在《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开具用药处方。

第十八条用药处方应当按照诊疗规范要求开具,并用中文载明临床诊断,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内容。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应当使用经正式批准的药剂名称。

处方应当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就诊者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儿童用药处方上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儿童用药处方进行专门管理。

儿童用药处方中使用成人药品的,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的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药物功能在年龄上存在的特异性和差异性。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审核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村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以从事村卫生室(所)的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村卫生室(所)从业人员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审核处方人员认为处方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认为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制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并在交付药品时提供用药指导。配发儿童使用药品的,应当详细说明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已经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出记录。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督促使用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仪器、设备。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以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培训、考核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维护情况和安全检测结果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列入国家强制计量范围的医疗器械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使用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登记使用者情况,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试验用药物、医疗器械的接收、储存、养护、分发、使用以及退回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按月度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频率异常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统计情况、分析结果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应当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规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应当责令处方医师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后果扩大。

第三十三条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前,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退货、换货和销毁。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并向就诊者如实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价格清单,清单中的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就诊者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有异议的,有权向医疗机构询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利用医疗广告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和推荐。

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者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等形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或者变相进行广告宣传和推荐。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活动不得妨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应当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和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对非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处方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第三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应当包括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异议、复验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假借赞助、捐赠、技术开发等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四十二条医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或者收受就诊者财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就诊者向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收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举报人,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书面告知或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情况书面告知移送单位。

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度对本辖区内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和处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监督检查、抽查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布和处理投诉和举报的;。

(五)有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进货查验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出验收记录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储存、养护药品、医疗器械的;。

(五)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进行登记的。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具、审核、调配处方,配发药品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就诊者提供价格清单,或者对就诊者的询问未及时作出答复的。

第四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建立并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处方评估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继续使用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根据情节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自行退货、换货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医师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就诊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疫苗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五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按规定成立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品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2、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制度。若发生异常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负起责任。

3、毒、麻、精药品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董事长),质量负责人(总经理)牵头,各业务部经理组成。

二、运输安全管理。

1、运输毒、麻、精药品时要实行双人负责,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毒、麻、精药品经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货到达后应有收发货方双人签收凭据。

三、销售安全管理。

1、销售毒、麻、精药品时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核实购货单位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符合销售要求的相关计划或批文。确保无误后方可按计划供应。

2、销售毒、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应记载其品名、规格、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可靠。建立与当地公安110联网报警系统。

2、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每年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由专人作相关记录和收集资料,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所有设备由经培训的专人按规定操作并记录,按规定上报运行情况。

4、仓库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维修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每季度报公司毒、麻、精药品经营领导小组。

5、库区24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

6、保管人员进入专库收、发药品,必须双人在场。毒、麻、精药品按要求存放。专库双人双锁管理。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离开专库时应确保门、窗完好。

7、若发生被盗、被抢,保管人员、运输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公司领导,上级药监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六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本人为大家收集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问题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在人们日常生活患有各种疾病的时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药店购买药品治疗,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用药治疗,医疗机构的病患者相对集中,用药人群大,在用药品种、数量上相对较大。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从购进到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对于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现阶段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程度不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尽快解决。

一、法律法规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占的比例小,规范的多,处罚的少。

在现有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大部分是规范的内容,而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只有在进货渠道和药品质量方面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他方面没有明确处罚依据。所有这些情况使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少查处力度,医疗机构有些违法行为不整改药品监管部门也没有办法处理。

二、医疗机构诊断药品管理不规范。

在一些医疗机构使用的诊断药品,有的不知道按药品管理,还按试剂管理,单独购进,有的在一些试剂商店进货。诊断药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过期失效现象出现。另外诊断药品一般都存放在医疗机构的化验室冰箱内,有的冰箱内的`湿度较大,有的冰箱内还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

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与药品的储存要求不相适应。

有的药品库房门窗不严密,库内温湿度无法控制,无法保持库内卫生环境;

无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设备等等;

有的大型医疗机构即有库房,又有病房药局,各科室也存放药品,这样的药品储存环境不仅难以达到药品储存要求,而且药品管理还非常混乱。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有些医疗机构严重缺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小型医疗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管理使用药品,从药人员大多由医生、护士兼职或临时人员担任,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对药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项、购进、验收、储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

缺少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在药品购进、保管、储存、养护、使用等关键环节无章可循。

六、村级卫生室医疗条件差。

有的村卫生室设在医生家里,只有一间房间,既是药房,又是诊室,还是医生的休息室,药品在这样的环境下存放不符合规定要求。

在我市一些林场、农村的卫生所,有的长期看不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对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有的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两个医生使用,还有一些乡村的游医,不办任何证件,暗中卖药,与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打游击战,所有这些给药品监管带来很多不便。

特别是一些中医诊所,中药饮片质量非常不好,还经常违法自配药品卖给患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同时建议国家局对医疗机构制定出台有关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二、结合药品经营企业gsp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

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还要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

在人们日常生活患有各种疾病的时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药店购买药品治疗,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用药治疗,医疗机构的病患者相对集中,用药人群大,在用药品种、数量上相对较大。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从购进到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对于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现阶段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程度不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尽快解决。

一、法律法规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占的比例小,规范的多,处罚的少。目前,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国家都实施gmp、gsp全过程管理,而对医疗机构却没有相应的规范来管理;在现有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大部分是规范的内容,而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只有在进货渠道和药品质量方面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他方面没有明确处罚依据。所有这些情况使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少查处力度,医疗机构有些违法行为不整改药品监管部门也没有办法处理。

二、医疗机构诊断药品管理不规范。在一些医疗机构使用的诊断药品,有的不知道按药品管理,还按试剂管理,单独购进,有的在一些试剂商店进货。诊断药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过期失效现象出现。另外诊断药品一般都存放在医疗机构的化验室冰箱内,有的冰箱内的湿度较大,有的冰箱内还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与药品的储存要求不相适应。有的药品库房门窗不严密,库内温湿度无法控制,无法保持库内卫生环境;库内药品摆放混乱,合格区和不合格区无明显分界,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就在常温状态下存放;无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设备等等;有的大型医疗机构即有库房,又有病房药局,各科室也存放药品,这样的药品储存环境不仅难以达到药品储存要求,而且药品管理还非常混乱。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医疗机构严重缺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小型医疗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管理使用药品,从药人员大多由医生、护士兼职或临时人员担任,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对药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项、购进、验收、储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在药品购进、保管、储存、养护、使用等关键环节无章可循。

六、村级卫生室医疗条件差。有的村卫生室设在医生家里,只有一间房间,既是药房,又是诊室,还是医生的休息室,药品在这样的环境下存放不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管理问题。在我市一些林场、农村的卫生所,有的长期看不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对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有的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两个医生使用,还有一些乡村的游医,不办任何证件,暗中卖药,与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打游击战,所有这些给药品监管带来很多不便。

八、有的医疗机构将科室分别承包给个人经营,这些承包个人对药品的管理更加混乱,为了经济效益,他们从违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中医诊所,中药饮片质量非常不好,还经常违法自配药品卖给患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建议国家局尽快制定相应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国家局对医疗机构制定出台有关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二、结合药品经营企业gsp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方案,分步实施,大力推进了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建设。自从20xx年我市开始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到今年年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有28户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还有6户没有达标;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还要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指导,推进整改;对违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对农村、林场以行医为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取缔。

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使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药品知识有更深一步的认识,推进医疗机构建立诚信体系,形成由药监部门一家依法管药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舆论氛围。

五、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创建规范药房、达标药房,推进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的药品管理,保证农村、林场卫生所使用药品的质量。

我们要从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积极主动,寻找切实可行的办法,监督管理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七

《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5月2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药品使用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成立并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疾病预防、康复保健、戒毒等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公共投入,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司法、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药品使用质量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要求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对所使用药品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对影响药品使用质量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收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石家庄市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使用单位应有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药品管理工作。药品管理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使用药品的基本知识,对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应设置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乡(镇)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诊所、村卫生室等应具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

第六条、药品使用单位从事药品验收、养护的人员应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药品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依照《石家庄市医药行业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质量管理(包括部门、组织、人员等)责任制度;

(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

(三)首次供货企业及品种合法资质审核的管理制度;

(四)拆零分装药品的管理制度;

(五)处方调配的管理制度;

(六)处方的管理制度;

(七)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九)药品效期的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十一)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制度;

(十三)人员健康体检的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使用单位(如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药品使用单位购进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并存档备查,供货单位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变更存档资料:

(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现场对照);

(五)供货单位开具的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还应同时索取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时,应需要同时索取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药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药品的可溯源性。

按照本条前款的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十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诊疗科目和药品使用范围设置相应的药库、药房(药柜)。药库、药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并与生活区分开。

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库、药房(药柜)应配备以下设备:

(一)便于药品陈列的设备;

(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四)药品防尘、防潮、防火、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五)药品避光、通风设备;

(六)其他保证药品安全使用的设施。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根据药品质量要求,采取冷冻、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药品污染、变质、失效。

第十二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药库、药房(药柜)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药品与仓库地面、墙、房、散热器、供暖管道之间、药品堆垛之间应当有一定的间距或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待验、合格、不合格产品应严格管理、标识明确。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药品使用单位的在库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应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第十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第十五条、调配药品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估量取药。

第十六条、药品使用单位调配药品(包括药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等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防止对药品产生污染。

拆零调配的药品应在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拆零剩余的药品应采用原包装存放。

第十七条、药品使用单位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应当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应当停止调配使用及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为假劣药品的,应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对调配、发放、使用的药品进行核对,并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零售企业代煎中药时,不得事先批量煎制、调配、冠以成药名称或代号。

第二十条、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零售企业调配饮片不得事先批量调配并冠以成药名称或代号。

第二十一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对本单位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自查发现、经检验认定、质量公告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封存,并对不合格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单位、有效期、数量、货值等进行登记,经本单位批准后,报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使用单位封存的不合格药品不得擅自处理,封存药品销毁时应按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定点销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现场监督。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所称药学技术人员是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即由国家正式大、中专院校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药师”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有效期自2010年10月21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止,有效期5年。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八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九

1.毒、麻、精神、限剧药品必须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正式处方,方能发药。否则,不得任意发出。

2.毒、麻、精神、限剧药品的处方不得超过常用量。超量时必须由处方医生在用量旁签字或盖章方可发出。否则不得发出。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晚期癌症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4.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5.建立毒、麻、精神、限剧药品专用登记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6.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毒、麻、精神、限剧药品。

7.麻醉药品等采购和验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标签颜色和样式应明显醒目,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要进行分析鉴定,确认无误后方能使用。

8.毒、麻、精神、限剧药品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药剂科主任或主管药师监督执行。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使用执行情况。

9.负责毒、麻、精神、限剧药品保管的人员调动时,须办清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查清,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10.毒、麻、精神、限剧药品有关其它管理制度,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处方制度规定: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

一、根据临床需要,经医务部和护理部批准,我科申请留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哌替啶注射液、吗啡注射液、布桂嗪注射液、麻黄碱注射液。

二、科室存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护士站抽展内,设有明显的红色毒麻药品警示。

三、护理各班次组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毒麻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及使用各环节由护理各班次组长、值班人员及责任护士负责交接、核对,以明确责任,交接班。

五、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六、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癌症患者不推荐使用盐酸哌替啶。电子医嘱与手写处方必须一致,同时保存。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一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品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国内已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二、购进、贮存、管理和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每天进行清点。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和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医教部。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直接向医教部汇报,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门处方)管理,同时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品库房要设置“三铁一器”(铁门、铁柜、铁锁、报警器)。

五、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六、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七、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病员,认真填写病历(门诊药局保存),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病员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病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八、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九、为门(急)诊病员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病员,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注明理由。

十、为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十一、为住院病员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十二、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十三、临床科室应对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十四、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五、药剂科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病员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昌宁康弘医院。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二

据全国老龄办数据统计,我国现在已有老龄人口1.69亿,占总人口数的12%。专家预计,到20xx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而就整个武汉市而言,据其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xx年5月,武汉市有老年人130余万人,空巢老人约占30%,约39万人。并且随着独身子女的父母步入老年,可以预见,武汉市老年人家庭的空巢化也将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近年来,以汉口百步亭社区为代表,武汉的一些社区正在大力倡导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开展了针对空巢问题的结对子等志愿服务活动,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和政府的关注,但是目前关于武汉市空巢老人的研究却鲜见报道。因此,对武汉市空巢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心理健康方面问题的调查与研究,对今后关爱空巢老人这一方面,具有可参考的现实意义。

调查方法及过程。

调查目的。

调查地点及调查对象。

我们走访了武昌的珞桂、方桂圆、广八路、仪表厂、四眼井等社区及其周边的大街小巷;汉口的荣东、荣西、荣华、玉带、集贤等社区及其周边的大街小巷;汉阳的自立、青石桥等社区及其周边的大街小巷,共获得有效问卷284份。其中a卷58份,b卷142份,c卷84份。在a部分针对空巢老人的调查中,男性占46.6%,女性占51.7%,其中60-70岁的占39.7%,70-80岁的占44.8%,80-90岁的占22.4%,其整体文化程度较低,高中及以上的只占12.1%。信息缺失1.7%;在b部分针对18岁以上不同群体的调查中,男性占54.2%,女性占45.1%,初中及以下的占49.3%,高中的占26.8%,大学及以上的占23.2%,信息缺失0.7%,而在年龄分布上,18-25岁的占22.5%,25-35岁的占18.3%,35-45岁的占14.1%,45-60岁的占36.6%,60岁以上的非空巢老人占8.5%。

调查方式。

调查限制。

首先,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此次调查虽然遍及了武汉三镇,但都是局部调查,主要以武昌的洪山区、江夏区,汉口的硚口区,汉阳的汉阳区腰路堤为调查范围,因此调查出来的结果只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参考,并不能详尽地代表整个武汉市的情况;其次,为了避免空巢老人对我们的突然来访存在着心理上的惊恐和不信任,我们小组成员决定采取户外调查的形式,在社区及其周围寻找调查对象,这种调查方式的局限是难于调查到那些高龄行动不便的或卧病在床的空巢老人,只能通过在调查其他空巢老人的过程中间接获得他们的信息。最后,受老人们年龄和知识的局限,调查问卷绝大部分需要我们调查组成员根据其回答内容代填,且受其吐字的清晰度和本地武汉方言的影响,每一份问卷和一份心理测量表的题目问下来所需时间过长,平均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因此在单独调查空巢老人群体这一部分,我们只能根据不同的空巢类型,有针对性地调查了武汉三镇的58位空巢老人,其样本容量不够充足,调查出来的结果也只能是代表性意义的参考。

数据分析与调查个案。

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

在生活和医疗保障方面。

由表1得知,因为武汉市的空巢老人大都年轻时候在某企业上班,退休之后享有退休金,其生活63.2%来自退休金(只有剩下的极少部分是来自子女负担和自己的积蓄),大致在1000-1200左右,但退休老干部或者公务员的退休金一般都较高,在20xx-3000左右。且部分较贫困的空巢老人享有国家的200-400元不等的低保。而在医疗费用问题的解决上,有56.1%是来自医保,但每个月的医保费用只有90块钱;29.8%是单位或者街道社区部分报销;极少部分是由子女负担的。空巢老人们普遍觉得医疗费用高,生不起大病。具体数据如下图所示。

从整个情况上来看,武汉市的养老措施实行得较好,基本上满足了老人们的生活需要。另外,我们还了解到:武昌、汉口和汉阳区的空巢老人们的生活水平差别较大,武昌汉口的空巢老人大多退休金较高,生活水平较高,而汉阳区的空巢老人大都退休金较低,且医保也较低,生活大都只处于温饱水平。

在生活开支和经济压力方面。

如图2、3可知,空巢老人们生活开支总体处于中低等水平,除了害怕生病,大部分空巢老人不觉得有什么经济压力。但对于经济发达,商业中心城区,如汉口硚口区,消费水平较高,空巢老人们经济压力相对较大。

在生活照顾与子女关系方面。

(1)在生活照顾方面,因为调查的绝大部分是中低龄空巢老人,其生活自理能力较好,调查中87.9%的空巢老人能自己照顾自己。且因被调查的空巢老人有62.1%配偶健在,故在其生病的时候,有39.7%的空巢老人是由老伴照顾,36.2%的是由子女照顾,另有8.6%的是由医疗护理人员照顾。在此基础上,数据显示,78.6%的老人不愿意住在养老机构,其原因主要有:主观方面来讲,自己不愿意住在那里,因为没有自由,且照顾和伙食也有所欠缺;客观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养老机构花销太大,无法负担,有的是因为子女不同意。剩下的21.4%的老人愿意住在养老机构,大都认为住在那里的都是老人,可以聊天做伴,且这部分老人认为养老机构的伙食比自己现在的状况要好。

(2)在与子女关系方面,空巢老人们的子女一般是生活在本地的,只有极少数的生活在外地或者国外。数据还显示,造成空巢老人与子女分开住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52.7%的空巢老人是因为与子女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有差异为避免冲突而与子女分开居住,同样的52.7%的老人空巢是因为子女学习工作忙,压力大无暇照顾老人,另外36.4%的空巢老人是因为自己希望独立生活,还有25.5%的空巢老人是因为子女住房条件紧张等约束而与子女分开居住,而18.2%的老人空巢是因为子女在外地求学或工作需要在异地就业就职,只有9.1%的空巢老人是因为子女婚嫁在异地成家而与子女分开去住,剩下的7.3%的老人空巢是因为子女具备所需物资条件,但赡养老人观念淡薄所致。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大部分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只有极少数老人是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想自己独立生活而与子女分开居住的。从调查中我们还得知,空巢老人们的子女很少与其联系的比率占37.9%,而空巢老人们经常主动和子女联系的比率占44.8%。这说明很多空巢老人迫切希望与子女保持更多的联系,尽管大部分空巢老人理解并习惯了子女不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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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三

备管理。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对维护、保养、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周期性检查制度。

(2)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领用、发放要处于受控状态。

(3)加强对重点监控产品植入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医疗器械应当记录相关信息,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跟踪号(生产批号)以及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并与病历一同保存。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

(5)加强操作使用人员的培训。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包括技术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检方面的培训,做到要有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七)建议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药监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总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医疗器械监管的重任,督促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从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抓好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四

(一)仓储布局不合理,影响着整个库内作业效率。物品仓储,离不开仓库,仓库建设要求布局合理。仓库设置的位置,对于物品流通速度和流通费用有着直接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产业对物流的需求日益增强,物流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在国务院出台了调整和振兴物流业的规划政策后,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其中物流园区成为建设的热点。缺乏统一规划,功能定位不明确;盲目追求规模,园区空置率高;缺乏公益性支持,政府扶持力度小;缺少合作机制及网络性;缺乏现代服务体系的支撑。

(二)仓储技术发展不平衡。企业内部对提高仓库作业自动化、机械化的认识不足,各地仓库的设备技术状况差距也很大,一些大型企业的现代仓库也没有拥有非常先进的仓储设备,包括各种先进的装卸搬运设备、高层货架仓库等。而更多的企业仓库作业仍旧靠人工搬运或操作手动叉车进行整理整顿。且多数仓库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物流对仓库的基本要求。这种仓储技术方面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严重的制约着企业长足发展。仓储设备改进占据企业大量资金,仓储先进技术无法解决现实存在的.人工操作等问题,造成大量浪费。这种仓储技术方面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会严峻影响我国仓储行业整体的运作效率。

(三)仓储管理人员素质不一。企业不重视仓库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对仓储管理人员要求不高,投入在职培训较少,真正懂仓储管理的专业人员少,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最终导致人员的管理素质不一。

(一)牛鞭效应显著,物料储备过高,库存与生产不合理。现在很多企业初期对库存控制只是一种较为粗放的库存管理形式,没有对重点存货进行重点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安排,完全被市场需求和订单等因素造成批量性生产。一方面,在供应需求过程中,由于前工序大量生产半成品,而客户订单需求并不能与产量供应平衡,导致库存积压物料过多,成本消耗在仓库中。另一方面,对于物料采购缺乏科学预测,没有先进的库存数据分析系统,采购人员只靠经验、订单和季节来预测目前企业所需物料,缺少具体的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采购多的物料势必造成库存积压。不但消耗资金,而且还使得仓储管理运行效率降低。甚至有的长时间暂放仓库,物料过期,一旦报废无法使用,企业成本将是一个重大损失。

(二)信息化程度低,信息化进程缓慢。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是信息化进程太快,而企业对信息化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效果以及政府支持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了解不够。虽然现在企业具备接入互联网的能力,但用于业务的只占44.2%,只有9%的中小企业实施了电子商务,4.8%的企业应用了管理软件。甚至有些企业往往因财力、人才缺乏仍然采用人工操作。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企业引进信息化管理系统缓慢,缺乏库存控制意识,忽略库存成本;缺少成熟的专业库存管理软件等因素必制约着企业发展。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需要大量的资金研发或是租用,信息系统的优势只能被廉价的劳动力取代。

(三)信息难以共享,企业自身库存控制失衡。信息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生产制造部门不能及时及时了解库存状况,因此对于生产的组织和计划就显得被动和盲目。采购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原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无法把握和控制原材料采购的进度和时机:财务部门就无法真正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领导无法了解库存积压情况、缺货情况、现有生产情况等方面的准确信息,企业就无法下达有效的生产计划。综上所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在不违背对企业的库存进行控制的思想。同时还需要合理制定生产计划、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等物流决策过程,否则仓库会被动造成成本堆放,库存控制也只是空谈。

(四)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企业自身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所以对仓储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的培训。作为一名仓储管理人员缺少掌握现代仓储管理的技术,不能合理和高效地安排使用仓储设备,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并不熟练运用。那么,对于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无疑是一个值得企业深思的问题。

三、改善仓储管理现状的对策。

(一)加强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现有仓库的基础设施,不断改造陈旧老化的仓库,更新使用现代化的仓储设备。整合各地物流园区的公共资源,建立仓储网络。实现仓储标准化,实现仓储环节和其他环节的密切配合,提高仓储内部作业效率。

(二)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良好的仓储管理不仅保证企业生产过程获得及时、准确、质量完好的物资供应,而且有利于企业通过占用较少的流动资金,降低产品成本,从而提供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仓储管理可以通过对物资订购次数的计量和储存数量的控制,降低物料成本,从而达到降低企业产成品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引进并培养仓储专业人才,完善培训体系。在目前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去发达国家考察学习,请专业人士或高校老师介绍经验、传授知识、班培训班等,或在技术院校招聘物流专业技术型人才,尽快解决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缺乏的绝面。尽快实现国产化,以适应市场需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的仓储理论知识更适应我们的实际操作。只有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将我们的知识发挥到极致。

参考文献:

[1]梅艺华,吴辉.仓储管理实务.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07。

[2]左生龙,刘军编著.现代仓储作业管理.中国物资出版社,.04。

[3]仓储管理的定义.宏达物流..09。

[4]企业管理知识:如何做好仓储管理工作.《老板》杂志.2012.12。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五

几年来,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医疗机构管理和使用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医疗机构进货渠道进一步规范,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但是,医院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医疗机构中管理医疗器械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用械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结合几年来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实际,现就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对策作以下探讨: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一)在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和保管、养护和报废等制度不健全,有关记录不完整。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资料收集不齐全,在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领用程序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医疗器械设备未建立技术档案。

3.医疗器械必要的保管养护储存条件不具备,普遍不如药品,多数无防潮、通风等设施;产品未按要求归类存放,器械仓库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产生的原因:

三是国家对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和储存等方面缺乏系统的规定和要求,使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无章可循。

二、对策建议医疗机构应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存、使用、报废等环节加强管理,建立和执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完善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加强医疗器械管理,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操控体系,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时,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医疗器械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管理、质量跟踪、资料控制、维修保养检查、产品报废淘汰、培训操作人员、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并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器械档案资料管理,对二、三类设备类医疗器械逐台建立档案,搞好医疗器械的`基础管理工作。

(三)严把采购关。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要由医疗器械管理职能科室负责,由有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批准交由采购部门执行,大型器械设备须由医疗设备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采购医疗器械必须做到:

1.严把“采购三关”,即公司资质关、产品合法性关、人员合法性关。必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公司购进产品;产品必须是合法合格产品,必须是经注册、有质量标准、有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据;销售人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书,并有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2.首次进货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医疗机构应该向供货单位索取并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质量标准。

(6)产品合格证明。

(四)严格质量验收。

1.到货必须验收,并做好验收(购进)记录,验收(购进)记录应当注明:产品名称、供货厂商、注册证号、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数量、价格、购销单位、购销日期等内容。

2.必须查验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3.发现外包装有破损、质量有问题、包装上无注册证书编号和产品批准文号的、过期、失效、淘汰产品不得入库。

(五)严格保存养护。医疗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保存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仓库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储存要求。

2.做好在库产品的养护工作。

3.仓库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防虫。

4.仓储要有垫板或货架。

5.对产品要做好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并按区域分类存放。

6.产品要有货位定位标志。

7.产品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六)严格使用管理。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设。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六

七、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病员,认真填写《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门诊药局保存),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病员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病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十五、药剂科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病员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七

经过一年的强化管理,采取规范的管理措施,本病区药品质量得到保障,未再出现药品过期变质,各药品按要求和条件贮存,保证了病区的用药安全。护士树立了安全用药的意识,养成了良好的摆放、取用药习惯。减少了药品的浪费,节约了社会资源。药物的标识和警示清晰,方便了护士取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有了更多的时间更好地为广大孕产妇服务。

药品管理和使用论文范文怎么写篇十八

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储备粮管理,保证粮食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1储备粮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始于建国之初,半个世纪以来,经过不断的完善、充实和调整,初步形成了以中央储备为中心,地方储备和农村储备相配套的粮食储备体系。目前,我国储备粮管理的良性运行正受某些因素的制约,这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行管理体制上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1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

现行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储备粮的动用权属各级人民政府,承储企业仅对粮食储藏的安全负责。只要按照上级委托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到帐实相符,专人、专仓、专帐管理和品种、数量、质量、地点落实,并实现“一符四无”要求即可。至于储存时间长短,品质质量是否陈化劣变,出库后有无食用价值等等,均与承储企业的经济利益无关紧要。

1.2业务与财务分离。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对储备粮的财务均采取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购、销、调、存各个业务环节,财政部门都是直接参与,并起着决定作用。由于管得过细,统得过死,不仅导致责任不明确,挫伤承储企业的积极性,而且因财务与业务脱节,也制约了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形成目前陈化粮过多,亏损挂帐不断增加的被动局面。某国库准备收购一批早籼稻,当时收购价为35元/50kg,农发行不贷款,国库无法收粮,时过一个月,价格上涨为45元/50kg,使他们失去了一次增收创效的好机会。

1.3仓储设施滞后。

就各地仓容量而言,已具备一定规模,机械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但从推广应用先进的储粮技术来看,相当部分的仓储设施陈旧落后,操作费工费时,工作效率低,受人为因素及气候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不适应粮食储藏新技术发展的需要。

1.4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偏低。

承储企业员工的业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对现代化的管理和科学技术知之甚少,缺乏对各种现代化储粮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的操作与维护技能,难以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

1.5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

随着各种储粮新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质量管理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也相继制订了一系列粮食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但大多数企业的质量管理还比较粗放,运作水平较低,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还有较大的`缺陷和漏洞,不具备充分的质量保证能力。年年强调储粮安全,却又存在着一种不安全感,每年不得不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去进行例行的普查和抽查。

2搞好储备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国是一个粮食生产大国,同时又是一个粮食消费大国。粮食生产还不很稳定,要保证近13亿人口在任何情况下都有饭吃,就必须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建立一定规模的粮食储备。

2.1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

粮食储备规模要与国家一定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如果规模过大,会增加财政负担,规模过小,又起不到“蓄水池”的作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今后粮食生产流通实行在国务院宏观调控下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的体制。在新的体制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中央政府最主要的责任是运用中央储备粮的吞吐和进出口,对全国粮食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总量平衡,稳定粮食价格”。在粮食供大于求,粮价非正常下跌,农民出现卖粮难的情况下,要及时运用储备粮的吞吐,实施宏观调控。这时应不受既定的储备规模限制,而是有计划地适当增加储备粮数量,使一部分周转商品粮进入储备这个“蓄水池”,暂时退出市场,减少市场上粮食流通量,拉动市场粮价有序回升。既为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又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创造条件。

2.2对储备粮的轮换权予以有条件下放。

“推陈储新,适时轮换”是储备粮保证数量、保持品质、储存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储备粮轮换权应予有条件下放。在储备粮动用权属各级人民政府的前提下,每年可给承储企业一定比例的轮换数量和一段时间的轮空权。让承储企业增加责任,自行把握粮食储备吞吐轮换的最佳时机。在中国储备粮食管理公司的监督下,承储企业可采取“批量经营,适时轮换”的方法,以小批量储备粮为资本,进行经营轮换。同时建立轮换风险保证金制度,分别签订购销合同。这样做,最大的特点在于灵活、机动,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承储企业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责任感,减少或杜绝购销差额损失,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又能保证粮食储备及时得到推陈储新,保证质量,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政策。至于“一定比例”及“一段时间”的尺度,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宜在太大的范围内作统一规定。

2.3推广应用现代储藏技术。

应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储藏粮食,既可延缓粮食陈化,保证储存粮食的品质质量,又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有毒气体的侵害,给承储企业职工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还能减少费用,降低储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目前,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的粮情电子测温、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谷物冷却低温储粮的“四合一”技术,正是在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最新储粮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粮食长期储备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必将带来储粮技术的革命。因此,在思想认识上必须要有新的突破,紧密依靠科技进步,把积极推进科学储粮放在仓储工作的首位,将先进的储粮技术,变成安全储粮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同时,要把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与仓储设施的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搞好仓储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和改造,添置必要的各种科学储粮的新设备和器材,提高粮食仓储的现代化和机械化水平,营造一个先进、安全、高效、规范的储粮环境。

2.4努力提高承储企业员工素质。

从事粮食储备保管工作的员工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尤其在当前全面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新设备,粮食储备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迈进的情况下,对仓储管理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保证安全储粮和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有效应用,就必须抓好科学管理和员工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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