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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申请开通账号的报告(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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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申请开通账号的报告(八篇)
2023-01-17 17:01:4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一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务作业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_____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传讯方式

由甲方□委托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

□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入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紧急处置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入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

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_____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___小时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请求方式

乙方因前条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一)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投保责任险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_____公司投保责任_____,_____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免责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_____、交通管制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暴徒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过失相抵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保全费用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内含服务费元、专线月租金_________元及营业税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个月为一期,

□于每期开始前_________日内

□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保全费用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施工费用

本系统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续约

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

□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

□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暂停服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_____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同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诉讼管辖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系统托管是指将属于甲方所有学者管理系统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在其自身的服务器上为甲方提供硬件配置,软件安装、维护、数据管理和故障的排除。

1-2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享有乙方提供的学者管理信息服务。

2-1-2 学者管理系统的版权归属甲方所有

2-1-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服务器提供相应的域名,并通过与其域名服务商的联系,为乙方服务提供域名解析。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8 乙方需要定期进行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

2-2-9 乙方有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义务

2-2-10 乙方有保障网络通畅的义务,并在网络发生故障时,尽快的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

2-2-11 乙方有协助甲方进行数据导入的义务

2-2-12 乙方对系统内甲方的数据有保密的义务,不能擅自泄漏给第三方。

2-2-1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数据的录入工作,除事先约定,乙方有权根据相关工作量收取甲方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除合同条款中已注明可能需要收费的项目以外,合同签定后第一年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零_______元,之后的服务费用将在第二年合同中另行约定。

3-3 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4 乙方将于20__年6月1日为甲方开通服务器,在本合同到期前1个月,乙方将通知甲方进行合同延续的商议,在合同不能延续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关闭服务器。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__年6月1日规定日期生效,至 20__年7月1日到期终止。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的,应另行续签合同;如双方不予续签合同的,则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6-2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6-3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 保密

9-1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权利保留

10-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十一条 通知

11-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11-2 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1-3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三

今年上半年,全市广大建设工作者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筹备首届世界华人炎帝故里节,充分发挥不畏艰难,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追求完美、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锲而不舍、奋力开拓的创新精神,不仅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完成了“节”的筹备工作,而且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以筹备“节”为中心,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建设部门各级各单位把迎接节和“六大”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推动城市建设上水平、上台阶的良好机遇,全力以赴抓落实。一是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把“六大”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责任,城区14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7个委直属单位,为确保整治卓有成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逐条道路现场普查,自我加压增加任务,制订完成时间表,将每项任务落实到领导、落实到路段、落实专人,细化到天,一件一件抓落实。三是抓督办,建委从机关抽出6名领导干部,每人带一个督导专班,实行一周一督办一通报,随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实行“消号制”,工作倒计时。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四是抓氛围。为了营造“人人知晓节,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动员和组织责任单位在城区所有临街建筑围挡和公交车上设置节宣传标语300条,督促城区40余家单位利用电子屏和大型单立柱发布节公益广告,在城区繁华地段16个立柱广告牌和解放路中段滚动显示屏上设置了迎接节的宣传标语,组织了百万盆鲜花装扮随城,利用报纸、电视台进行宣传20余期,为“六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按照创造条件抓落实,开拓创新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资金缺乏、引资困难的情况下,以大局为重,负重奋进,自筹资金8370万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迎宾大道东段路基建设,计划投资1.61亿元,完成投资4000万元,短时间内完成拆迁411户,回填路基土方6万立方米,清淤3万立方米,还建房建设正快速推进。二是多晶硅道路建设,完成投资300万元,铺设了雨、污水管网和强、弱电管线,路基全部形成。三是**大道西端改造,完成投资270万元,铺装沥青路面5**3平方米,安装路缘石1902米,铺装人行道1541平方米,安装路灯18基,埋设电缆管444米,雨水干管403米,栽植各类苗木262株,种草籽910平方米。四是**大道二期建设,投资600万元,完成了路基工程和市委办公楼以北破旧厂房的拆迁工程。五是**公园改造,投资890万元,完成了樱花大道、银杏园、桂花园、紫薇园、竹园绿化建设,共植各类苗木27个品种46.51万株,铺草坪2600平方米;铺设排水涵管1800米,新修游路2600米;修饰了鹿鹤雕塑及平台,全面维修了拱桥栏杆、公厕、管理用房;广场、公园河闸、拱桥、百花园、亮化工程和照壁等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六是道路刷黑,投资890万元,整体铺装路面13万平方米,修复破损沥青路面10500平方米,安装花坛石、路缘石6**7米,更换雨水检查井盖144座、雨水箅子194座,现浇路卧石5682米,路品渠化3处,铺拉丝砖、彩色水泥方砖2**6平方米。大大提升了清河路、沿河大道、明珠路三条道路的品位。

(2)全面维修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处、排水处全员上阵,不讲困难、不讲价钱,完成道路和排水设施维修。投资110余万元,共维修人行道4655平方米,主车道27439平方米,更换路缘石、花坛石866米、破损瓷砖170平方米;浇筑行道树树穴围边1026处;更换、维修检查井和水箅子675座,维修内河护栏5处、护坡2处,治理渍水11处、污水溢流10处,清疏管网24729米、雨水井和水箅子8000座,西护城河、花溪河清淤5060米,西护城河出口水毁修复35米,清淤泵站8座;完成了内河治理,确保内河清水常有。

(3)重点整治市容市貌。市执法局精心组织,克难攻坚,取缔临街流动户外广告牌960块,以规范沿河大道、**大道两侧广告牌为试点,统一设置临街店堂招牌1200块;清除门头横幅185条,拆除遮阳棚46处,整治规范出门出窗、占道经营1216家,规范早餐夜市占道经营620处,取缔客运东站对面主车道上车辆和建筑机械占道停靠;清理城市“牛皮癣”2.4万处;清除垃圾死角43处,垃圾170吨;督促粉刷墙壁14750平方米;对城区部分公厕和垃圾站点进行了维修;新装果皮箱102个,更换补投果皮箱331个;拆除违章搭建63处、围墙3处,共8100平方米。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共投资70余万元。为了进一步强化门前四包管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设置了200个公益岗位,提升了门前四包管理水平。

(4)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市质安站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动员18个施工单位对城区所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高标准包装临街施工围墙,统一设置具有山水、风土人情和文化特色的喷绘彩图;加强了建筑垃圾漏撒管理,固定4名专人,坚持早、中、晚巡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使城市的卫生环境和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善。

(5)全面改善公交服务。市公交公司全力服务节,投资430余万元,新增公交车辆20台,开通了15路公交车;包装改造了259台车辆,设置老弱病残专座518个,配置电子报站器125个,张贴温馨提示语1000余条;更新、修复破损站牌1**处;清除不规范车身广告1700多处。在司乘人员严重不足,夜晚客流量非常少的情况下,不计成本、不计代价首次开通夜班车,延长了城区公交营运时间,解决了市民夜晚无公交车乘坐的现状。

(6)高标准完成了牵头路的环境整治任务。迎宾大道、绕城公路是建委牵头的责任路,又是这次节的窗口路,我们组建了精干的工作专班,全力督办落实整治任务。共取缔、规范户外广告牌310处(块),整治占道经营19处,取缔主车道上车辆和建筑机械乱停乱放;集中力量完成了道路绿化;配合相关单位拆除两条道路两侧破旧、低矮建筑物和构筑物414处,清除转运杂物2772处,粉刷临路房屋18万平方米;修建垃圾池6个;督促责任单位拆墙透绿、安装道路减速设施、警示桩及2个重要交叉路口的红绿灯,亮化部分办公大楼。整治后两条路真正成为景观路、生态路。

二、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中心,城市绿化水平全面提高

市园林局抓住举办节良机,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完成投资800余万元,新增城区绿地45万平方米,共植树46个品种93.75万株(其中:乔木6.78万株,灌木50.97万株,地被植物35万株,水生植物1万株),植草坪6.92万平方米。先后完成了神农大道北侧、**大道南侧绿化。兴建了道南头的小绿地。延伸了风光带,新铺游路路基320米,完成景观桥的基础工程;对迎宾大道、明珠路、神农公园、明珠广场、街头游园的绿化进行了提档升级,对城区所有道路缺损苗木进行了补植;督办106个单位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截止节前,已有33个单位(居住小区)初步通过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验收,19个单位(居住小区)初步通过绿化先进单位验收,35个单位(居住小区)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已通过省专家组的第一轮考核。

三、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

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约12亿元,共办理施工许可131项,建筑面积85.6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5.9亿元;办理竣工备案76项,面积37.7万平方米,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备案率96%,创省级“楚天杯”工程9项,市级优质工程20项。

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建筑企业进行网上公示,有效地规范了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确保建筑行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积极鼓励劳务分包企业,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施工安全五项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力度,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新型墙材企业质量管理,大力推行建筑节能,进一步巩固了“双禁”成果,确保城区新建工程严格执行节能要求。

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积极引导房地产业理性化发展

元至5月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市场需求持续升温,共成交20.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1.%,其中商品住宅成交16.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0.39%。。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20xx元/平方米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3%。

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大幅“提标扩面”,扩大保障面后受益人群从原来的2141户扩大到4248余户,逐步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我市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于5月底动工,预计年底建成。三是经市政府同意,对亚通社区一栋棚房和一栋两层的职工集体住宅及一家服装厂进行整体收购改造,缓解了我市廉租住房供需矛盾。四是完成了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核定、和证书发放工作,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将得到切实解决。

房产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在抓好中心城区房产市场管理的同时,加大整顿规范力度,共立案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案件15起,结案12起。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备案系统,共办理合同备案业务1289起,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不断加强。一是调整物业收费标准,制定了《**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规程》,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提档升级。三是加大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缴存力度,截止目前我市已归集维修基金2203.87万元,新建商品住房收缴率达100%。

五、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上报了20xx年建设资金项目。先后申报危房改造项目280万平方米、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项目54个、“百镇千村”示范工程项目9个和全省整县推进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二是制定了小康工作队帮扶计划,帮助驻点村完善基础设施、制定新居民点规划,切实解决驻点村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三是积极开展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申报旅游名镇名村6个,并迎接了上级部门的巡访验收。

六、企业改制稳步推进

在积极抓好市政公司、明珠公司等5个企业改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改制企业的指导管理,改制企业活力增强。市建筑设计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行业危机,抓住新农村建设良好机遇,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中房公司本着在困境中求生存的工作思路,抓住机遇上项目,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七、行政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认真践行“帮群众办事,替群众跑腿”的服务理念,在新闻媒体上作出了公开承诺,以开展“三百活动”为切入点,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上半年共受理审批事项24件,办结24件。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3333”法规学习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执法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上半年,建设系统共立案167件,结案188件,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八、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了以“促进全民创业、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工业强市”为主题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求建设事业发展成为广大建设工作者的共识。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月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的同时,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在《中国建设报》、《**日报》、建设网、《**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00余篇,组织电视新闻报道30余期,有力地宣传了建设工作。

四是制定了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签订了20xx年度计生工作责任书;认真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筹备首届“节”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改革与稳定的矛盾日益加剧;资金严重缺乏同城市建设任务大及市民对城市发展的期望质升高的矛盾更加突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尚需不断完善;建筑工程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转变思路,制定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三、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大力培育、规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二)攻坚克难,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步伐

一是迎宾大道,按照“第一路”的标准,加快建设,确保9月底建成通车;二是加快实施新火车站广场建设;三是完成迎宾大道、新火车站广场拆迁还建房建设,确保拆迁户早日安居乐业;四是启动森林公园建设;五是加快体育公园建设;六是完成**大道二期工程建设。

(三)强化措施,不断优化城市管理

一是严防死守,控制违法建设。严格规划执法责任制,畅通违法建设举报渠道,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以高压势态,规范建设行为。二是扎实推进门前四包工作。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在充分调动门前四包协管员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推行亲情、人性化管理,努力探索依法严管和以情促管的新举措。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城市文明水平。针对规划执法、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

积极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拓展外部市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调控作用,努力规范建筑、装饰、监理、造价、劳务市场的管理。着力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住宅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继续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以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力争建筑节能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实现住房保障目标

一是加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好600套廉租房的分配入住及后期管理工作,完成20xx年廉租住房的新建任务,落实20xx年的租赁补贴的审理发放工作。二是做好房地产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三是逐步规范物业管理。加强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确保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按规定配备到位;采取强制性措施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重点解决零星房地产开发的物业管理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六)整线整片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是按照省建设厅开展“楚天杯”创建活动动员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小城镇“楚天杯”创建活动,提升小城镇的吸纳功能和品位;二是整体推进,全面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突出抓好一个示范区、两个示范镇、四条示范线、八个示范村的乡村清洁工程,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推进。三是完善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承载功能,加快重点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农村村队管理向城镇社区管理体制的转变。

(七)加强企业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以改革促稳定,以稳定推动改革为目标,稳步推进企业改革改制,积极引导改制企业创新思维,强化竞争意识,寻求最优的企业发展路子,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八)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培育最优创业环境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不走过场、不搞形势,把学习实践活动同城市建设管理、同省级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强化系统干部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和执行意识,逐步形成“讲激情、比干劲,讲服务、比奉献,讲务实、比效率,讲廉洁、比形象”的良好风气,为全面完成城乡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齐抓共管、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继续开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采取有力措施狠刹“四股歪风”;加大对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和任中审计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监察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二是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整顿作风抓队伍,公开政务抓规范,提高效率抓服务,并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始终做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出发点,强化建设法制工作。大力转变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为。

同志们,新的目标、新的任务催人奋进,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昂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向全年目标发起新一轮冲刺,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四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

乙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包括交有业主使用后在保修期内的一切保修事宜。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 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及时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3)、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4)、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五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名称: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电话::

乙方:____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__市杨浦区隆昌路__号

电话:021-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设备和材料交付地址:;

设备和材料进场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项目中的,该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符合国家生产许可标准、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具体以本合同附件《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一)所列项目为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见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签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指导设备摆放位置。

二.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生产,并需经甲方审核验收和认可。其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报价清单》,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包含《设备报价清单》所列设备的价款)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更改确定的设备,如果确需变更设备,需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号、材质、规格、数量等,见附件一明细表验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

金额

1.合同签订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交货至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60%

3.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10%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账户和相关信息的准确:

开户银行:

账户:

开户行行号:

四.交货及现场条件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迟发货,甲方需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况应当在发货之前及时通知。

3.乙方在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如电源、照明、电梯的开通等。

4.乙方的设备按合同时间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现场验收签字予以确认。

5.乙方需对甲方现场的装饰面、设备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乙方进行赔偿。

6.施工中窗体、墙体开洞修复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与验收

1.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定制产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验收检验时,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作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名,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甲方代表有权拒收,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及调换。

3.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组织验收,也未向乙方递交书面要求并获乙方确认,将视作默认验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动提醒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环保、环评需另计费)。

七.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进行无偿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工程相关设备、设施;保证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保修服务及定期检修。保修期内设备(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如发生故障,除甲方人为造成的损失外,均由乙方免责免费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人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费用)。

2.在以上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获甲方报修通知后24时内提供维修服务;紧急修理应于8小时内进行。

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及维护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维护费用。

4.合同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乙方应于应付货款到期之日前主动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至全部货款90%之前,该合同所提供之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所有。

2.乙方没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赔偿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货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材质,规格,数量,板材型号,板材厚度。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如甲方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或紧急维修,乙方(供货方)没有按时到达进行维修,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应当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对其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督促工程人员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六

各位家长: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我园定于20xx年2月21日(正月十七星期四)幼儿正式入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按xx县物价局20xx年秋新定收费标准(市级示范园):保教费260元/月x5=1300元,伙食费150元/月x5=750元,合计2050元。

1、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缴费。

2、2月16日(正月十二)——2月19日(正月十五)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1、各位家长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农行网点开立银行借记卡(如有农行卡的家长只需到农行网点开通手机银行即可)。

2、开通手机银行。

3、下载农行掌上银行app,注册、登录手机银行,点击“生活缴费”——“学杂费”——“xx县实验幼儿园”,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4、缴费成功后留存有效截屏。

2月20日(正月十六星期三)家长将幼儿生活用品(被子、拖鞋等)送至幼儿园,并依据缴费截屏在班级老师处注册,2月21日(正月十七星期四)幼儿正式入园。

xx县实验幼儿园

20xx年2月14日

最新开通系统账号申请书怎么写七

项目名称: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南宁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软件系统开发合同书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 二 阶段为甲方开发 企业办公信息化管理 软件系统。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担甲方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本合同为第 一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 企业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方案书 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软件开发项目中需要乙方交付的相关文件,包括程序文件、源代码(编译前)、技术文档、数据库文件、操作手册等。

3.“需求变更”指经双方商定后对开发软件或资料所做的需求修改。

4.“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6.“里程碑”是指乙方在附件 企业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方案书 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7.“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8.“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9.“服务”指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10.“任务”指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11.“测试”是指根据本合同各方约定的方法和标准,对乙方所完成开发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及运行状态所做的检测。

12.“上线”是指乙方开发的应用软件在甲方的工作环境中正式运行或被甲方用于业务办理。

13.“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第三条 甲方所需软件系统及原有软件系统

1.甲方所需软件系统描述

甲方为其内部办公建立电脑和手机app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企业内部的销售、运营、策划、人事、财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供应商(安装和印刷供应商);建立的电脑和手机app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控制管理审批、协同、销售、人资和其他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智能业务办公流程。

2.甲方无已在应用运行的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

2.甲方原有的相关信息系统为 魔方地铁媒体服务管理系统 ,其主要功能是 资源、客户、方案、订单、合同、财务、验收、营销、报表和系统管理 。乙方将结合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重构和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

第四条 乙方所提供软件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的软件系统:

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企业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其系统所有功能和代码均为乙方独立开发。

2.软件系统分为3个子系统,包括管理端子系统、业务端子系统和供应商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为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系统编码管理。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相关情况

3.软件系统的目标

第五条 软件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

1.需求说明书完成;

2.系统设计说明书完成;

3.软件系统设计完成交付试用。

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均应依据附件-1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进行付款。

第六条 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软件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和通讯方式见附件-2。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第七条 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八条 需求与需求分析

1.甲、乙双方将根据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软件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

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系统设计说明书。以上二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2.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软件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系统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3.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4.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软件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功能完整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需求说明书和系统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第十条 软件系统环境提供

甲方应依据软件系统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软件系统的安装运行环境相关人员安排。乙方应依据软件系统运行条件,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软件系统安装运行环境和相关人员安排,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进度报告

1.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2.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3.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第十二条 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第十三条 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 / 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交付时间

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中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测试,以确认交付项目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交付内容

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领受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 10 工作日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软件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于 7 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第十七条 系统试运行

1.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30 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48小时内)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则由甲方自行负责尽快维修(24小时内)。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果硬件由乙方负责,此条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7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第十八条 系统验收

1.验收时间:试运行期满,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系统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系统验收报告》的 10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2.验收报告:甲方对系统进行验收并确认系统合格后,需在验收合格之日起6日内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验收报告。

3.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5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4.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开发计划、方式

1.开发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提交项目阶段产物,具体计划详见附件《系统开发方案》。如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受到影响的,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书面确认,乙方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受到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额(含税)为¥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

合同金额包含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网络产品/服务购买费用及项目奖励金三项:

(1)系统软件开发费用为¥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包括需求分析、功能策划、产品设计、程序开发、系统测试、环境搭建、系统部署、系统验收后之日起1年内现有功能模块维护。

(2)网络产品/服务购买费用为¥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包括了云服务器ecs租赁、域名注册、ssl证书、短信服务、对象存储 oss(标准(lrs)存储包、下行流量包)、ssl证书、短信服务。

(3)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后,甲方另支付乙方¥(大写:整)。

网络产品/服务费用具体规格明细如下:

项目内容数量时限金额

2.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甲方应当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分阶段支付价款:

(1)本合同签订生效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将合同金额的16%,即¥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2)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5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将合同总额的15%即¥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2)系统经上线试运行7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将合同总额的15%即¥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3)系统经正式上线运行7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将合同总额的30%即¥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4)乙方提出对项目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将合同总额的15%即¥234,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5)自系统上线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即¥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6)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票据并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即¥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服务,直至乙方收到甲方相应款项为止,并且暂停服务时间计算在合同服务期内,不予扣除。

5.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为无效发票或假发票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待乙方向甲方重新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支付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在约定限期内乙方设计功能开发完成,因甲方管理原因试用过程中或试用后不能正常上线使用,甲方不得借故拖延验收,必须依合同约定期限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附件检验标准内的测试验收。

第二十一条 工作环境

1.为了实施附件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甲方的工作场所。

2.甲方按照附件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附件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 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设计、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第二十三条 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1)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2)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3)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4)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5)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软件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软件系统不存在品质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3.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软件系统维护和免费升级服务。在此期间如发生软件系统运作故障,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 / 响应要求

主机数据库不能启动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客户端故障4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网络解决

数据出错或设计调整1个工作日内答复 3个工作日内解决

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故障(如网络不通,电脑硬件故障,病毒引起系统崩溃,误操作数据丢失),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5.维护服务内容仅限于合同约定内容,不包括甲方提出的需求增加和需求变动。如需求变动和需求增加可按照需求变更的程序处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管理要求等。为此,双方同意:

1.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软件开发项目方案书》将作为系统软件需求的基线。所有需求的增加和变动将以本基线为基础,凡是在此基线上所做的变动和追加都视作需求变更。

2.如果需求变更在合同的《软件开发项目方案书》中沟通的需求内容15%范围内,不算需求变更,超出范围内的部分也算需求变更,按照需求变更流程执行。举例:需求说明书中已确认某个功能业务流程计划5个工作日完成,但是在没做之前提出需求变更,甲方提出需求变更,需求变更后,实际开发需要7个工作日。调整内容变更超出范围,所超出的部分也应为变更需求,也算2个工作日的需求调整时间。

3.提出变更申请的一方,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填写《需求变更登记表》。另一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研发计划、风险、工作量、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4.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填写《需求变更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备案,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开发期内需求变更工作量累计少于12个工作日,乙方提供免费开发。超过部分的工作量与交付期限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5.对于导致严重影响项目和项目交付的重大需求变更,乙方有权提出作为下一个项目的对应内容,但甲方仍应按照原基线对系统进行交付验收。而该需求变更可在系统验收后作为下一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优先考虑。

6.甲方负责对需求增加费用的需求变更进行费用的追加,费用跟进双方签字的需求变更量计算,甲乙双方需另外签字需求变更合同。

7.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在甲乙双方项目组人员开始沟通具体需求并且还未正式开发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的变更或取消部分功能模块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1%,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0.5%的金额。如甲乙双方项目组人员还未进行任何具体需求沟通和开发的情况下,则合同总价每下降1%,乙方应退还甲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1%的金额,退还总金额不能大于合同总价的10%,甲方提出变更或取消的功能模块将不作为软件项目验收范围。

8.如因系统需求变更导致乙方的工作量超出了方案约定的范围(不含乙方需求变更免费开发范围),所产生的费用计算标准按照人民币800元/人/工作日(含税)í实际工作量。

9.由于需求变更造成的项目时间延后,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2)如延期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付款违约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2)如延期时间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4)如果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完成的软件系统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系统。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系统,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支付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20%支付违约金。

5.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7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小程序注册和服务使用规则

1.乙方是小程序软件中立的系统提供者,微信小程序服务账号等服务是由腾讯独立运营并独立承担责任的服务平台。因甲方使用微信小程序服务或甲方在使用微信小程序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请甲方和腾讯协商解决。对上述纠纷,乙方应当进行协调,但乙方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甲方不应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2.乙方系统调用微信小程序注册的api接口,通过该接口,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系统直接注册微信小程序并使用乙方开发的微信小程序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将实现甲方在微信小程序的信息、操作同步显示,从而实现信息分享同步。

3.甲方确认,由于乙方调用小程序接口的原因会导致少数小程序功能无法实现,甲方不能以此来要求乙方退款且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确认,基于甲方使用的微信小程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认证、审核、使用、账号安全)由腾讯提供,除本合同外,如腾讯就微信小程序服务使用事宜另行制定规范或规则的,如《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小程序平台服务条款》、《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等,甲方应遵守前述规范或规则。

5.甲方授权乙方将甲方的小程序账户及甲方上传或提交的注册和使用微信小程序相关信息等传递给腾讯,用于腾讯为甲方提供服务。页面提示上可能会展示具体授权对象、授权字段名称、范围等,授权字段通过加密通道传递给腾讯。

6.甲方应按照腾讯的要求和流程提交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并通过腾讯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如腾讯公司发现甲方的注册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腾讯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基于腾讯就微信小程序服务的认证及功能开通有相应规则与要求,甲方在使用本服务前应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由于甲方提交的信息不完整、不合规等原因使得甲方微信小程序认证及相关功能开通失败,从而导致甲方的微信小程序服务软件无法使用的,乙方亦不进行退款。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约定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含复制、传播、反编译、出租、出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将软件给第三方使用。

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保密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成后,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向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只能用作与该项目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相关的用途,不作他用。

2.双方为实施本合同项目所涉及的任何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准外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永久删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有关资料信息的复本或电子文档。

3.甲乙双方保证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只为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人员所知悉,同时必须指示其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准向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人泄露。

4.甲方、乙方均应注意资料和技术的保密,乙方不得将接触到的任何资料、数据、技术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也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技术泄露给第三方。

5.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5)法律强制披露;

(6)已经获得相对方的书面许可。

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免责声明

一、甲方确保其所输入的甲方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乙方于异常交易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二、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甲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在提前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如有必要的情况。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疫情防控、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软件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甲方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升级、银行方面、第三方接口服务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由于乙方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2.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3.因甲方未及时续费,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甲方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后续二次开发或定制及其它可能产生问题的情况。

5.第三方系统(平台、接口)的使用、故障不在服务范围内。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3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一条 通知

任何为执行本合同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合同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三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 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1.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3.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全部约定,并取代双方之间所有先前的口头和书面的建议、谈判、陈述、备忘录、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其它文件。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合同条款及附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该书面修改及补充加盖双方公章后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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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系统托管是指将属于甲方所有学者管理系统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在其自身的服务器上为甲方提供硬件配置,软件安装、维护、数据管理和故障的排除。

1-2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享有乙方提供的学者管理信息服务。

2-1-2 学者管理系统的版权归属甲方所有

2-1-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服务器提供相应的域名,并通过与其域名服务商的联系,为乙方服务提供域名解析。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8 乙方需要定期进行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

2-2-9 乙方有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义务

2-2-10 乙方有保障网络通畅的义务,并在网络发生故障时,尽快的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

2-2-11 乙方有协助甲方进行数据导入的义务

2-2-12 乙方对系统内甲方的数据有保密的义务,不能擅自泄漏给第三方。

2-2-1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数据的录入工作,除事先约定,乙方有权根据相关工作量收取甲方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除合同条款中已注明可能需要收费的项目以外,合同签定后第一年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零_______元,之后的服务费用将在第二年合同中另行约定。

3-3 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4 乙方将于20__年6月1日为甲方开通服务器,在本合同到期前1个月,乙方将通知甲方进行合同延续的商议,在合同不能延续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关闭服务器。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__年6月1日规定日期生效,至 20__年7月1日到期终止。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的,应另行续签合同;如双方不予续签合同的,则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6-2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6-3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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