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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络借贷申请书(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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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络借贷申请书(模板10篇)
2023-11-21 15:59:08    小编:ZTFB

星星和星座是天文学中的基本概念,了解它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观测和认识宇宙。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和经验,参考前人的经验和总结方法。如果你对总结范文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一

班会开始,王老师说的第一个方面就是现在盛行的网贷。通过网贷的实例让同学们认识到网上贷款带给人们的.危害,使同学们深入了解网上贷款,加强同学们对网上贷款的警惕,让同学们不受网上贷款的困扰,拒绝网贷防止受骗,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典型的案例告诉我们,学生从网络信用借贷平台上贷款,部分学生因超支消费、逾期还贷,赔偿了高额违约金、滞纳金,影响个人信用,有些没能力还的同学,不敢跟父母说,一直拖欠,被法院起诉,被学校开除等……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使学生防患于未然,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健康的度过大学的每一天。

老师悉心地讲解。

校园网贷安全主题班会。

视频教育精彩生活。

接着,王老师给同学们放映了《今日说法》中有关大学生网贷的真实视频,视频中各种让人心痛的画面讲解,让同学们对于网贷的危害以及没能力偿还时其平台逼迫的手段有了充分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对于网贷危害的认识。视频观看结束后,王老师总结并告诫同学们:“不管网贷后生活如何改变,一定要看清网贷的本质!”提醒广大新生们要有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端正态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用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向生活,迎接人生的每一个挑战。

同学们认真地聆听。

校园网贷安全主题班会。

本次班会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使“安全教育、拒绝网贷’”深入人心,同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消费观,使同学们懂得谨慎贷款、合理消费,认清各类网贷可能带来的风险,谨防受骗,学会自我保护。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网上贷款的危害,并且加大了学生“防骗意识、强化理性消费”的自我教育力度,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都很认真,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真正发挥了班会的育人效果。最后,王老师由衷的希望同学们能成为一个努力,积极,向上的信院人。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二

我是物理与电气工程学学院xx级微电子专业的陈麟,我于20xx年xx月份加白鲸文学社的文艺部。

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在白鲸文学社里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更加觉得加入这个社团是我最值得自豪的一件事情。白鲸,就是我大学的一个家。所以我选择竞选副部长这个职位,想一直留在这个大家庭里,并尽自己的力量把白鲸建设的更好,更强。犹记当初,刚进社团的时候,青涩稚嫩,对于好多事情都没有经验,学姐和学长给了我很多鼓励和信心,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自己。在白鲸的一年里,我积极的参加各种活动,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多方面能力,而且收获了友谊和快乐,我感觉我能进入白鲸,对我来说真是一种莫大的幸运,我之所以想加入网络信息部,是因为我在阅读电子杂志很享受,感觉借助电子平台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白鲸文学和白鲸文学社,让更多的人欣赏到我们的作品,为了能做好这个工作,我从上学期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假如我能顺利担任白鲸文学社网络信息部副部长我会好好贯彻部门精神,社团精神,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交付任务,并与各个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并指导和帮助干事工作,注意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奋发图强,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假如我能顺利担白鲸文学社网络信息部副部长,我将认真完成自己的各项本职工作,配合搞好社团活动。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做好编辑方面的工作,提高我社的知名度和赞誉度,同时我会在其中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假如我未能顺利担任网络信息部副部长,说明自己的水平还不够,我也决不气馁,一定好好努力,争取有更好的表现。

此致

敬礼!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市场部网络咨询师一职。负责公司网络媒体部的咨询和相关的信息宣传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起来富有热情,乐与他人交流学习,有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从加入公司至今已经有两个月零三天的时间,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试用期合同内容,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下面来谈谈这两个多月以来自己的一些工作情况和体会。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从刚加入公司那会的自己到现在自己在各方面的成长和取得的成绩。现在我仍然记得在高一那会就听说过北大青鸟是专门学习计算机培训的,仅仅懂得那么一点点,这是我最早的一些了解。虽然之前有接触过相关的销售工作,但是行业与行业的不同,岗位与岗位的不同,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下面从四点来谈谈自己的成长和认识。

首先的话,谈下自己对行业的认识和了解。在加入公司之前那会,自己对it行业完全就是一张白纸,了解的东西很浅显,很表面。但是自己对教育培训行业还蛮有兴趣的,我很庆幸可以加入这个大集体。也很感谢颜妍老师等等几位老师给我这次机会。通过三天的试岗学习,慢慢地自己对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和咱们学校所开设的专业有一个基本的熟悉和了解,也明白it行业在未来的几大行业的发展中还是相当不错的。

其次,谈谈自己对网络咨询师这个岗位职责的认识和理解。顾名思义,网络咨询师也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相关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员。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也已经熟悉到了作为网络咨询师的职责和相关的工作内容,最终都是为提高咱们学校的招生率做前提准备的。为更多的求学者提供更好的学业成长和职业规划发展。在做网络咨询的过程中,我们更多的是要对专业知识要有熟练地学习和掌握,再就是在咨询过程中的相关应对策略和技巧性的说辞和知识的熟练,最终都是为当面咨询做一个好的开端和课程销售的准备工作的。“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看似简单,其实真正的做好还是有些技巧和规律可以去学习掌握的。

文档为doc格式。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四

借款单位: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

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

申请书。

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

协议书。

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六

参与人员:建d1413全体成员及班导。

主持人:xx。

班会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制作ppt。

班会形式:讲述、提问、讨论。

此处应有。

一张现场图片。

一、班会目的:

偿债的严重后果。

1、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消费风险。

2、提醒学生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网络借贷行为。

3、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同学,应主动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二、网络借贷络的风险:其一,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大多自我宣传“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申贷门槛低,手续非常简单,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

其二,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监管。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有些地方并没有做到位。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备支付能力,某些网络信贷机构却将其作为“摇钱树”客户群来发展,刺激学生非理性借贷和消费。

其三,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根据此前的一些报道,校园网络贷款很少被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多被用于个人消费,尤其对手机、电脑等相对昂贵的电子产品的消费。由于不少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金额并不知晓,极有可能因网贷而背上沉重的债务,甚至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债务之中,最终还是要父母兜底,或酿成其他苦果。

三、班会总结:

同学们了解了网络借贷的现实危害后,表示会谨慎进行网络借贷。同时会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于20xx年xx月xx日进入企划部,担任推广专员一职,负责品牌形象网络宣传推广的工作。

时间过得很快,短短两个月转眼即逝。在这两个月中,我从对x企业文化背景毫不熟知,到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运营体系深入了解认识,公司同仁给了我非常多的热心帮助和鼓励支持,在此基础上,我非常顺利的进入了工作角色和状态,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作为一名推广专员,我首先对公司所在行业进行了了解,并且配合百度竞价挖掘并确定出网站优化的关键词;对网站进行了整体检查,发现了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比如网站权重快照收录长久更新缓慢等等不利因素。针对网站存在的问题以及整体推广策略,制定了针对我们网站和品牌的网络推广方案,在近来和将来的工作当中坚持执行。

现在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网络推广中免费推广的工作内容:

1、每日定时记录网站的各项基本数据,观察分析网站排名情况。

2、官方博客微博以及贴吧等等更新维护,整理同行业网络宣传手段及亮点,挑选高权重高质量的网站推广平台进行推广信息发布。

3、协助杨完成网站关键词优化工作。

4、协助维护各办公室网络正常使用。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来到后,跟大家站在一起,我才发现了藏匿在自己身上的很多不足之处。

很多同事朋友都十分开朗乐观,相比较来说,我在与领导和同事的交流方面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应不及时,导致问题的解决也被推迟。再就是工作当中会协助同事解决网络电脑等故障问题,由于对硬件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全面与透彻,会在解决问题时耽搁较长的工作时间,也影响正常的网络推广工作的进行,所以今后还是需要多多的学习,这些都是我需要积极改进的地方。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高度责任,多向、等以及各部门的优秀同志学习,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改正自身缺点,积极地与每一个同仁开展工作交流,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来到xx,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这些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行。我明白了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梦与梦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一个能够长久提升自己的平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本着对公司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加强专业领域的学习,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将推广专员这份工作努力做好,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八

1、好支付,更盈利——万折宝。

2、财富管理一步到位——万折宝。

3、万折宝,托付好。

4、万折宝,贴心的服务,最懂你的服务管家。

5、万折宝,折扣跑不了。

6、万折宝,你首选的财富之路。

7、万事具备,只欠支付。

8、支付一点通,买卖更轻松。

9、万折宝:只要你信任,我就是你你积累财富的钱包!

10、没有挫折,只有责任——万折宝,不负选择,信赖金彩!

11、携手万折宝,因为服务好。

12、金品质,融便捷,支付佳,万折宝。

13、支付就是这么简单。

14、万折宝:您的信任,我的责任。

15、支付一点通,买卖更轻松。

16、你放心的网上交易银行。

17、万折宝:造价交换,无须怀疑。

18、万全智选——万折宝。

19、易购物,易生活!

20、会支付,能赚钱,懂生活。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五条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四)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第十七条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十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章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五条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第二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七条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网络借贷申请书篇十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也开始悄然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借贷方式,网络借贷具备简洁、方便等特点,有利于解决部分人资金“短缺之渴”,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加之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当前国内的网络借贷处于无序和自主发展中,亟待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规范。

1、国外的发展情况。

网络借贷产生于英国。3月,一家名为zopa的网站在英国开始运营,提供的是p2p(persontoperson)社区贷款服务。在该模式下,网站首先将借款人分四个信用等级,出借者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利率和借款时限进行选择,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中间人,承担包括双方交易中所有事务、法律文件、信用认证、追讨欠账等责任。为规避风险,zopa还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者将钱分为50笔借给不同的人等。在zopa之后,2月在美国开始出现一家名为“prospe”个人信贷网站。由于信用体制的完善,prosper在身份验证方面的效率非常高,最快在通过验证的当天就可以获得借款。除以上两家之外,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名的个人信贷网站还有lendingclub和kiva等。其中,kiva网站不仅提供免费借贷中介服务,还设置了一种“零利率”借款,投资者可以将钱免息借给其他国家的低收入者,在这里,投资并不仅仅是“用钱生钱”,也可用于帮助那些努力工作的人获得改善生活的机会,该网站面对的群体主要是低收入人群。总体来看,由于较早地建立了信用体制,在国外网络借贷体系已较为成熟。

2、国内的发展情况。

国内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是拍拍贷,于207月在上海成功试运营。作为中介平台的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其主要目标是提供国内个人对个人的小额贷款的借贷平台。该平台的宗旨是,通过引入社交网络的概念,让用户能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这样做降低了借不到钱和借钱不还的风险。拍拍贷还引入了竞标机制,竞标双方一旦达成互相满意的协议,就意味着借入者认为自己通过较为满意的利率融入了资金,而借出者也认为自己将得到较好的资金回报。

国内另一较有影响力的借贷平台是齐放网,它是第一个通过网络借贷专为学生提供贷款的社区。由于国内信用机制不够成熟,齐放网选择了诚信机制和接受新事物能力相对较好的高校市场,每个大学生借款人必须通过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并且必须填写学校、班级、家庭住址和父母的身份证,当借款关系成立后,钱不会直接划到求助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通过这样一些手段来防范借款风险。

除这两家相对人气较旺、完全采用网络的思维进行借贷操作的网站外,国内还有其他的网络借贷平台,如面向农户和学生小额信贷的51give网站和针对农户小额信贷的wokai网站,这两个网站都是由外国人创办,采取与当地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合作的形式,对借款人资信进行审查。此外,一些地方性的网络借贷供求平台也在为当地的借贷者和贷款者提供中介服务。不过,这些网站基于地缘、人缘的因素较多,网络只是作为一种联系渠道或是宣传手段,而非纯粹意义的网上借贷,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prosper(美国)——国内本身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

1、相关立法没有完善,网络借贷缺乏监管依据。

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来看,可以将其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对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2、由于放贷方需自己承担风险,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鉴于网络方式的虚拟性,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难以完全认证,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而风险需放贷方自己承担。尽管网站能提供很多风险控制方式,如拍拍贷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齐放网要求借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若干认证,同时所借款项需经由所在学校账户,再发给学生本人,但是,这些都只是一些辅助的手段,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借款人恶意赖账,最终所放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拍拍贷目前已经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网站协助催收,但是由于相关程序较为繁琐,违约成本居高不下。齐放网目前还未出现违约情况(截至4月底齐放网的还款率是100%),但由于该网站仍处在起步阶段,规模较小,并随着其大范围推广,同样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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