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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 已预先核准名称延期申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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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 已预先核准名称延期申请(8篇)
2023-01-17 17:16:1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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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一

需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

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购销的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以上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预订货通知单通知供方,每次浇筑前 小时由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 m3时须提前 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临时变更,需方须提前 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和结算。

2、需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计划,内容包括时间、数量等。

3、原则上供方应按时供货,若遇供方生产高峰期,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供货时间,但调整的供货时间与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相差不得超过 天。

4、需方在定货单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提前 小时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发货单要求由搅拌机操作人员签发,并正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签发时间。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有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 m3),超过部份按车( 实际装载量)× 收取空载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计,负误差不超过 %。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以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捡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以三车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则当次供方供给需方所有车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减负误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现场签收人员: ,结算人员: ,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非合同指定的签收人员接收货物时,供方有权拒绝交货,且相关损失由需方承担。

3、经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作为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不得随意更改供方的发货单,更改的发货单以供方发出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样并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需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4、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

1、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辆,如超过 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因混凝土属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订货,供方按需方订货要求已投料生产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车辆到达需方必须无条件签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2、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马凳由供方负责提供,需方负责提供架子、塔设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须安全牢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需方不应少于 次表面收浆抹面工作,且要及时覆盖养护(塑料薄膜),以免产生裂缝,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艺要求而产生裂缝,其责任由需方负责。

4、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方便供方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需方办理相关施工点占道施工审批手续,承担因占道问题引发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门对供方搅拌车、泵车、拖泵的罚款;保证工地内道路顺畅。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电量须达到 千瓦以上。在交货地点设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卸料现场为供方提供冲洗的水源,并且排水畅通,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5、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6、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六、单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责任:

1、单价、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执行,需方不能拖延结算时间。混凝土单价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下浮 结算。

2、以上单价为普通混凝土单价,如有抗折、早强等要求,则按提高一个等级结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车少于 m3(包括 m3)时,加收运损费 元/车。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搅拌车到达工地时间为准两个半小时以内卸出,超出卸料时间影响混凝土质量,供应方概不负责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总量约 m3。

5、合同签订完成基础工程若 天内无混凝土供货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6、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若工程在 个月内还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则视为缓建或停建,该工程在开工前的混凝土单价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约定支付货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对清当月所使用混凝土数量,在下个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货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顶的混凝土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付款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7.3屋面封顶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7.4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8、需方需将货款及运费汇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帐户,如需方支付现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时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则一律视为未付。供方向需方开具的税务发票不作任何支付凭证,支付款项须以供方收到需方现金或银行转帐凭证为据。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在 m3以下(含 m3),则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时单价增加 元/ m3。

11、润泵混凝土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12、混凝土供应要求及价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开具混凝土销售发票的名称为:

税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二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三

名称:xxx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

住所:

邮政编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职务: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100(万元)

设立方式:一般新设

经营范围:xxx xxx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20年

申请副本数量: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年 月 日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四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五

(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³ s8抗渗加15元/m³ s10抗渗加18元/m³防冻剂加10元/m³ 早强剂加10元/m³ 细石砼加10元/m³膨胀剂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xx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六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

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 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七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 屋 租 赁

青岛市 合同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

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青岛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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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

附件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

附 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最新名称预登记申请书延期申请简短八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于20xx年12月13日收到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机构负责人:孙超

机构编码:000020650000

许可证流水号:0140603

成立日期:20xx年1月9日

机构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恒昌大厦1、2、4层403室、24、25层

业务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寿健康保险、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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