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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偿还病情申请书 大病补救申请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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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偿还病情申请书 大病补救申请书(3篇)
2023-01-17 17:24:3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无法偿还病情申请书(精)一

2、我太委屈了,我之所以委屈是因为,我真实的原因无法说出口,我委屈着我无法诉说的委屈。

3、原来,当时的我真的太年轻,太天真了。我并非是个经得起百般折腾的人,我的韧性是有限度的。我也会疲惫。

4、有些事情让你觉得万分委屈,你无法去抱怨无法去诉说的时候,也请不要再去遮掩再去否认。至少,不要让自我变得更加委屈更加可怜啊。

5、最大的遗憾是,连分手都不能当面说清,或许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事情,最终却是没有任何解释的形同陌路。

6、物以类聚,人一群分,余生就为了自我而活,活成自我想要的样貌。

7、我开始选择销声匿迹最终不再把你记起。

8、已经走过的风景就不要再打听,失而复得的东西根本回不到最初的样貌,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9、发动态,删动态,不交际,熬夜,听歌,沉默,等人,遗憾收场,失望而归,没辜负也没牵挂,没感动也没发疯。

10、我是比一般人懂事,比一般人成熟,可是,谁告诉你我不会难过了。

11、有些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

12、有些人,不是离开了就能不爱了,不是不见了就能忘记了。

13、看热闹的数不胜数,替你解围的寥寥无几。

14、当温柔不在,当泪水擦干,我此刻的挽留还算不算?只愿不会成遗憾。

15、你我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望着正在远去的背影告诉自我,那个人我爱过。

16、有时候委屈了也不想诉说,因为无人会听我那所谓的委屈。

17、那些连再见都没有说就离开的人,大概以后再也不会相见,毕竟攒够了失望的人是不会回头的。

18、早知道此刻会弄得这样老死不相往来的狼狈,当初还不如怀着对彼此倾慕的心境点到为止。

19、凡人一生,浮沉漂泊谋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总有太多委屈无人可诉,总有太多期待一向失望,总有太多心结无法可解,总有太多梦想一向落空,其实,有些人,深深记住,未必不是幸福;说来,有些事,轻轻放下,未必不是卸载;的确,有些痛,慢慢疗伤,未必不是历练;真的,有些苦,淡淡化开,未必不是甘甜。

20、我生命里的温暖就那么多,全给了你。可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样再对别人笑。

21、即便是有了委屈也不想诉说,因为说出来也没有人懂,反而给别人留下祥林嫂的印象。

22、以往是无话不说,最终,却无话可说,一个人排练着我们久别重逢的场景,一个人将这场独角戏演得热泪盈眶。

23、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24、苦与痛,永远伴随着你前进,精彩的人生,有最美的年华与风景,可结局只能自我独自体会。

25、我在等一个人,一个能够陪我听遍所有悲伤情歌,却不会让我想哭的人。

26、冲着对你最好的人发脾气,冲动之后的难过,失望,后悔,满心的委屈,无法诉说。

27、牵挂是什么?牵挂就是你走了,我还站在那里,直到你的背影都看不到,仍不忍离去。

28、就像一壶不起眼的醇酒以为没事儿最终却又哭着说我扛不住了。

29、原来一向,我都是配角,也许他根本就不把我当回事,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是我自作多情。

30、枕边人不是心上人,心上人只是梦中人。

关于无法偿还病情申请书(精)二

为了更好的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当代大学生在无偿献血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患者带来生存的希望,缓解江西省血源供应不足的困难,江财财税青协红色献血宣传活动总结。同时普及献血常识,提高同学们参与无偿献血、助人奉献的志愿意识。根据校青协的指示与安排,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了无偿献血红色宣传活动,并且得到了同学们的大力支持。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 活动效果

在红色宣传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校青协发放的献血材料进行了认真的阅读与学习,利用互联网,了解献血的益处与注意事项,充盈了宣传志愿者的献血相关知识储备。宣传工作开始后,我们的活动负责人一方面安排志愿者书写献血宣传海报,一方面组织若干同学参加了13日下午的一场献血宣讲会。10月12日晚上,我们的志愿者分头在各楼栋进行扫楼栋宣传,详尽介绍无偿献血,详细解答同学们对于无偿献血的疑惑,温和的话语,亲切的笑容,热情洋溢的鼓动,极具感染力与号召力,成功调动了同学们的献血积极性。14日,献血车开进校园,停在鼎食轩食堂门口,献血点处排起了队伍,热闹非凡。我们的宣传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既普及了献血的相关健康、政策常识,扫荡了同学们对应的知识盲区,又调动了一批有爱心的同学参与献血,工作总结《江财财税青协红色献血宣传活动总结》。14日当天,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共有30名学生参与献血,数量之多名列众学院第二。这是对我们红色行动的肯定,也是对志愿者辛苦工作的肯定。

二、 活动经验

1、宣传对于志愿工作开展是有大效用的。很多时候,志愿者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团体,任劳任怨地做着幕后工作。只有把志愿活动大声说出来,把志愿者的努力表现报道出来,才能让人们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志愿者,了解志愿活动,提高积极性与活动参与度,让志愿者不孤独;

2、志愿者也是一个团队,需要分工合作,需要组织协调,也需要合理有效的领导与管理。志愿工作有其特殊性,一切以自愿为前提,没有强制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价值观和信念的塑造与强调、人性化的管理,合理的工作要求,能发挥个人特长、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志愿者们同心同德,团结协作,才能更高效地完成一个活动;

3、举办活动要有充分的前期准备,明晰的目的,合理的人员组织,恰当的程序,完备的应急方案。活动组织者应该统筹全局,预见一切可能的变化,在情况有变时迅速做出反应。这次红色行动,由于在扫楼宣传人员安排过程中信息传达不通畅,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存在某些志愿者未及时到位,某些楼栋人手不够的情况。多亏志愿者们吃苦耐劳,甘愿多跑几层楼,才使任务顺利完成。

三、活动意义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是爱心传递的表现。血液流淌,融汇人间真情。无偿献血,不仅有利于自身的新陈代谢,而且可以减除患者病痛,挽救病人生命,给予一个个濒临崩溃的家庭以希望和喜悦,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此次献血红色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体现了江财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了财税学子的公共意识、社会意识、责任意识,以及他们对公益的热情、对生命的珍重:我和你一样,同一片蓝天下,我们怀揣同样的希望,分享同样的梦。

关于无法偿还病情申请书(精)三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五、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 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六、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七、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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