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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 如何单方面解除监事职务(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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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 如何单方面解除监事职务(6篇)
2023-01-17 17:46:3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一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x年3月9日发出。会议于x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长沙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董事3人,分别为岳喜勇、张葵、程敏。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 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主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x年,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议公司《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x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x年度合并范围实现净利润98,094,829.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823,975.0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450,441,423.56元,资本公积金1,376,088,020.08元。本年度公司拟以x年12月31日总股本407,409,303股为基数,以期末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x年3月24日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二

尊敬的各位顾问、理事、会员:

深圳市兴国商会第一届监事会是在201x年10月16日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在理事会等各部门支持和配合下,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认真监督商会的运行。现受本会第一届监事会的委托,我向全体会员作深圳市兴国商会201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近一年来,监事会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参加商会成立一周年庆典年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大会、列席商会常务理事会议及部门会议,参与会员企业走访、受邀参加兄弟商会(协会)举办的活动及召开监事会会议、提出议案、监督检查商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讨论201x年商会工作报告和审议财务执行情况,同时,就商会工作向会员征询意见及建议。监事会认为,201x年深圳市兴国商会的工作,按章办事,依规运作,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如下:

一、本会坚持在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下,议事、决策、执行程序明确,领导责任清楚,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尚未发现商会及其成员有违反纪律、规章或损害商会利益的行为。

二、本会在财务管理上是实行会长负总责,审批一支笔,是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商会在会费的使用、活动的开支等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没有违反财务规定现象。

三、本会开通深圳市兴国商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创刊商会会刊、走访会员企业、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组织会员进行春游、主办珠三角兴国商会联席会议、鼓励会员单位组织的各具特色的联谊活动等,符合商会实际,加强了商会成员的交流互动,增强了商会的活力,有利于商会的发展,也得到广大乡友和社会人士的认同与支持。

四、商会在发展会员上是认真执行会员发展制度,本着认真、慎重的精神,审核入会人员是否符合入会条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要进一步改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能,努力为商会发展服务。

加强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理论上探讨,完善监事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商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都要进行跟踪,严格按规定操作。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权时,更注重主动配合支持理事会工作。围绕本届理监事会进行的重大事项不仅要进行监督,保证这些改革不违背协会章程,而且,还向理事会进言献策,积极参与各项会务。

监事会不仅要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也要力所能及地配合支持商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各位顾问、理事、会员,商会的建设与发展关乎全体会员的利益,我们热切希望商会发展日益壮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工作,保证商会的良性、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三

尊敬的各位会员:

我代表厦门市吉安商会第二届监事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会员们审议。

厦门市吉安商会从第二届开始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长和二位监事组成。四年来在商会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支持和配合下,监事会依照《厦门市吉安商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所赋予的权限,在对理事会监督、审核本会财务收支等方面全面的履行了职责。

一、基本情况

本届商会成立以来,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商会理事会的全部会议。在理事会中积极的建言献策,参予理事会对商会事务的讨论、研究、布署和贯彻。同时,监事会注重收集商会会员对理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馈。监事会不仅仅是监督理事会,在协助理事会工作上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商会《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每个季度都对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有效的监督、检查、审核,维护了商会和全体会员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届商会理事会是很团结、很努力、很廉洁、很自律的。本届商会没有报销过一笔招待费,所有招待都是谁接待谁买单。理事会成员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四年来商会的每次大型活动理事会成员都踊跃赞助,保证了商会大型活动的开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听取了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账册、凭证,对商会四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商会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了商会财务制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加强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在经费使用的过程中做到严格控制,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原则,做到了对支出的逐笔审批,严把支出关,各项支出合理,做到了节约办会,正确组织了会计核算,加强了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做到了出有凭入有据,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完整。各项开支合理,精打细算,财务运作规范,如实地反映了商会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违规违纪等现象。

四年来,商会监事会摸着石头过河,对商会监事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商会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对监事会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商会的发展和对监事会工作的更高要求,我相信下届监事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四

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和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

二、选举 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另一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四、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股东: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五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室,会议性质,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到会监事情况: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会前10日),书面通知各监事,全体监事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_______________召集主持会议。

四、议案表决情况:

1、全体监事通过认真讨论一致推举_______________同志为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监事,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精选监事职位解除申请书(推荐)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万元)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 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 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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