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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7:55:10 页码:9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九篇)
2023-01-17 17:55:1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一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石勇辉为组长,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研究部署全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商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各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级分片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卫计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进行联防联控联督查。

(二)设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

卫计、教育系统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附件2),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定时开展联络,互通工作信息;履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业务知识培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三)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

抽调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精诚合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措施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要督促全市卫生、教育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餐饮卫生安全监管、学生体检、消毒管理校医进修培训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为传染病预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早预防疫情发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严防事件扩散蔓延。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教育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卫计部门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协助开展标本采集等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应急接种工作

卫计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接种。

(四)共同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学校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事件后,卫计、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互通信息,确保双方均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相关信息,保障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应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卫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卫计和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共同研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五)联合处置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突发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计部门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疾控、卫生计生监督、医疗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开展现场调查、检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教育部门举行重大活动时,卫计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六)强化健康教育与卫生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督促、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卫生防病意识。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卫生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督导工作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对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联合开展一次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一)卫计、教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积极参加联动,切实保障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和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本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进行修订和补充。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三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三、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四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五

去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去年来,我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学习张云泉等全国先进信访干部和牛玉儒等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了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为民服务宗旨。据统计,局党组集中学习12次,每人都在学习讨论会上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成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去年来,局党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信访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职能得到整体发挥。去年来,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大胆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干部“三进三访”,即:“进农民庭院、进困难家庭、进信访老户”,坚持做到重信重访户必访、信访老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搞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年底,局安排3万元用于困难信访户的帮扶救助。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成员互相沟通思想、党内外互相监督和定期通报情况等项制度,并坚持不懈地抓落实,使党内生活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增强团结,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互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理解。并且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工作,虚心接受监督。

(四)开展“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成员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管理工作,限期对暴露出的问题自查自纠。

(一)强化基础工作,办信、接访、复查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来,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件(次),同比下降4%。受理群众来信件,与同期相比增加%。接待来访批220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人次下降%。其中集体访发生72批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受理初信8件,报结率%。受理初访件,报结率1%。受理上级督办要信件,报结件。申请复查件,做出复查件。群众越级上访逐年减少,信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督查督办,信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大。去年来,我局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开展了以集中治理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为主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排查梳理了个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这些信访积案均是老大难问题,大多属跨部门、跨乡镇、涉群体的疑难信访件。我局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动态督导案件办理和化解情况。针对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进行实地督办、跟踪督查,提请县领导集中会诊、三堂会审。同时,县财政也专门划拨了万元,作为这次信访积案的化解经费。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个县领导包案信访件现已化解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个重点信访件化解件,正在调处件。列入省级督办的信访积案件,已化解个,三级结终件。

(三)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安保攻坚战。信访维稳工作是去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信访形势十分复杂,信访态势十分严峻。我局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重点突出。在国庆安保期间,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召开研判会。在国庆信访进入关键时,我县对排查出的重点件,一件一件的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副科级干部来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组成专门信访维稳力量,全力投入国庆安保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渠道畅通,措施得力。8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下访系列活动,通过县乡两级领导大规模的接访、约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化解矛盾、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取得明显成效。县委、县政府领导多人次在信访局参与接访、约访多人次,接待群众人次,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掌握,劝返及时。在进入国庆信访临战状态后,我县派了强有力的驻京工作组,加强了驻京工作。先后派余人到京劝返,成功阻止人次上访,安全带回人次。在做好北京劝返工作的同时,我县还强化了本地稳控工作和处置力度。对无理上访、闹访人员建立了三道防控线,确保了视线内的所有对象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国庆期间,我县共办3个学习班,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信访工作薄弱。下发了 “信访工程五个一”活动文件,结合农村综治八大员建设,我局分阶段实施了“信访工程五个一”工程,镇一级做到乡镇、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门的信访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接待预登记制度。去年来,我县全面实行县领导接待日预登记制度,引导群众对应对口接访。年初,对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引导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与参与接访的县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在平时信访登记时,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群众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信访答复。对于初访情况比较复杂的,上访人要求见县领导的,信访局要求其预留电话,每月14日电话告知,引导其与对口的分管领导接访。通过切实发挥对口分管领导接访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处访效果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改善信访秩序。去年来,我县领导接访日还没出现过以上的集体上访。去年来,县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批人次,比往年都有大幅度减少。

(三)信访部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县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回复、回访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年底办信考核中,我县做到不失分。在要信要访督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实行信访事项报结“三见面”制度,严格把好信访事项报结关。注重信访事项的排查、分析和报告。开展了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置重大信访访问题和初信初访。全年来发出《信访通报》12期,《××*信访》16期,上报信访信息26次。

总之,去年来,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能坚决执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从全年的信访总体运行来看,相对比较平稳,但也出现一些不正常本文来源:文秘现象,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群众择机访较为严重。二是来县集体上访多。三是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乡镇信访力量较为薄弱,信访调解工作仍需加强。原因有四个:一是上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断通过信访渠道来解决问题。二是对信访的期望值非常高,出现相互攀比现象,抱着“小闹不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给政府施加压力。三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事权单位对自身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却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致许多信访问题化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今年,我局领导班子一定会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力以赴抓好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不断开创我县信访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六

目前,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确保从始至终不发生一起疫情病例,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阶段,面对境内外出现的疫情输入病例风险,各村各防控卡点必须持续压紧压实“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前期成果。按照市县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决定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方案制定如下。

深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思想麻痹松懈、防控措施松劲、关口卡点松弛”等问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疫情防控“回头看”,认真查漏洞、找不足、防反弹,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以更紧更高的措施和要求,重点防范外来人员输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我镇境内社会大局稳定。

(一)交通运输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村营运的公交车和交通运输工具是否落实通风消毒,出入村的外来车辆是否登记检测,村内出入往返人员和外来人员是否进行体温检测及居家隔离,发现的发热人员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和处置。(责任单位:镇交通防控工作组、各村防控队)

(二)重点人员隔离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湖北及外省返镇人员是否按规定隔离到位,并解除隔离,对即将返镇人员是否劝阻,返镇后是否进行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境外来镇人员是否按规定统计上报,是否定点隔离。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进京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具证明。(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零售药店对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销售是否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及报告,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发热咳嗽病人是否预检分诊并及时报告。镇内各处小卖部、超市、菜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是否按规定消毒通风,开业的饭店、澡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是否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复产复工工作组、各村)

(四)各村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村是否严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的防控措施,各村“外防输入”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防疫知识教育宣传、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是否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五)用工企业责任是否落实。复工复产企业是否履行防控责任,是否对员工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登记报备,是否对工作场所、公共区域、职工宿舍进行通风消毒。返工人员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及时进行隔离。(责任单位:镇复产复工工作组)

(一)自查自纠(3月5日-3月12日)。各疫情防控组、各村按照本方案要求,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排查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督导检查(3月12日-3月13日)。镇领导对各联系村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向各村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3月13日-3月15日)。各工作组、各村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排查,严格整改,确保不漏一项,不落一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疫情工作组、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的心理,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力度不降、措施不减、劲头不松。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工作组、各村要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组长和村主要干部要亲自部署落实,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完全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疫情防控“回头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反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七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内容如下: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卫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教育行政部门。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辖区内结核病疫情信息;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2.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和转诊;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通报结核病患者信息;在学生结核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过程中,开展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

(四)学校。

督导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结核病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措施。

1.对学校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对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业务培训,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2.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体检需查看卡介苗(bcg)卡痕,并询问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ppd)皮肤试验;高中和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和教师常规体检需询问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体检发现的ppd试验强阳性者(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有水疱)、可疑症状者或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进行3次痰涂片检查,对痰涂片检查阳性者进行痰培养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3.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和结核病专报系统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对学校报告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

(二)学校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做好疑似结核病病例的确诊。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既往诊疗史等,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诊断程序进行拍摄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必要时进行痰培养。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胸片和痰菌检查结果,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作出明确诊断。

2.筛查密切接触者。发现结核病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结核病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同时,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对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胸部x光片正常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

3.根据确诊病例的病情,开具休学诊断证明。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负责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对确诊结核病病例,负责登记其信息并提供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休学的病例应当纳入居住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管理;在校治疗的病例,实行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与学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督导治疗管理。

5.适时开具复学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二)学校措施。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分管该校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措施。

l.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2.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强化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3.配合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二)学校强化措施。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城同创” xx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县控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推进“美丽宽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城同创”目标,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建成区规划、建设秩序健康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各股室队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控违拆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由人民政府依法组织xx。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机关干部带头的原则。局机关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县城规划区(各社区街道办、宽城镇、龙须门镇、化皮乡)20xx年后新增的违法建筑和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

此次控违拆违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从4月10日至4月20日)

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卡、播放录像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整合去年年底调查的底数进行梳理,逐户建立档案,根据违建位置结构面积用途等,确定一部分重要节点影响规划较严重的违法建设作为首批拆除对象。

(三)、拆除违建(5月1日至6月底)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 方式,逐步推进。6月底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拆除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四)、督查考核(4月至12月)局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空控违拆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控(20xx年12月起)以控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舆论氛围。

控违拆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负责,必须加强领导。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队长任成员,全面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分队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实行队长负总责,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操作”。也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不允许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

(三)强化宣传,责任追究。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控违拆违工作对建设城市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在因控违拆违工作中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四)严格遵守,依法合规。在控卫拆违工作中依照法律程序,做到一案一卷,时间准确,熟练掌握文书制作能力,坚持做到执法依法合规。

属地调整申请书感动通用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三、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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