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不起诉申请书作用(优秀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15:31:40 页码:10
最新不起诉申请书作用(优秀9篇)
2023-11-22 15:31:40    小编:ZTFB

网络上的购物方式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注重结构的完整和逻辑性,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的合理组织和连接。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自己,发现自身的潜力。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地址。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年__月__日所作出的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特提出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附:

1.原_____________收抄件一份。

2.书证___________份(名称)。

3.物证___________件(名称)。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二

范文一:

被申诉人:贾玉亮,男,汉族,不详被申诉人:徐宗仁,男,汉族,不详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芷芳村申诉人因聚众斗殴一案,不服牟平区检察院[]起诉书(由于当事人在执行刑期期间不慎丢失起诉书)做出的8月6日做出的判决不起诉决定申诉书,现依法提出申诉。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检察机关查明案情,对贾玉亮,徐宗仁两人作出起诉决定,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本人xx因被告人贾玉亮,徐宗仁造成重伤住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中医院(肚子因被捅伤肠子流到外面被医生割胰腺以防感染,头部因被劈2刀做开颅手术)无民事判决,我的同案宋斌有民事赔偿,拘留我时,我同案宋斌肝脏都捅破未被拘留,郑岳臣头皮受伤在医院住院未被拘留,在医院逃跑而被公安机关抓获,才被逮捕,而我因伤住院7日线还没拆就将我拘留,拘留通知书没有办案人员签字,逮捕通知书未在24小时之内通知我家属,未注明原因,无办案人员签字,被告人徐宗仁在拘留期间被释放,特向贵院申诉,恳望贵院予以抗诉。

申诉理由:

原判决量刑畸轻,无民事赔偿。申诉人认为应当对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而原判决仅判处被告人贾玉亮6年的刑罚(累犯),和徐宗仁无罪释放显属量刑畸轻。通过侦察机关的侦察工作和庭审完全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申诉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恶劣情节,应当对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

(一)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被害人无辜受难。被告人贾玉亮在双手持刀将刀砍断,很可能导致难以救治的后果。

(二)被告人纠集多人,持刀行凶,且案发被告人贾玉亮,徐宗仁隐瞒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极为恶劣。,但被告人在数次供述及庭审中均不如实供述。

(三)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申诉人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年××月××日。

范文二:

法律文书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诉书范文: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希望大家喜欢。

申诉人:a,男,××岁,×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楼×号。

被申诉人:b,男,××岁,×族,本市人,××厂工人,住××市××路××号。

申诉人因b伤害一案,不服××区人民检察院××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不起诉决定书,现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检察机关查明案情,对b作出起诉决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和理由,此略。)因此,我认为应当对b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我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a。

××年××月××日。

2.证人李××证言1份。

范文三:

申诉人秦,男,19年12月日生,布依族,兴仁县人,住兴仁县乡村组;。

申诉人秦,男,19年4月日生,兴仁县人,布依族,住址同上;。

申诉人秦,男,19年5月日生,布依族,兴仁县人,住址同上;。

申诉人秦,女,19年3月日生,布依族,兴仁县人,住址同上;。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部门的员工__,我于20--年x月x日加入,根据的需要,目前担任__一职,主要负责__工作。本人做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对人热情,热爱现从事的人事工作。从我参加工作到现在,已有将近七个年头,因此,在之前的工作中,锻炼了我不惧怕困难与团队合作的精神。但来到__,这里的工作与环境又是一个新的开始,在领导的严格要求下,我的工作得到了提升,在同事的帮助下,我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初到时,本人只是从简介以及同事们的口述中了解,对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从一开始对工作的.没有压力,到逐渐的感到肩上的责任性,在这其中,我不断的学习与请教,就好比一辆新车,在与的不断的进行磨合。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我基本上可以掌握,但是我知道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善,还可以做得更好,我相信,我也有那个信心,随意时间的推移,我会从这份工作中得到成长,同时我也会把这份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2、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跟本部门的同事相处中也非常融洽,有什么问题大家也都能够齐心协心,相互协助,因此,来到这里,让我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我相信,在一个团结协作的团队,一定会是个强大的团队,因此,我为自己能加入这个团队感到荣幸与骄傲。

3、在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任何事情沟通都是第一位的。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__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谢谢领导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也会珍惜这次机会,为我部门的工作全身心投入,为的发展尽我的绵薄之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正式员工的一员,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20--年x月x日。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四

申请人(王x的父亲):王xx,男,汉族,20xx年3月5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务农,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身份证号码:512223196703xxx439。联系电话:15095xxx583。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20xx年7月20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未成年人,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现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

请求事项:请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嫌疑人王x于20xx年3月21日丰都县公安局以其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20xx年4月21日被贵院批准由丰都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现丰都县公安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现我要求贵院对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如下:

3、王x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读书,给他一个学习改造的机会;

4、我们家长愿意加强对王x的教育管理,负起监护责任,让他成人成才,不危害社会;

5、王x的行为情节不严重,并没有造成其他同学身体伤害或不敢上学。而且他并没有到社会上强行要钱,也不是伙同其他人强行要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6、我们家长积极赔偿了损失,有部分损失我们家长找学校、派出所要求赔偿给其他学生,他们拒不接受。

综上所述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王x的行为及其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是初犯,又积极认错,悔改。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第20条等的相关规定,请求丰都县人民检查院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致

丰都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王xx。

申请人:刘洪涛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1708。

电话:13621044942。

案由:申请人因xxx人民检察院对陈x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审查起诉一案,提出以下申请:

请求目的:

对陈x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做不予起诉陈x的决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受故意伤害致死案嫌疑人陈x和其父亲(法定监护人)委托为陈伟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查阅xxx公安局对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和本案法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20xx-287),以及会见嫌疑人陈x,和调查了解了部分知情人员;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做为对申请不予起诉陈x的事实和理由。

一、据陈x供述,因陈x于20xx年9月8日被钟xx殴打,邓xx(本案另一嫌疑人)等就自发到何xx家门口找钟xx为陈x说理。陈x并没有召集他们去打本案受害人何xx,那时陈伟根本不认识何xx,完全不可能召集人去打受害人。受害人出来是跟邓xx争吵,陈x并没有和受害人争吵,受害人是和邓xx扭在一起,陈x并没有和受害人扭在一起,反而是想劝架,更是没有任何殴打受害人的行为。xxx公安局对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对是谁与受害人争吵和扭在一起描述不清,是谁如何殴打受害人的什么部位和将其打死更是描述不清。

二、据本案法医鉴定《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报告》(法会20xx-287),没有任何受害人任何部位有被殴打致使红肿淤血和其他被殴打外伤的描述与鉴定结论,因此认定陈x有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的关键证据没有,此对此不能构成陈x有对受害人故意伤害的客观行为的证据锁链,对陈x涉嫌故意伤害的证据明显不足。

公安局送检时的描述,该法医鉴定不能认定受害人与人争吵的事实,尸检上也没有受害人与嫌疑人肢体接触的痕迹描述,当然也不能认定有肢体接触。而且假如有争吵和肢体接触的事实,法医也因在该情形导致受害人有什么样的生理变化,特别是有什么样的病理变化的基础上才能认定是否该情形促进了被害人死亡,而该法医鉴定并没有这些生理病理理由依据。根据常识很容易理解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一般是不可能致人死亡的,受害人的原有疾病和饮导致而心源性猝死是无疑的死亡原因。

四、就算与人争吵和肢体接触是死亡的促进因素,显然争吵不属于故意伤害;肢体接触也不一定是殴打,所以肢体接触与故意伤害是两个概念。本案当时除了嫌疑人与受害人有肢体接触外,受害人的儿媳张xx、120抢救的医生等都有和受害人都有肢体接触,根据xxx公安局的意见岂不是他们都要涉嫌被追究对受害人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起诉嫌疑人陈x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且该嫌疑人案发时不满16周岁,且故意伤害致死的认定和量刑的刑级很高,因此在本案的事实和证据都模糊的情况下起诉和追究依法陈x本不应有的刑事责任,对陈x是很不公平的,甚至是一种将影响他一生的一种伤害。申请人也了解到受害人的家庭背景和在xx县的关系网与影响力,以及政府部门人员与领导对司法机关工作的干涉与影响,希望你处能尽力保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对嫌疑人陈x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以维护陈x的合法权利和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秩序。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洪涛。

20xx-11-3。

尊敬的公诉人:。

我受受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李某某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依法为其辩护。辩护人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本案中具备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本案事实,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作出予以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理由如下:。

一、李某某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被告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20xx年6月29日,在20xx年10月份作案时,才16周岁,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的基本方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只是手段,教育保护才是目的。

因此,李某某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符合法定从轻、减轻的条件。

二、李某某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被告人李某某是初犯、犯罪主观恶性不深,且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无翻供表现,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五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地址。)。

申请人因……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所作出的_____字第___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特提出申请。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申请人:xuexila。

20_年x月x日。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六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地址。)。

申请人因……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所作出的_____字第___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特提出申请。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1.原_____________收抄件一份。

2.书证___________份(名称)。

3.物证___________件(名称)。

4.证人_____位:_______________。

: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七

申请人(王x的父亲):王_,男,汉族,20_年3月5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务农,住忠县_乡插花村4组。身份证号码:512223196703_x439。联系电话:15095_x583。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20_年7月20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未成年人,住忠县_乡插花村4组。现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

请求事项:请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嫌疑人王x于20_年3月21日丰都县公安局以其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20_年4月21日被贵院批准由丰都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现丰都县公安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现我要求贵院对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如下:

3、王x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读书,给他一个学习改造的机会;。

4、我们家长愿意加强对王x的教育管理,负起监护责任,让他成人成才,不危害社会;。

5、王x的行为情节不严重,并没有造成其他同学身体伤害或不敢上学。而且他并没有到社会上强行要钱,也不是伙同其他人强行要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6、我们家长积极赔偿了损失,有部分损失我们家长找学校、派出所要求赔偿给其他学生,他们拒不接受。

综上所述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王x的行为及其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是初犯,又积极认错,悔改。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第20条等的相关规定,请求丰都县人民检查院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致

申请人:xuexila。

20_年x月x日。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八

申请人(王x的父亲):王,男,汉族,20xx年3月5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务农,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身份证号码:512223196703x439。联系电话:15095x583。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20xx年7月20日出生,重庆市忠县人,未成年人,住忠县xx乡插花村4组。现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

请求事项:请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嫌疑人王x于20xx年3月21日丰都县公安局以其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20xx年4月21日被贵院批准由丰都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现丰都县公安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现我要求贵院对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如下:

3、王x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读书,给他一个学习改造的机会;。

4、我们家长愿意加强对王x的教育管理,负起监护责任,让他成人成才,不危害社会;。

5、王x的行为情节不严重,并没有造成其他同学身体伤害或不敢上学。而且他并没有到社会上强行要钱,也不是伙同其他人强行要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6、我们家长积极赔偿了损失,有部分损失我们家长找学校、派出所要求赔偿给其他学生,他们拒不接受。

综上所述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王x的行为及其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是初犯,又积极认错,悔改。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第20条等的相关规定,请求丰都县人民检查院依法、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王x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致

丰都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王xx。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出的诉讼处分,是检察机关常用的终结诉讼程序的方式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3条第(一)项和《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项都把不起诉决定列人赔偿案件受案范围,不起诉决定书即是违法确认文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嫌疑人可以据此申请国家赔偿。

那么,不起诉决定是否就意味着国家一定承担赔偿责任呢?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有三种情形,即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赔偿请求人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起诉申请书作用篇九

>离职申请和辞职报告有什么区别

离职申请书和辞职报告虽然都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的一种书面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书证,但是离职申请书和辞职报告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依法处理的结果有不相同之处。

1、离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申请书的格式,根据《劳动法》第24、28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内容,将自己决定离职的信息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意见。《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报告是劳动者按照报告的格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内容,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书面提前报告用人单位的一种义务。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离职申请书和辞职报告两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的离职申请书或者辞职报告后所做出的处理结果。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的离职申请书,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劳动者的离职申请书做出不同意离职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则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即法律没有禁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自愿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的辞职报告,如果劳动者依法履行了辞职提前30天报告义务,则用人单位应该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劳动者就要及时维权处理纠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