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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乘坐校车的申请书(汇总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05:04:08 页码:7
最新乘坐校车的申请书(汇总9篇)
2023-11-22 05:04:08    小编:ZTFB

读书笔记是对所阅读的书籍内容进行记录和总结的重要方式。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看到事物之间的关联。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借鉴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一

我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迅速行动,细化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区教体局教育97号文件精神,我校于xx年12月31日在全校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现将专项自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建立组织。

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学习文件,明确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具体如下: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昝洪赋、刘万水、吴继成、李增光、陈治亮、徐立明、陈正芳、各班主任。

二、组织力量,细致周密查隐患。

(一)、安全检查人员分工。

1、校舍安全、楼梯走廊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检查人员:

徐德林、昝洪赋、刘万水。

2、水电安全检查人员:

郑敏志、昝洪赋、吴继成、李增光。

3、实验室、微机房安全检查人员:

郑敏志、昝洪赋、吴继成、陈治亮、徐立明、陈正芳。

4、建筑工地和学校自有校车的安全检查人员:

胡霞、徐德林、刘万水。

5、交通安全检查人员:

徐德林、昝洪赋、各班主任。

(二)、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对所负责的检查内容全面检查一次。

2、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并通报各部门。

3、发现隐患及时通知办公室予以解决,不留任何隐患。

4、各班主任立即开展一次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教育,重点是防冻、防火、防踩踏、防交通事故。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家长关注天气变化和学生安全,履行监护职责。

5、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要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宣传和提醒,要求驾驶员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严禁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

三、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财产安全。

四、多方努力,齐抓共管促安全。

安全工作是学校稳定的重要保障。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警钟长鸣。为此我们在校内织了以“冬季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进行了国旗下各类安全的讲话,印发了《宣城市第八中学冬季接送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在12月29日通过校园广播,向学生进行了冬季特别是近日期间的风雪天气的安全进行了全体师生的教育。在校园门口,考虑到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校门口来往车辆繁多,我们加强了与交警队的联系,并及时向接送学生的家长发放了《宣城市第八中学冬季接送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确保了交通安全。12月31日,分五个小组对学校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元旦期间,合理安排了由行政带班,教师参与的24小时值班制。

总之,在落实安全工作的过程中,我校师生都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无大小,大家齐心协力,共创平安校园。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二

xx教育局:

我幼儿园位于禾库镇,成立于年,本园现有在园人数人,预计招生人,根据园区周边的具体情况,为了解决小朋友上学的接送的问题,需购置一辆幼儿园专用校车,特申请校车一辆。

特此申请,恳请批复。

xx幼稚园。

xx年x月xx日。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三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二)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及核发从业资格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四

活动目标:

1、能了解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学会安全地行走在公路上。

2、看懂简单的交通警示标记,遵守交通规则,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3、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生命最宝贵”的思想。

4、在活动中培养小朋友们的交往能力,发展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重点难点:

懂得基本的交通规则,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准备:

1、活动前争取家长配合,事先请家长到校开过关于交通安全的家长座谈会,家长在家对子女进行过一定的交通知识灌输。

2、活动前播放交警叔叔在做交通指示的示范动作视频。指挥棒若干、简单的交通指示标记(厚纸板画好)。

活动过程:

一、小朋友们在教师带队下列队来到篮球场上,在老师口令中做准备活动(伸手、弯腰、踢腿)。

二、“小交警”们在事先摆好的交通指示标记旁拿着指挥棒练习着各自指定的手势。(“小交警”是老师活动前选出来并简单培训过的,强调拿指挥棒时注意安全,不能随意乱舞、乱丢。)。

三、小朋友们分成小组以开车形式走在“公路”边上。(每组第一个做着开车状,是小司机,后面一个接着一个牵着衣尾。)边走边唱《上学歌》,公路上站着做各种手势的“小交警”。“停车”:第一个小朋友(即小司机)停住,后面的小朋友跟着停下来。“急转弯”:小司机照着手势放慢速度,队伍跟着转弯。“下坡”:小司机身体靠后,脚做刹车状,放慢速度。……教师在旁边不停地变换交通指示标记,“小交警”们认真模仿动作,“小司机”们警惕地开着车。

四、小朋友们自主游戏:争当“小交警”以小组形式,轮流做简单的指挥手势,其他没轮到的配合手势完成动作,小朋友兴趣不减。

五、活动结束,放松。在老师口号下开火车慢走回教室。

六、活动延伸:互相说一说自己应该怎样在公路上行走,互相提醒、补充,自由诉说,然后用笔画一画简单的交通指示标记。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园长:

您好!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将于20__年7月毕业幼教专业,根据我的自身情况,我认为我对从事幼教也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就社会现状而言,当今的幼儿教师普遍都是女性,这就间接的影响到一些男孩的身心健康发展,从而缺少男性所特有的阳刚之气而趋向于母性化。所以,大力发展男性幼师推广父性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另外,我对幼教行业具有很大的兴趣。在校期间,我所学习的教育学与心理学的成绩都非常突出,并且我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我认为这些也是对幼教这一行业的基础。在思想上,我对现代幼儿教育方法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当今社会中大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幼儿园,其实质就属于寄托班,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特色教育方式。虽然根据现有的国情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使得我们必须面临这样的现实,但是渴望孩子受到特色教育的家长还是占很大的比例,所以特色幼儿教育是一项非常有发展前景的行业。我所说的特色教育不是单纯的双语教育和现在所流行的蒙式教育。我设想的教育方式是以发展儿童天性为基础,根据幼儿兴趣所选修的特定教育方法。如果园领导需要,我会详细的说明我的想法。

当然,对于我从事幼教这个行业会有很多的困难,我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我对特色教育的理解仅仅是我自己的一些粗浅的认识,而且我缺乏工作经验,专业不对位。这些我都能够清楚的看待,我相信我具有坚定的意志,对于自身的不足,我会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在工作中的锻炼、学习来弥补,从而提高自身能力不断完善自我。对于传统教育的改革,虽然我不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我也希望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因为我怀揣着对幼教事业的理想。

最后,我真诚的希望园领导能够给我一次实现理想的机会,我相信我最后能否胜任这一职业靠的是实力而不是运气。同样,我也会为园里做出我的贡献。

敬礼!

申请人:_。

__年__月__日。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5日颁布施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与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

二、管理目标。

1、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备案的校车,要对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承运人保险、车内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督促驾驶员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报废汽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或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接送学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学生,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强令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

4、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撰写交通安全心得体会;设立并定期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5、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承诺: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起步、停车时注意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确认安全。认真做好出车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学生的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警大队和校车驾驶人各一份存查。

学校大武口区交警大队。

责任人:负责人:

校车驾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七

根据《校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我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校车管理实际,双沟镇中心学校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凡配备接送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及时到镇中心学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区教体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三、奖惩与处罚。

1、对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心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导致发生重、特大接送车辆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取消其办学(园)资格。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校长:

校长(园长):

___年十二月一日。

校车安全。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八

甲方:乙方:

为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车交通安全,甲乙双方依据《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订本责任书。甲方是校车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乙方是校车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1、甲方同意乙方(车号:_____,_____座客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运输服务,有效时间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有的合法的行驶和运营手续。车辆应在醒目处张贴校车标识,配齐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锺、安全门等)。乙方提供的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或无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三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经历的;其它不宜从事校车驾驶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车登记申请时,应主动提供车辆的真实、完整、有效的行驶和运营证件、保险单据的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最近3个月内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时建立健全校车登记档案。

4、甲方根据乙接送学生的数量和服务期限,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校车补贴资金。乙方应本责任状有效期内按时向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并确保学生途中安全,学生在乘车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务的,由乙方安排符合本责任书第2条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将情况通知学校。严禁发给学生路费让其自行到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驾驶员工作。学生离校时安排专人护送学生上车,并清点好乘车学生人数。乙方有权拒绝学生途中下车的要求,在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应核对乘车学生数,保证不漏一人。

7、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保证学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学校,并视情况拔打紧急求救电话。对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8、乙方车辆驾驶员要强化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员,遵守交通信号及标志。在接送学生时间内,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车辆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第2条规定的情况时,甲方将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追偿已经支付的校车补贴资金。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东郭镇新新幼儿园乙方签字: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乘坐校车的申请书篇九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出租汽车企业为主组织实施。

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二)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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