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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 残疾人升级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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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 残疾人升级申请书(6篇)
2023-01-17 18:51:2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一

2. 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3.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扶助残疾人,有你有我。

5. 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

6. 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7.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

8.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9. 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建和谐社会。

10. 残疾人权利:我们关注。

11. 法律援助在行动。

12. 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

13. 关爱残疾人关注残奥会。

14.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15. 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二

31.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32. 关爱残疾人从小事做起。帮助残疾人给残疾人温暖。大家行动起来吧!

33. 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

34. 思考“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真正含义。只有从一点一滴做起,奉献我们的关爱,残疾人才能和健全人拥有“同一个世界”。

35. 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平等就业机会。

36.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7. 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

38.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标致着残疾人事业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9. 关爱残疾人,从小事做起。帮助残疾人,给残疾人温暖。大家行动起来吧!

40. 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

41. 保障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

42. 关爱残疾人,促进平等就业。

43. 依法保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

44. 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

45. 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46. 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47. 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

48. 扶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

49.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50. 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监督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四

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残工委:

根据市残工委、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20xx年残疾人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成残工委〔20xx〕6号)精神,对照市残工委、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20xx年残疾人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成残工委〔20xx〕9号),我县认真就20xx年残疾人专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城镇低保。继续抓好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对已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78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按照低保审批程序,新增13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列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特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我县坚持重点向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家庭倾斜,在确定保障标准上与同等条件的健全家庭相比,实行低保金适当上浮。并由民政、残联分别建立了残疾人低保统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按每户每月50元标准,对全县865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生活困难补助,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这部份困难家庭的生活问题。

3、残疾人危房改造。我县在实施对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计划过程中,继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的改造,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通过“三个一点”的方式,对全县185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住房改造。

4、灾区残疾人入住新居生活设施补助。在实施生活设施补助工作过程中,我县认真按照《xx市地震灾区住房毁损残疾人家庭生活设施补助金发放办法》的规定,严把发放对象审批关和资金发放到位关,坚持志愿申请、严格审批、公示上墙、县残联统一发放的工作流程。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共计发放灾区残疾人入住新居生活设施补助300户,并统一制作了标志牌。

关于残疾人工作专项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残疾人工作专项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1、残疾人教育。2015年,多种途径筹资835万元新建成xx县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总建筑面积3492平方米,配备了标准化功能用房。学校的建成彻底解决了全县残障儿童的入学问题,使我县特殊教育硬件办学条件跨上新台阶。目前,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35人,2015年新招聘聋哑本科教师2人,全县义务教育段随班就读196人。全县建立并完善了“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制定了《xx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等文件,确保“三残”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我县义务教育段残疾学生实行了全免费教育,“三残”儿童入学率达100%。完成100名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审批、发放,共投入专项资金9万元,共组织输送70名残疾人到市残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全部取得合格证。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已对950余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

2、残疾人卫生康复。今年共实施151例白内障免费手术,11月我县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授予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积极实施对重性精神疾病“关锁”患者阳光救助工程。采取残联组织,专业医院配合,入村到户等办法,对全县20个乡镇218个社区(村)的203名线索“关锁精神病”患者进行入户检查,了解病情和病人的生活状况,筛查出符合条件的重性精神病人182名,建立了专门档案。年内按市上要求共对110名精神病人分别进行了门诊和住院治疗,发放救助卡110张,并为187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购买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5.12地震受伤致残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评定,共计调查168人,评定因灾致残人员41名。积极实施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推行免费新婚优生健康检查。全县出生缺陷主要预防知识群众知晓率达70%,为城乡3908名到97%,制作和免费发放出生缺陷、优生优育宣传品30000余份册。

为充分体现对残疾人特殊群体的关心照顾,我县指定了1所县级综合医院,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对残疾人就医免收门诊、急诊挂号费,并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减收或免收检查费、住院费,减免医疗费用5.3万余元。

2015年,我会结合全民创业工作,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组织实施“残疾人自强创业工程”,着力抓好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引导。全县共新扶持安置750名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50人;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30余人;与劳动就业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已为20名残疾人办理失业登记,共为70余名残疾人开展了求职登记。组织开展了“2015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组织、推荐800余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认真开展了残疾人就业扶持金发放工作,共为50名残疾人发放就业扶持金 4.42 万元。有3名残疾人入选xx市第二届“创业之星”和“创业能手”候选人。

年内先后实施了包括“助残安居工程”、“国家彩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安居工程”等项目在内的残疾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先后对950户贫困残疾人进行种养殖帮扶,新建、扩建11个残疾人扶贫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带动800多名残疾人发展。我县扶贫工作新模式受到了中国残联领导的高度好评,12月,我县代表xx市在全国扶贫培训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筹资18万元向3000名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继续对56xx县残联计生“三结合”扶持户开展帮扶。

今年在全县216个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继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残协建设,采取以点带面方式,明确了10个示范社区和10个重点社区,由县残联统一制了服务公示栏、挂牌和办公用品用具。先后18次对县、乡镇、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进行了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已对6000余名残疾人开展服务,制订个性化方案。在全部20个乡镇建立起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了有500余人参加的残疾人服务志愿者工作队伍,形xx县、乡镇、村三级残疾人服务志愿者工作网络。

关于残疾人工作专项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各类报告

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聋人节”、“盲人节”等残疾人节日,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注重残疾人工作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形成全社会关心扶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扶持助残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在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红领巾助残中广泛开展“一助一”助残行动,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组队参加了xx市第二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了筛选和集中训练。共获得金牌9枚,银牌11枚,铜牌5枚。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工作信息的收集、宣传,及时反映整个残联系统工作动态,在县政府公共网站上,建立起县残联工作专页,做到及时更新,全年共上报各类信息50余条,被县政务信息采用24条,共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特殊读物2000余册,被中残联评为2015年度“两刊”宣传发行先进县。赠送年历宣传画40000张。在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xx县残工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对贫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活动,县残工委开展了第六次“爱心助残10元捐助”活动。

县、乡两级已全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点,形成工作制度,落实服务人员、办公场地,已为15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全县投入慰问金35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2500户。不断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无障碍建设与城市、小区建设同步进行。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五

甲方:北京江申寰宇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职工)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 :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残疾人证号码: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2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销售 工作, 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1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月工资,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至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六、七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已领取本合同一份(签字):

: 乙方(签字)

有关残疾军人晋级申请书六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残疾人的心灵》,人生在世,首先要知道有爱,学会感恩。父母亲情、同学友情、老师恩情,甚至素不相识的人的一声问候、一个微笑,都是爱的表现。苦难的人因为爱而看到希望,幸福的人因为爱而懂得珍惜,富有的人因为爱而奉献,贫困的人因为爱而自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感受着爱,也付出着爱。

在这个社会上,有一个群体需要我们特别的关爱。当我们每天迎着朝阳,走向光明的人生时,他们却是需要依靠冰冷的轮椅度过人生的每一个台阶;当我们和家人齐聚在电视机旁,共同欣赏每一个精彩节目时,他们却连聆听鸟语、观看蓝天也是一种奢望。同在一个大家庭中,这些残疾人的生活,较之我们,却是如此的艰苦!面对命运的不公平,他们,更需要家人的亲情和世人的温情。

然而,同学们,你们对残疾人的关怀有多少?有谁知道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的障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还是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目前还有1000万左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远低于健全少年儿童。另外,残疾人就业机会少,就业率低;再加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问题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关心帮助残疾人,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学们,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举手之劳,对他们来说却是一种奢望。给残疾人一个搀扶只需你付出一只手的力量,给他们一个公交车上的座位只需你付出多站一会儿的辛苦,爱护他们的专用设施只需你付出绕一点弯路的时间。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只是在今天,而且是在每一天。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理解残疾人,平等视之,给残疾人更多关爱和帮助。

为此,我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让我们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大家手拉手,齐努力,关心、爱护、尊重残疾人,向同在一块热土上生活的残疾人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共同筑起身边的希望,让残疾人跟我们共享一片蓝天!

健全人尊重残疾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和尊重生命。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自有人类开始就有残疾人,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的组成部分,残疾虽然发生在一部分人身上,但却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没有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完整的交通法规;没有工伤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劳动安全条例;没有出生缺陷,就没有现代的母婴保健。正是一部分人首先承担了残疾带来的痛苦,才促使现代人类社会在医学、遗传学、劳动保障、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物质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因此,对残疾人更多一些尊重,是一种道义责任。

关爱残疾人,你会怎么做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不占用残疾人专座”成了大众普遍认为的关爱残疾人方式,投票率达65.79%。中科院心理学博士郑希耕表示,相对于其他关爱行动来讲,不占残疾人专座更具现实性,是最容易接触到的。如果连给残疾人让座都做不到的话,就更不用说扶残疾人过马路或者去当志愿者了。而且这一行为与整个社会文明礼貌风尚衔接最紧密。

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强调企业对残疾人群体的社会责任也是十分必须和必要的。对残疾人的关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必要环节,但这种关爱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同情、不歧视、救济帮助这些较浅的层面上,而是应该从各行业、各领城中体现和谐社会的优越性,在教育、医疗、通信、就业、交通等各领城切实推动所有帮助残疾人的行动。这种帮助不仅仅是帮助他们生存,更是要帮助他们生活,这就意味着残疾人群体应和苦通人一样,享受他们所应享受到的一切人权要素。关爱残疾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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