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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购买公积金申请书汇总 住房公积金购买申请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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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购买公积金申请书汇总 住房公积金购买申请书(二篇)
2023-01-17 18:59:1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委托购买公积金申请书汇总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市第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东一法民二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二、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153750元及迟延付款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自____年11月1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

三、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称:"从qq聊天记录、录音音频可知,原告并未明确向被告说明费用计算方式,被告有重大误解,而该重大误解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原告存在过错,在充分考虑本案案情,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本院酌定由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76875元。"

一审判决之中所表述的案件事实认定与判决所显示出来的司法推理,明显错误,明显违法。首先,认定事实不清;其次,司法推理逻辑混乱,导致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判决显失公平。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双方经办人员的qq聊天记录结合庭审过程之中双方提供的其它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之中已经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了代理费用计算方式;而且,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国际通用标准和惯例,符合国际货运代理规范。更何况,被上诉人本身是一家长期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企业,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他们不了解相关国际惯例,和与国际货运相关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更何况,任何运输,不管国内、国际,陆运、水运、海运、还是航空运输,一概如此——泡货按体积算,重货按重量算。古今中外,一概如此,乃运输通则之一。被上诉人以不知道要按照体积计算代理费而拒付代理费显属狡辩,耍赖,撒泼,有戏弄与蔑视法庭之嫌疑。

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可能是被上诉人生产方式、或者与英国客户的合作方式的调整,导致他们暂时不急需涉案货物作为制造样品了,因此找借口拒收货品,企图赖账。

更加重要的是,如今让案涉代理所产生的代理费很有可能成为一种损失的原因,与上诉人没有关系——上诉人按照双方约定已经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被上诉人迄今不肯收货,而不肯收货的唯一原因是:不想足额支付代理费。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被上诉人迄今仍然否认与我们有委托合同关系,谈判过程之中拒收一切文件,自始迄今,被告谎话连篇,极端不诚信,才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第二,录音音频是事发之后双方处理争议过程之中形成的,不能证明上诉人未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费用计算方式,更加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对报价有重大误解,从被上诉人在整个一审诉讼过程之中那否认一切事实、所有文件一概不收、一概不签的极端不诚实的表现可知,被上诉人方所有诉讼参与人他们所说的一切均不足以采信。

第三,如果被上诉人确实存在重大误解,应该主动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依法撤销委托合同,通过司法路径依法处理双方争议;在被告没有依法提出重大误解诉讼的情况之下,法院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并且据此作出判决,很显然,程序根本违法。

第四,即使被告对运价确有误解,也不能够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等法律规范。因为,双方就合同的订立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长达三个月之久,被告有足够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研究;更何况,原告的确在双方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这个长达三个月之久的交易、交往过程之中,多次说明了相关问题,根本不可能发生所谓重大误解。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迄今而未止,被告从来没有说过他们有误解,即使被告对相关问题了解得不够清楚,也未必"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涉案交易是否需要如此进行,主要取决于被上诉人的生产方式——按照样板生产,还是按照客户要求先打样,双方确认样板之后,按照打样生产;更加重要的是,委托人在发出委托指令之前和委托、配合过程之中,自身确有对所需费用进行明确的义务,上诉人作为受委托人确有告知的义务,而上诉人已经完成告知义务。

他们在上诉人向________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之前,只是有个托词说,他们只有五万元的预算。即使所谓只有五万元的预算的说法是真实可信的,那也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就一定存在重大误解,生意人计算的是投入产出比例,为了赶时间不惜加大投入——空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最大优势是时间短很多,明显缺点就是费用高出许多。如前所述,被告作为一个长期专业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的企业,即使不能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也不至于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对航空货运代理相关事务发生重大误解。这,显然过于牵强,显然说不通嘛。

被上诉人在双方谈判期间的确说过,他们不清楚运输费用按照材积计算,可是前面已经分析,再议过程之中的这一说法显然不成立,不足信。更加重要的是,诉讼过程之中,被上诉人自始至终彻底否认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在法理上相当于,企图解除双方的委托合同,可是,合同已经履行,不存在解除的可能。

第五,即使存在所谓"重大误解",该判决仍然明显不妥、不公。首先,被上诉人没有依法提起重大误解之诉,法院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直接按照"重大误解"进行裁判;其次,从实体处理方面来看,更加明显不公,上诉人已经依约完成委托事项,于情于理于法,被上诉人均应该如数支付代理费,绝对不可以"各打五十大板",将代理费五五对开,判令被上诉人支付50%的代理费。如此判决,显失公平。

综上,原审判决,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此致

敬礼!

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市亚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委托购买公积金申请书汇总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 产品的外观设计

2、 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 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

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 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

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

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

后即将该款 %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

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

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 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签日期: 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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