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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 欠工资不还怎样写起诉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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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 欠工资不还怎样写起诉书(9篇)
2023-01-17 19:13:3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一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xx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xx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xx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xx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二

根据省市《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2号)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3号)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隆薪联发[20xx]2号和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6月30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区人民政府分别与21个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2018—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32份。将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7月10日召开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70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区组织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328人,印发资料2569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207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37件,涉及人数794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489.39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49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44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49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49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43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47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5717.9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500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三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四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深化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清零,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严密排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区、各部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化解处置,防止小风险“发酵”、小隐患“做大”。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结对包联。各区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要组织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接联系,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通过联络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需求或问题,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对存在问题的,要定人定责、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强化预警。市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速开发、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线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动态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模块,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跑腿、数据说话,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六)快速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天津线索、本市政务服务热线接收线索、信访舆情或矛盾调处部门转办线索,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确保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推动案结事了。

(七)集中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春节前,全市要组织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判裁决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八)联合惩戒。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好的项目或企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要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歪曲捏造拖欠事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及时发声澄清,不能片面追求息事宁人,错误发声。

(十)维护和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欠薪的,要简化办事流程,尽快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欠薪或发放基本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治欠薪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要充分发挥街镇一级作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周报告,对各区在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在建项目实名制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到岗率进行每周通报,对各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情况、动态核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各区对通报指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有关部门通报线索情况,对各区开展随机抽查、专案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将组织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发挥警示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将列入对各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请各区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阶段进展情况、20xx年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工作表,见附件)。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六

根据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18〕4号)精神,我市从2018年10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制定方案。

市联席会议制度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部署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广泛宣传,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监察处理和源头性案件移交查办工作,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责任明确,确保成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县(区)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门考核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领域、工矿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对建设施工领域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加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营造氛围。

我市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劳动力市场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和卡通画册6800份,接受咨询972人次。

(四)集中力量,拉网检查,高压威慑。

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清理、边处理的原则,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形成“不想欠、不敢欠、不能欠”的高压威慑态势。参加检查398人次;共检查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232户,其中建筑企业163个,加工企业24个,住宿和餐饮企业19个,其他用人单位26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1户。

(五)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工作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欠薪漏洞,及时预防和解决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二是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阅凭证等方式,强调转变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六)工作成效。

根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3个多月以来,经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个别约谈、重点督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1户,涉及农民工119人,涉及金额260万元;为1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的讨薪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不到到位,个别项目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等问题;

(二)打击力度不够。以讨薪为名追索工程款、材料款等现象仍然存在,在工作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来甄别。个别部门、人员对欠薪处理重视不够,处罚欠薪案件较轻;

(三)日常监管存在缺失。主动巡查力量不足,处理处罚不到位,没有完全将欠薪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承担起政府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和考核,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源头治理,监管到位。一是加强排查、预防拖欠,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按月足额实名实人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在保证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做到用工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做好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处置预案,分析研判重点行业和难度大的案件,既要排查隐患,着力化解,也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合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执法刚柔并济,惩戒毫不留情。一是对欠薪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措施、责任、资金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社会稳定隐患。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严格办案程序,速立速查、依法处理处罚。健全快速打击机制,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合力,对符合条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三是落实“黑名单”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对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行为。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七

20xx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

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

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

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君政办函〔20xx〕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牵头单位:镇城建环卫站、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3、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

4、实行农民工工资预留制度。按工程造价预留工资款,按月支付了工资的业主单位按工程进度拨款,否则在进度款中停拨预留工资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确相关条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牵头单位:项目办、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

1、及时处理拖欠工资争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按属地管理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2、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问题隐患排查与化解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和提前预防,并积极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3、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失信监管重点范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镇社保站,村社区等)

1、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负直接支付责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直接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广兴洲镇“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钟海波同志任组长,罗立炎同志任副组长,刘佳法、易江洪、向志强、张群霞、彭平、许良华、胡源、张重铭、廖勇等同志为成员,张群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我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行政一把手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全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镇社保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镇信访办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镇项目办、城建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治理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取证,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的无照经营企业,对有欠薪行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违法失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镇司法所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引导存在较大争议的拖欠工资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各村(社区)、各有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欠薪不还申请书如何写九

“两节”临近,农民工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长沙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街道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行政审批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执法队、派出所、社区等部门为成员,负责专项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部门职责: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全面组织协调,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农民工欠薪情况摸排。

行政审批办、司法所:出现欠薪纠纷问题,及时进行调处。

社会事务办:负责辖区内项目及企业欠薪线索反馈和上报。

执法队:负责法律宣传及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等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案处罚。

派出所:对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欠薪纠纷问题,及时到场维护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专项检查范围:县下发的26个在建工地。

2、专项检查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三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3、专项检查目标: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前)

1.集中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在公开县行政执法局、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网站等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湖南政务服务网站上的欠薪线索反映链接和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方便农民工维权。

2.开展自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拨付等环节开展自查,确保按要求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逐项落实抓到位。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移交执法局处理,对未按《条例》相关条款要求落实的在建项目进行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春节前)

1、强化小组职责。小组牵头认真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2月15日前、春节前,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摸排,对每一项目安排一个联点责任人,尤其是20xx年新开工项目要采取逐个验收的方式,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抓好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对隐患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案”,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把握主动、化解积案、形成长效。

2、加强检查落实。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资料、访谈农民工等方式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交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因拖欠工资引发重大突发性问题的,要靠前指挥。

3、建立工作台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核实工作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要单独建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按期完成“两清零”行动目标。

4.依法开展惩戒。街道执法队等执法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落实对欠薪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扛起责任,全力以赴开展专项行动,有效管控和遏制欠薪事件的发生,必须做到“两个绝对不允许”,绝对不允许出现重大群体的事件,绝对不允许出现极端事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由小组牵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县级下派的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小组要联动迅速调查处理。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突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各责任办所、执法队、派出所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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