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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 用电启用申请书(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9:30:52 页码:9
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 用电启用申请书(七篇)
2023-01-17 19:30:52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一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

1、房间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阳台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元押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二

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建筑装饰工程承包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及业务资源。乙方(暂从甲方处借资金,________年后从乙方可得分红中扣除)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万元及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

第二条、本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将作为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第三条、本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实际经营者执行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项目运作及施工过程中责任划分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责项目运作直至签订相关协议(费用甲方自担)。乙方外聘技术人员协助设计或工程施工、外聘人员为大型工程竞标、做组织计划投标书(费用乙方自担)。

2、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必须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条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增加或减少工程时需与业主方签订增减协议。

3、甲方负责及时督促业主方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为维护公司的信誉、督促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计划及时保质保量的施工,配合乙方给工人工程进度款(所完工工程量的_______%)的据算,项目竣工时及时结算工人工资及材料款。甲乙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必须极力配合另一方的此条款工作。

4、甲方在督促业主方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过程中出现与业主发生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甲方代表甲乙双方出面解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人及工地上出现的事件处理、工伤保险,工地事件索赔及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解决,甲方配合(费用乙方承担)。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盈亏分担、薪酬支付的方式以及时间等。一旦因此产生纠纷,可能导致项目无法经营,实际上会损害双方的利益。

第七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双方同意对每个项目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__作为固定投入。剩余作为利润分红,一个项目竣工一结算后进行分配。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甲方负责业务资源及项目运作。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业务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三

时间:20xx年2月28日

地点:黄茂社区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郭毓华

参会对象:社区居民代表和全体社区工作人员

20xx年2月28日,我社区召集辖区居员代表38人召开惠民项目商讨大会。 上午8:30,我社区工作人员就在紧张地布置居民代表大会的会场。9:00整,惠民资金项目居员代表商讨大会正式开始,应来人数为38人,实来人数为35 人。主持人郭毓华主任,由她先介绍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即为惠民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项目及程序。社区总支书记李莉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一、由社区书记华桂芳同志学习邾城街党工委文件精神。

二、由社区主任宣读20xx年社区惠民政策,向居民代表通报我社区应申报的哪些项目内容,商讨决定具体实施哪几种项目?由社区居民代表提议,然后举手表决通过,并请在座的居民代表发表自己的想法、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然后再作最好表决。全体到会人员听得都很认真,也都提出了自己对各个项目的想法和建议,集思广益,让惠民项目的实施更完善和全面,让居民得到最大的受益。

三、黄茂社区辖区居民代表对20xx年社区惠民项目初步决定项目有1、建立美工开放居民活动室;2、成立娱乐健身队;3安装路灯是居民最为急迫的要求;4、志愿服务活动;5、居家养老服务设施;6、环境卫生的整治,以上六大项作为今年主要落实的项目,会上一致表决,全体居民代表一致通过。

四、按照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议程,社区全体群干表示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积极为我社区居民谋福利,使社区的明天更好!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四

尊敬的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是20xx年总结表彰大会,是一个快乐的日子。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来宾的光临,在此,我代表楚雄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在座的各位拜个年!敬祝各位新年好!在20xx年身体健康、万事顺利!

首先我回顾20xx年我公司的重大事件:

1. 我公司于20xx年7月与鹿城镇政府签订了新车站三角地片区“城中村”提升改造项目的招商引资协议;

2. 20xx年9月启动项目拆迁安置工作至20xx年12月拆迁工作顺利完成,拆迁花了不到100天的时间。整个拆迁工作过程中做到了零投诉、零上访。

3. 我们以20天的时间快速建设了楚雄最高档的售楼中心,20xx年元月一日售楼部正式开业。

4. 施工已进入地基开挖。

5. 20xx年2月5日,通过政府对方案的综合评审,获得鲁班阁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

我们公司将总投资1.3亿元,在新车站三角地片区建设 – 兆顺财富中心,有大型超市、电影院、品牌购物街、美食广场、滨江风情酒吧街等,这是鹿城镇党委政府为楚雄城市建设,为老百姓做的一件意义深远的大好事,是在座兆顺各位员工心血的结晶,兆顺-财富中心是一座丰碑、铭记各位的辛劳。

这一切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鹿城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做为招商引资对象,在此和大家分享以下感受:

1. 准备工作充分:

我们从签订协议至拆迁安置工作完毕只历时了5个月,这与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分不开,更与工作组的辛勤劳动和科学严谨的方案是密不可分的。镇党委、政府前期做了大量的评估、入户调查等准备工作。而且在拆迁工作执行过程中也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前期做的准备工作非常扎实、准确。

2. 组织严密、领导有方:

在鹿城镇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安排了四个工作组近65名党员、干部配合我公司深入住户,开展拆迁动员工作,各位工作组的成员经常工作至深夜;向书记多次开会解决拆迁方案的相关难点,鹿城镇习镇长多次亲临拆迁工作现场指导工作,根据每个阶段又及时开会布置;鹿城镇王副镇长为了做被拆迁户的工作不辞辛苦几次上昆明、下树芷乡找被拆迁户„镇长助理王宝华同志在此期间放弃无数休息时间投入到拆迁工作中。全体拆迁工作组成员日以继夜的辛勤付出为本项目的拆迁奠定了关键的基石。

3. 制度创新:

鹿城镇党委、政府不仅具有前瞻性有效地建立了:等面积原则、等价值原则、超收益原则的工作原则;还创新建立了“包保到户”制度,全体拆迁工作组的成员都主动递交了保证金,以示决心!并组建了以镇、社区、村组党委为核心的工作小组,确保了新车站三角地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拆迁。

在我公司年会之际,喝水不忘挖井人,我公司全体员工记住楚雄市委,市政府,鹿城镇党委政府对我们企业的大力帮助和支持。我们要以感恩的心,全力支持政府的相关工作,以积极参与旧城改造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就我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情况借词机会向各位领导来宾具体介绍以下几点:

1.“扎根楚雄、建立品牌开发企业”为公司战略

根据公司对市场的思考和楚雄良好的招商环境,我们公司已决定扎根楚雄开发,成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品牌开发企业。我们楚雄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是项目公司,是一家以楚雄城市复兴、城市品位提升为己任,着重于楚雄旧城改造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注重公司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兆顺财富中心项目中将持有70%的商业物业和8000多m²的地下停车库,这不同于项目公司,只注重项目眼前收益,快速回笼资金为目的。正是基于这种战略,我们才能放弃短期利益,让利于民,把大量的利润、利益让给被拆迁户,自己持有大体量的四层商业,沉淀了几千万的资金。目前,我公司正在实施的项目是投资1.3亿元的兆顺财富中心,即将实施的是投资3亿多元的鲁班阁旧城改造项目。

2.快速的建立了一支强有力专业的工作团队

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依托,我们迅速集合了一批地产界的高层精英如:袁总,黄总,普总,并在公司内部管理当中,唯才适用,相马不如赛马的竞争模式,细致化的管理,制度化的培训,涌现出一批为公司,为部门,为团队做出优秀贡献的优秀人材。如今天表彰的欧亚东,武发益,王丽华等。

3.“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为拆迁安置指导思想下,立足旧城 改造的开发模式。充分认识到拆迁中,被拆迁户和我们开发商是共赢关系,共同去市场中寻找利润,而不是我少赚你少亏的双输;在三角地拆迁中,充分考虑到被拆迁居民的过渡安置补偿及今后长远的生活保障及利益,因此在实施中,被拆迁户都有一套以上的住房,所享受的拆迁补助政策是楚雄目前旧城改造中最优厚的,人民群众非常感激党和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4、信任、责任为工作动力,快乐开心为工作状态,高效快捷为工 作原则的兆顺文化,是我们成功的保障。

公司团队内部员工来自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后,迅速建立了一个信任,坦诚的工作环境。

我们公司全体员工在进入公司以来,基本上都放弃了节假日和休息天,每天只要公司有事都加班到很晚,才创造了不足100天拆迁完,不到20天建设完毕,在建设兆顺财富中心的同时又投资鲁班阁项目的建设中,创造了“兆顺速度”。

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楚雄城市综合体的领导者,同时 也是楚雄城市建设的一座地标,是楚雄的俊发。相信自己,相信未来,共创奇迹。

最后,我谨代表楚雄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恭祝大家新春快乐!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五

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贷 款 行: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借款人因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行经审查,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和划付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完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贷款行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下列第____款规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1.分次划付,具体划付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六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不定日分次划付:

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划付,具体的次数、金额、期限以划

付时的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一经划出贷款行,即视为贷款已经放款,该笔贷款从划出之日起开始计息。

第四章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第五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所发放的贷款向贷款行支付贷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采取___________(固定/浮动)利率。

1、若采取固定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lpr):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ceblpr):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利率调整周期为

具体调整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本合同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政策,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利率标准,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2)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础利率的,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如人民银行宣布取消(或不再更新)对应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采用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如届时全国间同业拆借中心取消(或不再更新)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则采用届时乙方发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 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贷款币种为外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在相关利息期的报价日上午11点整(伦敦时间),没有一家相关银行向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市场的主要银行就美元存款利率报价,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替代利率;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款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按上述相同的上/下浮比率/数值,确定本合同新的贷款利率。贷款行做出调整前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并有权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或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_____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贷款划出贷款行之日起,按照实际划出贷款行账户的贷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30%-50%)。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照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50%-100%)。

第十条 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行有权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贷款资金发放、支付和使用

第十一条 除非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否则贷款行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贷款行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解释和说明;

2.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等具体贷款条件如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行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等;

4.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5.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行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列之任一违约事件;

在满足上述提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行可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安排划付贷款至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第十二条 贷款资金的支付应接受贷款行的管理和控制。借款人应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账户并同意由贷款行实施监控,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总投资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为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贷款行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支付条件

(1)受托支付条件:借款人同意,对于单笔金额超过贷款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较低金额为限)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取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调低该单笔支付金额起算点。

(2)自主支付条件:对于上述受托支付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形,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要求

(1)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即借款人同意委托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并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实行实贷实付原则,即贷款发放后立即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借款人应按贷款行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的贷款用途及提款条件的相关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出具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关于项目进度的共同签证单)、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账户信息,贷款行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发放并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因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成功或错误而引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行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项目进度,并出具共同签证单。

对于应当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当使用符合贷款行要求格式的《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作为支付款项的唯一凭证,否则导致延迟付款、拒绝付款、退票、追索、赔偿等后果的,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即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贷款发放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交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贷款行审核同意后,按照该支付计划的要求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上述贷款发放账户,借款人应按照提交的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按每__________(月/季)向贷款行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对于因借款人变更用款计划,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符合借款人自主支付条件的,应采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款计划变更证明材料。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行有权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 信用状况下降;

(2) 不按合同该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3) 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 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行受托支付。

第六章 还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援用前款约定而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贷款项目收入账户,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将项目收入及借款人收入存入该账户。借款人同意贷款行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直接将项目收入账户的资金划至本合同约定的还款准备金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若遇还款日为非贷款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贷款行工作日还款,该非贷款行工作日计入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借款人在偿还最后一期贷款本金时,应利随本清。

项目技术建成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第十六条 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还款准备金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不预售支票。

借款人开立的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同时,该账户内的资金支付须逐笔经贷款行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借款人应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还款准备金账户的比例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应确保还款准备金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借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和借据/贷款凭证上记载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应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本金或其他款项,并采取以下方式归还贷款:【 】1、授权贷款行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借款人账户中主动划收;2、自行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贷款行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行处或贷款行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依次扣收借款人应付费用、贷款利息及复利、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复利,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贷款行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行的书面同意。

提前归还贷款时的利息计收标准为【 】:

1、对于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用款期限,相应折算成同期限的贷款利率计算本息。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贷款行营业日正式向贷款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同意的,由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七章 还贷保障(担保)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贷款行与担保人应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合同的公证、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展期的,借款人、担保人应确保继续在借款展期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在借款展期内持续有效。

第八章 费用的承担和补偿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一经贷款行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行全额支付和补偿贷款行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第三十条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并加盖借款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贷款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该财务报表在出具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借款人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借款人符合该要求。

第三十五条 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对于已足额到位的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借款人应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积极配合贷款行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四十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或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要求项目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自行或要求项目相关方为贷款项目投保商业保险并及时续展,并明确将贷款行作为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应经贷款行认可并交由贷款行执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确保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贷款项目的保险。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在签署的与贷款项目有关合同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项目付款方应将所有项目收入划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收入账户。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借款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第四十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前,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借款人将随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四十八条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之要求,如实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或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贷款行的调查和审查。借款人如属于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应依据该《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向贷款行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五十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及履约情况、整体现金流以及贷款的相关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并有义务按月向贷款行提供最近一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或其他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资料。

第五十一条 如贷款项目发起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行对项目发起人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检查及监督。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贷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收入现金流的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四条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贷款行权益的行动等重大事项时,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行,并经贷款行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第五十五条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贷款行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抵押或质押。

第五十六条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七条 如贷款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行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借款人应确保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贷款行要求的相应担保。

第五十八条 借款人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项下之贷款在任何时候均按贷款行的全权决定发放;该贷款接受贷款行在其全权决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以决定是否继续给予借款人任何形式之贷款。贷款行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全部或部分贷款,取消借款人对贷款的任何进一步使用,而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只要贷款尚未发放,贷款行均有权随时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并取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全部或部分。

第十章 违约事件与风险处置

第五十九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提供的申贷文件信息、资料失真,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5.借款人向贷款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贷款行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6.借款人或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7.借款人未遵守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未遵守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8.借款人、贷款项目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

9.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0.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11.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贬值、毁损或灭失。

12.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兼并、收购重组、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化、贷款行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时,未能做出令贷款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13.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吊销和注销。

14.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行:

(1)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2)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3)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15.借款人涉及将会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6.借款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监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7.借款人作为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或者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18.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补救。

19.借款人出现第十二条第3款所列情形;

20.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六十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行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风险处置措施:

1.停止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划付与支用;

2.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3.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

4.从借款人在贷款行或贷款行系统内的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

5.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6、对借款人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7.贷款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变动情况,借款人同意并应配合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的相关检查,并按贷款行要求向贷款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六十二条 合同双方应当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了解到的对方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借款人有关情况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未经贷款行事先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六十四条 无需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贷款行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只需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十五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同贷款行所欠借款人的任何债务相抵销。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借款人对其支付给贷款行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支付一笔额外的款项,以保证贷款行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

第六十六条 贷款行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贷款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贷款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六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双方有效签署。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对本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处手写内容与本合同印刷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十一条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贷款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四章 附件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________份、贷款行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签订。

第七十八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借款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行实现债权的情形时,贷款行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对贷款行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贷款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六

甲方:

乙方: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最新项目新装用电申请书通用七

一、公司介绍(起源、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短期、中期、长期经营发展战略、策略)

二、企业章程及有关组织结构的法律文件

三、企业现有制度或规章(行政、人事、信息、采购、生产、销售、项目投资等)

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结构(或管理流程)图表

五、财务管理、资金运用(项目投资)情况、信息化应用

六、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七、企业以往和未来业务拓展计划、投资计划,相关项目可行性分析

八、近三年来资金需求情况以及筹措方式

九、公司未来资本运营方式的整体规划

十、企业经营情况介绍,包括经营范围、品种和服务等

十一、企业营销策略(产品、价格、渠道、促销、人员培训)和将来的调整计划

十二、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介绍

十三、企业人力资源构成情况(包括职务、岗位、年龄、学历、性别等基本情况)和未来人力资源规划,三年来的年工资总额、从业人员数量

十四、近年来各类主要的工作总结报告

十五、公司所收集和整理的有关行业分析资料,对未来行业、市场的分析预测,包括竞争对手的变化分析

十六、企业原有的发展规划文件

十七、对外宣传和广告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等

十八、长城电工上市培育过程中的有关资料(重点是资产重组和股份公司组建部分)

十九、长城电工上市后对外发布的各种公告

二十、长城电工以前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集团管理模式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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