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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写申请书 运输申请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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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写申请书 运输申请书(三篇)
2023-01-17 19:37:5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运管写申请书(精)一

身份证号:43282419710920xx 家住x镇

20xx年10月26日,我所执法人员陈全胜、李秀成等6人在临武县水东镇巡查时,发现文驾驶擅自改装的湘10f0928北京bjxx0t小型货车从事道路运输服务。我所于20xx年10月26日对文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xx年10月26日,文驾驶湘10f0928车辆从金江镇拖煤到水东镇,经检查发现该车证上长:6520*宽2520高*2540,实际为长6950*宽2520*高2840,该车擅自改装。我所认为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具体有一、现场笔录:证明违法事实及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合法;二、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亲自承认了违法事实;三、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身份及本身具有驾驶技能;四、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证明营运车辆具备营运资格:等证据及相关材料佐证了违法事实。上述证据经过文本人阅示并发表以上证据属实,无异议,可作为本案的证据材料使用的意见。

我所于20xx年10月26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临交运管处罚告知[20xx]00057号),依法向告知了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你当场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1、自愿放弃对我所告知享有的申请听证的权利。2、本人是初次违法。3、违法后,能够积极配合运管部门消除影响和违法后果,并且保证以后不再违法经营。4、请求给予从轻处罚。5、请求给予立即处理。上述意见,经办案人员调查核实,符合实际情况,我所已经采信。我所认为,20xx年10月26日,文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临武县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箱栏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等的,责令改正,处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文主动消除违法经营所带来的影响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减轻规定,综合以上情况,责令文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临武县信用联社(银行地址:临武县东云路),户名:临武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9008211000507782。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武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武县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所将依法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xx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xx年10月26日

有关运管写申请书(精)二

回顾2014年,伊宁县运管局在州运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运管局、伊宁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运管”为原则,紧紧围绕建立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己任;以努力构建和谐交通为主要目的来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我县道路运输跨越式发展。以积极调整道路运输结构为目的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使伊宁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一、2014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安全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严审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服务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监管职责。并与通班车的乡(镇)及道路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在节假日期间,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临运输战场一线指导和检查工作,坚持安全生产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和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使伊宁县道路运输管理的安全生产真正落到实处。年审年检共审验客运车辆604辆,客车新增加3辆,更新17辆,报废更新13辆。货车审验1206辆,货车过户53辆,过入87辆,货车新增202辆。

二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道路客、货运力、运量稳中有增,其中完成客运量48.24万人次,完成货运量56.83万吨。

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强化业务办理程序,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和信息工作。加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全年运政大队共出动稽查207天,检查车次21600次,其中检查客车7200辆,货车14400辆;纠正违章车辆45辆,已处理41辆,未处理4辆;取缔黑车8辆;真正落实了纠正和处理相结合原则,得到广大旅客的好评。为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我局根据交通运输厅文件,新交财? 201 1 ? 61 号文件,关于发布?2014 年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内容作了工作安排,并发放到每位经营业户手中。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在自治区和州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组织的战斗力、党员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得到健康快速发展。1、我局深入开展政治学习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年初与各党员签订责任书,对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分,年底进行考核,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今年,局支部在制度建设上加大了力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多个规章制度。3,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自治区、州局各项相关会议精神、十七大精神、新?党章?、?十条禁令?等内容,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并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如帮助残疾人、扶贫帮困、

红歌大家唱以及重温入党誓词等。4,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研究问题、推动交通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转化为提高交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学习活动取得实效。5,积极开展各项党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建党90周年七一期间,我局参加了州局及伊宁县“红歌大家唱”活动以及我局所属桥西社区的社区庆“七一”等活动。6,注重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多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教育警示电教片,真实、直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感触颇深,纷纷表示将以此为鉴,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个人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

三、创建文明行业:我们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纳入到重要日程中,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年初成立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 促进创建活动。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坚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和良好形象的树立。一方面,我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组织、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州局、伊宁县、所在社区举办的文体活动、徒步、红歌会、乒乓球赛等活动。另一方面,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改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建设畅通工程。并且

以加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为重点,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为完成全年工作提供思想保证。除了做好基础性工作,我局还认真扎实开展扶贫工作,走访慰问贫困的残疾人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切实实地为贫困群众办实事,把扶贫帮困落实到行动上。

四、纠风工作: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区、州局以及县纠风办的要求及相关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明确了我局2014年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了就治理本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行业综合管理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交通行业管理水平。 我局一方面与各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纠风等行风建设工作责任书,并要求层层落实;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强调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下功夫,立足交通工作实际,通过自查自纠及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综合执法职能,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并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强化"96511"监督职能,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全年无公路"三乱"投诉。

五、行政效能:2014年,伊宁县运管局效能建设工作在县委、

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效能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抓好政务服务和制度建设,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初,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我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并把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年终目标统一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效能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在效能办上半年工作检查中合格。

六、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年初我局根据州运管局精神,结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安排和建立健全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了局务分工制度原则,做到了责权分明,任务落实到人的规定。同时认真制定和落实了伊宁县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各种民主生活会和学习会。及时有效的传达自治区、州运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廉政建设和廉政自律教育工作,增强每位干部职工对运管工作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同时以日常工作管理规范为总体要求,加大管理体制。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撰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使会议精神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心中。为扎实做好工作,我们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精神,发扬民主、相互配合、亲密合作,以良好的领导形象感召和带动每位干部职工,以增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热情性和战斗力。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

运政执法设备落后,即没有有效取证的电子技术又缺乏相应的

政策过硬的依据,使运政稽查人员不能很有效地处理相关业务问题。

在这一年中,我们的全体干部职工致力于辖区道路运输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团结进取,再创佳绩,为构建和谐交通而不懈地努力!

八、明年的工作思路与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构建和谐运管”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州运管工作重点,以当地政府惠民政策为方针,进一步强化伊宁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体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加强源头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指导和监督好道路运输企业搞好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规范运输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以优质服务为契机,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使伊宁县的道路运输工作更上一层楼。

有关运管写申请书(精)三

当事人基本情况:刘,男,汉族,住址是xx省xx市鼎城区武陵镇临沅路27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30703198312220xx,联系电话:。

刘涉嫌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湘j298sl小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本机关于20xx年10月10日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经调查查明,20xx年10月10日上午11时30分,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唐伟(执法证号:430720xx、陈(执法证号:43072xx8)等人在xx市城区人民路育英小学前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你驾驶的湘j298sl小车正在下客,当时车上载有四名乘客,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也不能提供其它有效证明。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查实,你的本次运输行为是从长沙到,收取包车费叁佰叁拾元人民币归你本人所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具体有:现场摄像记录、现场笔录、刘询问笔录、湘j298sl小车行驶证和刘驾驶证复印件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你的这一运输行为属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湘j298sl小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本机关认为,你的这一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项“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规定,已构成违法。

上述证据经过你本人阅示并发表了证据属实、无异议可作为本案的证据材料使用的意见。本机关于20xx年10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xx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第一条第一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法程度轻微,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微、及时纠正的,处罚幅度以车辆残值为参考,但不低于5000元。”之规定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常运管处罚告知[20xx]035号),你于20xx年10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认为你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查获后立即停止了旅客运输,能积极配合本机关调查处理,按要求将车上旅客转运,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并保证今后不再从事违法经营,又是初次违法,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同时还表示自愿放弃你本人的听证权利,不再要求组织听证。本机关经集体研究,认为你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查获后的确有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事实表现,决定采纳你的陈述申辩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对你减轻行政处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运输经营;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地址:xx市洞庭大道xx00号),户名:xx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606757366。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xx市武陵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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