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交通疏导方案简短(实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21:33:19 页码:14
2023年交通疏导方案简短(实用12篇)
2023-11-11 21:33:19    小编:ZTFB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具体行动计划。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数和风险,并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在下面的范文中,你会看到一些关于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效果分析。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一

为深刻吸取钟山镇“5.1”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的通知》(莆财行〔20xx〕22号),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责、交警指导、村居配合”原则,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水平,现就落实我镇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保障机制安排如下:

按照市道安办文件要求建设和投入使用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和镇所属的交通安全劝导员。

给予每个村(社区)各补助1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每月补助1000元。

1.由市财政、县财政予以每月300元和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给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下拨乡镇(街道)核定并发放。

2.镇财政予以每月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社区)的工资经费补助,具体比例由各村(社区)自行商定。

3.村(社区)财力允许的,可根据各村居不同情况,自行增加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补助,但工资总额不得高于当年度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4.本工资保障机制,自20xx年4月开始实行。

1.市、县财政补助工资,镇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禁止村两委干部兼任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并领取补助工资。

2.镇道安办要负责本辖区所有劝导站及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优罚劣,督促村(社区)交通劝导工作落到实处。

3.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对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督促受补助的劝导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水平。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二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核心,以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整顿清理违规经营的游摊小贩,使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全面整治治安秩序。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二)全面整治经营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淫秽书刊、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三)全面净化生活环境。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学校门口标识牌、减速带。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地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冯挨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治理情况,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专兼职驻校民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污秽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八)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三

为了适应雨花台风景区园内管理的各项要求,实施有效的交通管制和人员疏导,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和游客参观游览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雨花台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景区内车辆、人员的疏导工作。

2.1常态组织机构。

常态下(日常工作状态下)车辆指挥、人员疏导由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2.2节假日组织机构。

节假日期间车辆指挥、人员疏导指挥,按管理局假日指挥部统一协调,做到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障有力、处置及时,具体工作按责任片区划分,由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责任片区划分由指挥部统一下达。

3.1预警监测。

采取监控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准确信息,为节假日指挥部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3.1.1设立接待登记处,掌握和了解游客和车辆入园情况。节假日在各门口设立接待登记处,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园游客数量、车辆数量定时进行统计,准确把握景区内游客、车辆数量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2信息中心负责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对车辆、人员入园情况实施监控,及时掌握和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3管理局节假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全局各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

3.2车辆入园。

3.2.1参观旅游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由门卫人员收取车辆入园费,凭票入园。

3.2.2在景区租赁、承包、联营、施工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按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雨花台风景区车辆通行证》,凭证入园。

3.2.3员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照《管理局内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

3.2.4其他外来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区。

3.3人员入园。

3.3.1入园参观或组织凭吊活动的单位(人数较多)应事先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入园。

3.3.2日接待游客量控制在30000人以内,超过控制人数时实行有效措施,控制人员入园速度直至采取暂时闭园,以保持游客良好游览秩序,保护人员安全和生态园林资源。

3.4车辆行驶。

根据风景区道路状况,景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行驶,部分道路实行双向行驶,禁止机动车反道行车。

3.4.1单向行驶道路:北大门。

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

北门,以上路段禁止反向行车。

3.4.2双向行驶道路:南大门—纪念馆广场—纪念碑停车场—东门—二泉路口。以上路段可以双向行车。

3.5车辆疏导。

3.5.1工作日疏导:工作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相对较少,将入园车辆指定在北门内广场、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放。以上场地一次性停车量为446台,日停车量为900台。工作日禁止在景区主干道停放机动车。

3.5.2双休日疏导:双休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较多,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满车辆后,将入园车辆引导东、西干道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26台,日停车量为1000台。

3.5.3节假日疏导:在节假日入园车辆剧增的情况下,先按照双休日停车的方案指挥车辆停放,待以上场地停满后,再安排入园车辆在东门干道、南门干道茶场区和古迹区停车场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66台,日停车量为1200台。

3.6车辆管制:

3.6.1工作日期间,由行政执法大队在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木樨苑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2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北大门、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饭店路口、纪念馆广场、木樨苑路口、游乐园东路口等路段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3清明节等特殊时期,进入景区车辆超过承受能力时,协助公安交警实施综合管理,暂停车辆进入景区。

3.6.4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在指定地点停放。

3.6.5节日期间,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

3.7客流高峰期人员疏导。

3.7.1当烈士纪念馆内游客数量超过正常接待量时,启动《场馆客流控制与疏导应急预案》,具体工作由纪念馆负责。

3.7.2对主峰地段加强管理,纪念碑的团体凭吊分批进行,控制和疏导在平台的人流。

3.7.3安排人员加强对纪念桥的管理,及时疏导集聚桥面的人员,避免造成拥挤、踩踏、落水等伤亡事故。

3.7.4对雨花阁等景点,实施分时、分批参观或暂停开放,避免因拥挤而发生事故;

3.7.5当入园人数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及时采取游客分批入园措施,缓解园内的压力,保证景区安全。

3.7.6设置警界线。

3.7.6.1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2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车辆不得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3东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4西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5园内纪念桥国际歌处设第一道警界线,采取人员排队,分时、分批进入纪念馆区域,纪念馆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分时、分批进入展馆,保持馆内正常参观人数。

3.8应急处置。

3.8.1在下列情况下实施紧急闭园、闭馆。

3.8.1.1当入园人数大大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

3.8.1.2当景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

3.8.1.3出现自然灾害,可能给游客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3.8.1.4进入场馆内游客造成拥挤,存在潜在的危险时。

3.8.2闭园闭馆的实施办法。

3.8.2.1局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向市政府上报请求警力支援和应急处置的请示。

3.8.2.2保卫处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援。

3.8.2.3宣传教育处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并用园内广播告知游客可由东门紧急疏散通道离园。

3.8.2.4管理局节假日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情况及时下达闭园、闭馆的指令。

3.8.2.5保卫处会同交警,对南北大门车辆进行管制,禁止车辆进入景区和在大门外广场停放。

3.8.2.6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暂停营运。

3.8.2.7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城管、门卫人员关闭景区大门。

3.8.2.8风景区东门紧急通道出口开放,车辆、人员只出不进。

3.8.2.9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在各进出口门外设置警示标识,各门点暂时停止人员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3.8.2.10各场馆采取稳定游客的情绪,有秩序的向外分散人流,避免造成混乱引发事故。

3.8.2.11纪念碑主峰采取拉隔离带,人员上行、下行分开的措施,避免造成拥挤、踩踏事故。

4.1媒体预告。

在重大节假日前宣传教育处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并对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分散入园人数。

4.2通讯保障。

管理局持有对讲机的人员按规定要求使用,保证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指挥部成员及各片区负责人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听从指挥部的指令;景区内部电话、广播线路保持完好状态。

4.3其他保障。

医疗救护车保持完好状态,医疗救护站设在主峰停车场,随时应对游客受伤情况的救护。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四

为提高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全站职工、乘客生命与公共财产安全,使春运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现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特点,制定《20xx年汽车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以确保我站扎实、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高峰期的突发事件。

1、应急救援机构的设置。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联络协调办公室、班车紧急调配组、疏散指挥组、电脑系统维护组、消防扑救组、数据信息上报组、医疗救护组、设施抢修组、后勤供应组和小车组组成。

3、应急救援指挥部小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处理各种站内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各组必须尽早准备相关应急事宜,确立救援程序、救援责任,以保证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2)、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对重大事情迅速、果断地决策,并及时发布相关命令,保证全局性救援顺利开展进行,若总指挥不在站内,由副组长负责统筹。

(3)、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时受理各种紧急报告,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全面向外联络救援力量、对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各小组的现场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个环节紧凑、及时、有效。

(4)、班车紧急调配组:当大量旅客滞留或大量客运班车误班不能及时输送旅客时,负责联系就近运输企业,请求紧急运力支援,尽快疏散旅客,解决旅客滞留问题。

(5)、疏散指挥组:事故发生时,迅速指挥稽查、场管工作人员疏散导场内车辆,保障车辆向安全地方撤离。指挥在场各岗位工作人员疏导人流,指引逃生路线,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

(6)、电脑系统维护组:负责电脑系统运行正常,确保客流高峰电脑系统的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前台电脑出现死机现象。

(7)、消防扑救组:协调指挥做好救灾抢险工作,指挥义务消防员,调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资,实施抢救,力争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扑救灾情,减少损失。

(8)、数据信息上报组: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应急现场的发班情况。

(9)、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简易的医疗救护重伤员的转院工作,以及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护、检测和药品供应。

(10)、设施抢修组:负责站场设备的抢修,保证站内设施、电力、供水正常运作,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转停顿。

(11)、后勤供应组:负责站内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保证补给用品充足,保障一线工作不受影响。

(12)、小车组:负责紧急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的接送或救援物资的运送,司机直接受总指挥调配。

1、旅客大量滞留应急措施:

(1)、业务科将滞留人数、滞留工作人员搭乘的省份、滞留原因、已滞留时间、目前旅客情绪等情况调查清楚,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五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学校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对驻城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四支队伍到位(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运)、三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学校主体责任)”的标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4.实行错峰上学放学制度。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5.加强学校门口值勤管理。强化学校门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6.坚持小黄帽路队制。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7.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在校园门口按照规范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8.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在周末学生放学回家时,提前与辖区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告知具体放学时间,确保按时到岗,维护交通秩序。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1.县教体局:承担沂南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

2.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岗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底前城镇以上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3.县交警大队: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定期对城区道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根据需要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4.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和整治。按照《山东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合理停车泊位,设置幼儿、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

5.县交运局:根据城市规划,负责校园周边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的行业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县乡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管辖范围内国省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三)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责任。

统筹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乡村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科室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驻城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指导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六

为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程度,充分发挥公益团体的社会力量,倡议越来越多的人自觉遵守交通规范,蒲公英公益xx站发起了交规协管志愿活动,首先选择位于文山路和昆嵛路交叉的百大岗作为首个志愿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xx市xx区xx岗。

每个周日上午9:30—11:00。

1、纠正和引导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

2、纠正和劝导闯红灯的行人;。

3、配合执勤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4、扶助老人过马路。

1、报名:周五前上报本周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给交警联系人,交警负责购买24小时意外伤害保险。

2、上岗前准备:每次4—8个志愿者上岗,穿戴自己的公益标识服装和帽子;到肯德基拿执勤辅助用品箱——口哨、标识旗、红绶带,口哨清洗后使用;四个路口平均分配人力。

3、执勤行为规范:发现违反交规者立即吹口哨示意纠正;需要指挥的使用标识旗引导违章者接受劝导;执勤过程中注意与交警保持互动。

4、执勤语言规范:“您好!我们是蒲公英公益的志愿者,您闯红灯了。您逆行了。请不要在路口内停车。请不要翻越护栏。请在停止线内等侯信号灯。请您以后务必注意自觉遵守交规。”

5、下岗后清点:下岗后请注意回收清点辅助物品,口哨务必清洗干净放回原位,并请肯德基人员协助保管,并礼貌的感谢肯德基的公益援助。

1、严格注意自身安全,禁止到十字路口中间执勤,随时注意红绿灯变换,尊章执行。

2、注意执勤方式方法不要与行人起冲突,遇到纠纷或蛮横无理的人必须立即避开。

3、执勤过程中注意站姿、形姿,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微笑执勤,达到向社会传递阳光健康正能量的活动目的。

4、其他公益团体可以参与执勤,但必须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保持公益活动的形象。

5、除规定时间外的活动属个人行为,公益组织不予支持,参与公益活动相当于认可了公益组织的免责声明,出现不可抗的意外情况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活动获得了xx外语学院景义之星志愿者协会、爱心联盟的大力支持和声援。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七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开展城市交通治堵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群众参与、文明出行”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交通整治,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建设“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通过实施城市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力争20xx年6月1日前城市交通状况得到迅速好转,20xx年底实现显著改善,20xx年实现根本改变。具体目标如下:

(一)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基本杜绝,6月1日前二环以内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过湘江通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xx年底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40%,20xx年城市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二环以内与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趋于平衡。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一)减少停车占道。

1、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按照“先二环以内后二环以外、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对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章占道停靠车辆一律拖走,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和停车需求,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管理,确保二环以内路内停车秩序在6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整顿经营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所有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亭棚管线占道堆放和各类建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设施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实行宣传教育在先、纠正处罚在后工作模式,对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违章户要严管重罚,坚决取缔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便民摊点区,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严格各类设施的占道审批和管理,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新的占道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

3、加强施工占道管理。科学安排城区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优化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后,先疏导后围挡。各施工单位要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围挡,不得超标占用道路以及只围挡不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线路,避免施工车辆进出高峰与相邻道路交通高峰重叠。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原则上都应该安排夜间施工。(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区市政公司、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放单位停车场。对辖区单位所有停车场摸底,摸清车位数量及现状。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区治堵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

5、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必须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不服从整改并未按要求如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追究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要求,适度提高配建标准,已规划的停车场要尽快按规划建设到位。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场。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建筑物不得改作商业、餐饮、娱乐等用途。(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消防大队)。

6、利用社会空闲场地。充分利用空坪隙地,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牵头单位:区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放立交桥下空坪。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立交桥下现状进行摸底,清理违规市场、洗车场等场所,开辟为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路网结构。

8、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推进片区支路微循环改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对各单位(小区)的车行通道及出入口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工务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城建投资公司、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

(三)疏通交通堵点。

9、持续实施交通疏导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及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加强微循环优化、节点改造和慢行交通优化力度。20xx年重点抓好麓山南路、溁湾路的拓改工程。改善慢行环境,充分挖掘非机动车通行潜能,实现区域低碳出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辆路权之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10、整治交通堵点。对中心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针对各个堵点的形成原因,在5月底前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设交通标志、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交通堵点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应急预案,确保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时能够快速救援、及时疏导。(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城区街巷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爱民路、华中路不、彩虹路、玉兰路、学堂坡路、民路、雷林路、汽电宿舍小区路、望月路、月桂路、荣华巷等11条街巷,打通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2、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摸底,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增设停车位,解决社区(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交通乱源综合整治行动。

13、整治东方红广场和登高路交通乱源。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登高路沿线禁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牵头单位: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桔子洲街道办事处、麓山景区管理处、湖南大学)。

14、整治汽车西站周边环境。对电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处,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汽车西站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治办、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卫生局、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15、实施潇湘南大道、猴子石大桥西头综合治理。严禁道路拉客、揽客行为,对潇湘南大道乱停放车辆抄牌,取缔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局、街道办事处、坪塘镇人民政府)。

16、整治高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持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组织交通。

17、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禁停标志。对禁停道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8、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采取路口停止线前移、设置左转待驶区等措施,20xx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环以内所有道路的交通组织优化。实施城区车辆分流,在二环线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分流点,根据城区交通状况适时安排警力实施车辆分流,延缓进入城区的交通流量和流速。(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19、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渣土和混凝土运输管理,禁止跨橘子洲湘江大桥、银盆岭湘江大桥、猴子石湘江大桥运输。强化电动车管理,巩固“禁摩规电限货”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及异地经营车辆等非法营运行为,在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24小时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形成对“黑出租”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

20、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成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设置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路况信息和停车信息,有效调节交通流向。增设高清电子警察、电视监控设施,实现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中心城区的有效覆盖。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提高指挥调度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六)加快事故处理。

21、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要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全部实行快处快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扩大简易交通事故理赔范围,增加城区理赔中心。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七)实行网格管理。

22、建立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城区主次干道分布特点和道路交通状况,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照一类警务区24小时有警巡查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查的要求,建立“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疏堵保畅责任机制,实现城区交通由面到点的管控。根据城市人口、机动车、道路面积的增幅比例,增加一定数量的交警。加强对协警员、文明劝导队伍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八)加强路面勤务。

23、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切实加强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大巡逻监控力度,提高巡逻管控能力。交警大队领导带头上路,靠前指挥,每天安排两名大队领导上路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及时解决执勤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24、加强交通管理勤务督查。认真落实路面动态勤务考核办法,对每个中队、每条路段、每个时段、每台巡逻摩托车的勤务进行责任定位。通过视频督查和路面巡逻督查,加大对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警力落实情况、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交通管理勤务工作不落实者,初次违反的,对当事民警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有两次违反的,当事民警年终等级评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有三次违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民警进行处分。(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十)倡导文明出行。

25、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道路交通新闻宣传活动,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6、抓好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教育引导。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

27、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文教卫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警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区委书记赵建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顾问,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春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卿超平、区城管局局长毛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泽阳任副主任,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市政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交警大队,由雷泽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专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区交通治堵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严格城市交通治堵考评工作,将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进行公开通报,并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八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九

以“关爱师生出行,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加大对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使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的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点得到有效整治,涉及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部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书洋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探索采取大中型货车限制通行和错峰上下学,加大疏堵保畅的警力部署,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一是交警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书洋中心小学,书洋中心幼儿园),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占用道路资源的情况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要依法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建设情况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查,对发现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尽快建设学校路口路段的违停抓拍设备,完善校园周边减速带、人行横道、信号灯、爆闪灯、指示牌、电子抓拍设备交通设施。

(三)严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我镇要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以及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探索在校园周边采取大中型货车上下学高峰时段限行和错峰上下学等。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一要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方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课程表,依托班会、主题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要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引导师生参与交通文明的行为习惯。三要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学生带动家长参与交通文明的“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比赛、黑板报评比等活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加大对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文明交通的`教育,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密组织,督导落实。我镇道安办要协调配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等部门,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发挥联动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对查找出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公告栏,村大喇叭的作用,加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曝光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师生和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为。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十

到20xx年,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员违法案件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安全事故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更加安全;校车安全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明显提升。

(一)健全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管理责任机制,实现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把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小学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主动履行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等按各相关职能把维护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镇执法中队、各中学、中心小学)。

(二)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对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村委会、派出所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和设施配套的实际,在学校入口地区创造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临时停车位,便于接送人员停留,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在校园周边施划人行斑马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设施,定期检查修缮校园周边交通防护设施。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管控,在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设置防护栏、限速标志、提醒标志等设施。镇执法中队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防止堵塞学校通道。道安办要协调指导沿线各村和派出所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校车运行沿线安全标志、标识和防护设施。镇消防办要针对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现象将学校与主交通干道的通道设为消防通道,严防随意占道堵塞现象。镇教育办要加强协调,定期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执法中队、道安办、消防办)。

(三)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中小学校,不断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给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创造更大的空间。派出所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高峰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开学期间每天派专人到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边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镇教育办要联合市监所、执法中队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管理,对校园门前乱占道路、乱设摊位等“顽症”进行整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顽症”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整顿,切实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各中小学要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或家长志愿者,在校门口参与值班,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帮助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各中小学)。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严格校车标牌审批,严格校车驾驶、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管好源头。镇教育办要强化校车档案管理,摸清每一辆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办法,堵住漏管、失危、你管我不管的弊端。要定期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非法接送行为查处力度,“黑校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中心小学、派出所)。

(五)加强学校公共交通服务规划调整及安全监管。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沿线交通安全排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上下学公交车、“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道安办、派出所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乘车意识。各学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开设专题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养成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和意识。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短信、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各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康美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派出所、市监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家长、师生、群众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车安全月通报制度,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十一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交通疏导方案简短篇十二

认真贯彻落实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黄金周、小长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要求,充分利用黄金周、小长假假日旅游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旅游运输环境,狠抓运输市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让来山游人香客及广大人民群众来的了,走的好,同时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传统佳节和假日。

成立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旅游高峰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成亮。

副组长:施政(公路分中心)。

张凌云(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

张志群(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李永白(办公室)。

成员:王强(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张小兵(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

王智慧(客运公司)。

吴晓牛(长途车站)。

潘国进(昌达修理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永白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继生同志任副主任。

1、局办公室。负责系统内文明创建、游客投诉等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2、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加强运政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运力调度;切实维护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和利用交通工具偷逃门票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进出站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把关,杜绝病车参与营运,维护站场秩序。

3、公路分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加大辖区省道228及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两侧卫生保洁和公路养护工作;协助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4、客运公司。合理调配运力,确保运输秩序井然;储备充足运力,确保内线运输畅通;保障交通秩序,确保来山游客安全;要安排足够人员维护各站点游客进站上车秩序,确保游客有序乘车;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各站点的接发车工作;备足足够机动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严禁车辆超员、超速,对发现源头超载和疲劳驾驶的车辆要立即整改,确保运输安全;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

5、长途车站。合理安排客运班次,并将运力情况、加班情况报运政部门备案;开通所有班车和班线,确保游客进得来、走得出;车站站房、候车室及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为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同时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做到热情、礼貌待客,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6、昌达修理厂。负责黄金周、小长假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故障应急救援工作。

1、督促指导客运公司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运力保障预案。

2、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内外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九旅客运公司、杰达长途客运站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在景区换乘中心、售票处等场所设置宣传板、温馨提示牌,并利用固定宣传栏、led显示屏,向游客大力宣传景区交通运输最新动态、管控措施等。交通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游客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引导游客乘坐合法合规客运车辆。

(二)加强日常监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加大对九旅客运公司、杰达长途客运站日常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督查运输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心理疏导,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带病上路、驾驶人员带情绪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旅客的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督促旅客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做好候车厅、售票处以及车辆的通风、消毒杀菌工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市公路管理服务九华山分中心做好s228九华山风景区段有关保通保畅等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每逢节假日前对辖区农村公路开展一次全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公路急弯、陡坡、桥涵的安全通行能力,以及公路标牌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增加公路养护巡查频次,对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好应急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物资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公路通行突发事件。

(四)组织联合执法,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加大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进一步完善市县山联动执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异地执法、定点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以景区各客运站场、重要路口和旅客集散地、桥庵联合稽查点、甘露寺、核心景区门票验票房为重点区域,加大联合执法频次,确保取得实效。

(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九华山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综合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足备齐人员力量,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任务落实,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按统一规范处置。

(二)严格纪律,切实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高效、文明执法形象。坚持查处和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引事件。

(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针对小长假、黄金周、庙会、佛教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客流流向、流时的特点,及时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客运班车班次,组织机动运力疏运旅客,尤其关注高峰期客流重点方向的加班运力投放,确保班车运力充足。切实加强备用车辆管理,对备用车辆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所有安排备用车辆要做到手续齐备,证照齐全,驾驶员资格符合,车辆性能状况良好,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不超员超速,全力确保运输安全。

(四)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黄金周(小长假)指挥部及各值班点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各值班点每日下午3:00汇总整理本值班点的工作情况上报交通局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