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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 居住证证明经常居住地(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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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 居住证证明经常居住地(九篇)
2023-01-17 23:02:41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一

一、重要意义

“”是我区加快农村全面城市化、实现城市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村改居”是推进农村全面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抓好“村改居”工作,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街区、各行政村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化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核心,坚持“立足全区、科学统筹、梯次推进、先急后缓”的推进策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必须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街区党委、村居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村民民主自治原则。对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各项民主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三是坚持为民谋利原则。“村改居”过程中,各项政策要体现民本取向,最大限度的惠民利民便民。同时,适当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居民逐步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四是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原则。严格掌握“村改居”的条件和标准,成熟一批,改革一批,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目标任务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帮助居民充分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

五、政策把握

(一)关于“村改居”的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行政村,应实施“村改居”:

1、村集体土地全部被依法征收完毕或虽未征收完毕,但人均耕地已无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

2、位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的;

3、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关于“村改居”的过渡期限

为保障“村改居”工作平稳推进,设置五年过渡期,过渡期自管委会批复各行政村“村改居”改制方案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的政策取向坚持“从旧兼从惠”的原则,即选取并执行城乡政策最有利于保障居民利益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政策一律按城市居民标准执行。

(三)关于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利于社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

1、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集体资产收益及集体债务等,并按程序进行登记造册,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

原则上,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应先固化,确定权属,变现后纳入总股本,再行分配。对村集体土地的处置要按照现行政策分类处理,旧村改造用地之外的剩余土地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或由政府储备。村土地资源的清产核资,先由土地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时要对各类房屋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联合办学的学校资产不纳入改制资产,但要明晰产权。属于集体的各种债权计入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属于原村委会的债务要认真核实,弄清各种负债的构成和真实性,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

对集体资产不能抵偿债务的,即“负债村”,要对集体资产或债务进行固化,先确定股东资格,明确享有配股权人员范围,不量化配股,也不量化股值,待集体经济发展后,经民主程序再决定划分和量化工作。

街道、发展区经营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指导,清产核资具体业务由改制村村委会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费用由各村承担。街区要成立由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协助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后,各社区要将结果报街道、发展区经营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审核,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布。

2、界定股东资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村情村况,根据户籍、土地承包关系、婚嫁习俗、人口流动特点等状况,明确享受集体收益的村民数量。对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户口关系尚未明确的出嫁或入赘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股东资格的界定必须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民主讨论决定。股东资格经民主会议确定后,张榜公布,并进行固化,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3、设置股权。以清产核资后确认的净资产为总股本金,结合股东数量,合理确定集体与个人利益分配比例。个人股实行“一人一股”,其权益属于股东个人,产权转移关系受法律保护,股权可继承。没有法定或指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股份划入集体股。“村改居”后,新迁入和新出生的人口,可以通过继承或募集的方式成为新股东。对个人抽资退股、股权转让等行为,要有明确的管理措施。

4、规范管理机制。支持村民发展股份制公司,以推行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形式,即由村民出资,组成股东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本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监督制度,规范集体资产运营,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农村户籍人口清理和证件簿册标注工作

由公安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街区、村(居)和计生部门对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摸清空挂户、下落不明、被判处刑罚或劳教、应征入伍、无户口、出生未落户以及违反计生政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基本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户籍管理措施。同时,公安机关要按照“村改居”后各居民委员会的规范名称及现有居民住宅情况分期分批完成微机登记信息修改、居民户口簿注改、居民身份证换发和门楼牌编制等工作。

(五)关于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撤销原有的农村村委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社区管理体系。独立行政村成立城市居委会,承担原村委会的工作职能和权利义务,集中居住区建立大社区综合管理体系。

原则上,实行“一村改一居”的改制模式,按照“先继承、后优化”的原则,原村委会成员可直接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后换届。对不能适应居委会工作的村委会成员,可按照各街区制定的农村退休干部管理办法执行。集中居住区探索统一管理的模式,即在集中居住区内选举产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协调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向社区居民提供统一的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在原村委会办公场所的基础上(集中居住区内部)统筹解决,社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在集中居住区内部调剂解决。

(六)关于社会保障问题

建立覆盖城乡、标准同一、层次较高、发展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改制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标准逐步过渡到城镇水平。

对改制后与我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不符合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条件的,可继续按照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进行参保,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改制村居民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七)关于过渡期内计划生育政策衔接问题

适应“村改居”工作需要,做好计划生育过渡政策衔接工作。过渡期内的二孩生育审批、计生养老保险、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按照农村条件执行,过渡期后统一按照城镇条件执行。

计生部门要制定过渡期具体执行政策,并指导各街区、各村(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各街区、各村(居)及时修改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确保计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八)关于社区就业问题

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优惠政策,多方协调做好改制村居民的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服务,包括失业登记、推荐就业、协助组织技能训练、开辟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等活动。引导“农转非”失业人员转变观念,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鼓励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尤其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帮助实现充分就业。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认证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代管等工作。

(九)关于“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办公经费问题

1、人员职数及工资待遇。要根据各社区居委会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经济收入等不同情况,由各街道、发展区提出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职数设置意见,报管委会核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与新成立的股份公司有交叉任职情况,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职数可以适当增加。对经选举产生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数,要按照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过渡期内,社区党组织、社区管理委员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原渠道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会保险由财政负担,直到下一届选举结束;其余人员由社区缴纳承担。过渡期结束后,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工资保险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公司存在交叉任职的,财政只负责保障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其他人员的工资及保险由股份公司负担。

2、办公经费问题。过渡期内,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按原渠道解决,过渡期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的经费标准拨付。

(十)做好其他衔接工作

“村改居”工作事项繁多、程序复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集体土地处置专项规划、旧村委审计考核、治安稳定、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以及妇女、共青团、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在“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社会事务局牵头,党政办、组织部、纪工委、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地税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就业办、社保处、房管局和各街区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发展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在各村安排驻点联络员,做好“村改居”实施方案的解释宣传工作,保证“村改居”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全区要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各部门、各街区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街区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村改居”实施方案,并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衔接政策和具体落实方案,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三)营造氛围,形成合力。着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会动员、新闻媒体、印发“明白纸”、编辑小册子,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各项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凝聚村民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各街区要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时间观念,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村改居”工作按时完成。党政办、纪工委、社会事务局、监察局要对“村改居”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督查,确保“村改居”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二

xx县,位于xx省中部,xx西岸,因“五岳独秀”的xxxx而得名的。近年来,xx县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xx的重要举措,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立足点,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建设为主攻方向,不仅让老百姓获得幸福感,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正逐步实现农村从外在美到内在美、从个体美到全域美转变,20xx、20xx年相继获评“xx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xx村、双全新村被评为“xx省美丽乡村示范村”;20xx年作为xx市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县之一。xx,这个承载xx文化、素有“文明奥区”之称的文明古邑,如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气质。现将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xx,总面积934平方公里,下辖5乡7镇,常住人口4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18万人,户数88923户,农村日均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270吨,年产约9。5万吨;20xx年底已完成卫生厕所新建和改建48251户,生活污水处理的户数10910户(其中纳入城镇管网4420户);村容村貌得到提升的村50个。针对我县农村人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工作专班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尹xx任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蒋xx任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段xx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乡镇、村都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全面建立了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已印发了《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xx年建设方案》、《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县直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做好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情况,督促各乡镇、县直综治部门建立工作方案,对标工作抓落实。二是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狠抓落实。配齐保洁队伍,卫生清洁常态进行。全县建立了各村清扫保洁队伍,由公益性岗位和村保洁人员组成,共874人,由各村安排保洁人员保洁区域,每天及时清理,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实施动态化保洁,做到垃圾早处理,垃圾不堆积,垃圾不过夜。实施市场化运作,垃圾清运和回收规范有序。实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项目,采用ppp模式,在城区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乡镇建设12座城乡垃圾一体化垃圾转运站、3235个村民小组垃圾屋。改变了以往垃圾不出户、就地焚烧的传统落后方式,该项目采用村收集、镇压缩、县城集中转运至20xx焚烧发电厂,20xx年全县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在xx镇开展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三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和农村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十三五”规划蓝本,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黑臭水体治理,财政纳入预算,按年度分计划逐步进行。同时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使黑臭水体治理后及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的问题。由住建局牵头加强对生活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20xx年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行政村32个,新增对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8个,全县对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8个,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的行政村19个。四是稳步推进“厕所革命”。根据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我县20xx年改造(新建)卫生厕所4880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改造(新建)卫生厕所推进会,明确了职责分工,并与各项目乡镇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形成良好氛围,为强力推进改造(新建)农村卫生厕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成立了相应的改厕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20xx年我县改造(新建)卫生厕所4886户。已圆满完成省下达任务;五是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20xx年获得全省美丽乡村先进县,xx镇双全新村获得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村。20xx年,全县创建了县级12个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其中3个省级示范创建村,加快全市四个示范片之一的xx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工作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六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方面:1、全县禁养殖区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2、189个规模养殖场已有153个完成粪污防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68%,高于省定指标18。8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1、重点推进秸秆还田,20xx年实施秸秆打碎还田18万余亩;2、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3、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4、鼓劢探索秸秆基料化利用;5、秸秆异地覆盖栽培蔬菜,20xx年,推广秸秆覆盖栽培xx早白薯5000亩以上,覆盖栽培蔬菜1万亩,综合利用秸秆15000吨以下。5、秸秆工业化原料利用。我县20xx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3。67%。高于省定指标0。67%。七是扎实开展美化绿化,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取缔马路市场,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空心房”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域覆盖工作。现已完成80个自然村道路建设,完成25户100以下自然村通水泥路24公里,完成5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八是精心编制村庄规划,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在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彰显自然山水之美;符合群众意愿,不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突出村庄特色,挖掘文化底蕴,力求做到一村一景。20xx年已完成前山片64个所有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安排

20xx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紧紧围绕“四个新xx”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撑及制度供给,加快推进农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建设以乡村振兴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xx样板。

一是明确目标。通过大力实施两大行动,即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行动和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即拆除“空心房”,推进改厕、改圈,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塘坝、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将“点”上的示范建设与“面”上的整体提升有机结合,扎实推进“三个实现”,即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按规范要求全部清除,人畜混居现象有效治理;实现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文明生活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增强,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大幅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xx作为xx市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县之一,早谋划、早启动、高标准、见实效,让xx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在全县149个建制村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打造了xx镇示范带、xx镇示范片,同时打造12个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其中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4个,力争20xx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是突出重点。要抓好点的建设。全县重点建设xx乡村振兴示范片,着力提升xx镇双全新村、山竹村,xx镇xx村,xx镇xx村,xx乡xx村等基础较好的示范村,投入资金、加强规划、打造亮点。要抓好线的打造。12个乡镇要在交通沿线集中力量建设示范村1个以上,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要抓好面的提升。全县149个村(社区)分别按照示范村、标准村、基本村整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示范村14个,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标准进行推进,建设周期为一年,到20xx年底;标准村69个,按“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标准推进,建设周期为半年,其中35个村xx月份接受市级验收,34个村xx月份接受市级验收;基本村66个,按“一拆二改三清”标准推进,建设周期为三个月,其中20个村xx月份接受市级验收,22个村xx月份接受市级验收,24个村xx月份接受市级验收。

要通过连点成线、织线成面,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实现面上整体提升。xx月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乡镇工作成效进行示范乡镇和面上乡镇分类,示范乡镇将作为重点亮点进行建设。分类的目的是激励大家以敢于拼搏的精神,铆足干劲,撸起袖子,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迅速在全县形成学比赶超的工作氛围。

(二)项目区建设基本安排

xx镇示范区是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区域,示范区涉及双全新村、九龙村、山竹村、师古桥村、衡西村5个村,总面积29。98平方公里,辖有3647户、15417人,其中双全新村2878人、衡西村3258人、九龙村2545人、山竹村3968人、师古桥村2768人。

一是项目区建设基础良好。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具有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的良好基础。制定了项目示范区年度建设方案。项目示范区已完成了发改立项批复、国土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等前期工作。制定了发展规划。项目区5个村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村庄规划》,为村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指南。推进了环境治理。项目区5个村始终把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目前拆除空心房12户,实施村容村貌整治38户、6800平方米,建设大型垃圾停放场2个、垃圾屋34处,安装垃圾桶100多个,拥有保洁员18人,部分农户实施污水处理。创建成效十分明显。项目区内的山竹村、双全新村相继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五个村产业优势明显,村民生活富裕,思想觉悟高,带动效益明显。

二是主要建设内容。xx镇项目区总投资4343。67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508。27万元,其中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投入714。39万元,生活污水与厕所粪便处理体系建设投入2604。75万元,厕所革命投入637。6万元,其他费用180。09万元,预备费206。84万元。xx镇项目示范区20xx年拟新建沤肥池530个,新建垃圾收集点165个,新建垃圾分类回收中心5个、垃圾转运站5个,增加分类式垃圾箱3647套,增加道路果皮箱95个,增加垃圾收集车21台、垃圾转运车11台;人工湿地建设(含管道安装费用)3045户,污水收集管道共148000米,隔油池3647个;新建户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1245个,改造户厕厕屋1245个,改造公共厕所8个。

农村生活垃圾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方式,纳入县级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统一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技术采取分散式和集中式污水收集模式,污水处理技术采用化粪池、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自然处理法等技术。将现有旱厕一律进行改造,采用新材料以及企业统一生产的预制式化粪池(主要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和厕所设备,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

三、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仗,成立高规格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抽调精干人员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压实领导责任,乡镇、村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对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负总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包干、包片、包村责任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抓出成效。

二是资金保障。县财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了预算,设立了财政支出专项。各乡镇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同时,县委、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基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发动广大群众筹资投劳,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

三是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县委副书记为召集人,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每月一调度,两月一讲评。县农业局成立专班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将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四是建后管护。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

五是加大宣传。通过开辟电视专栏、示范创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在xx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们将创新举措,挖掘亮点,建设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砥砺前行。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三

连珠山镇位于密山市西10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33600人,通过三年来的不断规划治理,在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极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水污染防治和村庄绿化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日程,明确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连珠山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连珠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方案细化了建设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确保了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1.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今年,全镇农村改厕120户,其中,自然村常住户改厕120户。在充分调研2019年农户改厕使用情况和群众认可度的基础上,今年我镇继续参照2019年改厕模式,即采用装配式一体化三格化粪池模式和室内生态卫生间模式,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改厕工程施工设计要求,将改厕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村,明确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表,同时加强工作落实情况跟踪调度。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正顺利推进中,计划于10月底前全面完工。

2.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一是稳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农村垃圾保洁收集处理市场化机制。二是强化村庄内日常保洁,加强保洁人员的配备,全镇配备保洁员18名,配备户垃圾桶2700余个,建设垃圾分拣站7个,配齐保洁装备,努力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探索性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解放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3.稳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一是加快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作。今年,对连珠山镇二级水源地周边的发展村,开呢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9月末完工。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

三“三大行动”工作

1.集中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以村为单位,引导农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开展 “五清一改” 村庄清洁行动,1-6月份,全镇清理清理村内边沟8000余延长米,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200吨,全部11个行政村规范了畜禽散养,清理乱搭乱建及柴草垛16处,清理废旧广告牌等160余个,建新拆除旧泥草房4处,260平方米,开展清洁卫生宣传教育活动2次,参加活动人数120余人。

2.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镇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共计11户,去年关闭6家;5家完成整改达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今年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污染排查清理,对51户散养户进行了整治。5月29日,区委召开xx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月调度”会,会议明确对我区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和滩涂地养殖户将依法进行关停。

3.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一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全镇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我镇规划建设中心村10个,目前已完成8个,在建2个,为新洲康宁先锋中心村和长风新义中心村,今年全区计划投资x万元,实施建设项目工程12个。目前中心村建设类项目正在挂网招标。三是加快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进xx区生态廊道及林业景观提升ppp项目,打造长风、新洲沿江绿化景观长廊,营造经济林1852亩,绿地景观x亩,公路景观林18公里,总投资约x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挂网招标。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尤其督促村书记要亲自上手,抓村带户、发动农民,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四清单一办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和问责办法,切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农村“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工作开展中暴露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做到有的放矢。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奖惩工作推进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列入年终打分项目重点考核。

(四)进一步做好发动群众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让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满意。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四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xx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五

以点面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整治为原则,按照六清、四改、治八乱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常态推进六清工作。

各村进一步完善六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长效机制作用,坚持每日巡查清理,做到道路边沟无垃圾污水,房前屋后五美五净,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河渠清洁无垃圾,达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干净美丽的目标。

(二)有序推进四改工作。

1.对围墙围栏进行全面排查,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可以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统一维修、喷漆。对无围墙围栏,今年计划新建的,按照各村自有资金情况,先完成破损围墙围栏新建和维修。因修路,牡丹岗、耕读、红胜、宋家、苏北沿路两侧围墙围栏不在排查统计范围。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上报在4月3日之前完毕,9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2.卫生厕所改造全面推进,除以外的14个村,以每户一厕的原则,按实际户数上报改厕数量。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

3.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管护。将水井房周边绿化美化列入今年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积极分子要起带头作用,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妇联、老年协会、社会公益群体作用,带动全村百姓改掉陋习。

(三)彻底整治差乱现象。

1.坚决落实六必拆。对照六必拆文件要求,3月29日之前完成排查统计,并按一处一档原则建立拆除档案,4月15日之前全部拆除。对唯一住房及可修缮美化的,建立修缮档案,4月底前完成修缮美化工作。对谎报、漏报及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不列入优秀和良好档次。

2.杜绝其他乱象。杜绝柴草垛露天堆放,规划搭建仓房堆放,6月底前完成。杜绝禽畜散养,各村依据实际情况,推进“三退三进”工作。杜绝垃圾、废弃物、污水乱倒乱扔,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纳入六清工作长效机制,尤其对公路两旁、河渠两侧、田间地头每周至少巡查清理1次,农忙时增加巡查频次,引导百姓将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投放,村里统一清理。杜绝车辆乱停,4月3日前集中整治“僵尸车”,并形成常态化。杜绝广告乱贴,4月10日前对乱贴、乱挂、乱喷的广告集中清理,各村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广告张贴栏。

(四)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在党员中开展“领责任、展风采、做示范”活动,具体时间以市委组织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各村党支部做好动员工作。各村根据实际和特色,规范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文明村”“爱心村”等活动,具体要求以市委宣传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2.乡行政执法中队于4月份对乡域内所有经营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并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河道、林业环境清洁行动,具体要求以相关单位工作方案为准。乡环卫队认真做好乡政府及所负责区域卫生清扫工作,增加保洁次数,白天全天候有人巡护,负责垃圾场及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3.继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行动,常住户100以内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8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100—200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7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200以上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6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各村达标户(含空房户)必须达100%,超过达标率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可适当加分。此项工作全年开展,具体标准以市妇联相关文件为准。

1.乡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政府乡长对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片负领导责任,具体如下:

2.包村干部责任。包村干部对所包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每周入村开展工作不低于3次,负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与材料归纳整理;负责指导检查所包村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所包村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运转;负责督促、协助所包村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3.村党支部书记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村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各村人居环境工作奖惩以年终考核总评排名为依据,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与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和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排名在全市前30的村,另行奖补。具体内容与标准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镇考核赋分表》为准。

2.未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或问题反复出现的,包保领导在党委会书面检讨,包村干部、村干部全乡通报批评。

3.被市及以上检查组点名批评或在电视台等官方媒体曝光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在全市排名位于不合格档次,导致在全市排名降低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村干部是中层的,免去职务,2年内不作为提拔使用人选;是科员的,3年内不提拔使用;相关责任村干部不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的换届提名人选。

4.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包村干部予以奖励,符合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的,优先推荐、优先使用;年终评先选优和相关待遇,优先考虑。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六

近年来x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垃圾治理。全市共建成垃圾中转站x座,配备垃圾转运车x辆、保洁电瓶车x辆、深埋桶x个、垃圾桶x.x万个,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各县区基本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x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达到x吨,x县、x县也正在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将基本满足处理需要。x区、x区、x县、x县、x县均采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模式。

二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根据省人居环境整治县区分类,我市所辖x县区有x个属于二类县区(x县、x县、x县、x区、x区),x个属于三类县(x县、x区),x年我市计划完成自然村x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目前全市农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竣工x户,占年度任务(x户)的x.x%。

三是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截至x月底,全市x个涉农行政村组织x万余人次全面开展了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村内沟塘x口、沟渠x.x万余公里、淤泥x.x万余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x.x万余吨,清理乱搭乱建x户,清理废旧广告牌x个,清理无功能建筑x.x万余平方米、残垣断壁x处。

四是深入推进污水治理。截至x月底,我市累计投资约x.x亿,完成了x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铺设污水收集管网x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x.x万吨/日,受益人口达x万。截至x月底,全市拟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x个,已建成x个(x个未建成的在x),建成数占总任务数的x.x%;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x个(x年x月完成),建成x个,建成数占年度总任务数的x.x%,在建x个,未开工x个。

五是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对全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x个行政村中,按照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尚不明确x种类型进行划分,明确了聚集提升x个,城郊融合x个,特色保护x个,搬迁撤并x个,尚不明确x个,基本摸清了我市村庄规划家底。全市共编制完成x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同时编制了各县区村庄布点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县级“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任务x个,重点示范村任务x个,首批已申请认定示范村x个,重点示范村x个(x超额x个),剩余x个示范村和x个重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已全部完成,市级已复核正在等省级认定。六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截至x月底,我市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x%,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首批整县推进项目县x县、x区、x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均为x%,第二批省级整县推进项目县x区方案已出台,x县实施方案已报第三方专家组正在审定,国家级整县推进项目县x县实施方案已通过省专家组审定,方案已出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印发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领导小组组长x定期听取汇报,调研部署重点工作,常务副组长多次深入乡村实地现场督查推进任务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督导协调,集聚各类资源,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突出群众满意抓好农村改厕,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常住农户以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选择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砖砌式以及三翁式等符合当地实际的改厕模式。

加大问题排查和整改力度,落实“改好、用好、管好”总要求,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改厕后续管护工作机制。突出引导规范抓好垃圾治理,编制了《x市市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农村生活垃圾ppp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可回收垃圾有偿兑换和积分奖励试点,探索适宜农村实际市级的垃圾分类模式。突出循环生态抓好畜禽粪污利用,坚持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组织实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与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起来,带动全市粪污处理模式的多样化、高效化。突出专业处理抓好污水治理,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化公司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采取区域统一打包委托运营的形式,大大提升了运行效率。目前我市的x、x、x、x、x、x已将辖区内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委托专业化公司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突出发动群众抓好村庄清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以改变群众不良生活习惯为核心,以提升和巩固村庄清洁为目标,组织开展了春节、春季、夏季战役,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突出多规合一抓好村庄规划,按照《x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顺应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和村庄数量不断减少的趋势,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x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及农村改厕工作。安排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x.x亿元用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x年已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x个,争取省级资金x万元,集中用于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合力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位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每月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安排阶段重点工作,市委农办每月通报各项重点指标完成进度。x月x日、x月x日、x月x日,x月x,x月x日分别在x县、市城区、x县、x县、市城区召开全市现场会或调度会,紧盯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

虽然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力推进。

一是确保完成任务。我市将严格按照《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补差补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有考核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防止边整治边反弹。

三是确保群众满意。

将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突出位置,防止贪多求快,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要加强管理,把好质量关、验收关、维护关,确保各项工程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七

今年以来,我镇以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试点单位为契机,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着力构建“五级架构”体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力下放,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乡村“颜值”大变样。

一是科学划片。

充分发挥“五级架构”体系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按照每个片区不超50户、每个胡同不超10户的原则,将韩家村划分为南北中3个片区、8个胡同,由党员群众共同推选组织能力强、威望高、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分别担任片区(胡同)长,负责管理区域内服务、联系、组织等工作,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最小社会治理单元。

二是明晰职责。

制定“五级架构”体系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流程,明确片区(胡同)长工作职责,公布片区(胡同)长姓名电话、职责内容,统一为其制作红马甲、工作证,片区长负责区域内人居环境全面工作,胡同长做到“三个一”,即每天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巡查、每周对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每月走访一次胡同内群众征求人居环境意见;做好七个管理员,即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环境卫生督导员、移风易俗倡导员、安全防护监督员、重点工作协理员,建立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推进、响应迅速的工作队伍,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

三是压实责任。

党支部书记、片区(胡同)长、农户签字背书捺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即包环境卫生、包设施管理、包秩序维护,街道巡查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年内结合检查情况,通过民意调研、问卷调查、群众大会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实行奖惩并动态调整,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实现压力下传、责任到户,真正把“五级架构”体系打造成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阵地。

一是党建引领筑堡垒。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成立“党支部+党员+网格员+群众”的整治队伍,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带头担任片区(胡同)长,党员干部挂牌亮相,网格员积极作为,群众全程参与,将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主题党日固定动作,党支部书记每月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做到问题短板即时发现即时整改。

二是群众监督促整改。

各村建立环境卫生拍客群,包片班子成员、原管区干部、包村干部及党员群众全部进群,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鼓励并接受群众随手拍摄记录并在微信群发布环境卫生问题,包村干部做好记录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街道督办,切实扩大发现机制的覆盖面,形成“随手拍,人人管,环境监督群里见”的良好氛围。

三是倡议宣传浓氛围。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小手拉大手”活动,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文明整个街道,切实树立起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通过微信、视频号、电视台、农村大喇叭、张贴发放宣传彩页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美丽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建立“积分银行”。

在党支部建立积分银行,为每名片区(胡同)长办理积分存折,片区(胡同)长凭积分到党支部兑换米面、水壶、香皂等生活所需物品,每名片区(胡同)长初始积分为30分,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及被上级表彰通报情况进行积分量化,视情况加减分,年度积分最高100分,获得最高分的片区(胡同)长可得到相应奖励,次年积分自动返回至初始积分;当积分扣至初始分以下或零分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取消其当年在村内评先树优资格。

二是建立人居环境“红黑榜”制度。

通过积分量化和群众评议,开展月度、季度、年度人居环境评议工作,组织各自然村片区长进行观摩评议打分,每月每个自然村各评选一个红榜、黑榜片区;每季度每个行政村评选一个红榜村、一个黑榜村;年度内评选2个红榜行政村、1个黑榜行政村,评议由全体群众、片区(胡同)长、党组织书记共同参与,上榜片区所有群众全部公示亮相,并扣发黑榜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补贴,真正通过红脸出汗,比出干劲、赛出动力。

三是建立后备人才库。

以“五级架构”体系为重要载体,将108名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片区(胡同)长及党员群众纳入村级后备人才库,对65名表现优秀的党员优先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对90名表现优秀的群众优先推荐入党,并将其作为各级优秀典型推荐人选,激励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主动参与、主动发力、主动作为。截止目前,全镇6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已全部建成“五级架构”体系,193个片区长、385个胡同长全部上岗,覆盖常住人口3070户7397人。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八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常住地居住证明通用九

我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村改居”是在我国现行城乡两元体制下,加快中小城市扩张、加速近郊农村向城市融合的重要手段。由于涉及到城乡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等重要问题,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在当前缺乏成熟经验、没有成套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村改居”工作的推进难度较大。从理论上说,“村改居”应该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从经济结构、村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求等发展到城镇水平或者接近城镇水平的条件下,自身产生了从政治体制到经济体制都渴望变革过度到城镇社区的需求,政府因而取消原来已不适应需要的行政村建制,设立社区。然而我市的情况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们面积少、农业比重低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开展“村改居”工作有着特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20xx年末市政府统计数据来看,我市共有农村人口约58.02万人,占总人口141.76万人的40.93%;而从同一时期我市各产业的从业人员分配情况来看,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为20.48万,仅占总从业人数112.30万的18.24%,农业户口比例和农业从业人口比例存在着巨大的冲突,“村改居”工作势在必行。但是从目前我市“村改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推进的步伐比较超前。我市“村改居”工作是从20xx年初拉开序幕的,20xx年6月市政府下达了厦府〔20xx〕148号《关于开元区思明区湖里区农村实施“村改居”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各区即以此为依据积极开展“村改居”工作,于是各村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先行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完成“换牌”后再开始考虑解决解决经济体制问题。这样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加快了,经济基础却未能平稳过渡,在集体资产改制等方面遇到了许多复杂的问题。目前岛内21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撤消村建制和设立社区的工作,岛外集美区等也有部分村完成“村改居”的换牌。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市“村改居”工作已经迈开了较大的一步,但也面临重重阻碍,集中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村改居”工作缺乏全市统一的专门领导机构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当前我市“村改居”工作主要由各区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市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于其他的政务较多,各区在这个方面的工作实际上也都下放到镇(街道)具体实施运作,在指导上明显的力度不够。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些市相关职能部门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还没有完成“村改居”的岛外村庄上,而对已经完成改制的社区基本没有再进行统一的指导和工作安排。“村改居”后各社区怎样适应新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我们一些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这块工作的指导太少了,好象换完牌子就算是完成改制工作,接下来具体的工作指导就不是他们的事了。此外,市委、市政府对“村改居”的宣传力度方面也不够,没能及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村改居”的宣传,村民思想观念转变不过来,几千年积累的小农意识使他们对市委、市政府的许多工作不理解,对方针、政策的了解也往往比较片面,这使“村改居”工作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阻力。

二、“村改居”工作完成后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完成“村改居”工作的新建社区,缺乏实质性举措,运行机制基本还按原来的村“两委”体制。大多数改制后的社区认为,“村改居”对他们来说,跟原来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不同的只是挂着的牌子从“村委会”换成了“居委会”,而运作方式仍然照旧,平时的工作安排、落实,重大事情的决策等,还都依照原来的办法通过“两委”讨论进行。新社区职责不清,功能模糊,社区服务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混乱,“社区”不象“社区”,“村庄”不象“村庄”,“经济组织”不象“经济组织”。此外各社区之间明显保留原来的各自为政,与我们在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社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要不协调,对社区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许多新社区居民认为,“村改居”总的来说没有让他们享受到改制工作应该带来的条件改善,倒是现在冠以居委会的名称之后,增加了不少工作,使他们的负担加重。

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是当前“村改居”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

由于涉及到原村民的实际利益和今后的收益分配及发展等重大问题,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没有出台统一的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目前全市的“村改居”工作在这个最重要的环节都“卡壳”了。市政府于年初下发了厦府〔20xx〕5号批转市体改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村改居”中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然而该文件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许多村民认为它只有一个框架性的宏观意见,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村集体资产如何进行体制改革这一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也没有指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落实,而是只有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逐级向下安排,且提供的几种改制方式都不太符合农村实际,村民觉得难以按这些模式开展。街道和社区的具体工作人员面对复杂的矛盾就更难以拿出改制的具体方案,一方面受专业技术知识的限制,另一方面因为各村情况相差太远,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基本上是“一村一政”,对户籍迁移、生老病死、计生优惠政策、“出嫁女”权限界定等等关键问题意见难以统一,使集体资产量化遇到极大的麻烦,股东资格界定难以进行,而股东界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又可能影响稳定大局,因此都觉得非常棘手。此外,就算集体资产量化问题解决了,这些资产又该怎么处理?如果全部以钱物的方式分配了,无异于“杀鸡取卵”,村民以后的生活出路怎么办?如果成立一个经营性经济组织,村民们又对谁来经营管理这个经济组织才能放心?而且,要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所得税等税费支出是“村改居”之前所没有的,因为按文件规定,村委会的经济组织可以免征所得税,现在如果要从集体资产中增加这块支出,村民们一时也难以接受。种种复杂情况使得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成为“村改居”改革到位遇到的真正“瓶颈”,根本无法按照文件要求在20xx年底完成。

四、“村改居”让原“村民”就业更加困难。

随着“村改居”工作的逐步推进,岛内的工厂逐步外移,“禁猪令”、“禁渔令”等各项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而颁布的政策法规使原来的“村民”就业更加困难,养殖不允许,耕田没有地,现在身份的置换又使他们到工厂打工也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所在地的企业在招工的时候都会认真看看,应聘人员是不是“村改居”的居民,如果是则委婉拒绝,因为“村改居”后,居民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农民工”的身份了,如果录用他们,就得按城镇居民的身份来对待,那么企业为他们付出的保险等福利费用将会是“农民工”的三倍以上,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来考虑,企业当然会毫不犹豫的说“不”!市委、市政府于20xx年4月曾经联合下发厦委〔20xx〕22号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就业提供了相当多的政策倾斜,然而“村改居”后这些“村民”已变成了“居民”,就不能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此外,失地“居民”的就业依然是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生计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一直以耕地为基础生存方式的他们一时难以适应转化成了“居民”身份的生存方式,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他们缺乏在城市竞争就业和生存的基本技能,如果仅仅靠“低保”维持生存,那么他们将不可避免的沦为新的“城市贫民”,给我们的城市增加沉重的负担。

五、“村改居”社会保障工作配套措施不完善。

如果说“村改居”对农民能有吸引力的话,最大的诱惑应该在于他们转变成居民身份后,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有的社会保障。事实上,对已完成“村改居”的社区来说,这个方面的工作远远不足。在“村改居”之前,我市农村推行的是由民政局牵头,各区、街具体实施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在执行当中政策多变,比如原来按投保条款的约定,符合条件的村民每月每投20元的保险费,60岁后就可领到90多元的养老金,可随着利率的调整,保险条款又几次调整,后来变成了交20元只能领40几元的养老金,收益越来越低,使许多农民怨声载道,对参加这个保险不感兴趣,希望能通过这次“村改居”在养老问题上真正有个依靠和保障。然而,“村改居”工作在社会保障上却没有带来什么改变,直到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可在实际执行当中却还矛盾重重:一是第一第二档的距离拉的太大,如果按第一档一次性缴费19008元,则到时只能领到205元每月,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不能随利率上升而增加,如果按第二档一次性缴费37660元,则相当多的人员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二是早期征地农民的补偿款标准极低(最低的甚至不到现在补偿标准的1/40),且仅有的一点钱已投入其它用途,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一次性缴费;三是地少人多,补偿款有限,而缴费标准又偏高,对许多收入偏低的已征地农民来说难以承担,而新征地人员则认为缴交额占据了大部分的补偿款,难以接受;四是未征地人员或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只有等到征地或年龄到了的时候才能参加,有些居民认为不公平,同样是一个“村改居”居民,他们的社保为什么不能同步进行。

六、改制后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依然落在社区身上。

按照城市管理办法,“村改居”后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路灯、环境、卫生、绿化、水电等应纳入市政管理统一范畴,经费应由政府参与解决,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改制的社区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管理经费支出几乎还是由社区自行承担。社区必须按原来的要求强制成立巡逻队来保障综治工作,经费每年需要数万元支出,有些大的社区这块费用甚至达到四十万;社区内的道路建设和自来水基础网管建设等,有的地方改制后依然投入十几万甚至数百万的费用;辖区内的卫生管理,以蔡塘社区为例,每年投入达八十万元;很多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岛外的社区,甚至工作人员的全部工资福利都由村财自己承担。如果说政府因为这些新建社区处在过渡期,尚有遗留的集体资产,那么他们仅有的那些共有资产要拿来支付到什么时候?过渡期完了是不是这些费用都由政府承担?这些村民们关心的问题,政府应该给一个规划,该承担起的责任就应该承担起来。否则现在许多居民产生不满情绪,认为“村改居”本来是政府提出的要求,本意是为了改善和发展农村,可现在生活条件没有明显改善,反倒是要农民自己掏钱来搞“村改居”,负担可能比原来还重,“与其这样,倒不如不改”。

七、“村改居”后社区干部待遇无法按文件落实。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局五部门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厦民〔20xx〕31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暂行)》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工作者在任职期内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岗位工资为:书记、主任6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400元月;委员300元/月。从文件上看,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待遇,如果不计算奖金,应该是领取统一的1400元/月的标准。然而快两年了,这个文件到现在也没有执行。目前我市各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是不统一的,以社区书记、主任为例,思明区部分街道改革后有一定的提升,有些达到1600元/月;湖里区是按1100元/月的标准,岛外的有些社区才按900元/月的标准。就算在同一个区,不同的街道下属的社区,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思明区有的是1600元/月,有的1450元/月,有的才1050元/月。“村改居”的社区,有的街道允许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则不允许村财进行补贴。这些现象使一些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打击,他们认为既然同样是社区,工作辛苦程度也都差不多,待遇应该是相对等的。

“村改居”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农村发展到城镇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能让广大农村居民最终能收益的举措。由于缺乏现成的成功经验,在开展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走一些弯路,但关键的是我们如何从工作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条适合我们实际情况的思路和方法。针对当前我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这项工作:

一、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村改居”工作,切实加大履行领导、监督和指导职能的力度。

当前我市的“村改居”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遇到的问题还非常多,市委、市政府应及时肩负起领导的职责,带领各区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还未改制的其他农村的改制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更要重视已经完成“村改居”改制社区的后继指导工作。建议:(一)成立由市领导负责的专门领导机构,从体改办、民政、农业、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有效运作起来,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的“村改居”各项工作,确保领导组织体系完整到位。(二)领导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一年来“村改居”试点工作的经验,出台全市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村改居”方案,各区在此方案下细化实施,避免各区、街各自为政,引起群众相互比较产生不满情绪,影响稳定。(三)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观念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承担“村改居”工作任务的党政工作人员,要自觉形成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四)开展“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针对新社区与原来村建制的不同,应把对改制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统一安排和部署,并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相关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细化指标,确保“村改居”后社区工作者能按新社区工作的要求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五)加大“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对村民宣传正面的工作,让他们较全面了解到“村改居”将给自己带来的种种益处;媒体在宣传的时候也应当注意,农民们能得到实惠的方面多报些,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则尽可能少一些。

二、 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村改居”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革新思路。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改制工作大部分的问题没有解决,各新建立的社区只是将“牌子”换了换,实际的运作机制还停留在原来行政村的建制模式,彻底打破这种旧机制,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迫在眉睫。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推进改革力度:(一)建立适应新社区需要的“两委”工作机制,抓紧时间将“两委”的职能明确化。经济职能应单独剥离开来,通过集体资产改制解决经济管理的职能问题,社区“两委”的职责应该是管理社区、服务居民,而不应该再承担经济的管理运行等职责,目前的这种状况实际上与“政企不分”是如出一辙,如果再不加紧改制,将出现的结果是经济也管不好、社区服务也做不好,整个新社区成了“四不象”的尴尬局面。(二)尽快解决基层组织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衔接等工作。村“两委”撤消后,应尽快出台文件规定原村级组织的名称如何进行变更,特别是原集体资产的名称变更,如产权证等,应明确规定除工本费外,各权证办理部门不得再收取交易税费等任何费用,让更名工作顺利进行;此外各部门对基层各组织更名后的衔接工作也要做好,避免出现“村委会”已经不存在了,可还有些部门只认“村委会”公章的现象。(三)加强“旧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要使“村改居”工作真正到位,必须使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政府应在规划上优先考虑这些“村改居”的地块,加大“旧村”改造的力度,通过征地等方式使客观依然存在的“农村”自然消亡,逐步过渡到城镇。应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对征地预留10%和15%的村发展规划土地应直接在每个村明确地独立规划出来;对确实已征完,没有土地的村,可采取异地补偿的方式,通过地块价格差异测算出补偿地应补给的面积,将所有无地的村这10%集中在其它地区,统一规划,规模发展。(四)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临时机构应肩负起使命,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当前因“村改居”工作的开展,农村的房屋批建工作已暂停,可是不少“村民”居住的房子是危房,现在想翻修或新建却没有办法,遇到台风天气的时候很可能会发生事故,给我市带来安全隐患;又如“旧村”改造中征地拆迁工作存在许多矛盾,村民上访现象屡禁不止;还有许多村民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有误解,在执行中有抵触情绪;等等。象这类问题,应有一个相应的政策和机构来协调处理。(五)对我市尚未进行“村改居”的地区,如翔安等地,如果要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建议先进行集体资产改制,待经济体制改革已经顺利完成,经济基础实现平稳过渡之后,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步到位地撤消行政村,挂牌设立社区,以避免出现挂牌后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再遇到村民的各种利益方面的矛盾难以协调。(六)如政府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鉴深圳等地的先进经验,对“村改居”的土地实行一次性征用。这样可以彻底改变土地性质,立刻实现了从征用向征收过渡的阶段,将土地收归国有,加大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也能更有效的遏止违章建设。

三、 集中力量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改制问题。

集体资产改制是当前“村改居”工作的“瓶颈”,如何正确开展这项工作关系到稳定、改革发展和“村民”利益等问题,可以说是“村改居”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利社区建设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建议集中力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该问题:(一)抓紧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应以每个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帐面价值为基础,以产权归属为主要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这项工作我市各“村改居”社区已经逐步开展,但基本上以各村为主独立进行,由于各村财务管理较不规范,统计口径也有差异,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资料可能存在不精确的问题。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这项工作,确保集体资产的存量记录真实可靠。(二)妥善处理好资产量化问题。关键是界定资产所有人股东资格问题。由于存在“生老病死”、“出嫁女”、“户籍迁入迁出”等各种情况,这个问题最为复杂,也是“村民”最为关注和争议的问题,各村“村规民约”不一样,有时还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建议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台统一的规定,以某一时点为界限(比如实行“村改居”的时间)来界定所有人资格,在这一时点上村委会户口本的花名单在册的村民为资产所有人,享有股东资格。建议:原户籍属本地的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等应具有股东资格;在第二轮土地延包中已实施土地承包权固化的应享有股东资格;“出嫁女”结婚后户口和居住地仍在原村的及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的农村子女应享有股东资格;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规定可享有份额的,应予认定。资格认定后,必须张榜公布,经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对股东资格认定有异议的,由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讨论决定。(三)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从岛内的21个行政村的具体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实行“村改居”的村集体,资产构成都较为简单,基本上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两部分构成。由于村民对资金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存在较大的疑虑,加上市场风险防范确实十分困难,而他们最关心的又是今后生活保障,多数村民希望在集体资产改制上多考虑能向保障方面倾斜,建议将集体资产中的流动资金(即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剥离出来,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由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代管,专款用于支付村民“土地换社保”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每个村民可以享受的储备金总额根据量化的资格测算后确定,专款专用,不得领取现金。(四)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扣除流动资金后,剩余的固定资产(包括厂房、店面、办公楼等设施)总额就可作为总股本金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的载体。总股本金可以划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与个人股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收入水平确定,集体股的比例以现行村(社区)的正常经费开支(包括治安、行政、教育和卫生等开支)、公共设施建设开支和社会保障开支等三方面的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来推算确定,经营收益主要用于上述支出。在税收上政府出台具体的文件规定,予以该经济组织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如5年内免税、8年内减半等,扶持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管理组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对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职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逐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在经营中不断成熟和发展壮大起来,在政府给予的优惠期限结束后平稳过渡到完全公司化运作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发挥企业的市场个体作用,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六)正确处理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的关系。由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目前仍承担一些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没有真正实行公司化运作、原村民尚未完全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前,可采用“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名称的法人架构,由相关职能部门报市政府进行组织登记和制发股权证,待条件成熟后,再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

四、政府应承担起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

“村改居”后,新建社区的居民跟其他城市居民是一样的身份,理应享受到市政公共设施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便利。因此,摘掉“村委会”的牌子之后,市政府各级部门对原来由村负责的市政建设、治安管理、消防等社会事务,应按照城市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增加投入,逐步达到中心城区的管理要求。建议:(一)制定政府对“村改居”财政投入的长期规划。各级财政部门将“村改居”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村改居”完成改制后,应逐步加大投入的力度,最终达到“财政主体,村财补充”的目标。应制定财政投入计划,确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财政投入和村财支出的比例和运行中将采取的比例变化,及如何过渡的总体时间表。考虑到市财政能力有限,而“村改居”的社区又还有一部分公共集体资产,建议这一块工作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集体、运营行业部门各投入一部分的模式来进行,比如水改、电改,可由财政、集体、水务集团或电业局各承担一定比例的投入,道路建设则由市政投入一部分,这样从政策上明确各方职责,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改造难的问题。(二)社区日常管理经费,可借鉴当前我市某些成功的“村改居”社区经验,推行物业化管理。政府可出台“村改居”社区管理规定,允许“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按规定的标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论常住人口还是暂住人口,根据居住面积进行收费,以“收”抵“支”,减轻财政在这方面的长期负担。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支出,不得挪为他用,更不得支付给社区工作人员。(三)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有一个全市统一的标准,参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落实,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特别对于“村改居”的社区,除财政支付的经费外,村财是否可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补偿,政府应明确规定。

五、 进一步完善“村改居”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建立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制度。前一阶段我市农村地区推行的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改居”后原来的行政村已无法按这一模式进行,“村委会”过渡到“居委会”后需要与之适应的新模式。目前各区也已经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但采取的方式不太相同,各自为政,且从内容来看,保险金额限额低,品种较为单一。以思明区为例,新居民能选择的档次只有一个,即每人每年100元,个人承担25元,每年能报销的医疗费限额1万元,抗大病保险报销每年限额5万元。这些限制使居民更多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建议出台全市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某一家符合资格的专业保险公司承接全市的“村改居”医疗保险业务;选择的保险业务品种可以多样化,体现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

(二)完善“村改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针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运行存在早期征地村民得到的补偿少,一次性起征费用起点高、未征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等问题,建议结合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出台我市“村改居”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划分。对社区居民按早期征地人员、新征地人员和未征地人员进行划分,不同身份人员采取不同的养老保险缴费方式。2、测算颁布不同时期被征地人员应缴交的不同标准。早期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按其征地时间,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计算出当时的平均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出与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比例,再考虑物价上涨等其他综合因素,由专业人员测算出应缴交的一次性保费占现行《暂行办法》的比例,从而颁布统一的《早期被征地人员缴费标准时间对应表》,不同时间被征地的人员缴交不同的比例,差额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可借鉴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补贴不足部分,财政予以补贴的具体做法),合理解决早期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3、缴费方式应多样化。新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可根据参保人员的需要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付款两种,明确规定不同的方式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考虑利息等各种因素,分期付款人员缴交的总额将大于一次性付款,且必须连续缴费,如中断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应允许未征地人员可按新征地人员的标准提前参加养老保险。对“村改居”后还保留一部分土地的人员老说,征地是迟早的事,而参加养老保险也是必要的事,在政策上应允许他们参保,是否真的参加,则由他们自主决定,这样可以满足一部分想参加保险的未征地人员的需要。

六、 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

政府应根据“村改居”的实际情况,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一)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就业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居民就业观念。让他们认识到从“村民”转变为“居民”后,思想不能在停留在原来的农村意识中,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就业的竞争行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为生存和就业打好基础。(二)鼓励和支持“村改居”所在办事处和居委会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兴办工业及三产项目,发展多元经济,引导居民创业。特别是被征地的居民,手里有了一定的资金,需要的是如何进行投资的专题讲座和相关信息,办事处和居委会可根据居民的需要组织一些相应的知识讲座和信息交流活动,建立一个适应居民投资创业的平台。(三)完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培训体系。“村改居”社区应及时建立劳动服务站,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库;职能部门对“村改居”居民开展免费的劳动技术再培训,通过培养他们掌握在城市谋生的一技之长,实现自我独立,不再需要政府救济。(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安排“村改居”居民就业。应允许“村改居”居民继续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待遇享有厦委〔20xx〕22号文中优惠政策的各项规定,有效解决企业因“村改居”居民身份带来的劳动成本增加而不原雇佣原“村民”的问题;卫生保洁、门卫等公益性事业岗位优先考虑“村改居”居民;在招工中一些简单的岗位,如保洁、看卫等,对“村改居”居民的学历要求应适当放宽;等等。总之,让农民变成居民后也能更原来一样顺利就业。

七、 关于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文件已出台了不少,但是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还有待加强。(一)许多文件颁布了之后没有落实。本文前面已经提到不少,比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规划建设时岛内预留10%、岛外15%的土地用于村经济发展的规定,这些规定村民都非常欢迎,但目前很少有行政村落实了这些地块,有些村甚至地都已经要征完了,这10%还看不到踪影;而个别村真正想办法按要求运作了,村原来政策中承诺要给予的税费减免又成了“纸上空谈”,不予兑现,如湖里某村发动村民按10%的规划在村预留地上建起了汽车城等经营项目,杂按规定申请免收“土地配套费”的时候却遭到拒绝,被告之“没有接到通知”。(二)有些文件的制定过于宏观或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执行起来较为困难。如厦府〔20xx〕5号文中关于“村改居”村集体经济的改制模式提供的能让村民选择的三种方式都存在许多弊病,村民都不能接受;又如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存在本文前面提到的许多问题,执行也将遇到阻力。(三)有些文件没有及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追加补充规定,使许多好的政策法规不能继续执行。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就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措施,可是“村改居”后村民因身份转化就不能再享受;又如厦府办〔20xx〕080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厦府(20xx)综117号《厦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村民实行“双优惠”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原村民的医疗保险起到很好的效果,受到村民普遍欢迎,然而“村改居”身份转变也使他们不能享受原来的医保制度,各区不得不根据各自情况分头制定相应政策。由于存在上述诸多问题,我们建议:(一)政策法规的出台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避免颁布的文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执行难。(二)落实相关文件,保证文件执行的严肃性。既然已经出台的文件,就应该按要求执行;如果有些规定确实违背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则该废止的必须及时废止,并做好解释工作,树立政府“信实践诺”的形象。(三)对重大改革引发的各种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原有政策法规的相应修改或补充调整工作,确保好的方针政策能得以延续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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