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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园绿化管理制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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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园绿化管理制度(大全17篇)
2023-11-23 11:32:48    小编:ZTFB

上半年的绩效总结表明,我们需要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能力。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使得我们的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更好对校园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校园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校园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师生工作和学习更加舒适、自然,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园林施工管理工作。接受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并适时汇报,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病假须开具医生证明。

3、园林管理员要经常对其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校园的绿化完好率达99%。

4、保洁管理员要认真做到每日上下午按时巡检各地段,包括干道、人行道、便道、楼房周围,特别是要加强'死角'地带的巡检,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杂物。

5、如发现校园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对在校区内随意张贴和散发传单者,要及时制止。

6、保洁管理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庭院检查情况表》及时向主任汇报。

7、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校园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8、每天要做好巡检工作,达到路面、绿地内无砖头、碎纸、塑料袋、木棍、果皮等杂物,对绿篱边、树上的垃圾袋要及时指挥工人解决。

9、每月由管理员定期对其所负责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10、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校园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全校师生营造大自然的学习环境。

11、每月由园林主管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二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

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保持干净。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责任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积极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浇水: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三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四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管养的指导,“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15)》、《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八、园林绿化种植

(一)种植原则

1.严格按《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和《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树木种植和栽后养护。

2.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

3.绿化施工场地要清运原有的建筑垃圾、按照规范配置土壤,不得在原有的建筑遗留硬质场地上覆土进行绿化。

4.栽种树木要按照不同季节、不同的气候特点进行栽种。

5.引进外地苗木时,运输尽可能在冬春季节;如反季运输,必须经过假植成活后,才能进行种植。

6.反季节栽种树木要选择熟苗,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开高温时段、及时栽种和喷水、3-5月是蒸发量最大的季节,种植树木以发芽较晚的落叶树、根系恢复生长需要较高温度的树木和萌发力强、耐修剪的树木以及萌发新笋前的竹类为主。

7.每种树木种植前都必须有充足的准备期,以做好大树的断根、种植备苗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种植技术要求

1.萌芽力强的树种可在反季移植,移植时需对树种进行适当修剪;萌芽力弱的树种,反季移植时,可疏叶、疏枝,并在干季,每天对树木进行喷水。

2.冬春开花的树木要抓紧落叶后至花芽萌动前的短暂时间进行移植,并在移植时尽量不进行修剪;夏秋开花的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移植时,可适当进行重剪,这样可以促使移植树木来年萌发更多的开花枝,并提高成活率。

3.对于肉质根类、根系不发达或不宜恢复植物要采取消毒、撒生根粉等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方能栽种,保证成活率。

4.移植时要对土壤进行消毒,施足基肥;带土球移栽树木的土球直径不得少于移植树木胸径的10-12倍。

5.松柏类植物移植,为保持树型,不宜进行修剪。

6.为确保树木成活,干季至少每周浇水一次。

(三)树种推荐

1.常绿树木

常绿阔叶树:香樟、大叶樟、天竺桂、石楠、滇润楠、长柄桢楠、头状四照花、小叶榕、云南山茶、红花木莲、乐昌含笑、云南拟单性木兰、银桦、金江槭、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山玉兰等。

针叶常绿树:翠柏、雪松、华山松、南洋杉、柳杉、塔柏、龙柏、干香柏、罗汉松、藏柏等。

棕榈类:加拿利海枣、棕榈、加州蒲葵、董棕等。

2.落叶树木

观花落叶树:云南樱花、冬樱花、腊梅、梅花、白玉兰、朱砂玉兰、紫薇、垂丝海棠、紫叶李、桃花、碧桃、李、梨、云南紫荆、滇合欢、合欢、滇刺桐、楝树、流苏树、滇楸、蓝花楹、云南复羽叶栾树、海棠石榴、木芙蓉等。

观叶(色叶)、观果落叶树:银杏、枫香、檫木、柿树、蓝果树、乌桕、滇朴、黄连木、云南无患子(皮哨子)、金钱松、鹅掌楸、五角枫、青榨槭、复叶槭、紫红鸡爪槭、水杉、池杉、墨西哥落羽杉、滇杨、山杨、垂柳、紫叶李、紫叶碧桃、盐肤木、板栗、麻栎、栓皮栎、枫杨等。

3.竹类

油勒竹、黄金间碧玉竹、小佛肚竹、青皮竹、绵竹、孝顺竹、观音竹、凤尾竹、小琴丝竹、料慈竹、慈竹、龙竹、大叶慈竹、人面竹、紫竹、金竹、美竹、桂竹、黄杠京竹、灰金竹、花杆毛竹、云南方竹、筇竹、扫把竹、秀叶箭竹、云南箭竹、棉花竹、大姚玉山竹、苦竹、油苦竹等。

九、城市绿化苗圃建设

城市绿化苗圃建设按照国有、集体、私人等多种方式培育城市绿化用苗,解决我期以来苗源靠外省,绿化无特色的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各届参与,提高我市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一)市、区级国有苗圃必须有计划地按照现有的道路行道树培育行道树树苗,保证各条道路行道树缺塘补栽有树种,新建道路有苗源。

(二)动员集体、私有苗圃按照城市绿化需求和《昆明绿化树种规划》培育我市城市绿化树种。

(三)支持鼓励发展民营苗圃,对国有苗圃进行改制,凡是改制到位的,按扶持苗圃政策进行奖励。

(四)为保证道路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的更换需求,县、区级绿化部门必须有计划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苗圃进行检查,鼓励、支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苗圃,对使用苗木情况进行考核,对苗木自给率突出的县、区绿化部门给予奖励。

十、绿化施工管理

(一)绿化施工要求

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二)绿化施工单位责任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城市绿化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和监理。

2.承担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或承接工程项目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凡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的绿化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缴纳绿化施工保证金;凡向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经过批准的,要与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死一补三”合同书,保证移植树木的成活。

4.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5.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6.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

7.绿化工程中适宜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须达到98%以上,反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达到95%以上;死亡树木经认定必须在5日内全部补植完成。

8.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场地特别是道路两侧产生的各类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泥土、修剪下的枝条、树叶等)必须于当日清除,场内物品堆放整齐一致。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种植完毕。

9.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执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必须绘制竣工图,做好工程决算和竣工报告,以便建设单位验收审计。

(三)绿化工程规范要求

1.施工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需具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2)施工人员应按照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3)植物栽植成活率达98%以上。

(4)种植土严格按照“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5)行道树需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

2.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十一、绿化施工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经批准的绿化设计图纸;

2.绿化工程竣工图纸;

3.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4.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

6.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7.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8.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9.施工总结报告;

10.填写《昆明市城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

(二)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三)绿化工程验收将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四)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十二、绿化管养考核管理

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四个开发(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镇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含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用地、公园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防护绿地(含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其他绿地(含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的绿地进行考核。

十三、考核办法

(一)按照《城镇绿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城镇绿化管护考核评分标准》对城市绿化施工、管养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美化城市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安徽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均按本规定执行。

园林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

(二)专用绿地: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住区内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苗圃、草圃、花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林业、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支持。

第四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成体系。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园林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过去未达到规定指标的'区域应逐步增加绿化用地面积。

第五条城市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和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绿化义务。充分利用城市空隙地、边角地进行绿化,不断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第六条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并将绿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绿化工程与建设工程要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建设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绿化工程必须完工,并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第七条城市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按照下列分工,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

(二)公路、铁路、江河堤岸沿线的绿化管理、养护,分别由公路、铁路、水利部门负责;

(三)单位专用绿地和单位营造的防护林带的管理、养护,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四)居住区的绿化管理、养护,由住宅小区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和居民分片、分段负责,也可以由房屋产权所属单位负责。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城市市区树木除单位和个人庭院种植、管理的归单位和个人所有外,其他树木一律为国家所有。城市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种植、管理的树木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管理的树木归个人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条城市树木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移植或损害。确需砍伐、移植的,须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补植或交纳补偿费。

第十条因抢险救灾确需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先行实施,但事后要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补办手续。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古树名木(包括百年以上的大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等)的重点保护,逐树建立档案,设立保护标记,划定保护范围。树木所在单位也应确定专人管护,严禁砍伐、移植。

第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地和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限期恢复原状。  因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而损坏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的,应赔偿损失或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风景区周围兴建污染环境的设施以及与园林景观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四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园林设施的行为:

(二)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内焚火,擅自摆设营业摊位;

(三)攀折树木花果,涂划、损坏园林建筑、雕塑;

(四)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和园林设施的行为。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予以处理:

(一)未按规划要求和规定期限完成绿化任务的,由市绿化委员会按应绿化面积每平方米每年收缴2元荒芜费。

(二)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或者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依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三)擅自移植或毁坏树木的,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补植毁坏株数一至三倍的苗木。

(四)侵占、破坏园林绿地的,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按损坏花草树木及园林设施经济价值的二至五倍处以罚款。

(五)故意损坏城市绿化及其他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城市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对在园林绿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城市绿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各县县城及本市其他建制镇和风景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九八二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园林绿化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成长。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用心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六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七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的公物、绿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做规定如下:

l、班级课桌椅由班级包干负责,学校定期检查,根据保护情况进行奖励或赔偿。

2、教室中黑板、门窗玻璃、照明灯具、投影仪、电视机等均为易碎品。应小心使用并加以保护。课桌椅要轻拿轻放,不准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留下字迹。应保持教室、墙壁的整洁。不准在墙壁上涂抹。不准留下脚印。

3、爱护实验仪器,不随便使用,不浪费药品,不丢失仪器,爱护体育器材,借用后正确使用,并及时归还,不准用脚踢排球、篮球,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4、爱护学校图书、报刊。不准在所借书刊上乱涂乱写,折面损坏,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5、爱护学校绿化。班级包干的绿化园地应定期浇灌打扫卫生。不准随便进入花圃,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采摘花卉,攀折枝叶。也不准将瓜皮果壳、废纸等扔进花圃中。

6、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上水龙头和电灯。

学校公物一律不准带出校门。(除领导批准外)。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将作出赔偿或罚款处理,并将给予纪律处分。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实现水晶坪村创建“市级园林村”,加强绿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打造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友爱村,根据国家有关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本绿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绿化类别包括公园、公共道路、住宅庭院、古树名木等各种形式的公共、私人场合绿化。

第三条:城村绿化采取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直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政府负责对全村区域范围的绿化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各村对本区域范围的绿化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私人庭院应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培养良好的爱护植物、呵护环境的生活习惯,不破坏绿化、不损坏绿化设施,任何公民有权阻止损害绿化的行为,并有权得到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要进行绿化总体规划编制,已编制绿化规划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第八条:全村绿化推进工作,按照区分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村民活动中心区范围、移民新村为绿化工作的重点,白界公路两侧绿化为道路绿化工作重点。针对村内建筑以群众自建、散建格局为主,聚集性的新村较少的特点,强化新村内部庭院绿化,加大力度宣传群众宅院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加强村村自然风貌,在加强绿化工作的同时,注重突出乡村自然山水、田园风光的特色。加强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对文物古迹场所重点加强保护。

第九条:对全村绿化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绿化总指标目标如下:

1、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县领先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

2、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

3、道路绿化、美化,要能体现本地特色。

5、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第十条:乡村绿化应当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植物,构成科学合理乡村生态植物群落,美化村容。

第十一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单位内容绿化建设,应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并有权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应指导。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未按期完成义务植树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第十三条:鼓励群众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第十四条:个人庭院绿化由居民个人负责;

第十五条:禁止向绿化用地倾倒废弃物,禁止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化带及其他绿化设施。

第十六条:村区范围内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确因更新或者建设需要,需要砍伐的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树木、花草等种植物应当加强管理,防治病虫害。第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或以树木作为支撑物;

(二)践踏草坪,肆意挖掘苗木等行为;

(三)折枝剥皮、在树干上划痕缠绕铁丝;

(四)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第十九条:古树名木由有关园林部门进行鉴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理人员,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

(一)在乡村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成绩显著的;

(二)植树、栽花、种草成绩突出的;

(三)保护绿地、树木有功的。

第二十一条: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九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学校”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要统一规划。由学校统一订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不用的花盆要定点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修剪的树枝要及时清除,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四、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现象。

五、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

一、保持地表平整,土壤均匀细致;无废纸、无杂物、无砖头瓦砾,当天清除绿化垃圾。

二、草苗栽种整齐,能覆盖地表,无缺苗断垄。

三、公司园艺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据季节对花木进行适当的剪割,并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及时修剪草坪,及时浇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机漏油,造成块状死草,注意启动汽垫机,停止操作时避免机身倾斜,防止草地起饼状黄印。

六、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草地,并做好清洗机具和抹油等保养工作。

七、按生长习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时处理枯枝死杈,保持树冠美观整洁、层次分明。

八、及时牵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无杂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现象。

九、保证花坛内花苗长势良好,无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长或开放,花坛内无杂草生长。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一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二

目的:规定绿化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对绿化工作的质量实施控制,使绿化面积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1、负责人制定年度绿化实施方案和月工作计划。

2、绿化员负责花草树木的养护和修剪工作。

在花草树木的保活期内,物业管理人员要根除杂草。

(1)、每年年初编制一个绿化实施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包括需调整移栽的树木和更新长势不好的树木和草皮等内容。

(2)、负责人每月制定一个绿化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将绿化带划分责任区,并建立标识。

3、建筑小品。

在院内增加适量的建筑小品,增加业主的生活品位。

(1)、拥有自己的园林公司,可以在搞好地面绿化管理的同时,。

开展空间绿化、室内绿化工作。向空中索要绿色,形成一个绿色世界。

(2)、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做好绿化工作。

5、相关标准:。

绿化工作质量标准及作业频率。

分类项目质量标准频率。

整形。

造型造型美观、形态逼真。

春、秋季一遍。

施肥。

树木采用穴施或沟施,覆土平整,肥料不外露。4次/年。

草地播施和喷施,不伤花草1次/年。

花卉保证基肥,追施化肥,少量所次,不伤花草使长势而定。

防病。

治虫无明显枯枝、死枝,有虫害枝条2%以下防治1次/月,发现病虫及时喷药。

花草泥土不染花叶,土不压苗,水不冲倒苗2次/天。

补栽补种无明显黄土裸露按花草树木在栽种季节,及时补栽补种。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营造完美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务必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务必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务必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务必挑选身体健康,有职责心的,工作潜力强,具有必须的养护技术潜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务必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用心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岗位职责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礼貌养护。

养护副主管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

现场安全员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务必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务必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区域负责人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透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

普通工人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必须管理潜力,务必服众、有职责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并且不用心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透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一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状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一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状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务必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资料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务必每一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所有材料入库务必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务必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务必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xx年9月。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五

通过对清洁/绿化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确保管辖区域内公共环境整洁卫生和绿化的造型美观。

2.0范围

适用于盛华物业所辖物业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环境卫生部保洁班负责辖区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3.2环境卫生部绿化班负责辖区内绿化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3.3环境卫生部主管负责对清洁/绿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4.0工作内容

4.1保洁/绿化工作计划的制定

各单位按照《保洁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服务工作规范》,明确保洁/绿化的范围、质量、频次、时间等要求,形成保洁、绿化工作计划性。

4.2保洁/绿化工作的实施

4.3保洁/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

4.3.1环境卫生部保洁班、绿化班班长每天对保洁/绿化工作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绿化的质量。

4.3.2环境卫生部主管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4.3.3客户中心每日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时立即要求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进、监督、检查和验收,在《日常巡查日志》上签字和注明有关情况。

5.0相关文件

5.1《保洁服务工作规范》

5.2《绿化服务工作规范》

5.3《绿化机具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5.4《物业管理服务检查程序》

6.0记录表格

6.1《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六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公园绿化管理制度篇十七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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