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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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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精选16篇)
2023-11-23 00:14:39    小编:ZTFB

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问题陈述、分析解决方案和结论等部分。报告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要真实可靠,并且需要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以下是一份研究报告的片段,供大家了解研究报告的写作思路和结构组织。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一

20xx年×月×日×时×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公司出面达成协议。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总、-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分析事故警钟长鸣。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平时违章驾驶,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二

据统计,目前中心城区非农业人口39.6万人(户籍登记口径为27万人),建成区面积51.9平方公里(包括经济开发区),城市人口密度为0.76万人/平方公里。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标准,城市人口密度在1万人/平方公里以内均适宜居住。××不但不该导致拥挤,还应非常适宜人居。深究其因,××属于因“缺”生“堵”。从城市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三缺”:

一缺市政基础设施。城区主、次干道总体分布合理,主干道总长52.8公里,但城市支路缺乏,支路路网密度为0.44公里/平方公里,仅相当于标准密度(3-4公里/平方公里)的11%,再加上城区“断头路”较多、大型停车场较少,成为城市交通“添堵”的主因。采取错开公交停靠、规范车辆通行等措施,或许能缓解交通堵塞,但治标不治本。此外,城区环卫设施严重不足,共有垃圾收集、转运站17座,服务半径和设置总数不到标准的一半;城市公厕55座,约1400人/座,相当于国家标准(2500-3000人/座)的46.7%,并且老城多、新区少,分布不均匀,极不便利。

二缺文化教育设施。城区18所小学、10所中学的在校学生7.23万人、校园占地面积10.73万m2,总建筑面积为40.38万m2,其中教学用房总建筑面积30.28万m2,人均规划用地仅为0.27m2,人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为0.76m2,分别为标准面积(2.4m2/人和1.2m2/人)的11%和63%。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设施严重紧缺,再加上师资力量限制、片区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城区学校人满为患、超负荷运行,“大班”现象严重,班级超员率85%以上。大型综合类书店3个,图书馆尚属借地(暂借青少年科技馆)运行,博物馆仅2900m2,电影院总座席2000个,群艺馆年久失修,文化馆改作它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性展览馆暂缺等等,文化教育和图书展览类建筑大都集聚在老城区,且规模偏小,甚至缺失,难以满足综合教育、对外宣传、文化展览和休闲娱乐的需求。

三缺医疗卫生设施。城区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54个,医院床位3025床,相当于7.6床/千人,刚好达到城市现状人口的需求水平。医疗机构用地20.74公顷,人均不足0.6m2,只相当于人均标准(0.7-0.9m2,)的67%。7所综合性医院有半数以上分布在老城区,空间布局极不均衡,而在未来几年内,城市人口将大量移居新区,势必导致“迁徙式”看病就医,难于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

以上仅为当前状况,如果城市增至50万人口,情况更为糟糕。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面近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买者观望、卖者滞销,房市走势必将继续低迷,依靠招商引资建城、发展房地产业增收基本没有可能。然而,国家拉动内需的强硬举措、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不啻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整体功能、稳定建筑行业增收的绝好机遇。主要表现为“三最”:

一是立项最易。中央采取扩大投资需求的方式,来拉动经济增长,将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并计划在2010年底前投资4万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等,创造了宽松的城市建设融资环境。比如:省财政今年将安排6000万元,支持城市义务教育“大班改小班”。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我们政策方向把得准、项目申报行动快,极易得到上级支持。

二是需求最急。加快城市道路、医院、学校和博物馆、文化中心等设施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人口倍增计划的配套举措,更是创建宜居城市的关键所在。如果将医院、学校等建成地标性建筑,将道路、桥梁等建成景观化设施,能够大大改善片区环境,聚旺城市人气和商气。

三是时机最佳。一方面,目前钢材价格每吨约3800元,同比下降30%;水泥每吨约300元,同比下降11.8%,其他建筑材料也都相应下降,外出打工人员逐步回流等等,无论是建材成本、用工成本,还是劳力支持,都十分有利于建设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项目。另一方面,随着投资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低迷,商住楼的投资风险大增,而道路、桥梁、医院、学校等城市设施的投资回报过硬,风险相对较小,越来越得到民间投资者青睐。

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基本明朗。面临新形势,面对新要求,我们必须围绕“宜居”搞城建,立足“赶超”兴产业,顺势而谋,奋力而为,切实做到“三抓”:

一抓项目调研和储备。由政府牵头,组织城市建设、国土资源、文教卫生等相关部门,统一对城市设施情况开展调研,详细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情况,并对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宜居城市创建的要求,分析论证到底什么不足、什么暂缺,先建什么、后补什么,建立起完备的城市功能设施项目储备库,避免盲目建设。

二抓项目包装和公关。紧密对接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倾向,用足用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坚持查漏补缺,按照轻重缓急,科学策划,精心包装,对道路桥梁、文教卫生等功能性城建项目,不仅要进得了项目笼子,还要达到包装深度,真正花小钱、办大事。出台必要的激励措施,鼓励部门公关项目,全面出击、全力以赴,不停向外跑、努力向上争,使得跑项争资工作成为大气候、大舞台和大考验。

三抓项目运作及建设。努力做好“三争”工作,妥善解决城建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一争上级支持,通过报建对接项目,争取上级对城市建设的政策性投资,无本得力;二争银行信贷,使用储备土地、基础设施等城市资源作抵押,积极向银行争取贷款,融资建城。三争民间投入,采取减免规费、捆绑经营等灵活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积极投向中小学校、文化馆所等城建设施项目,借船出海。此外,对于已经立项批复的城建项目,要实行项目责任制,确保尽早动工、尽力建设、尽快出效。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三

案情简介年5月,本市某中学组织学生去进行春游。该学校委托了某旅行社办法春游的全部事宜。双方签定了《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而后,该旅行社又委托了某公交公司有偿提供大客车,负责接送学生进行春游。当春游结束后,车辆在回归的途中,由于一辆大客车的右后轮胎爆裂,造成乘坐在该车内的多位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蕾蕾同学右内踝、右外踝骨折伴距骨外后方小骨片撕脱骨折;另一倍艳艳同学左胫下三分之一处粉碎性骨折。由于这两位同学的伤势较重,因此住院进行了治疗。

事故发生后,受伤学生的家长与学校、旅行社、公交公司通过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了《春游事故协调意见》。根据《协调意见》的约定,由公交公司预付两同学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受伤同学到医院复诊时由旅行社负责接送;学生养伤期间由学校指派老师进行辅导。《协调意见》还约定:如达不成一致,则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协调意见》签订后各方都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当说在对这件意外事故的处理中,各方的态度都是诚恳的,处理也是合适的。学生家长对此没有意见。但是,在同学们治疗终结以后,她们的家长在与有关各方协商最终解决事故的方案,提出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时,学校、旅行社、公交公司为一方以无渠道进行伤残鉴定为由,拒绝了同学家长提出进行伤残鉴定的要求,最终导致协商不成的结果。为此,蕾蕾同学和艳艳同学的家长委托dd律师事务所代理两位同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起诉时,蕾蕾同学和艳艳同学分别作为原告、她们的父母以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两件各自独立的诉讼。两件案件的被告都是学校、旅行社和公交公司。在起诉的同时,两位同学都提出了进行伤残鉴定和护理、营养期限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依法受理了这两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分析意见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从诉讼参加人以及管理方面谈一下我们的代理意见。由于公交公司的汽车轮胎爆裂,直接造成了两位同学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因此她们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诉讼的当事人。但是由于两位同学都只有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应当由她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关于监护人注监护职责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所以当作为未成年人的两位同学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在本案作中作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是有法律依据的。

公交公司由于有偿提供的车辆轮胎爆裂,是造成同学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所以该公司成为被告是理所当然的。旅行社在履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旅游者人身伤害的结果,因此根据合同的规定,旅行社负有赔偿责任也是明确的。当然如果旅行社先予赔偿后再向责任者公交公司追索赔偿也是旅行社的一项权利,但这属于另外一项法律关系了。关于学校在本案赔偿纠纷中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1998年对此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人负有管理责任,非监护责任”,“对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原告的代理人认为:学校对本案的伤害结果没有过错责任,但是学校作为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原告将学校也列为被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这也是原告在诉讼策略上的一种需要,因为当学校也被列为被告后,原告在选择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时就增加了更多的选择余地,这也是原告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

关于地域管辖,也就是对民事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中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30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三个被告的住所地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都具有管辖权。由于本案原告希望选择在自己的居住地附近,也就是学校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选择了在闸北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这也是原告充分利用自己权利的一种表现。

案件的审理和结果法院受理本案后,根据原告的申请,安排了两位同学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清规戒律室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两位同学的伤情都构成10级伤残,同时司法鉴定还对两位同学的护理、营养的期限也作出了认定。虽然两位同学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是法院在审理时也根据有关规定,将两件案子合并进行了审理。在查明了全部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又进行调解,最终艳艳同学的法定代理人与三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交公司一次性赔偿艳艳这医疗费、车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等合计24330.24元,并由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由于蕾蕾同学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致调解不成,经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应赔偿蕾蕾同学医疗费、车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2267.10元。因此这两件案件中一件以调解结案,另一件以判决结案。

启示1.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管辖权作了不同的规定。因此当一件案件中有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时候,作为提起诉讼的原告就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选择向其中某一个法院起诉,以便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经有一件道路交通事故的诉讼案,事故发生地在杭州市,但双方当事人都在上海,因此原告选择了向被告在上海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在案件审理中就避免了在上海与杭州之间来回奔波的麻烦。

2.原告在起诉时一定要分清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地选择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当事人作为被告。简单地讲就是不要告错对象。在法律咨询中,我们就经常碰到由于原告告错对象而遭到败诉或者不得不自行撤回起诉的情况。

3.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当事人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同时根据诉讼请求所要求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要提供有效的凭证。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应当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对伤残等级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持有异议的也应当及时提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只有在证据确凿、充分可信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充分地得到保障。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四

兹证明我公司员工魏###,身份证号码为##########,在我公司任一职,自4月参加工作以来,每月的固定工资为3000元。年12月末至1月初,魏##因其弟弟发生交通事故请假2周,公司已从其月工资中扣除1400元。

特此证明。

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五

20xx年8月29日,对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事故发生地点:生产6厂铲叉车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xxx,男,1983年出生,上溪发宁人,职工;xxx,男,送水员,外公司员工。

据事故双方讲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20xx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xx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六

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

20**年8月29日,对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事故发生地点:生产6厂铲叉车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发生时间:20**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xxx,男,1983年出生,上溪发宁人,职工;xxx,男,送水员,外公司员工。

据事故双方讲述,20**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20**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七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xx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xx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xx**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可以说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达”现场,其真正起火时间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2、火灾现场的建筑材料违反消防要求。

从火灾现场来看,其建筑材料是以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xx**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xx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xx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xx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xx机起火。

围绕起火部位和起火点,我们对可能的四种起火原因(纵火、烟头起火、自燃、电线短路起火)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排除纵火。

据查,火灾时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并有监控录象可以证明,无有意纵火迹象,可排除纵火。

2、排除烟头起火。

据查,xx公司及xx分公司、xx部均明确要求工人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调查中没发现有人在生产区内吸烟。

在场人虽均证实,火灾发生前未闻到焦味及见到烟等异常情况,从火灾发生的过程看,起火较突然,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

据此,可排除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据查实,现场基本无自燃物品,不具备自燃的条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电器短路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据查,起火部位可以认定xx公司xx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xx机起火。据资料显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点会产生电弧或电火花,其温度可达2000~7000℃。完全能够融化铁、铜等金属物质。

经现场勘察,起火点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外壳已经完全融化,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正是由于空气压缩机的电机短路,产生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引发火灾。

综上所述,经大量的调查分析,我们排除了纵火、遗留烟头起火、自燃引起这次火灾,我们认为:xx公司xx火灾是xx室后,xx机的电机短路,产生至少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高温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筑材料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墙体,拌生浓烟,引发火灾。

一)事故认定:

1、次事故系电器短路引发,但在设备运转的时候,设备现场负责人员离开,未对设备起到监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职行为。

2、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

3、公司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灾发生场地负责人未及时向消防人员通报现场情况,致使消防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火灾现场内被燃烧的xx机及气罐实施零距离救援,虽未造成重大爆炸伤亡事故,但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负知情不报,隐瞒重大危险源,极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责任。

二)处理意见:

1、对现场工作人员**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对xx管理部根据xx企(2014)xx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处理(发生万元以下的火灾扣500—1000元;万元以上的,每万元增扣500元)。

3、责成该部进行书面检讨,并报公司防火委员会。

xxxx办公室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八

案子发生在年底,当事人在年诉至法院,同年年中处理完毕。

事故发生在某日下午17时,杨浦区的河间路临青路口。上海某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8吨大货车由杨浦大桥河间路下匝道下坡后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上述路口。受害人李d骑自行车沿临青路由北向南行驶。大货车车头撞倒李d,拖带后左中轮碾压李d身体造成重伤。李d经送区中心医院抢救,终因伤情严重于同日下午17时半左右不幸死亡。

事故经交警部门查验,运输公司的这辆肇事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违反《条例》第十九条关于“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的规定;肇事车超载,违反《条例》第30条第1款关于机动车载物“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的规定。并违反了《条例》第七条后款“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过”的规定。责任认定为负事故半责。同时交警部门也认定受害人李d违反了《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的规定。责任认定为负事故半责。

事故双方对交通队的责任认定均未提出复议申请。在交通队主持的调解会上双方对赔偿金额的要求相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终以调解不成告终。后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肇事单位委托上海市dd律师事务所沈律师、刘律师全权代理处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

分析意见作为肇事方代理人,律师首先转达了单位及驾驶员对死者家属的同情、慰问之意,同时表示了依法处理、共同商讨妥善处理的原则和意愿。在审理中,原告提出按平均寿命计算赔偿年限,月工资收入以600元计算,应该说不算太过份。但法律明确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章损害赔偿第36条第8款),所以还是应当依法确定。其他赔偿项目也有类似情况。在确定了赔偿金额以后,还有一个按责论处的问题,本案双方是同等责任,各半责任,那么对确定的赔偿金额也是对半负担。

结果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一定金额人民币,案件的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负担。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结付款项后,此案划上句号。

启示事故发生至今己跨越了4个年头,法院结案也将近一年,但这个案件对人们的启示却是非常实在。非常贴近现实。

在支、干路不分的交叉路口(指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骑车人宁可礼让三先,也不要以自己生命健康去试机动车刹车。作为驾驶员也应礼让,不想发生的事故一旦发生,损失毕竟是经济精神双重的,后患无穷。受害人及其家属或许就会一辈子带着这个止不住血的伤口。交通事故猛如虎,每年都闯进千家万户。愿我们的司机朋友们记住一句老话:“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辆一动,想到人民群众。”确保安全,一路平安。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九

摘要:交通行业的飞速发展,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这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分析及探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能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人们最关心的事情。

关键词: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已成为现代城市经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交通拥堵、交通环境污染以及交通事故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交通事故更是给人类带来了伤残甚至死亡,因此不得不说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而如何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也成为世界各国努力的重点。本文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原因以及预防对策方面着手分别进行了分析。

据统计,地球上平均每63秒就有1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每3秒就有1人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已被称为“全球第一公害”。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现将我国近几年全国交通事故数目和死亡人数统计如下表所示:

由图可知,全国交通事故数目和死亡人数虽然有所下降,但是数据依然让人触目惊心,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因此,对交通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预防对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道路交通系统是由很多因素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任何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道路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人、车、道路、环境等,各因素之间需要和谐统一才能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因此分析交通事故成因主要是分析人、车、道路、环境各方面因素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

(一)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包括驾驶员、行人等。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他们的生理、心理素质及反应特性对保障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大约90%的道路交通事故与驾驶员有关。有的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性差,甚至有的还疲劳驾驶,这些都能导致事故多发。此外,行人的遵章意识、交通行为也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影响,一些交通事故就是由于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

(二)车辆因素。

车辆是现代交通的主要运行工具,车辆性能的好坏是影响道路安全的重要因素。车辆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能,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车辆本身防止或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主要与车辆的制动性、动力性、操纵稳定性、结构尺寸、视野和灯光等因素有关。安全带、安全气囊、安全玻璃、安全门、灭火器等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减小事故的损伤程度。车辆的制动、灯光和轮胎状况不良是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

(三)道路因素。

道路的技术等级、设施条件等对交通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其中包括道路的几何特征、道路交叉、路面状况、交通设施。道路的几何特征有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横断面布置、线形的协调性、视距保证等。路面状况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塌陷、积水、积雪等。交通设施包括安全护栏、轮廓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眩板、道路照明等。这些都有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因素。

外界环境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人工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地理条件、气候条件、时间等。人工环境包括土地利用、路侧干扰、障碍物等等。这些都会造成交通出现问题。

通过对交通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可知要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要从多方面入手。

(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现行的交通管理法规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公安、消防、交通、环境和卫生部门都有部分监管权力和各自的管理办法,但是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内容上又往往交叉、权责不分,处理事故时很难找到统一的标准。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建立系统的、权责明确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第一要务。

(二)加大对驾驶人员的监管力度。由于绝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大对驾驶人员驾驶技能的培训及监管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如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取得驾照才能驾车,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另外,还可以通过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来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人们的守法、安全、文明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因为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人们的过错造成的,只有全面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建立行业协会。

我们可以成立驾驶人安全协会等组织,公布驾驶人违法举报有奖电话,定期组织驾驶人学习驾驶技能和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以此作为群管组织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模式,充当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

(五)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交通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及时间紧迫性,因此,我们还应重视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国内应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进一步加强事故处理的信息透明度,利用媒体正确引导群众,一方面使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便于组织群众疏散或参与救援,使之更主动地配合政府,从而使突发事件的救援更迅速有效。

四、结束语。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交通事故并不会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而成比例增长,交通事故是可预防的。了解我国道路交通的安全现状和原因就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消除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使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到最小限度。(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威,王金生,滕彦国等.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分析及防治对策[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10(6)。

[2]任宇立.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交通事故分析方法初探[j].道路交通与安全,2010,10(2)。

[3]高军刚.城市道路安全分析及交通事故管理[j].市场论坛,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

案情简介1999年8月20日23时40分,陈d驾驶一辆未经检验的轻便摩托车行驶在郊县一条乡间小路上,此时酒后的李d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从对面急驶而来,由于双方均没有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致使两辆车面对面相撞。事故发生后,某区交警支队于1999年8月26日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李d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负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陈d因驾驶未经检验的车辆行驶,,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这场酒后发生的车祸造成了陈d右眼眼球破裂,经手术后将右眼球摘除,鼻侧角巩膜穿透破裂,前门牙折断,左腿膝盖外侧副韧带和半月板撕裂,造成左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25%,陈d将终身残疾,经司法部门鉴定,陈d构成7级伤残;而酒后驾车的李d本人也造成了9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陈d出院后,交警支队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协议,经两次调解后交警支队作册《调解终结书》,于是陈d又委托上海dd律师事务所律师将被告李d推上被告席。

代理分析。

1.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36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陈d提出要求被告人李d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用具费(指安装假眼和今后更换假眼的费用)、交通费、物损费、今后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计人民币10万余元的诉讼请示。

2.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提出了如下代理意见:

(1)原、被告双方对交通部门主次责任的认定,没有异议。根据“按责论处”的原则,原、被告双方应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赔偿经济损失的请示于法有据,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2)原告提出注赔偿范围注计算标准符合《民法通则》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请求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原告关于残疾用具费即今后定期更换假眼的请示属于必须的、合理的要求,符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范围与标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

(3)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册要求符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原告的一只眼睛已失明,面容受到了损害,造成了原告极大的痛苦和失落感,同时一只眼睛的失明,将会给原告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为不便的后果,给予其必要注精神赔偿,能平衡一些原告痛苦注心态,而且该请示符合法律规定。

结果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d又提出了反诉请示,要求陈d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赔偿其因九级伤残而受到的各项经济损失。法院将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经过法官和代理人所做的大量工作,此案最终调解解决:原、被告各自赔偿相折抵后,被告李d再赔偿原告陈d人民币49000元。今后原、被告的各自治疗与对方无涉。本案至此调解解决。

启示1.交通法规,生命之友,尤其是酒后驾车的行为,最终将会既害人又害己。司机朋友们,前车之鉴,血的教训,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在你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不能喝酒。

3.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定责,以责论处。因此当一方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时,如果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也负有相应的责任时,对方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当事人按其在事故中的责任,赔偿自己所受到的经济损失的要求。本案被告李d,在当了被告后提出反诉,要求陈d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有关当事人可以在交警巡支队进行调解时提出,也可以在法院提出反诉。这样有利于对事故的赔偿及时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理,也便于事故的尽快解决。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一

改革开放三十年,城市建设和城区道路交通事业飞速发展,城市规划面积由62.6平方公里扩大到147平方公里,建城区由4.7平方公里发展到29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35万人。

截止xx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5013公里,其中城区道路95.2公里。城区拥有机动车96125辆,非机动车51000余辆,机动车驾驶员111377人。日均过境车辆13800车次,日均外地进入城区停留车辆3810车次。

城区有13个路口设置信号灯,11个主要路口设置了电子监控,设置人行道护栏742米,设置中心隔离栏2210米。城区拥有过街天桥1处2座,公交线路8条,乘车点121处,候车亭80处,站牌100个,不规范停车位5643个。

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下设1个事故处理中队和9个执勤中队,现有工作人员267名,其中:正式民警128名,交通协管员139名,具有执法资格的103名。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值勤岗点8个,流动岗点4个,示范岗点2个,示范路段1条,警力66人。

20xx年1—5月,城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97起,受伤236人,死亡6人,与xx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均有上升。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道路规划的规定,中小城市人均占用道路面积7—15平方米,而安康城区人均占用道路面积仅为3.9平方米,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二)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大量人口涌入城区,加之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急剧增长。xx年城区机动车辆比xx年增长了4倍,城区主干道车辆日流量达15185车次,高峰期每小时达7123车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急剧增长,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四)路网建设和交通设施非常滞后。主干道、次干道路线开口较多,部分道路宽度不足,造成整个市区通行率下降。城区整体道路规划不合理,无立交天桥、无地下通道,导致人车混行,安全隐患突出。

(五)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而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缺编200余人。对交通管理的经费投入较少,科技管理水平较低,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

(一)构建全方位交通管理格局,发挥城市交通管理的综合效能。在政府机构中,要设立跨部门的“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与城市交通相关部门的道路规划、建设、管理、运输、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以解决城区交通多头管理的问题,理顺有关职能工作关系,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应成立城区交通研究机构,加强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和有关问题的专门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道路设施与路网结构。增加道路供给,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关键措施。区政府及城建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及市级规划、城建部门汇报联系,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区主次干道建设步伐,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从城区目前情况来看,首先要加快城区环城干道建设,解决过境车辆通行;其次是在马坎什字、东堤什字、电影院什字、白天鹅什字、大桥头两端建立立交或地下行人通道,解决人车混行问题,加快交通流,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

(三)合理调控交通需求,挖掘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运用潜力。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化,使城市区域之间发生与吸引交通总量和交通流分布强度相对均衡,合理规划商业区、商住小区,把交通过度密集的交通集散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如安运司及安运批发市场、秦巴批发市场、供销车队等,政府应尽快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想办法分散到城郊。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变目前交通站点分布不合理问题,增加和拓展公交车辆及线路,使其能够以快速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要合理确定城区出租车的拥有量,使之与城市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正确引导、控制私家车的发展。

(四)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静态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中转站,静态交通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交通可持续发展。对安康城区而言,一是要全面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政府要切实把这项社会公共事业拿到手中,组织公安、规划、建设、城管、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共同实施,并落实到位。要依据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安康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路,从政策上予以倾斜扶持。目前,应在1—2年内规划建成白天鹅广场、东堤头、西堤头、江北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二是挖掘现有各类停车场。除了停车线规划外,部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停车,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放车辆可实施收费管理。三是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城区现有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控制审批新的路段,并定期进行评估,特别是新改造加宽路段,确保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五)加强道路开挖管理,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在进行道路改造时,力争将排水、供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各种管线一次埋设到位,以避免对道路的重复开挖和修复,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六)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着眼点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上,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综合治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把静态管理当作治本措施来抓,坚持科学合理化分配现有警力,最大化发挥现有警力作用,树立“严格执法”管理理念,对不遵守交通规章者,坚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交警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城区实际的车辆管理和分流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争取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七)加大投入,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应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在城市维护费中的比例。对警力不足问题,政府应尽快研究,最大限度给予解决。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要建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首先,可否考虑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其次,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新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多层次、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加强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的主体意识和实际能力,从自身做起,杜绝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二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应当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的情况、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等。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并尽量精确到分钟。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要准确,除事故发生的中心地点外,还应当报告事故所波及的区域。报告事故现场总体情况、现场的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毁损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描述要前后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事实求实的原则,不作无根据的猜测,更不能隐瞒实际伤亡人数。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生产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由于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三

20xx年,xxxx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通过5年多的努力,现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运作模式,促进了地区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减压器”、“社会关系润滑剂”的作用。仅20xx年,xxxx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现将xx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总结提炼,以期待对工作开展有所裨益。

1.结合实际,理清思路。xxxx区地处南京市城东,区内涉及宁镇公路、宁沪高速、宁杭高速、宁洛高速、长江二桥、绕城公路等多个交通要道,路况极其复杂,车流出入频繁,既是南京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带,也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多发区。20xx年,xxxx全区实发事故高达一万两千余起,直接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一百余起,其中需要调解的案件达到四千多起。长期以来,交管部门承担着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由于实际警力少、事故数量多、问题复杂等原因,调解工作的实效一直不能很好的凸显。为了帮助交管部门减压卸负,节约警力资源,同时,也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拓宽大调解工作的新格局,xxxx区司法局主动与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研究磋商,多次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反复推敲相关工作制度,集中优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2.健全网络,规范操作。健全组织网络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区司法局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副队长担任。调解工作室设在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日常工作管理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事故中队负责。常驻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熟悉交通事故处理的辅助人员。实行“三班倒”工作安排,与事故中队工作时间基本保持了同步,保障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务实、平稳运转。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交警七大队联合制定了《xxxx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调解工作室的职责、纪律、原则、工作流程和受理范围,规范了调解工作的有序、规范操作。

3.完善制度,有效运行。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探索,先后建立起四项制度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一是例会制度。区司法局、交警第七大队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备案、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分别指定一名业务科室长负责具体工作,并建立每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矛盾纠纷特点,总结调解过程中的工作经验,互通信息,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二是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培训制度。区司法局、交警七大队共同负责组织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经培训后,颁发人民调解员合格证书。人民调解工作室也要定期对交通事故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公开公示制度。对外公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制度、主要职责、人员配备、调解程序、联系电话等,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制定相关移送文书,按规定要求每个调解案件结案后须将相关材料装订立卷,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相关规范文书的要求制作调解台帐。及时上报重大纠纷信息,定期报送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月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解工作室运行以来,人民调解组织和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了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做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初步成效。

1.架构了维护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平台。xx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自五月中旬开展以来,最大限度地降低矛盾纠纷对抗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将纠纷处置在一线,化解在基层。经统计,仅20xx年,xxxx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真正做到有形式更有内容,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2.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职能作用,拓宽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效率。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为交管部门“卸负减压”,缓解了交管部门处理非警务矛盾纠纷的压力,保证优良的警力可以全身心的.集中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实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信任度,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再次,在调解过程中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引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及时消除纠纷隐患,避免矛盾激化,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3.目前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进是顺利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经过5年来的运行,凸显出以下几点问题亟需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一是与保险公司协调尚不到位,影响人民调解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赔偿中有自主运行的一套规定。对调解协议书目前尚不认可。因而,一些即使各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赔偿数额较大的,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案例,目前仍无法进行人民调解;二是伤残的司法鉴定各家保险公司的认可不一。较多数保险公司只认定的鉴定是诉讼程序中摇号产生的鉴定部门。也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涉及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就必须采取诉讼程序进行;三是调解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交通事故调解不同于一般矛盾纠纷的调解,对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政治素质要求很高,调解人员要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都比较熟悉,才能做好这项专业调解。目前由于资金保障有限,如何健全完善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亟需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工作重点,解决好工作难点,突出工作亮点,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形成调解员培训考核机制。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知识充足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技能。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正确认识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和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性、平等性、公益性的特点,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每季度会同交管部门对调解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进行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实行淘汰辞退。

3.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提过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办公场所公开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了解、认可此项工作,形成“有纠纷找人民调解”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发挥。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四

甲方:冯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64032x0319351x系宁ex61/宁eax8挂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身亡。张x,海原县关桥乡人,身份证号码:64x40224,系冯定朝妻子。为本次事故甲方全权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马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64222x01087x,系宁e1x1车驾驶员。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冯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6422x40380212x,系宁ex61乘车人。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2011年11月27日在x高速x家沟大桥路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方当事人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埋葬费、交通费等一切由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甲方自行向乙方承保公司、甲方承保公司主张,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丙方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误工费等一切有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丙方自行向甲方承保公司、乙方承保公司主张,甲、乙双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车辆损失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依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由保险公司理算后,各自向承保公司索赔,凡是由第三方车辆发生的赔款,必须由第三方受益。

四、三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交警队留存一份,中间人留存一份。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各方不得反悔、不得上诉。谁反悔,由谁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甲方:乙方:

丙方: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五

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报告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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