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书面劳动合同(大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5:56:14 页码:11
最新书面劳动合同(大全9篇)
2023-11-12 05:56:14    小编:ZTFB

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自愿订立。编写合同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合法合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书面劳动合同篇一

摘要: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xx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xx元=22000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观点,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的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xx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第一种:逐月计算时效,即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的双倍工资须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即20xx年3月1日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无法索要。第二种:整体计算时效,即只要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权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就前述案例的裁决来看是整体计算的,11个月双倍工资最终予以全部支持。

尽管每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此处理不尽相同,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倍工资分段计算诉讼时效的做法。如果将11个月的期间分段逐月计算,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最迟在08年12月3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难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劳动者作为普通大众,根本无法知晓还存在分段计算诉讼的情况,一般也仅知道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而《劳动合同法》设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劳动关系。如果采用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方式,那么随着时间的逐月推移,就会使得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逐月归于消灭,该种情形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损害劳动者的实体权益。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对法律进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种做法,则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该侵权行为期满之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为08年12月31日。那么从这一时间起一年内,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对用人单位起到惩戒作用,督促其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综上,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均以11个月为上限予以认定;而对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则各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不同,须区别对待。

书面劳动合同篇二

高等学校校外实习是培养合格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接受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是社会有关单位的光荣任务。据《_________》文件的精神,_________(甲方,高等学校)与_________(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加强协作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问题达成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承担如下任务:

1.有计划地接受乙方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或旁听,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为乙方解决生产技术上的一些问题。

2.实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适当的实习指导费和水电费。

3.实习期间,实习师生应努力为乙方做好事。

二、乙方为甲方承担如下任务:

1.每年接受甲方_________批学生(每批_________人左右)到单位实习。实习的专业、人数、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2.派出领导参加实习领导小组。共同领导实习各项工作,并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担任实习的指导工作。

3.供实习师生的食宿和其他条件,免收房租等。

三、由乙方提供房子_________间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投资购置家具(床、台、椅等),作为实习生宿舍,供甲方使用。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五、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经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其主管部门各一份。

六、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书面劳动合同篇三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书......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面......

书面劳动合同篇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双倍工资”是为了制约提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规范市场经济劳动制度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用人单位仍无视法律的存在,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义务、逃避社会保险等,依旧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亦不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有些权利机关(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充当违法用人单位的代言人和保护伞,明显站到了劳动者的对立面,玩弄法律,刻意曲解《劳动合同法》,违背立法本意和精神,亵渎了法律。对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的上限或者超过时效不予支持,使用人单位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不顾,继续违法,这与立法精神相违背,故而未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应人为受限。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强制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认定责任的前提,用人单位只要超过法定期限不与劳动者签订和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法定期限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显然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没有签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补订显然是指补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补订的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仍然是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不顾,仍然是持续违法,而这一持续违法行为仍然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侵害。因此,法律仍然规定用人单位应付出违法成本和代价,仍应属于“应当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补订”的情形,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一种理解认为:一年期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已规定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超过一年时效,所以一年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用再承担双倍工资的义务。按照这一种理解,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或者以超过时效不予支持,显然这一种认为或理解实属错误。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律仍然要求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者,要承担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或终止劳动合同为止。

2012年4月26日人民法院报第6版发表的案例指导“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时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于法有据,非常正确。即2006年3月,李娜到漯河市长城花园酒店工作,酒店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3月,李娜离开长城花园酒店,要求长城花园酒店支付李娜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等。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长城花园酒店应履行相关义务。

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长城花园酒店自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长达四年的时间内均未与李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由于明确规定“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举措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且该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本案用人单位长城花园酒店适用支付双倍工资这一规定的起算时间应当是2008年2月1日开始。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在现实中也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先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其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等,均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书面劳动合同篇五

现在社会是属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也日益繁荣。相比之下法律法规也是逐渐的完善和丰富。

就比如我国有劳动合同法,是专门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劳动局,劳动者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我们也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反馈。

那么虽然有法律的支持也有劳动局,甚至有不满我们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企业主的强势地位并未改变。很多企业主甚至不与员工签合同,买保险等等。

那么如果遇到企业不与自己签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者可以领到哪些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从,劳动者从在该单位工作之日起到未签订合同之前一日,但是这个时间要减去一个月(实习期缘故),才是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书面劳动合同篇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篇七

无书面劳动合同

我有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是比较高的,这次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一条规定,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不处理或者推托怎么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个委员建议现在的劳动纠纷有一个程序就是申请仲裁,这就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是不是可以规定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在法律中没有规定。信主任刚刚提到,对这部法律的执行,我们会面临很多执行的问题,您说要加大对执行的监督,我想知道我们具体会采取什么措施?谢谢。

[信春鹰]:我先谈一下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问题。我们国家制定这样一部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解决劳动者怎样维权,他们的权利怎样更明确,主要是解决这些问题。劳动者维权成本大,现在大家都有共识,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把这个成本减下来。成本减下来,我们实际上对劳动关系从头到尾作了详细的分析,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维权成本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你出现纠纷的时候,你没有证据主张你自己的权力。近年来,我们目睹或者耳闻了一些非常极端的案子,比如劳动者为了几千块钱,为了几个月的.工资无法讨到,无法证明,最后酿成刑事案件。这种悲剧我们希望尽量不要再发生。在减少维权成本的方面,劳动合同法做了非常大的努力,一个是要求有书面劳动合同,在有纠纷的时候,大家就有一个东西可以主张、可以举证,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在我们这部法律当中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实际上是有非常突出的强化,特别是在常委会期间出现了黑砖窑的事件,以及大家对这个事件的讨论。由于有这样一个事件,我们在本法第88条、第95条都作了充分的规定,是一个回应性的规定,这就要求执法部门、监察部门必须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如果不履行职责,他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你提到仲裁或者是诉讼的问题,我们即将要制定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的办法,也是一个即将要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你说到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看到救济的途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实体法律,它不规定程序,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将会有其他的法律进行规定。谢谢!

编辑

书面劳动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减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1、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________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需精简职工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后方能正式离职。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续延或一方虽提出续延,另一方未同意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而于未来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以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面劳动合同篇九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书面劳动合同。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