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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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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大全15篇)
2023-11-23 09:13:10    小编:ZTFB

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以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方案的制定需要灵活性和创新性,能够适应环境和变化的需求。希望以下方案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启示和灵感,助力解决问题。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

应急预案。

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

通知书。

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xx〕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xx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在xx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xx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xx年xx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xq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xx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一)组织部署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5日)。各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责成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检查指导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下发《治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区成立xx年周年大庆,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乱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回头看”阶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段,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校园安保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xx市党委、政府,坚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xx市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xx市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三

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民兴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为了能让全体师生在一个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回族小学特举行爱护校园环境活动。

1、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全体师生。

12月12日16日。

1、召开主题班会,提出此次活动主题爱护环境,从身边做起,发起倡议。

2、举行彻底扫除校园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活动。

3、征集爱护校园花草警示语活动。

4、进行个人卫生大检查好的。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xx〕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本人深思熟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

自从去年学校被盗,我就开始思考如何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管,来保障学校的安全的问题。结合我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对学校进行24小时执勤的服务,打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舒适的良好校园环境。

护校队的组建不仅能提升学生的自身素质,达到学生爱校的目的,也是提高学生身体体能及了解武术的另一种技能。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更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及学生相互之间的融洽关系。同时能对校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能快速作出反应,消除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1、夜间的分班值勤,晚自习的夜间训练。

护校队作为护校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校内的安全与监督。护校队的管理与训练将由直管老师带队负责。每周一、三、五由老师进行安全理论讲解、武术指导训练来提升学生的自卫能力。除当晚值勤的学生外,所有护校队成员都要参与训练。夜晚的巡逻值勤包括:点对点的夜间巡逻机制,每隔半小时对校内的重要场地、死角进行安全方位清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校领导和老师进行处理。

2、学校的重大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学校每年都会有重要的领导及客人来我校进行参观、视察,护校队作为学校的一个警卫力量来维护和展现学校的安全亮点,出现在校门口站岗迎接。学校的日常杂物也可由护校队值勤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3、与门卫对接,24小时进行协助值勤任务。

学生在值勤的时候,都要统一穿上指定的服装同时佩带红袖章,每次门卫室安排两位值勤学生,点对点的调动,值班老师有什么交代的当时应当交代到位,以便值勤学生进行准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便与执勤学生和值班老师联系,共同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4、监督各班日常卫生,做好监督与协助清查卫生的职责每周指定卫生大扫除时,应安排每班的班干部、护校队成员组建一个检查小组,对各班卫生区,教室、寝室等内务进行总体评分、公平公正,好差奖罚原则,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对于优差班级班主任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

5、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台账。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公室或派出所处理。

在值勤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遇到行凶、抢劫)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报警。

总之,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是学校安定和谐的根本。以生治校是很多学校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成功典例,让学生爱校、护校也是我校最终与时代结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希望各位领导斟酌我的想法,给予考虑。但是鉴于本人经验和时间的关系,有些想法还不太成熟,需要加以改进,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

工作总结。

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

安全和谐文明校园建设是新形势下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新举措,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作好各项工作。

和谐的学校领导班子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前提。学校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坚持真理,树立正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全员服务意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共同促进和谐。

要加强老师队伍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文明素质。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争做文明教师活动。要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不断健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围绕贯彻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使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宽容学生,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和谐共处的良好师生关系。健全监督约束机制,通过聘请师德监督员、设立师德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方位完善教师的考核奖惩机制,让教师既教书又育人。

要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将其作为教育师生的生动教材,提高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领导与教师之间、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思想情感交流。在交流中形成统一的和谐氛围,为学生搭建展现风采的舞台,使学校成为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乐园。

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的原则,形成多方联手、齐抓共管的格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建设安全防范体系,提高预防、应对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的稳定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全面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五不发生五确保”和“五更加”的目标。“五不发生五确保”,即: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确保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校园稳定;不发生师生犯罪案事件,确保校园治安秩序稳定;不发生师生非法聚集活动,确保校园政治稳定;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不发生师生集体中毒事件,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五更加”,即:校园安全稳定的局面更加巩固;学生法制教育更加全面;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更加完善;校园治安秩序更加良好;广大师生安全感更加增强。具体任务和目标如下:

(一)校园内部。

1、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与各教师、部分学生家长分别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安全巡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师生法制教育等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加强校园保卫力量建设。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严格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配合卫生部门,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4、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学校要对要害和易发事故部位,如校门、围墙、供水、供电、防火、防盗等进行治安隐患的定期排查,并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和清理危险设施。

5、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学校要加强学生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严格校规校纪,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和严重伤害案件发生。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及时上报由公安机关处理。

6、创设科学、积极的教育氛围,巩固教育成果。通过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板报、标语、专栏、“国旗下的讲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科学思想,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科学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校园周边。

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各班要密切注视校园的周边安全环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与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协同解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根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八项制度:

8.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重点部位及其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安全警戒,实施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要切实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同时将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将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综治组织牵头,教育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抓好各项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一个结合”,抓住“两个重点”,不忘“两个坚持”。即把平日与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重点时段重点防范、重点部门重点防范;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坚持安全月检、责任追究、事故上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人,加强安全保卫设施的配备,防范措施到位。

3、加强内部常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体育活动,减少事故。在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办事。在活动中,严格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配备教师,带队领导、教师尽职尽责,全力保证学生的安全。

4、广泛发动,形成全力。

学校将通过会议部署和校内各种板报、广播等阵地,结合思想品德课和法制课,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创建活动,做到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学校要紧紧依靠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整合力量,齐抓共管,构筑起维护校园稳定的保障体系。

5、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为主,相关部门配合,校内外互动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学校牵头,主动参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整治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三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公安部办公厅、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办〔20xx〕41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组织开展20xx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内部教师护校队配备率、防护器械配备率、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率必须达到100%。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为确保全县“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县教育系统“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安卫办,雷斌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审验、检查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车辆和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二是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和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系统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掸撞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限期整改。要定期开展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准确把握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和公安机关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报警装置安装率要达到100%;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三学校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四)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对本校及辖区的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势、明确重点、排查隐患、研究对策、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重点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别对重点人员管控要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完善内部保卫制度、配齐防卫设施、配强保卫力量。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县教育和科技局组成考查组,对年度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查。并把“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校教育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年内发生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方案或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细则。要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宣传布署,明确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构建起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各校要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要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要配足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学校要加强“人防”建设,要配备专职保安员和组建学校内部教师护校队及义务消防队。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培训学习,增强队伍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实战能力。

(四)要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护校安园”行动相关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请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中小学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涉中小学安全的案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中小学“护校安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涉校园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九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区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综治、公安、教育部门及各镇街要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综治部门协调推动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联防护校队伍开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等的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各镇街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大校园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督导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防范各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预案。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将校园周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处理涉校园突发事件。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五要加强消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配备相关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六要指导、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班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发生。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各镇(街)和派出所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涉校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对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要加强管控,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等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尽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区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力量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六)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七)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尽早防范。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责任区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师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校园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八)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区综治办、各镇街、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每学期要联合或单独开展不少于3次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相关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里成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及公安分局、教体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教体局督导室。

护校队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五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公安部办公厅、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办〔20xx〕41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组织开展20xx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内部教师护校队配备率、防护器械配备率、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率必须达到100%。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为确保全县“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县教育系统“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安卫办,雷斌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审验、检查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车辆和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二是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和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系统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掸撞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限期整改。要定期开展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准确把握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和公安机关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报警装置安装率要达到100%;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三学校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四)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对本校及辖区的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势、明确重点、排查隐患、研究对策、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重点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别对重点人员管控要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完善内部保卫制度、配齐防卫设施、配强保卫力量。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县教育和科技局组成考查组,对年度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查。并把“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校教育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年内发生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方案或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细则。要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宣传布署,明确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构建起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各校要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要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要配足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学校要加强“人防”建设,要配备专职保安员和组建学校内部教师护校队及义务消防队。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培训学习,增强队伍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实战能力。

(四)要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护校安园”行动相关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请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

工作总结。

分别于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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