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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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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7篇)
2023-11-23 05:27:50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提取和概括,可以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总结的结构要清晰,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下文是一些从实际经验中总结出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或车厢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九条:司机对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如无法联系的则取消当月的通讯补贴。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第十四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好里程数登记工作(填写统一表单),每月1日将表单填写完整后交车队负责人汇总,统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车队负责人有权在平时进行抽查(路码表是否与记录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4.工作上服从安排,不抵触,不抱怨;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驾驶、安全生产;

8.努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熟悉各项流程,服务客户、方便客户、准时迅速完成任务;

9.承运货物应认真清点核对,确保货物数量准确。不得承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

10.按调度指定路线行车,不绕道不拉私货谋私利,严禁带无关人员乘车;

12.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降低成本,节省不必要的开支;

14.车辆异常损坏应填写说明报告,经车管人员共同鉴定是质量问题还是驾驶员责任问题,属质量问题的追究厂家责任,属驾驶员责任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损失。

15.车辆外修更换配件,不论材质,大小,一律带回公司车管部登记核销;

16.上述条例从驾驶员接车签字之日起执行。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xx%,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xx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xx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xx元,每个组件罚款xx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1)运输车司机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礼貌行车、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车,严禁无证驾驶,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出车未携带证件者,处以罚款200元/次。违反交通规则(如信号灯等),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公司并处罚款以500元/次。

(2)混凝土运输车司机按时上、下班,按时出车,依照运输排次顺序由调度安排执行混凝土运送任务,为满足客户施工要求,调度人员有权应急调动车辆,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必须服从,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搅拌车司机等候装料时,不按顺序排队、不听从调度指挥装料,故意堵塞场区道路、影响生产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3)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在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罐反转,确保罐内五积水,否则造成的混凝土损失由混凝土运输车司机承担经济损失部分30%。

(4)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在装料时应按照主机操作人员的指令进行装车,因混凝土运输车接料口偏斜或大反转撒落出混凝土,造成经济损失,由运输车司机承担。

(5)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状态异常应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进行确认、处理,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搅拌罐4~6转/分低速转动,运输到工地后,卸料前应快速转动搅拌罐60~90秒,使混凝土拌合均匀,方可反转卸料。在进行质量检查时,不配合看料员进行看料、取样、不按要求将随车携带的配合比报告或其他资料及时送达工地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6)运输车司机应核实运输工地、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在运输车上放混凝土强度等级标识,混凝土运送至施工工地后,驾驶员不得私自往搅拌罐加水及其他物料,一经核实发现将按公司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7)混凝土运送至施工工地后,要求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运输车内混凝土浇筑完应要求施工方在运输单上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

(8)混凝土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的时间宜控制在90分钟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0度时,时间可延长30分钟,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与工地沟通对该车混凝土作出处理。

(9)运输车司机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到达工地时间和卸料结束时间,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将发货单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理。搅拌车司机必须在次日上午八点钟前,将财务统计所需单据交至调度,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在装运混凝土工作结束后或卸料空筒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及时清洗混凝土运输车搅拌筒。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冲洗及排放污水,严禁乱停、冲、放,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11)运输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交班内容包括:

1、混凝土运送工地、混凝土等级、运距;

2、送混凝土交通路线及状况;

3、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2)混凝土运输车司机私自偷卖混凝土、油料、汽配、工具或恶意损坏驾驶车辆等,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此制度。

2.此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每星期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是否正常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如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碰擦、追尾等事故,则有司机承担产生的费用。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费用。如有特殊情况违章,则由公司承担费用。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须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所有准驾人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兼职驾驶员必须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准驾证可以继续使用;兼职驾驶员一旦调离原岗位,准驾证不再继续使用,所领取的准驾证必须上交集团综合办注销。

6、全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必须持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赌气车。

7、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发现车辆有异常现象要找原因及时维修,保证不带病出车。车辆须经常清洗、擦拭,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8、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

9、未经领导和办公室批准而驾驶车辆的视为私用车辆,按私自用车论处。

1、严格派车用车手续,认真填写派车单,起讫地点、时间、事由,使用人等必须填写清楚,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派车单上签字。

2、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特殊情况(如对外交往活动等)除外。

3、对私车享受公司油料补贴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程序审批,凡享受“私车公用”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派公务用车。

4、凡集团内部人员因私用车的,一般员工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领导用车须经集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费。5、集团综合办应确保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集团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凡在老城区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6、凡基层单位因公需借用集团机关车辆的,必须在集团机关有车源的情况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计费制。

7、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批准,

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车辆因公出差应报集团总裁批准并备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车必须报集团综合办备案。

1、市内用车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长途用车根据路途,交费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核定,其各种停车费及车辆过路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自理。

1、由市局相关部门,集团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的驾驶、使用车况及停放地点进行检查。

2、凡未经批准驾驶本集团车辆或未经批准超范围驾车的,查实一次考核相关人员200-1000元;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查实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准点,不得刁难用车单位,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如发生有理由申告考核当事人200元;违反规定用本集团车辆接送上下班的查实一次,考核用车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车人支付汽油费等所有费用,未经批准私用公车的的一经查实,考核用车人20__元和承担汽油费等所有费用,并通报批评;私用公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用车人作下岗处理,多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驾驶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凡不按规定用车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生交通违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按规定全额赔偿。

4、按规定每月做好安全学习,出车记录,车况检查等台帐统计评定工作,并按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上报的考核该单位负责人或车辆责任人100元。单位无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的考核单位或个人200元。

5、车辆责任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车况完好,争创一类车。检查中发现因日常保养工作没有到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50元。

6、经检查评定为三类车(80分以下)的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0元。

7、被评定为三类车的车辆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限期整改,实施车辆的'保养或修理,并接受复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该单位(部门)200元。

8、不接受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元,对不经批准不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一律考核50元。

9、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不真实上报集团的考核当事人200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半个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货物装载等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经申请同意后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

4、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违者罚款10元一次。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7、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

8、驾驶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管理人员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开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9、不得徇私舞弊、泄露和出卖商业信息;必须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出车任务。

10、驾驶员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待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并且工作满一个月后离职,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离职,不予以发放工资。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对于以上条款违反驾驶人员将予以罚款。

以上全部条款本人已全部了解,并认真遵守。

驾驶人签字: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一、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工作,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安全礼让,服从管理,维护交通安全。

二、驾驶员不得将所驾车辆交于他人驾驶,不得交于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三、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车况,要经常检查车辆机油、水等各个部件,保证车况良好和整洁,不开装置不全的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合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驾驶员在开车时应集中精力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因个人行为造成违章罚款和轻微交通事故应个人承担。

五、驾驶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需经交通部门处理后,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者应承担损失数额30%,负次要责任应承担损失数额20%。

六、驾驶员需认真驾驶,安全行车,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和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年底奖驾驶员500元奖金。

七、驾驶员如需要辞职,需在15天之前通知公司,并积极处理完自已所驾车辆的一切违章。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一

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二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三

1、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和指定点维修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到定点(或指定点)修理厂修车。

2、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首先向车队负责人提出维修项目,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然后报分管机关领导,经批准后凭维修通知单,到指定厂并按指定项目进行修理。一次性维修价格超过一千元的,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3、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完毕后,必须如实带回,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备查。

4、因公出发,如遇故障确需及时修理,所需费用由乘车人签字后,按有关程序报销。

5、车辆采用定点加油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集中购油,凭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由分管机关领导酌情处理。

6、每月底由驾驶员将当月行车里程数和所用油料数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再由办公室将各车的行车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统一列表公布。百公里油耗明显高于车辆油耗标准的,应向党政办公室主任作出合理解释,否则扣发当月补助。

7、驾驶员不得私自借用外单位的油料、油票。严禁外借油料和串换油票标号,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助,发现两次扣发半年补助,累计三次扣发全年补助。

8、车辆长途出车,临行前须一次性加足燃油,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途加油,如确需购油,必须由随车人员证明,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9、未经批准购买或借用的油料一律不予报销或偿还。

10、车辆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日常工作采用相对固定用车与派车相结合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

11、出车地点若在本市范围内,由用车领导或部门具体安排。若车辆到区外,需报告党政办公室。车辆返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途中过路费、过桥费等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按规定报销,一次一报,不得累积报销。

12、车辆与驾驶人员外借必须经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借车辆的,一经发现,扣发全年补助。

13、所有车辆必须在晚8:00以前(夜间值班车辆在晚6:00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好安全装置。如遇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公休日必须全天停放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主任。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

14、凡未按规定和程序派遣、批准、报告用车的。一律视为出私车,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1、驾驶员作为街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街道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遵章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保守有关秘密,维护机关团结。

3、驾驶员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执照不符的车辆。严禁开快车、开私车和酒后驾车,此类情况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发现两次,扣发补助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4、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离人,避免车辆停放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5、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司机办公室。不出车时必须在司机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6、驾驶员遇到夜间和公休日值班时,应提前向用车领导进行说明,值班时间一律在机关办公区待命。

7、驾驶员必须注意爱护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不受损失。要认真做好司机办公室、宿舍公共财物的维护,按照值班安排,保持办公室和宿舍卫生。

1、若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一律辞退;如认定为部分责任的,对驾驶员扣除当月出车补助;若因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予以辞退。

2、对违反车辆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和本街道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四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五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xx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xx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xx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xx元,每个组件罚款xx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六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七

公司司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 第十一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二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映。

第十三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接到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六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1章 目的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2章 行为规范

第二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三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综合部请假。

第六条 接到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七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综合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 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第九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十二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十三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四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五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六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十九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二十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3章 礼仪规范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二十四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二十七条 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4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三十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三十一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三十二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三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四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

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三十五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三十六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5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6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7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经呈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一、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 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 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 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 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

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 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

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

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

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 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

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 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

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 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

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

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

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

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 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1章 目的

第1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2章 行为规范

第2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 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或休假离开时,必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告知,并保持信息暢通,便与联系。

第6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及财务,工程部等人员外出办事,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7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8条 车辆闲置时,公司需用车,驾驶员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9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服从安排,服务公事。

第10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

车。

第11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12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13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4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15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6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17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8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19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

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20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21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及时报告。

第3章 礼仪规范

第22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23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24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

应礼貌回答。

第25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6条 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4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28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9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30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31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2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33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

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34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35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6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5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7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38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39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40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6章 考核与奖惩

第41条 驾驶员考核按上述进行考评,年终驾驶员全年基本做到

上述全部条款的为公司模范驾驶员。按上述条款对照未达二项为基本合格驾驶员,违反上述5条以上为不合格驾驶员。

(1)全年考评模范驾驶员,奖综合奖600元。

(2)合格的奖励200元。

(3)驾驶员全年在上班时间喝酒的,并延误工作的,每次财务自动扣款100元。

(4)驾驶员每发生一次事故,扣罚100元。

第42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7章 其他

第43条 本制度适应本公司,本制度从2011年11月1日执行。

博 雅 工 贸

汇 通 房 产

2011年11月1日

随着公司业务量不断的增加,为了更好的配合客户的需求,方便公司客服部对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及时的掌握运输情况.现对司机做出以下的规定:

第一章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 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及公司其他相关的 规章制度。到本公司就职司机,专人专车,由车上人员负责 该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

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司机在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 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在带货出车时 才临时去加油。特殊情况一定要向办公室汇报情况,等待通知 处理。

的需要,公司通知报修的车辆照常运作,造成车辆损坏更严重或交通事故的,将由公司负责;如司机没有及时报修的,造成车辆损坏严重的,将由司机承担50%的费用,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如下班需要装货第二天一早出车的,要锁好后门,防止货物和车辆被盗。如因司机没对货车上锁造成货物丢失的,第一次赔偿货物的30%,第二次全额赔偿。

第七条 司机在送货到客户仓库或从客户仓库拉货回我公司时,货车后门一定要关好,防止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如发现没关好货车后门,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100,依次加倍处罚。

第八条 司机在客户公司或客户仓库一定要遵守客户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客户操作人员的安排,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汇报到办公室,不能私自处理。如因司机原因造成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的影响,公司将严格处理。第一给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工资100元,第两次给予记过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者将给予辞退。

第九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车内工具,车辆手续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如因车辆证件、手续等造成的违章由司机承担。

第十条 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公司并给予行政处罚,后果严重者立即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 仓库范围内和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不听劝告时可汇报客服部处理。

第十二条 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如司机由于对工作的安排出现情绪不好,影响工作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罚工资100元,第三次记大过并扣罚20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立即辞退。

第十三条 准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客服部通知提前上班或在非上班时间回公司操作的一定要按时回公司,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便于跟客服部沟通。

第十四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六条 由人事部门每年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 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一年中记过超过三次者给与辞退。

第十七条 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车辆主管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 车内配发工具齐备,由各辆车驾驶员自行保管,谁丢失,谁负责。

第十九条 车辆途中行驶,载货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km/h,空车时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90km/h。公司采取相关技术监测,一经 发现违反规定,将给予100元/次处罚,超过三次给予解聘。 第二十条 驾驶员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造成违章扣分, 扣分由司机承担,罚款部分由公司与司机各承担50%。

第二章 业务配送及财务管理

第一条 车上人员负责装,卸货,必须认真清点,保证货物、货款准 确无误。车辆出厂后,所有货物将由车上人员负责。

第二条 从业人员必须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权益及形象。

第三条 积极反馈市场动向,信息。

第四条 公司财务不得据为己有,一经发现此类行为,视情节严重程 度,将给予公司内部或依据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货款及单据必须安全准确带回,不得疏漏,如因此造成损失, 将由相关人员承担。

第六条 全年无违章奖励300元,无违纪(无客户投诉)奖励300元, 无事故奖励300元;三项全无奖励1000元。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示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对本制度进行修

改完善时,将另行通知。无异议者应在本规定文件上签字。 驾驶人签字:

车辆牌照号:rf1034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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