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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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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8篇)
2023-11-10 15:27:5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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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1、材料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每月项目材料、办公实际消耗费用表提供财务。

2、项目部在每月25前将本月考勤表交劳资财务。

1.依据财务收支口径的一致性原则,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成本子项的设置,计算口径要与概算定额计取的收入口径一致(包括其他直接费的个别项目调整执行财务核算规定).在施工程的预算收入口径作到会统一致,竣工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造价一致.

2.汇编降低成本计划,进行预控.

3.严格成本开支范围,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费用划分标准.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定期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4.建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月份完成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收取工程款.每月末将成本资金实际执行情况报给主管经理.

各部门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报交财务部门的时间:。

部门内容转交财务时间。

劳资外用人工费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自有人员工资当月23日上午。

材料暂估入库收料单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耗料当月23日上午。

内、外部调拨单当月23日上午。

模板、架木租赁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行政管理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试验测量测量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1、对于已领用的支票必须在当月25日下班以前办好手续后到财务报帐。

2、限额支票三日内报帐。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为了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分离,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须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学校购置的一切物品发票,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学校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0xx年xx月xxx日。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开支报销应做到:

一、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二、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四、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五、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和有关财政、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事业支出为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

(二)经营支出为本单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专项资金支出为本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一)支出管理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正确划分各类支出的界限。包括划清基建支出和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单位支出和个人支出、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3、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得以预算数和计划数列报事业支出。

4、着重抓好事业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单位支出结构的合理性。

1、事业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支出。

严格按预算执行。

2、未经校长批准,学校的任何部门都不能发生无预算的开支项目。

3、加强财会部门的财务监督力度。财会部门根据《会计法》实行会计监督,以保证各项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实。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二、每天检查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三、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会计及学校审计人员组织的检查。

四、现金数额超过1000元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额现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五、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取款达10000时必须使用机动车辆。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努力去收,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支出应坚决制止杜绝,对于临时必要的开支,应按审批程序、手续办理。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三、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拟定和审查医院的经济合同、经济文件、经济协议,参与拟定医院的分配方案;审查各类业务用款,加强事前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四、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先由经手人、实物负责人签字,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报销,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办理借款手续,回医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手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本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坏帐。

五、财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及时清仓查库,防止浪费和积压,以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加快资金的周转。

六、严格现金管理制度,遵守结算纪律,凡是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长补短或挪作他用,若有差错应及时查找原因,报院长批示处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要熟悉各项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有关物价政策。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医院的各种收据由财会室统一购置、保管和发放,建立票据收发和核销制度。

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会计人员的因故长期离开、改换工种或调离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第一章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xx)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一)会计监督制度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做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仪器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库仓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7、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对控购物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不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制度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直接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帐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必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帐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的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需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科印发的自制单据,需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写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经手人签字后,园长签字,再由校监、总务校监签字,出纳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必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

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采购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要经校监、总务校监批准,使用负责人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幼儿园财务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校监的签字。

(三)原始凭证管理制度1、所有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的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

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

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实、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4、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四)现金管理制度1、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2、派人到外地采购教学设备、仪器、幼儿用书时需要的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3、预借差旅费,财务按出差时间的长短,路途的远近,框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借据,校监、总务校监审签后借支。

4、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并结算出余额。

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

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机构会计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的人员,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

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6、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结算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帐。

凡逾期不结者,必须从借款人工资中扣。

根据机构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幼儿园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二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逐项登记、造表册。

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及明细帐。

坚持每月底由会计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帐的做法,做到帐物相符。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3、建立《库存物品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月底时会计与保管员核对余额,并互相签字负责。

4、购物验收制度。

购货物,必须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

5、领发登记制度。

领取物品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幼儿园财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幼儿园财产的去向及用途。

6、保管责任制度。

各组、部需要的办公用具,电工、炊事等必需的工具,幼儿的课桌凳,职工寝室的床铺、玻璃等均应在期末办理交接手续。

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部及每一个人。

7、赔偿制度。

凡是损坏、遗失幼儿园财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定照价赔偿。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1、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参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不能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图书),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具体为如下几个项目:(1)房屋和建筑物。

指自有的办公房屋、生活房屋、围墙、仓库、门市以及与此相关连的不可分割的各项附属设备等。

(2)交通运输工具:购买车辆及办理相关证照,缴交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的支出。

(养路费、车辆保险除外)。

(3)教学设备:购买电脑、钢琴等用于教学方面的大型教学用具、仪器及相关的安装调试费用支出(专用设备)。

(4)电器设备:购买空调、电扇、冰柜、消毒柜、电视和音响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费用支出。

(5)玩具:购买幼儿大型游乐玩具,大批量的小型玩具及相关的运输、安装等费用的支出。

(6)炊具:购买安装食堂炊事机械、炉具、烤箱及批量的用具等费用的支出。

(7)家私:购买床、柜、桌、椅、凳及相关的运输安装等费用的支出。

(一般设备)。

(8)床上用品:购买用于幼儿方面的床垫、褥子、被服等床上用品系列(不包括发给职工的被套)。

(9)办公设备:购买安装通信设备,复印机,传真机,过胶机,办公用电脑软、硬件等费用的支出(一般设备)。

(10)其它设备:购买安装防盗、消防、保健、医疗器械、大型道具、摄像照明器材等费用的支出。

(备注:幼儿园在管理时,应根据在用情况可分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根据其产权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

)2、固定资产登记与计价(1)所有固定资产,由幼儿园建立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及时反映、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安装、使用、修理、报废、调拨等变动情况,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明细帐。

(2)固定资产必须分类编号,幼儿园建立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一式三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一份幼儿园留存,一份财务部留存。

(3)每年定期核对二次,保证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按照各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执行。

4、固定资产管理(1)凡需新增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根据当年预算核定报出计划,经幼儿园行政领导班子审核同意,报机构财务部、采购组列入采购计划,经校监、总务批准后方可让采购组进行采购,购入后经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登卡后由财务部做帐务处理。

(2)幼儿园部门之间互相调拨的固定资产,由后勤园长办理一式四份调拨单,双方部门各留一份,幼儿园留一份,一份报财务部办理转帐手续。

(3)固定资产对外执行有价调拨,调拨时必须由后勤园长办理调拨申请,报校监、总务批准后方可办调拨手续。

(4)固定资产发生损毁报废时,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鉴定同意,并报经校监、总务批准后,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损表”,办理有关手续,由财务部转帐、办理销帐手续。

(5)固定资产盘亏时,应分析原因,查清责任,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

报幼儿园审核,并经校监、总务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添置制度1、机构幼儿园固定资产的添置,主要来自基建、购入、自制与调入。

机构采购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深入现场,根据固定资产的交接凭证认真做好验收与交接工作。

2、清点数量,看实物与凭证所列数量是否一致。

3、所附备件是否齐全,检查质量,看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核实造价,看新增固定资产的造价与购进、调进的价格是否符合实际。

5、对捐赠的各种设备、仪器、文物等,凡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原价(无原价者估价)单独入帐,加强管理。

(八)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机构幼儿园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财务室核算的原则。

2、机构幼儿园低值易耗品是指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及劳保生活用品等等。

3、幼儿园后勤园长根据幼儿园各年级、部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幼儿园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出采购计划,报校监审批后购买。

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年度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机构采购组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5、仓库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时,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

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

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帐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7、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品、低值易耗品,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

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手续。

8、建立对帐制度,保证金额帐目相符。

仓库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相符。

9、对管理不善造成机构财产浪费、损失、私自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报废及赔偿制度1、报废(1)凡教学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2)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3)大型设备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写出该设备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总务校监处组织鉴定报废单,一式两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财务室(无法搬动的现场查勘处理),办理报废手续。

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2)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损坏设备价值1000元以上,按10%赔偿;1000元以下按30~50%赔偿;1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设备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3)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时间如梭,20-年很快就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觉得自己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为了能在新的一年中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因此在这新旧年交替的时候对20-年的工作、学习以及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党委、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财务基础工作,按照“两责”、“两制”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报销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帐、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按月、季、年度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负责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一套完整程序的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审核合同,及时贴印花税。搞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严格按税法规定准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并负责按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做好发票的领用、开具、缴销工作,及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抄税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系统软件的升级及维护保养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在日常的财务核算过程中,积极为二级公司经理提供及时、可靠、完整的财务信息,配合二级公司进行资质年检,为他们提供有关的数据及报表,为公司经理进行经营决策、财务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做好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年末,我和科内全体财务人员一到起进行了紧张的财务决算工作,决算前要做很多基础工作,进入十一月份,自己就着手做决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各类辅助台帐的记录、核对等工作。在决算过程中,加班加点,积极与二级公司经理协调、沟通,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结转做到真实、准确、无漏项,圆满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

二、学习方面。

虽然现在做的财务工作和自己上学时候所学的专业不同,令我起初担任起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灰心和气馁,而是虚心地向同事请教,并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专业书,加强学习,注意积累经验。很快我就熟悉了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所负责的公司的成本核算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

我认为只有这样勤奋工作、虚心请教,才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体现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工作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岗位上,不能象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但我始终坚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一样能发光、发热。关键就在于我们个人是否能够坚持信念,是否能够保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作为企业的主人,我要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的“双增双节”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这些小事情做起,努力为企业的扭亏增效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工作不忘学习,要边工作边学习,我很赞成这个观点,且一直也是这样做的。至此,我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会计大专,考取了会计技术初级资格职称,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积极参加厂里对干部的计算机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和实际操作,我已基本掌握了--等系统软件的操作,并加深了对网络基础知识及internet的了解和应用,并取得了计算机国家一级考试证书。进一步提高了自己在对办公软件的使用操作,这些对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较大地提高了效率。

另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本专业的杂志、报纸。不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使自己不会在飞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落后,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更大的潜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加顺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思想方面。

工作与学习故然重要,但要保证两者能沿着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前进,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参加工作以来,除了自党学习党章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我认识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通过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使我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方面都有了更大的动力,更加明确工作和学习的目的,而不盲目。

以上便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工作办事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 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 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董事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保 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董事长、总经 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有会计编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 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 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七、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董事 长、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性做出处理。

八、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粗话那人员 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之安全和债务账目的登 记工作。

九、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 计报告,报送董事长、总经理。

十、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有董事长、总经理监交。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

1、学校一切财产都是属于公有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占有。

2、学校一切财物都应建帐、造册、入档。

3、任何人借用学校东西,都必须经后勤处领导及主管人员同意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论处。

4、如有特殊情况借用现金不得超出本人月工资的一半,上月借下月还,200元以内经后勤主任、出纳同意,200―500元,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5、损坏学校一切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6、学校财会人员必须管理好一切财物,会计保管要履行其职责,分工协作。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负刑事责任。

7、要加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如出现危房及一些不安全因素,后勤处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果断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8、倡廉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财务收支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日清月结,来客接待朴实节俭,并实行工作餐,由相关业务联系的部门领导陪同。

9、学校修建及其它方面用工,一般采用包工核算,严把质量关,小修小补不能包工的,可使用点工,核定每天(八小时)公本费由后勤分管人员记工,会计制单据,校长签字,出纳付款,质量不能最后评估时,先付百分之八十的款,待最后质量评估后付清。

10、各教研组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每期开始有登记,期未有检查,并由教研组长对后勤处签字,负责保管使用。若出现丢失或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各班教室及寝室的桌、椅、床、每期开学由班主任与后勤处签约,期未检查落实,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学校严格教学物品的有计划购进及使用管理制度,班级及个人领取教学物品要登记上帐并签字,固定财产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建帐,及时翻晒、维修、使用。

11、学校购物,修建将先造计划,有后勤处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2、领导、教师因公或业务理论学习等,报销住宿和车船费、住宿费;按地市级20元,省级30元,出省级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再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与事实不符按上级文件处理)。

13、关于一次性办公用品物品的发放规定,每个办公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脸盆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茶壶、盆架以坏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5把。每个教室,寝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每教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及厕所,每个寝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

14、学生灶每学年签合同一次,校方与承包方各司其责,按合同办事。

15、校院内的花草树木,要分到班级管理,场地要有专人管理维修。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一

1、学校一切财产都是属于公有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占有。

2、学校一切财物都应建帐、造册、入档。

3、任何人借用学校东西,都必须经后勤处领导及主管人员同意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论处。

4、如有特殊情况借用现金不得超出本人月工资的一半,上月借下月还,200元以内经后勤主任、出纳同意,200—500元,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5、损坏学校一切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6、学校财会人员必须管理好一切财物,会计保管要履行其职责,分工协作。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负刑事责任。

7、要加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如出现危房及一些不安全因素,后勤处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果断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8、倡廉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财务收支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日清月结,来客接待朴实节俭,并实行工作餐,由相关业务联系的部门领导陪同。

9、学校修建及其它方面用工,一般采用包工核算,严把质量关,小修小补不能包工的,可使用点工,核定每天(八小时)公本费由后勤分管人员记工,会计制单据,校长签字,出纳付款,质量不能最后评估时,先付百分之八十的款,待最后质量评估后付清。

10、各教研组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每期开始有登记,期未有检查,并由教研组长对后勤处签字,负责保管使用。若出现丢失或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各班教室及寝室的桌、椅、床、每期开学由班主任与后勤处签约,期未检查落实,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学校严格教学物品的有计划购进及使用管理制度,班级及个人领取教学物品要登记上帐并签字,固定财产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建帐,及时翻晒、维修、使用。

11、学校购物,修建将先造计划,有后勤处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2、领导、教师因公或业务理论学习等,报销住宿和车船费、住宿费;按地市级20元,省级30元,出省级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再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与事实不符按上级文件处理)。

13、关于一次性办公用品物品的发放规定,每个办公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脸盆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茶壶、盆架以坏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5把。每个教室,寝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每教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及厕所,每个寝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

14、学生灶每学年签合同一次,校方与承包方各司其责,按合同办事。

15、校院内的花草树木,要分到班级管理,场地要有专人管理维修。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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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财政部的有关财务制度,规范和统一本单位。

的收支行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制度。

医院所有的业务收入必须通过收费部门,各收费室必须按照收费登记表所列项目,对每一张处方或其他业务收入款项进行逐项登记,收款后给交费人开据有效发票,每天中午药房交班前与药房核对后结帐,除特殊情况及银行原因以外当天的业务收入款项,当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业务及费用支出。

1、药品卫生材料采购的管理。

各组长及药房负责人,因开展业务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先填制《药品材料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单位统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购回后,由药品库房负责人及组长清点、签字后填写药品入库单一式二份,单位统一结算。

2、费用报销。

a:为个人目的: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考试学习等发生的差旅费不能报销,也不能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b: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

3、差旅费的报销。

a: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县财政局文件规定。

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省外一般地区30.00元,省外经济特区35.00元,成都市区25.00元,省内其余地市州(包括绵阳市)15.00元,北川县城12.00元,北川县的各区乡10.00元。

c: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因公派出参加各种讲座、学习、学术交流或会议,不得按召开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处理,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

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补助或住勤补助(每天每人只能填报其中一项):省外一般地区10.00元,省外经济特区15.00元,省内8.00元,绵阳市5.00元,县内4.00元,小坝辖区内1.00元,本乡内无补助;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后不再补报。

4、公务接待费。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接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公务费的2%,接待费财务上单独列项反映。

5、奖金、取暖费及职工医药费。

a:奖金开支:除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及特殊规定(需另附批准文件)外,所有发放的个人部份应视为奖金,其发放标准按文件之规定,全年发放月奖、年终奖及其他名称的奖金,总额度不超过全院增收节支总额的28%。按税务部门规定,月工资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者,进行纳税,并由纳税人主动缴纳。

b:取暖费开支:从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标准每职工每月10.00元。

c:职工医药费:由医院义务代管,由职工个缴纳特殊医疗保险,同时按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个人计缴;按全院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由单位缴纳。

职工门诊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北川县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年末时,职工将手续齐备的医疗费单据主动交到财务处,由医院归集后到县社保局报领费用,医院不越权为职工垫支或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6.职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为75天,难产、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工龄在2019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资待遇,工龄不满2019年递减总额10。

a:不能上班的两个月内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

享受护士工资系列的职工需要重新计算活工资,以下相同。

b: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90。

c:从第六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70。

d:满一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50。

e:满三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40。

三、职工借款。

原则上职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况,例如:长时间出差、因病住院、批准外出办公事或批准为单位代购物品者,可由借款人开据财政统一格式的借据,经院长审批后,出纳方可支借款项--出纳无权私借公款,返回单位后及时归还借款,逾期一个月未归还者单位(出纳)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抵扣。职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续外,一般情况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次月工资的50。

四、医疗设备、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科室购进医疗设备或一般设备,先由科室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院务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统一购置,实物购回由科室或验收人在凭证(或调拨单)上签字。

财会部。

门除每月向县卫生局报送会计报表和软盘外,每月还必须为院长提供会计报表,同时在院务委员会(或职工会)上公布、宣传、讲解有关财务政策或收支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院务委员会主动征求职工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纠正、处理问题。

六、报销程序。

除专用特殊凭证外,报销凭证必须是经税务部门确认、盖有税务公章字样的税务凭证,严禁各种白条子入帐。

除购入本地中药可由税务部门开票以外,放射材料、检验材料、b超材料、五官材料、妇科材料、外科材料及其他各种卫生材料等,必须有专用或专业发货票,只有税务发票而无专业、无专用发票无效。

各科室及职工个人一般性正常的业务开支,持有效合法的报销凭证,需有经办人(小组公共性支出由组长)、证明人签字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报销。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三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

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

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四

1.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4.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账。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3.客户需增值税发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4.业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如样品需有客户签字办单或订单。

5.业务人员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6.业务人员必须负责客户全套服务,包括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送还货期,货款追回。

7.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打送货单。

8.发货时必须由发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由各户签字。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账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产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节约材料,提高速度,保证产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车间生产需材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有生产和仓库部门同时签名,并报财务部门。

6.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生产部、仓库各一联。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账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账存是否相符。

8.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账,月底必须同仓库账核对相符。

9.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10.生产员工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计加班工资,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11.员工必须有产品质量意识,由于主观因素,使产品质量未能达客户要求,造成损失,由员工承担责任。

12.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保养,并以记录。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五

4、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分析信息,并进行分析论证;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5、加强公司财务数据分析,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与银行、融资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落实保障项目资金。

6、监控、审核、指导直属下级岗位的工作。

7、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8、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六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局机关、基层站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报经局长签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机关、基层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六、局机关财务室和会计核算中心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凡填报不实者,局领导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局长签字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核算所需经费,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办公用品采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xx元的国有资产。

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20xx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七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八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工会主席审批。

三、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四、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作为法人代表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是直接责任人。

五、站工会财务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站工会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六、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七、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八、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九、站行政向站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十、按季度做好资金平衡表。

十一、工会经费、财产和站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十二、根据特别工作需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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