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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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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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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节奏的社会中,我们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放松方式。增加写作细节和描写的能力。总结是一种积累和沉淀,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1 隐患排查方式

4.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 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6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 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 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 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小时,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 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4)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重点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 “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 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4.6 仪表系统

4.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科科室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不交接班每次罚款3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交接班)对下一班交接清楚。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除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必须下罚款单,并及时上交安监科。

五、安检员“反三违”罚款金额,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科汇报。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汇报的处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任何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上班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消极怠工。如果被他人检举班中睡觉、不负责、工作失职等,且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检查的管理。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1)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和维修情况、各种钥匙的管理情况、下班后切断各处电源及关窗锁门情况、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各部门、各岗位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2、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及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

(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是指每天下午下班后关闭公司大门前,由公司各部门安全员对其办公区域内的门锁关闭、窗户关闭、电器关闭、电闸关闭、有无易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每天下班后要对其部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大节假日前夕、每月末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3)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安全大检查。

(4)场地设备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保卫办公室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办公室,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7)公司根据安全检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奖优罚劣,以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由场地设备部在每个年度末根据历次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经理部批准,给予奖励或处罚。

场地设备部。

20xx年1月。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3.1公司总经理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委会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产部和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档案建立

安委会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1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4排查方法

5.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4.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5.4.5 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节假日就有专人值班。

5.4.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4.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4.8 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5.4.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5.5排查内容

5.5.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5.5.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5.5.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5.5.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5.5.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6.1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委会,安委会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6.1.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委会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委会应进行监控。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前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6.1.3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生产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6.1.4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6.1.5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1.6各部门、公司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行政一把手、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6.1.7各单位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6.1.8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安委会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6.1.9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单位可提出书面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6.1.10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反馈安委会。

6.2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6.2.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发现并整改的奖励10元;

6.2.2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安委会审核,生

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6.2.3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每项处罚50元。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6.2.4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的重大项目,每项处100元以上罚款,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6.2.5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部门,哪个部门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单位。

6.2.6安委会检查发现的“正常检查容易发现、处理的项目”而及时发现或整改的,扣责任单位20元。

6.2.7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按属地、使用人员及设备、业务划分制度等进行考核。

6.2.8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自查结束后,由公司进行抽查,凡容易检查发现、处理的项目而未整改者,每项处罚50元。

6.2.9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象,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属于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考核细则加倍处罚。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生产、配送、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各部门正职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选派有责任心的员工担任兼职安全员,建立全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网络。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都要贯彻“管生产营运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的生产营运活动负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第八条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主管安全的常务副总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奖惩办法、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及长远规划。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制。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营运安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整改。

4、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营运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安全生产营运“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营运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安全营运职责

1、对本部门在生产营运中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营运实施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3、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营运,每月至少认

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隐患。

4、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做好各部门安全员的选派、调整、充实和培训工作。

5、发生重大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协助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修订安全规章制度。

2、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上报,并督促实施。

3、组织、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办公室

1、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营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营运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营运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8)参加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营运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营运先进经验。

(9)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作业证管理。

2、防火(保卫)

(1)负责公司内部保卫和要害岗位及消防的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动火报批管理事项。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臵、维护及台帐管理。

(6)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3、按照交通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运输部门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指示,坚持生产营运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营运,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营运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在生产营运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营运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营运情况要及时通报。

6、参加安全生产营运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第十四条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制度;

3、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4、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第一条机电专业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是机电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夯实基础,使机电工作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各单位要加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和考核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做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检查规定。

(七)电缆吊挂标准见附件四。

第六条防爆设备入井验收规定。

(二)凡在井下发现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论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论处;。

(三)本质安全型电(气)器设备、监测监控及关联设备,按防爆标准检查执行;。

(四)防爆检查员在验收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坚持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抗静电阻燃机电材料入井管理规定。

(二)各种抗静电阻燃材料的采购计划机电部上报,新购置的`阻燃材料必须具有煤安证、阻燃和抗静电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机电部存档管理。

(三)仓库严格库存管理制度,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发放。

第八条设备包机制。

(四)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见附件三。

第九条采掘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规定。

(三)机电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每天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检修的班组进行处罚;。

(四)采掘设备的日常运行标准见附件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1.1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4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1.5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组织,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检查。

3.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事业部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各种检查均应该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队,相关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事业部级安全检查

由事业部经理带队,各车间主任参与进行检查,每周进行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事业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分别交由相关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情况要报安环部备案。暂不能实施的整改项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报公司安环部,由安环部报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整改。

4.1.3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车间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报安环部备案。

4.1.4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检查。

4.1.5.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5.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1.5.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5.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5.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1.5.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5.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4.1.6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检查四次,内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装置以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以及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进行专业检查,并对检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抄送质量技术部。

4.1.6.1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4.1.6.2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

4.1.6.4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6.5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6.7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带队,电气、技术、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7季节性安全检查:

分别由各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击、防暑降温、防风以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内容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4.1.7.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分管领导带队,电气、技术、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8节假日安全检查:

4.1.8.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8.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4.1.8.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8.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8.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4.1.8.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8.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1.8.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4.1.9不定期安全检查

4.1.9.1主要分为岗位工人检查和各级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1.9.2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10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公司、总调度室、各事业部、车间(班组)分别由分管副总经理、总调度室主任、事业部经理、车间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度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检查和整改项目应该向上级汇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业部每月检查一次,总调度室、车间每周检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检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4.1.12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4.1.12.1查领导:安全生产是否执行了“首长责任制”;领导组织生产的同时,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安全与生产、进度、设备、节能发生矛盾时,是否做到“四服从”;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是否做到了及时表扬和奖励等。

4.1.12.2查思想:检查职工的安全意识。在生产时,是否坚持“安全第一”;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有冒险蛮干、麻痹和侥幸思想;检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是否敢于动真碰硬。

4.1.12.3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

4.1.12.4查纪律:检查生产岗位上的劳动组织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的执行情况。

4.1.12.5查隐患: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容器、电气仪表等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沟是否保持畅通;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灼烫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范围:

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4.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4.3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4.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车间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4.3.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5.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1.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4.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6.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2.7.1新、改、扩建装。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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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十

为了规范和有效的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此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的管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xx〕128号

3.1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验证;

3.2车间、班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3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4.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及要求

4.1.1发现和查明危险和事故隐患;

4.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4.1.3制止违章作业;

4.1.4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4.1.5检查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不安全因素。

4.1.6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4.1.7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4.2安全检查的内容

4.2.1查思想:查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责任心;查是否敢于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4.2.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违章作业情况。

4.2.3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了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是否做了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4.2.4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

4.2.5查隐患: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每台设备是否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隐患;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4.3安全检查组织方法

4.3.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副总和总经理助理参加,安全生产部组织各有关车间(科室)的领导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为1次/月,检查后要发放“安全检查通报”,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车间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3.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参加,组织各生产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或班长进行检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落实整改。

4.4安全检查的形式

4.4.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保证交接班检查和定点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安全检查。

3)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4.2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分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安全检查。

1)综合性检查又分为厂级和车间级。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生产部部负责组织协调,车间级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主任负责组织。

2)季节性检查,每季一次,由生产部负责组织,可以和每月的安全检查同时进行。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筑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3)节日前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在元旦、五一、国庆节和春节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等进行全面检查,可以和每月的检查并同进行。

4.4.3专业性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设施等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

3)专业性检查以各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5隐患整改和验收

4.5.1对公司级安全检查发隐患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车间、部门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生产部,必要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4.5.2各车间、部门、工作岗位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生产部或主管领导反馈,生产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报安全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确定书面整改意见。

4.5.3各车间、部门对自己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能整改应立即整改达标,自己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公司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安全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达标,同时生产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4.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部进行监控。

4.6处罚

4.6.2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例外);

5.1《安全检查记录》

5.2《隐患整改通知单》

5.3《隐患整改回执单》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公司。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一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落实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各专业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

(一)矿级安全检查由矿长带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每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第三条矿级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月实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主要查矿各专业部门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情况;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第四条矿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由检查组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第五条矿级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交换意见后,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在全矿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其结果纳入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考核。

第六条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由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可参照矿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内容要力求更具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不同侧重点。

第七条车间级检查组由车间主任带队,车间生产、安全、技术、劳资等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工段(区)级检查组由工段(区)长带队,工段安全员、设备点检员等人员参加。

第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车间、工段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章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事故隐患须派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检查的情况在本单位通报考核。

第九条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同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二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预案,是否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是否开展了主题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学校每周必须对每栋校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检查瓦屋面桁条、栓条是否有霉烂、变形,瓦屋面是否有漏水,墙体是否有开裂等现象。

2、检查校门、围墙、食堂、厕所等简易建筑是否有安全隐患。

3、检查门窗、玻璃是否破损,门窗框的安装是否有松动现象。

4、检查学校用房四周排水是否通畅。

5、每年全面检查不少于四次:春季开学(2月),夏季汛期(5月),秋季开学(9月)及冬季风雪季节(12月)。检查后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签字负责。

1、每学期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让师生了解有关知识。

2、校园内杜绝零食摊点,校内无吃零食现象。

3、学校水井建有井圈,井口要加盖装锁,水井周围不得有渗水厕所、渗水坑、垃圾堆和废渣等污染源。

1、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学生进行防火、用电、交通等安全教育。采取竞赛、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活动。

2、检查电线是否有老化裸露现象。

3、放学、课间操、集会等集体活动,确保有专人负责疏导,防止拥挤造成安全事故。

4、在交通要道及临街的出入口是否设立了交通警示标志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三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四

1、质量(安全)检查报告是本站对受监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报告。是检查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注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2、检查工作完成后,经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编写检查报告,科室负责人复核后,连同原始记录交总工程师审查。

3、总工程师对检查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现报告有错误,应指出并由原拟稿人重新修改后再送审。

4、检查报告经站长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及发送。

5、检查报告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组成、检查范围、内容和检查项目等;

(2)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资质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格;。

(3)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情况及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4)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情况;。

(5)工程施工安全情况;。

(6)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7)整改处理的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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