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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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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模板13篇)
2023-11-23 12:48:19    小编:ZTFB

报告是组织和呈现数据、事实和分析结果的一种方式。在写报告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收集信息,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分析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共同特点和写作规范,以提高自己的报告写作水平。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一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经信委xx县整治办对该项工作的要求,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任务推荐一览表》进行了任务分解,我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根据《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双经信〔20xx〕303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涉及机动车(含整车和改装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及配套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一是着力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为扎实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安排专人配合县整治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杜绝违法车辆改装生产,全力把好生产源头关。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行业生产形势的稳定,供给市场产品达标,在此次检查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与县安监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经发办、安办人员分5次对全县12个镇(街道)12户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共检查企业12家,其中机动车改装车生产企业2家、配套企业10家,共计查处一般安全隐患3处,已整改3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1条,违法改装企业1家(xx市高荣华龙实业有限公司车厢违规超高);检查组重点针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标识不明、不按照国家标准改装等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求取缔关闭。通过检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努力从源头消除机动车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针对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制定了《xx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及时发放至各重点企业,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三无”工业企业治理。按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要求部署,全面抢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对全县涉及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的“三无”企业进行了清理,按照《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三无”工业企业分类处置的`实施方案》(双委办〔20xx〕71号)文件精神,分类处置辖区内的“三无”工业企业。截至目前,全县所有“三无”工业企业均已断电停产,90%已清空办理,其中涉及机动车配套、改装的“三无”企业均已取缔关闭。

三是认真做好机动车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派员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点,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组织县内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人员学习车辆安全事故案例。在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期间,我局要求各重点企业在厂区、生活区设立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学习典型案例、图片展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培训,营造我县工业系统广大员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浓厚主题氛围。

通过历时半年的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也暴露出目前机动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安全生产操作程序上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尤其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缺陷,对自身所在岗位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度不够。

二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与市、县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经费装备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我们抽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与承担的安全管理任务不相适应。

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做到隐患检查上报及时,隐患整改措施有力;努力推进县和镇(街道)两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共同努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证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二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年9月11日-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13575185777,电子邮箱:524558218@)。

xxxxx。

p副标题e。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四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赣商秩字〔〕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swtsczxc@。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五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20xx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赣商秩字〔20xx〕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xx〕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xx〕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六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单位组织了仓库、配料中心以及生产部门针对食品从原材料到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深入探讨,结合消费者对我单位产品反应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反思,从而提高了认识,立即对各个环节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并进行了相关整改,现汇报如下:

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并做好相关记录。

原料加工前进行二次筛选,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有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必要时进行消毒,原料加工后在规定时间内如不及时使用要进行分类冷藏。

生产车间在加工食品时应对加工好的原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有异常的,不得进行制作加工,蒸煮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品控部门必须做好产品的留样工作以及相关台帐记录。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抱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及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七

为了进一步深化“健康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威宁自治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威食安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牛棚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进货记录等内容;10、对学生、教师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教育,召开全校食品安全会议,开展班级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在学校周边的餐饮店发了《致店主的一封信》。

二、全镇共14所学校检查情况。

1、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2、师生食品安全观念得到了极大改善,杜绝了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3、其中几所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存在过期。4、晚餐留样记录不详细。5、“三防”不健全。6、学校周边的食品存在过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摊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全面清除质量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并将进行复查验收。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借这次活动,牛棚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这次排查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工作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我们要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克服薄弱环节,消除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和群众的食品安全。

牛棚镇市场监督管理站。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八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意义重大。根据省食安委、株洲市食安委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研究部署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对全县28家规模养殖场进行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排查,未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对全县1个集贸市场和2个大型超市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肉品上市,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3、对全县4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检样品4份,检测结果未发现有害有毒物质。

4、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5家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县屠宰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未经检疫出场行为。

三、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不完善。

2、屠宰场消毒记录不完善,检疫员检疫操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内整改达标,否则予以处罚。

四、强化应急防控机制。

我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

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整改措施:

县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且公布了举报电话,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九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我们人类进行其他生命活动的首要条件。食品安全向来都是人民生活之根本,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但,在提倡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今天,还是有一些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食品安全相关的分析与思考,告诉了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要全方位加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与监管。

一连串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曝光,大大增加了我们队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作用下的结果。作为食品安全安全的直接承受者,而现在我们又是食品安全的宣传者,我们有必要就食品安全做更为深入的了解从而改善食品安全的现状,促进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

我过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分为这几类:

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尤其是江河、湖泊、金海等污染时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度严重。会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今儿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其次,种植与养殖造成的源头污染。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过量的使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亚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长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会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市场。

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肠出血型大肠杆菌等。

3、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者出于牟利目的导致的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等现象造成了极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4、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食品弄虚作假等违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漠,重生产轻卫生、法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对于以上问题,建议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明确食品生产者的科学种植,建立统一规范的农场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还要让消费者培养自我保护意识,行程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生活高度社会化的今天,人们要想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出健康,处理有关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食品卫生法规、条例的规范和制约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和了解我们日常饮食的食品安全,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健康美好。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十

20xx年9月对我区饭店进行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发现隐患的饭店及涉及的隐患,其中存在共性:

1、从业人员未能当场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

2、各项台帐登记不全,未索取进货人的索票索证等资质证明。

3、食品原料库房杂乱。

4、冰箱内生熟混饭。

5、各功能区域划分不开。

xx县裕成记饭店:无独立的'食品原料库房,室内填煤,无足够的水池。

新农村饭店:凉菜间、面食间明档无防护。

超越饭店:预进间与外间相通,无任何的预进设施,操作间墙面布满油污。

北方花木基地:凉菜间加工温度、除菌等条件不符合条件。

丰祥农家院:无餐具消毒餐具消毒设施。

谷家小吃部:操作间为加门及其它防护设施。

新艳阳美食城:在大厅加工羊肉。

以上是本次隐患排查发现的存有隐患单位和隐患内容。向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具体情况限期整改。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十一

xxxx年10月1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我校食堂餐厅进行了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对我校食堂食品购进,验收,储存等方面不规范行为提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改正。

1.保持就餐及操作场所干净整洁,消除蚊蝇。

2.督促从业人员进行自身健康体检,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合理地停摆放食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及时检查食品加工设施设备。

5.督促从业人员进行晨检。

1、工作人员卫生意识淡化,缺乏卫生知识的学习;。

2、餐厅的结构存在缺陷,制约相关卫生设施的使用;。

3、后勤管理工作强度不大,督导执行不力。

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知识,加强卫生服务意识,制订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2.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要求餐厅仓库所有食品物资分类存放,划定区域,做好标识;每天对就餐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必须冷藏。

4.要求餐厅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生熟分开,同时做好标识,并且定期清洗维护保养。

5.要求从业人员及班主任每天进行晨检,并作好记录。

以上各项我们已整改完成,期待领导的再次莅临指导,我们将加强卫生管理建设,增强为全校师生服务的观念,同时要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校通报批评。

今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学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促进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敬请领导再次来我校指导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十二

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生活,应该严加把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的敏感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创建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环境,防范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尤其是春节这一重要的传统佳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两节”期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和正在进行停业整改的企业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三、加强屠宰环节隐患排查,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加工关、肉品检验关,产品出厂关”,确保进厂生猪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大节日期间屠宰企业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加强两节期间快速检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20xx年江西省生猪屠宰环节风险监测。

工作方案。

》(赣商秩字〔20xx〕44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要加大在“两节”期间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批次,严防“瘦肉精”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在屠宰环节猪肉、猪尿“瘦肉精”快速检测呈阳性的,要及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送样进行化验室检验鉴定。在屠宰环节发现的“瘦肉精”涉案线索,要根据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xx〕10号)规定,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五、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频发,维护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要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积极拓宽猪源渠道,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政府储备,适当增加商业储备,适时投放节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信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规政策和肉类产品消费科普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12312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新闻报道和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反应、迅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七、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xx〕29号)(见附件)要求,务必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开展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总结、相关表格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黄军。

电子邮箱:

附件:《省食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年12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县上半年开展的“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四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食品产业小、散、乱问题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工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种类及其发现、治理的难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引发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隐患排查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和实效评估。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测,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狗)产地和屠宰检疫。实施食醋、酱油、味精、鸡精和料酒等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重点解决危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增设风险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前哨作用,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隐患排查与整治安排。

(1)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依据突出问题按职责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要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2)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根据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解决对策。

(3)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0日)。县食品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五、注重实效,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召开会议会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六、密切舆情监测,强化社会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协调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媒体提供的线索。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李垚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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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报告篇十三

各科室、中队、所(分局):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累积性、广泛性和显隐并存等特征,特别是近期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正处于问题隐患多发高发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深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排查,深入发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发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分析、准确把握风险危害及风险规律,积极治理、大力清除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在全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切实高筑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要点。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同环节监管要求,综合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违法查处等信息线索,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1.生产环节:各类食品生产者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辅料是否来源合法使用规范、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用过期、回收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是否存在“黑作坊、黑工厂”等无证无照行为;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记录规定;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2.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流通全过程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辖区总代理、总经销等食品批发商、进口食品和冷冻食品经销商的仓储环节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情况;商超和市场内制售食品以及农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3.餐饮环节:各类餐饮服务者在进货采购、原料储存、制作加工、成品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熟肉熟食制品、凉菜、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等品种;重点排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曾经发生食源性安全事件或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量化分级等级较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他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查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案件查处相结合,与群众举报、舆情检测、专家分析相结合。鼓励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发挥企业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深挖行业潜规则;借助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力量和视角,即时捕捉、收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制定排查方案,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以及时间进度等。

(二)排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26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隐患类别及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中队、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排查行动作为一项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及时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作为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发挥全过程监管优势,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针对本区域特点,制定有效的排查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彻查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紧查细查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研判,分类处置。要建立隐患研判和处置机制,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以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研究防范措施。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对特别重大的或跨区域、跨行业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宁波市局;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形成机制,科学监管。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的会商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流、隐患分析评估、整治工作落实以及整治效果确认等方面内容的会商会议,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主动作为,有效宣传。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做到主动应对、及时跟进。要加强隐患排查信息管理,严格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审查审核机制。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正面舆论,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隐患排查。

工作总结。

和明细表(详见附表)于10月29日前按环节报相应食品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送食品综合协调科,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陆逸江,联系电话:

食品流通科:江亚青,联系电话:

餐饮科:周兰杰,联系电话:

食品综合协调科:裘可,联系电话: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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