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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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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大全11篇)
2023-11-24 11:32:37    小编:ZTFB

总结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我们思考、反思并从中获取经验教训。在写总结时,不要忘记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汲取教训。以下是美食达人整理的一些烹饪技巧和食谱,供大家参考。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一

企业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第一,对企业的筹资途径进行筹划。资金可以是本金也可以是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第二,企业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通过新建生产线或者兼并、转让以及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和通过长短期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国库券投资等方法实现的间接投资;第三,企业对投资的地域实施税收筹划。涉及国外投资时需要注意国外的文化及风俗,国内投资也需要注意各地不同的政策及民风习惯等。例如我国沿海地区与内陆在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上就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第四,企业对投资项目实施的税收筹划。基本上很多国家都与我国一致,在投资活动上会给予企业一定的照顾以及优惠政策方面的倾斜,所以,企业在投资之前应结合自身的情况,从宏观上适应国家的政策,从微观上改变自身的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项目;第五,企业对投资经济实体形式实施的税收筹划。因为企业的形式不同,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就比如我国对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就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企业取得的利润在分配环节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时,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在尊重税法的相关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对企业自身财务及人事做出相应的调动,实现缴税的最低化,达到企业效益最高化是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最明显的好处亦是企业投资最根本意义的所在。

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在投资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使企业朝着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运行,在筹划运行的过程中对原有的公司发展方向等进行调整,设计出合理人事布局,有效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从资金运作、财务政策、会计核算以及税收政策等多方面进行考究,合理化税收筹划相关内容,促进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加速企业增收。

2、适应市场经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竞争力激烈的时代,只有提高自身竞争力,使自身具备更多的优势,才能适应市场经济。企业应该用理性的眼光,科学的方法设计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促进企业税后利润增加,有助于企业积累,满足负税强的投资方案,才能帮助企业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为企业能在时代浪潮中更好地、更长远的发展提供保障。

3、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风险是影响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的存在甚至能导致一个企业走向衰亡。在投资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帮助公司进行风险最低化的实现。税收筹划中确定的投资方向需要与国家经济、政策等的宏观发展方向一致,只有在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驾护航下,企业投资的风险才能大幅度的降低,才能进入一个相对而言较为良性的循环运营生产过程。

在经济浪潮的带动下,一大批的企业随即出现,企业关注企业效益,自然会进行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然而却往往忽视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导致投资失败甚至是公司破产倒闭的问题,那么企业投资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究竟有什么呢?在我看来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宏观政策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又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于国家,另一方面是来自于企业的。来自国家方面的风险主要指国家为了更好地发展自身经济,会对现存的法律以及相关鼓励保护政策进行调整,进而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来自企业自身的风险主要指企业在进行政策选择的过程时,由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宏观发展方向,或是对国家政策相关认识的偏差,继而选择了不恰当的政策,最终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第二,税务行政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税率,这点在最终产生的效果上与偷税漏税是完全等同的,但是税收筹划具备合法性,而偷税漏税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中国人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而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界限又比较“模糊”,故而在进行税收操作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所谓的“度”。

企业在遵守、尊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税收筹划具有必要性的特点。因为在税收筹划中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应用最合理的设计和最安全的安排,以实现最小的税负达到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最大的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使在企业生产管理、稳健发展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要求。

1、全面考虑问题,以提高企业收益为根本目的。减少企业纳税,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消耗,提高企业收益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方面必须对税收筹划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预期,只有预期的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实施;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时不能只从某个单一的税收角度出发,因为一种税负的减少有时会导致另外一种税负的增加,因此在税收筹划时需要纵观全局进行考虑。

2、税收筹划需要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在综合考虑了企业自身情况之后做出的税收筹划往往都比较适合提高企业收益,但是一个企业想要稳健长远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还需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一个企业若是单纯考虑自身效益,置法律于不顾,或者认为现行法律中还存在漏洞,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更有甚者直接进行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3、从考虑企业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企业经营的长远性和企业发展的整体性是投资活动中另一个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盲目追求低税负而不考虑未来,不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是否存在改动的可能,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发展的后期被迫接受更为沉重的税收负担,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筹划时也需要从这一角度考虑。

总的来说,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问题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不仅关系着企业节税问题也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继而关系到企业能否稳健的在经济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二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但是,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不但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还可能使企业遭受更大的危害与损失。具体来说,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

2.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节税,在此过程中,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不合理,就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企业预期目标,由此产生的风险被称为政策性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政策性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政策选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府的税收政策处于一个变动状态,旧政策的不断取消和新政策的不断推出而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政府一些政策往往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产生一定的风险。

2.2经营决策风险。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投资者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缴税最少,税收筹划应纳入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有些税收筹划方案仅仅立足于节税,而违背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忽视了经营决策应首先考虑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使得投资者因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错误选择了所投资的行业、地区,投资主体模式以及筹资方案等,最终导致决策失败、经营失败、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1)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做支撑,筹划人员不仅应该熟悉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财务风险、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而大多数企业木身没有这样的人才,只能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中介机构,这样会产生齐询费用、经营管理变动成木等,会使得筹划成木增加,从成木收益角度看,可能会造成筹划成本超过筹划收益的最终结果。

(2)我国现行税制税种多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涉及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类的多个税种,这就决定了在制订筹划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如果仅仅立足于某一个税种而制订筹划方案,可能导致从单个税种上,看上去减少或避免纳税了,但造成其他税种纳税增加,综合税负并没有下降,甚至有所上升,筹划失败。

2.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

进行税收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木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

2.5信息风险。

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收筹划处于某种程度的自目状态、如果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经营信息、财务数据资料,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从经济学角度看,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只要企业有税收筹划活动,就存在税收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纳税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防范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3.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深入、透彻、全面了解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只有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企业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保证自身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真正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动,一个企业若是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地对税收筹划作出适当调整,不但能减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而且还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3.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收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同时,税收筹划人员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在筹划工作中与各部门人员的交流,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自身发展提高,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会对税收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时也会减小筹划风险。

3.3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4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收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收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收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收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总体来讲,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企业应在分析整体环境的情况下,对纳税筹划实时监控与评价,尽早改进纳税筹划方案,取得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三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为减少税负而进行各各项税收方案决策的行为,要加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应从税收政策研究开始,组建高效的协税网络,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在成本一效益原则的指导下,做好企业的税收方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税负,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引言。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减少企业税负而进行的各种税收方案决策的行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税收目标,不仅是完成国家制定的计划或任务,更重要的是要为企业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当前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要发展企业,除要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生产技术、降低材料消耗外,还应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采取合理、合法的对策,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

(一)企业要加强税收政策研究。

(1)准确理解税收筹划。我国税收增长幅度大于国民经济生产增长速度,由此可知企业的税负是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税收是国家发展的需求,具有刚性,但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降税或者避税,真正做到不少交该缴纳的税款,不多交不必要的税款,这是国家提出税收筹划的本意。通过合理的税收缴纳政策,培养企业或个人良好的纳税习惯的同时,还能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2)正确处理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执行文件之间的关系。税收法律法规是政府颁发的指令,需要国家所有部门、企业或个人严格遵守,而税收执行文件是各级税务机关为落实税收政策制定的一系列决定、命令、通告或公告等,税收执行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企业应认真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正确认识企业的税收执行情况,对于符合国家法律的可听从,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可向税务机关索取相关依据,减少执法过程中由于盲从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组建高效的协税网络。

(1)协税网络结构组成。协税网络组成人员应包括专业的财务人员和律师人员,其中财务人员直接面对税务部门,以便配合税收部门做好企业的税收工作;律师人员应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财务人员的工作,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解决企业和税务部门之间的问题时,为企业争取有利地位。

(2)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性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发展也将逐渐依靠知识与技术发展。市场经济是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企业处于多变的市场经济中应具备较强的适应性,随时面临新知识、新变化带来的挑战。另方面,学习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应加大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专业的学习培训,培养一批精通税收法律政策,又具有务实精神的人才,提高协税网络的实用性。

(3)做好企业经济事项界定工作。协税网络人员应提高对企业经济事项界定的能力,研究各项税收依据,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明确企业经济事项,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同时还能赢取税务部门对企业执行税收正常的信任,为企业赢取更为宽松的税收环境。例如,对可界定为服务业务、生产业务或兼营业务的企业,在进行税负计算时,应对税种进行综合比较,从而优化税收组合,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企业改变管理模式。

(1)做好企业重组工作。税收筹划工作需从企业自身抓起,做好重组工作。企业重组在般情况下可减少企业赋税,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在特定情况下,则可能增加企业赋税,阻碍企业的良性发展。例如企业若有多个子公司组建而成,当子公司变为分公司时,可合并纳税,盈亏互相抵消后,能减少所得税的缴纳数目,降低企业的税负。当然,企业重组时,税负问题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另一方面还要兼顾企业的长期发展,国家行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只有从整体和局部双面考虑,才能趋利避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企业经营各环节应考虑税赋影响。税赋是存在于企业经营各个环节中的,因此企业应在产品开发阶段、产品可行性认证阶段、投资项目可获取利益计算、产品价格制定等各个环节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其增加量包括合理的利润及税赋。在企业经营各个环节,尤其是源头阶段做好税赋策略,可有效提升企业的现金流入量,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对内部财务核算时,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资本进行核算的活动,对成本、费用、利润进行合理分配,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在购销活动中利用税收政策的区域性差异,在低税区设立企业分支机构,将销售产品转到分支机构销售,通过定价变动,减轻赋税。

三、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筹集资本、投资、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服从财务管理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可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中主要原因是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时,过分强调降低税收成本,忽视了方案引起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效益降低,因此导致企业或纳税人综合效益减少。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做到统筹兼顾,从整体利益出发,制定合理的税收方案,以提高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

四、结语。

税收筹划是企业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合理降税、避税的措施,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可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增大现金流动量,为企业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经济环境。

2、税收优惠资格认定标准及程序设计不甚完善。

目前对于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相关制度,主要规定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税前扣除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免税资格认定通知》)两份文件中。从申请的实体条件来说,存在认定标准限制较多,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例如,《税前扣除通知》第四条对税前扣除和免税资格认定的实质条件作了规定,设定了登记时间、年检合格和评估等级的标准。一方面此规定限制了基金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导致基金会成立后不能立刻取得税前扣除资格资格,不利于基金会早期的发展。另一方面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等规定极为笼统,缺乏法定标准及操作程序,存在寻租空间。

从程序来说,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设置复杂,例如《税前扣除通知》第六条规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要分别向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申请。复杂的设计增加了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的难度,挫伤了捐赠人的积极性,降低行政效率,增加行政部门的工作负担。其次是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取得的时间并不一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会免税资格在设立当年即可获得,而税前扣除资格另有时间要求。最后,不论是《税前扣除通知》还是《免税资格认定》,都没有规定任何程序救济措施,一旦被取消税收优惠认定资格,难以获得救济。

3、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公益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法律并不允许公益捐赠在以后结转扣除,此种安排限制了捐赠人的捐款限额。对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允许公益性捐赠在一定内结转扣除,鼓励企业和个人大额捐赠。

4、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目前,法律文件中仅对应当取消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了列明,并没有具体规定通过何种方式对基金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或相关资格进行后续检查,实践中也的确没有相关部门承担此职能。有学者认为,应当由税务机关承担税收优惠资格后续检查的职能,“在接受审查的问题上,我国的立法应继续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是否符合取得税收优惠资格的实质条件”。[5]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并无基金会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的法律依据,其他主管部门虽然可以获得相关信息,但没有同税务部门共享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无疑对后续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对社区基金会税收立法的分析与建议。

(1)制定单独的基金会税收优惠法律,完善基金会税收法律制度。

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基金会税收优惠的原则,但存在的问题就是法律层级低,权威性较差。现行对公益捐赠及公益事业团体的税收优惠具体操作要求散见于各类法律文件,缺乏整体立法规划。为改变目前基金会税收优惠法律依据的混乱状态,有必要建立一部涉及基金会乃至整个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税收优惠法律,以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税收征收,完善捐赠人扣除制度,为基金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应对基金会营利性收入给予税收优惠。

现行法律对基金会非公益性活动收入予以课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基金会非因公益目的而从事培训、咨询以及房产出租获得的收入,属于应税收入。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基金会收入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课税,不利于基金会可持续发展。基金会开展营利性活动有助于弥补捐赠资金的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其具有公益性质的收入予以税收优惠。

(3)完善基金会税后优惠资格认定标准及程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更新,我国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各类公益组织不断设立,尤其是社区基金会制度的推广,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社区基金会数量将大幅增长。放宽基金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标准,简化资格认定程序,优化评估体系应当成为以后发展的方向。

(4)加大税务监督力度,优化税务管理机制。

为规范基金会税收优惠后续审查制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各部门协调一致,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机制。对于税收优惠资格的认定,不是授予了就结束了,必须完善后续评估机制,引导基金会严格税务操作。法律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设定为五年,存在后续税收优惠资格审查监督的必要。有学者提出,税务部门必须加强对基金会财务活动的监督,如结合基金会年检可对基金会免税主体资格进行检查,将具体税收优惠同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的绩效挂钩。[6]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基金会管理主要涉及的部门有财政、民政、税务及工商等部门,有必要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以完善基金会税务管理。

我国基金会起步较晚,属于新兴的社会力量,社区基金会更是如此,基金会税收制度实践也还在摸索阶段,未来,逐渐放宽税收优惠资格的范围,注重资格审查,是基金会税收制度变革的核心,应该分步实施税收调整制度改革,循序渐进,根据我国基金会的运行状况和制度设计来逐渐实现变革。

参考文献:

[1]《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

[2]本刊综合:《美国:社区基金会的发源地中国社会组织》,2015年03期。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四

在我国法律上,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当法律在赋予公民某一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要求公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反过来,当法律要求公民承担义务的同时,也必定会有相应的权利存在。如果说依法缴纳税款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那么,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卜,通过采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税收安排与筹划,以期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终达到维护自身合法经济权益的目的,就是纳税人应当享有的与履行纳税义务相对称的一项权利。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权利义务对称理论的合理合法的纳税人对自身经济事务的管理活动。

(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实现税负从轻权的有力保障。

一般来说,世界上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税收筹划的发展也都相当成熟,税收筹划的发展成熟也会进一步促进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税收筹划的成熟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出于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需要,承认纳税人拥有合法的税负从轻权是相当重要的。税负从轻权的实现就是允许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合法的方式,选择能够使其税负最轻的行为方式对自己的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运转,以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活动。因此,税收筹划是实现纳税人税负从轻权的最有力保障。

秩序、公平和效率是众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可以说,每一个部门法,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都是以追求秩序、公平和效率价值为其制定和实施的目标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毫无例外的体现出了对秩序、公平、效率的价值追求,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首先,合法而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得到法律和税务机关的许可和鼓励,会受到纳税人的青睐,不但不会破坏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反而能够促进企业自觉依法的纳税,形成一种良好的征纳税社会风气。因而,税收筹划符合税法所追求的秩序价值目标。

其次,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规定,采取合法的手段对经济事务进行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其具有合法性的特征,不会出现违反税法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任何企业开展或者不开展税收筹划的自由,也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什么样筹划方式的自由。只要一个企业有进行税收筹划的能力,满足税收筹划的条件,都应当给与其公平的筹划机会。

最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能够尽量的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依法节税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实现,最终促进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虽然短时间内由于企业的筹划节税,使国家的税收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税收筹划可以使税收成本占总成木的比率不断下降,企业的经济就会效益不断提高,企业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必定会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投资,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应税额也会不断的增加,所以说,国家税收收入其实也是在不断提高的。另外,由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被确认,企业不会再有后顾之忧,偷逃税等违法犯罪也会不断减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减少了国家对征纳税活动的管理成木。因此,税收筹划的运行从企业和国家双方来看,都体现了税法所追求的效率价值。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了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公平和效率等三个价值目标,因此,它应当被认定为是合法正当的税收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

税收法定原则就是指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纳税,有税就必须有法,未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能征税。从形式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渊源必须是“法律”,而且必须确定、没有歧义。从实质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内容应该是基于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而制定的,即税法的制定者应该是具有自觉的纳税意识的权力机关的代表,税法的具体内容应该充分维护纳税人权利,合理界定国家利益与纳税人的财产权利,并对税务机关的课税权做出明确的界定,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行政权力。

(二)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筹划中的体现。

税收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纳税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不会遭到非法侵害,必须遵从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地征纳税收。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在税收筹划中就是要求:一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税目、时间和程序进行,纳税人无需承担税法未明确规定的纳税义务:二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面面俱到,法律总会存在若干的漏洞和不足。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漏洞和不足,只能是通过由国家通过制定新法或者修改旧法的方式来弥补和完善,这其中出现的问题,其责任不应当由纳税人来承担。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纳税人所采取的策划手段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包括利用法律的漏洞),就应当获得税收征管机关的认可。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五

:本研究着重分析了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探讨了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原则,最终提出了延时纳税和优化企业税收负担的应用方式。

: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管理;筹划原则。

税收筹划最早出现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这一事件中,其中汤姆林爵士对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合理避税进行了首次阐述,并赢得了法律界的一致认可。自此之后税收筹划逐渐兴起,税收筹划在七十年的发展中逐渐得以规范,内涵得到不断扩充。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指的是通过合理的法律手段,调整企业内的经济安排以最大程度的减少税收的产生,因此税收筹划也被称为“合理避税”。目前,经过长期的市场运作和发展,税收筹划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操作标准,有关税收筹划的定义和条款已然形成标准。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减轻投资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此外对于改善企业经营模式,优化产能布局,促进企业改革,减少税务缴纳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税收筹划对于维护企业和国家财政收入之间的平衡还起到了杠杆的调节作用。具体来说,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增加企业产品营收,提高产品利润率;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税收筹划最重要的作用;经过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重组,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更大的企业营收;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促进财务策划的运用,实时分析企业的未来收益和成本估算。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资金活动密不可分,通过合法的程序减少企业的税收数目,减少资金流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可以实现企业创收的最大化。

1.合法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避税,较少税务支出。实际的操作中可表现为税收筹划需要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逃税;税收筹划不能违反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税收筹划需要随着法律的更新和做出相应调整,当有关税收筹划的法律文件进行更新时,需要严格比对,调查出是否影响到现有的税收筹划过程,一旦有影响就需要进行相应的新的税收筹划的设计。

2.符合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一切的财务筹划都是为企业的发展进步服务的,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服务的,因此在进行财务筹划是需要考虑到要将企业价值发挥的最大,提高企业的产品利润率,获得节省税收的好处。对于企业的产品生产,应选择产品赋税较低,税收成本较低的部分,提高产品的资产回流;选择税收缴纳延迟的产品,在进行税收缴纳前的一段时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笔资金进行再次的生产和销售,获得更大的企业利润。这两种方式都是为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减少纳税不代表可以提高企业的营收和成本的降低。例如在税法中企业负债利息是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的,对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十分有利,但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各项运营风险也随之提高,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和资本收益的提高。因此在进行收税筹划时,还应考虑到财务管理的总目标,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

3.服从财务决策的安排。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紧密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过程,服从财务决策的安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的企业税收筹划是不具有科学性的胡乱筹划,是不利于企业长久发展非理性筹划,例如某些产品的出口销售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和更小的税收负担,如果不细致认真的考虑到出口市场中的产品接受能力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只考虑到出口带来的利润,就有可能导致错误的营销策略。4.优化经营成本。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时,需要综合考量。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将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降低,不能仅仅着眼于其中的一两项税种,应该从整体考虑将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降低;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到资金的时间利用价值,需要进行长远的资金估算,不能为节省眼前的税收负担,而不考虑到未来可能更加繁重的税收负担。同时要考虑到金钱的时间价值,将现有的资金和成本核算折合成现值来综合考虑。

5.提前进行筹划。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对未来经济活动的预估的特性,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到未来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的走向,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投资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少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在税收负担已经产生的情况下,再进行税收筹划是无法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的。

1.延时纳税。延时纳税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当于在这段时间内银行提供了一笔巨额的无息贷款。由于在企业短期的经营发展中,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且企业的会计政策又相对固定,企业所得税缴纳日期相对固定。在这一期间,企业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额外的货物流通和生产经营,可以进行新一轮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优化企业税收负担。采用税收筹划可以针对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者对纳税节点进行控制,实现直接的财务节省。例如对于徘徊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小微型企业,就可以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纳税方案,找到符合企业发展和税收负担最低的平衡点,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筹划,要符合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应该服从财务决策的安排,优化经营成本并提前进行筹划,再具体的税收筹划的应用中利用延时纳税的特点,进行企业再创造再生产,同时优化企业税收负担,合理选择适合的纳税方案。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六

班级:08国贸二班姓名:何紫君学号:2008914214成绩:税务筹划感想。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这是最书面的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吧,可是在我学了税收筹划这门课程以后,我对这一概念有一个自己独有的解释,或者说是利于自己理解的解释吧:税收筹划就是企业或者经营人为了使自己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开展企业内部有关税收的一系列活动,让企业获利最大。

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学习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都是离不开税收的。“条条变革通经济,笔笔算帐靠财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绞尽脑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的新路子等等。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控,俗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所以学好税务筹划这个课程对现在乃至以后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们小组主要是讲税务筹划当中的税务转嫁的问题。为了演讲能够明了易懂,我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来阐述什么是税务转嫁的问题。为此我们的ppt也分为几个部分:税务转嫁与避税的区别,转嫁的三种情况,条件和一般规律,案例的分析这几个大块。循序渐进,一步步的深入,我想这样也就会容易理解很多。

当然,在做这个ppt的时候,我们小组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如说在案例分析方面,我们刚开始选取的是2000年以前的案例,因为我们以为只要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老师后来特别要强调的问题————案例一定要新。因为税收法律也是不断变化的,两年以内就会改变很多,因此,以前的案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就回去再找一个近年来的案例,为此也都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这个可能里面,我是负责演讲的,我最打的感悟就是,一定要用自己认为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明要说的问题,而不是照ppt或者演讲稿上面的照读,因为你用上面的照读的话,同学们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跳过,脑海里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这样不好,另外还显示出你的演讲水平真的很低。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次从做ppt到演讲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最基本就是弄懂了什么是税收转嫁的问题,还有与小组各个成员的分工协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需要有人去弄好,合理分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这门课程是一门理解性高的课程,也是一门需要操作性,合作性的课程。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七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1]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市场营销,20xx.7.

[2]王俊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浅谈[j].科学之友,20xx,10.

[3]李玉枝,刘先涛.浅论企业税收筹划[j].企业经济,20xx,4.

文档为doc格式。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八

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政策也不断随之改革优化,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单位,各项运营活动都要符合税收管理要求,对应税经营活动应该依法纳税。对企业而言,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还要依法完税。企业就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管理方式,进行科学合法而且有效的税收筹划管理,从而降低企业税负,节省运营成本。如何实现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方式,为企业减少负担创造价值,已经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想要做好税收筹划,首先应当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律和政策惠利,为企业税务服务。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循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涉及投资筹资行为、购销经营活动、股券收益分配、理财等活动时,充分利用政策法律给予的优惠利好,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事项,进行科学有效的筹划管理,从而降低缴税金额,减小企业支出负担,创造利润价值。简单来说,税收筹划管理就是企业合理避税,减轻负担,最大化企业所得的活动。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具有四个特点:

(一)合法性。

税务法是政府与企业间税收缴纳管理的基准,企业要依法缴税。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完全符合税务政策法律,实质是在一些纳税项目或环节没有明确条文规定、纳税方式方法存在多种途径可选择时,企业出于保护自身利益做出的纳税决策。依法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部门不应当作违法处理,这与偷税漏税本质完全不同。

税务征收的实际执行环节,是在企业的经营活动已经完成之后进行的,并且税收金额计算规则是明确的,企业纳税义务滞后于经营行为。所以,税务筹划并不是经营活动结束后,想办法规避税收和减少纳税,而是在此之前,企业已经了解和熟悉税收政策和相关的征收内容和办法。企业根据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科学的合理的符合法规的自我减负行为,是最大限度的寻求降低税负的合理经营管理行为。

(三)专业性。

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的财会管理业务,同时也是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减轻自身税负的一种综合管理活动。按税收筹划先后阶段,可分为税收预测、方法决策、纳税规划等;按照所涉及的学科类别,包含统筹学、数学、财会学等。因此,税务筹划是一项囊括高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对从业人员有着极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准要求。税收筹划的专业性体现在两点上:首先,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由专门的财物会计审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上是独立的;其次,随着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张,经济活动的范围、总量、方式方法也更加复杂多样,单靠企业自身已无法满足税收筹划要求,从而催生新的税务代理记账、咨询筹划行业,成为独立的社会行业。

(四)目的性。

税收筹划活动的目标是特定也是明确的。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目标有四个:其一,最原始和主要目标是减轻企业纳税金额,这是税务筹划活动最本质和最核心的目标;其二,合理使用税务政策,延长资金驻留时间,从而在经营活动中获得时间价值。比如享受延期纳税、延长优惠政策等;其三,税收筹划要保证企业的经营往来的账目、款项、税务账目是准确无误的,没有不符合税务法规的行为,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税务法规要求,避免企业陷入税务风险。同时,账目无误,能够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和侵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资料;其四,税收筹划管理也是为企业了解自身经营状态,盈利状况和制定下一步的经营规划提供详细准确的讯息,保证企业真实的了解自身情况而进行经营决策。综上,税务筹划必须是在税务政策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的合理计划统筹行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更加激烈,税务筹划是保证企业自身利益,同时也是创造直接价值的重要环节。企业能够在充分了解税务政策法规原理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多样以及合法合理的方式途径,减轻自身税负,享受法律保障,实现科学的税务筹划。

我国新税法颁布并实施,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企业应当怎样更新和优化税收筹划管理,使自身纳税活动在满足纳税要求前提下,合理筹划税收方式,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通过综合分析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税收筹划有三个主要环节。

(一)企业筹资活动。

企业筹资活动是企业为寻求更好的经营发展,接受外界投资而进行企业资本调整变动的行为。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是通过科学规划的资本运作产生的财务税收。企业筹资环节中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分析和核算企业资本变动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确定资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方式,达到减少税务支出,使企业所得最大化。企业筹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而不同的筹资方式也影响着税务支出金额。企业筹资活动下的税收筹划作用之一,就是在筹资活动中,企业既得到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同时尽量节税,降低资金支出成本。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借贷、发行股票债券、租赁形式的融资等,其中的权益性融资是要上缴所得税的,然后才能用于分红,好处是权益性融资是不需要企业尝还的。债券性融资所得收益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这种资金是需要企业尝还的。而介于权益性融资和债券性融资之间的融资租赁方式,是一种既可以实现融资,又可以合理节税的筹资方式。总之,企业筹资方式的多样,既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大空间,也同时附带资本和税务风险,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保护和扩大企业所得。

(二)企业经营活动。

企业获得盈利收益的根本途径是经营活动,企业的生产运营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在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会计估计、财会政策、合理分摊来实现。企业财会政策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货物产品计价方式的选择等。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等)随着使用寿命产生的损耗进行系统化的分摊,如分摊转嫁到产品成本、日常费用中。税法中折旧是有抵税功能的,折旧额直接影响着成本、利润和税额。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达到明显的节税效果,但是企业一味寻求降低税额,也意味着企业盈利能力的降低。所以,企业要综合考虑整体的得失利益,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三)企业的投资行为。

企业投资行为发生在企业寻求更大发展,对外进行的兼并重组活动。不同的投资方式、地点、核算也影响着企业税负水平。则,企业投资行为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另一个领域。企业投资活动下的税收筹划方式有四点:其一,企业可以通过采用长期投资核算模式实现税收筹划;其二,企业可以在申报环节延迟盈利时间,从而延长利润在企业的驻留时间,将换取的时间价值转化为更高的经济价值;其三,将低税率地区的利润直接转为企业扩大资本,从而规避利润税负;其四,通过直接的投资或者兼并本地厂家的方式,优化税务筹划,减轻自身税负。投资环节的多样性,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便利,在目前资本快速流动的经济环境下,重视多种筹划方式的合理利用,才能达到减轻和优化税负的目的。

企业税收是企业密切关注和筹划的重要方面,在符合政策法规前提下,企业自主进行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从而实现合法合理的减轻企业税负,最大化企业所得。企业税收筹划不仅仅是应对国家税收的单方面工作,同时也是企业提升自身管理的机会。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应当有意识的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支持国家,服务企业,规范市场。

[2]李艳.企业税收筹划的战略性优化探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xx,16:143.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九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十

现实中,常常会有企业漏税、逃税乃至骗税,可这样会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还违法税法的规定,不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因此,只有通过科学的安排与筹划,然后从中抉择最好方案,来达到来减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多企业缴纳税额后盈利的目的,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人们一直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逃避税收,从而影响国家税收的管理,流失税额。可是,在法制逐步健全的现今,企业有权经由合理途径,利用优惠政策来减低自己的税负。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大体分为三个层面:基础、中间和最终目标。首先说基础目标,就是避免多缴税和纳税零风险。企业往往因为认知不明确、条例不清楚而稀里糊涂的多缴纳了税款。因而,为了避免多缴税,纳税者必须要关注国家政策、通晓税法。再有就是规避纳税风险,我国的税制是繁复多变的,所以企业就会面临投资扭曲、经营损失等风险。我们企业应尽量规避义务外的税务成本,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努力实现零风险纳税。接下来,就是中间目标,指的是最小纳税额、最迟纳税时间和筹划的收益大于成本。就是选择最小纳税额方案,避免优惠陷阱,尽量推迟纳税时间,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筹划时,分析成本效益,确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最后,便是最终目标,是指企业税后收益最高,价值最大。税后收益,是账务处理时收入和成本损失间的差,要想利润增多,就要增加收入,降低费用成本,而缴纳的税款是一种费用损失,所以,其他不动时,最小的税收可以带来最大的收益。

1.二者的关系。首先,目标一致,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它本身就是环绕财务管理的目标来开展的,最后目的一致。其次,包含关系,财务管理是由财务计划、财务控制以及财务决策构成的,而税收筹划又是财务决策中的核心组成,二者的职能密切相关。第三,内容上相互关联。一个企业的运营、投资、筹资以及利润分配构成财务管理的内容,而税收筹划在这个方面都有重大作用。好的筹划方案可以保证企业高效运营;在行业、地点和投资方式上都有最优选择;列支的方法和列支时间直接影响纳税额,有利的融资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在进行利润分配上,也有税收筹划的制约。税收筹划贯穿所有的财务管理内容,与财务管理相辅相融,二者密切相关。

2.财务管理中应用税收筹划的意义。第一,增进效益的最大化。减低成本,实现收益,获取最高利润就是现代企业的目标。第二,就是增加竞争力。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财活动的开拓,都让税收筹划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作为一项环绕资金开展,最终目标是效益最大化的理财行为,税收筹划能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影响财务管理决策,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1.筹资方面。资金的运转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基本。资金是企业政策运作、稳定发展的保障,是企业成长的根本,任何的筹资渠道,都离不开资金成本。企业筹建资金,包括向企业的自我累积、内部集资和外部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以及企业间的拆借等等。通常,向金额机构的借款是比较平常的,利息是借款的主要成本,而利息的列支一般在税前,这样就能减低应税所得额,实质上减少贷款利息。例如,甲企业的所得税率是25%,因发展需求,向乙银行借款,利率是6%,经过计算,得到企业实质上的利率为4.5%,因此,只要企业的投资报酬率高于4.5%,经由杠杆原理的运用,就可以“借鸡下蛋”,利用银行的贷款获取更多的税务上的收益。

2.投资方面。企业的投资决策,牵涉到投资时间、投资地点、投资行业及投资方式等等,我们这里主要探讨筹划地点和方式。企业投资时,要思考的因素很多,除了硬件设施、市场满合度等,地点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其次,便是投资方式的选择。除了货币资金、土地和技术等直接的投资,还有购买债券、股票等的投资,不同的投资方式会带来不一样的投资结果。

例如,企业购买股票进行转让,获取其中的差价。这种投资一般就只会有所得到股息的所得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和股本增益出现的资本利得税。这样就比其他直接的投资活动拥有更广阔的筹划空间,所以,合理的投资方式有很重要的影响。

3.其他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只是体现在筹资和投资中,在其他方面也有广泛的应用。企业的壮大离不开财务管理,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完善,从而最终实现企业效益做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曾琼.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研究[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xx.

[2]姜勃.谈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j].统计与管理,20xx(6)。

税收筹划论文如何写篇十一

企业税收筹划的本质与真正意义上的避税是有差异的,税收筹划工作满足合法性特征的前提,决定了其筹划行为是合法的,并应该获得相应税务机关以及行政持法部门的认同。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税收筹划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定义,使得其存在的本身就具有一定弹性空间,对于税务持法部门来说,不仅存在行政持法上的缺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其在判断企业税收筹划行为时缺乏客观公正性,可能会出现企业某种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被判定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从而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二)因政策性调整而形成的风险。

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工作时,由于未能充分考虑现行税法规定与政策的变化,没有对税收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而导致企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处罚,不仅使企业形象受到了负面影响,而且使企业产生经济风险。这主要是因为税收筹划工作的事先性,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未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定因素的改变而及时调整的话,那么可能会导致这一筹划方案失去合法性或是合理性,最后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三)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缺乏专业水平与风险意识。

对于部分企业纳税人而言,普遍缺乏税收筹划意识,加上执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导致其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往往出现事倍功半的情况。一些企业没有配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就算设置了相应部门和岗位,其从业人员也不具备全面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加上其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了解不足,更没有对影响企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此外,当国家相关税法政策做出变化与调整时,没有及时的了解相关信息,导致其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甚至可能会与国家相关税法政策相违背,导致税收筹划违法了相关法规。这些都是税收筹划人员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且专业技能不扎实所导致的税收筹划风险。

(一)规范税务法规以及持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由于我国在税法条款中,还没有形成相关的法律规章来明确定义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因而使得税收筹划存在的本身具备一定的争议性。这也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稽查与评审时,出现因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而导致的,企业某些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被认定为违反税法的行为。针对此种情况的发生,国家应积极修订税法中的相关条款,修正税法中不明确以及模糊的定义,并明确界定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概念,使相关部门在持法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这样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法规。

(二)确保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需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协作与配合,而且需要相关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了解国家相关税法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并根据变化做出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调整。此外,如果企业的经营以及市场环境发生改变时,也须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在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制定时,还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案的涉税风险,在遵循国家现行税法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税收筹划方案,并确保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增强税收筹划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其专业技能。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与优劣性,取决于相关税收筹划人员的风险意识与专业知识技能。只有具备了风险防范意识且税务知识全面的税收筹划人员,才能够根据国家税法政策来科学设计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并能根据政策法规发生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策略。因此,为了使税收筹划人员能够具备全面的、专业的税务知识、技能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就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来提高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如:组织税务知识培训、后续教育与考核等,并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税收筹划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积累经验。同时,可以成立税收法规研究小组,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其纳税风险防控意识。

(四)做好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工作。

一些企业在实施企业税收筹划时,未能对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进行分析,导致出现了税收筹划的成本明显要比企业节省下来的税收费用高。为了有效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该客观分析筹划成本与预期收益,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权衡。企业纳税管理人员了解税收临界点,并通过对临界点的把握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金额。例如,可以通过确定销售价格的临界点来有效的控制企业的税负。企业通过加强对成本效益的分析,可以避免盲目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进而有效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总体而言,企业要想有效规避税收筹划风险,不仅需要正确地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其基本特征,而且应重视其存在的风险。通过客观评估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政策风险,及时调整筹划方案,提高税收筹划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执业技能等,从而化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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